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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精神疾病可望納勞保職災給付 [打印本頁]

作者: yehms007    時間: 2009-9-30 01:34 AM     標題: 精神疾病可望納勞保職災給付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昨天表示將修法,勞工若認為因工作壓力罹患精神疾病,可向勞保局申請傷病認定,不限精神疾病種類,只要經三位醫師把關,鑑定為職業病,將發給職災傷病給付。

若外界對法規預告修正內容沒有太大歧異,勞委會預計十月底完成修法,十一月生效實施。

勞委會勞工保險處處長石發基表示,一般疾病若與工作因果關係明顯,可列入職業病種類表,申請勞保職業病給付;但精神疾病要判定是否與工作有關較困難,國際勞工組織(ILO)也未將因工作壓力造成的精神疾病,納入職業病種類表列項目。
作者: dochun276    時間: 2009-9-30 03:17 PM

這樣子,精神病患就不會滿街跑ㄌㄇ
新聞常有路人被精神病患無端攻擊ㄉ案件發生
但索賠無門,好像ㄝ只有自認倒楣
嘆,政府對這些案件ㄝ只當一般ㄉ社會案件處理
應該不只是納入職災給付而已
希望能成立專責ㄉ單位,好好ㄉ落實ㄉ醫療這些角落裡ㄉ人
讓這些人有一天能重返職場,繼續貢獻社會!!
作者: 用不著    時間: 2009-9-30 05:55 PM

精神疾病的認定要很嚴謹  要不然會被有心人利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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