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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少女遭軟禁 慘當16天性奴 淫男自詡「一天至少做3次」警罵精蟲衝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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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tony168
時間:
2009-2-17 07:06 PM
標題:
少女遭軟禁 慘當16天性奴 淫男自詡「一天至少做3次」警罵精蟲衝腦
台北縣一男子透過網路認識宜蘭縣一名十七歲少女,春節期間將少女騙到基隆軟禁在旅館十六天,將對方當成性奴,一天至少蹂躪三次,連月事來都照做。上周六警方路檢攔查,少女才獲救,男子雖兔脫,昨清晨又到宜蘭找被害少女,被少女父親逮住扭送警局,警方依妨害性自主罪嫌移送法辦。
月事來潮也不放過
警方指出,涉案的男子邱柄豪(二十三歲,北縣淡水人,有竊盜前科)落網後坦承,性侵少女過程完全沒做防護措施,還自豪說:「一天至少做三次,差不多吃飽飯就做那件事,連她(指被害少女)月經來都照做。」警員直說誇張,痛罵:「根本就是精蟲衝腦!」
警方調查,邱男在北縣淡水一家自助餐廚房工作,兩個多月前,邱在網路上的「豆豆聊天室」與家住宜蘭的十七歲少女認識,雙方即常透過網路或電話聯絡。上月底春節年初四,少女在網上向邱男表示,近來「好像有鬼跟著我,已經跟兩天了。」問邱男怎麼辦?邱男趁機誆稱可幫忙找人替她化解,隔天年初五就騎機車到宜蘭,把少女接到基隆,投宿富國旅社。
邱男假裝已經聯絡朋友,並邀少女在房內一起觀看情色頻道等人,隨即霸王硬上弓。雖然當時正值少女月事來潮,少女強力反抗說:「不要!」但邱男仍將少女壓在床上強暴得逞。之後邱男便把少女軟禁在旅社內,時間長達半個月,期間不准少女和家人聯繫。
而少女年初四離家當天,家人即已報警找人,警方清查沿路監視器,並過濾少女手機通聯紀錄,發現邱男涉嫌重大,曾循線到邱男家找人,但都晚了一步。
少女父親逮人送辦
上周六(十四日),邱男騎車載少女到桃園縣龍潭鄉找友人途中,被警方路檢攔下,發現少女是協尋人口,邱男卻趁隙逃脫。少女被警方帶回後通知家長領回。但邱男仍不死心,昨清晨又騎車到宜蘭找少女,被少女父親發現,將邱男抓住扭送警局。邱男還辯稱:「我打算先道歉,然後再到警局自首,誰知就先被抓了。」
作者:
bolide1984
時間:
2009-2-17 07:14 PM
聽到一天三次
就覺得很不可思議
要有高於一般人的慾望
作者:
dy9234
時間:
2009-2-17 07:21 PM
哪有佌等恐怖 竟然把女人當成洩慾的對象 好在被抓了 不然被人逮到 下場必是慘的令人鼓掌叫好
作者:
alou520520
時間:
2009-2-17 07: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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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咖哩罐頭
時間:
2009-2-17 07:54 PM
這種畜生哪...
應該要...先不麻醉.然後拖去閹掉....
牠的照片應該要PO的到處都是.
免得等他關出來之後又有人受害.
作者:
只愛
時間:
2009-2-17 08:11 PM
垃圾畜生!!!竟然還敢講這種話!!!!去槍斃吧
作者:
天神之匠
時間:
2009-2-17 08:4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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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enhui1024
時間:
2009-2-17 08:46 PM
這種畜牲~
閹掉算了~
不能控制自己~
跟畜牲有啥不一樣~
作者:
Jamie1980
時間:
2009-2-17 09:34 PM
天啊!現在的社會還真是亂象啊!
應該把他的器官鞭刑吧!
真是變態!
作者:
dapaii
時間:
2009-2-17 09: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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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吉嶺
時間:
2009-2-17 10: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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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花小強
時間:
2009-2-17 11:42 PM
網路交友真的要小心.專門騙財騙人的一大堆.好的當然也很多
那位色魔蹲苦牢想必是很多牢友會特別關照他.牢友對性侵害的人是很不客氣.多給他點教訓吧
作者:
傑公子
時間:
2009-2-17 11:46 PM
這種白癡.就是A片看太多.真該關到死.以免又危害其他女性!!!
作者:
sai39
時間:
2009-2-18 12:02 AM
這種畜生應該拖去閹掉
看他還有沒有多少精蟲可以衝腦
再把他丟到監獄去幫大哥"撿肥皂"
作者:
forine
時間:
2009-2-18 12:59 AM
邱男還辯稱:我打算先道歉,然後再到警局自首,誰知就先被抓了 ..............
我也打算他還沒到警局自首前就先報警抓他了嘞! X 的
女方父親也太仁慈一點;這種事發生在我家附近 ............. 那位仁兄可能真的完"蛋"了。
作者:
bt0358
時間:
2009-2-18 07:37 AM
用精蟲衝腦~這句話來形容真是恰到好處
如此變態精力過人的社會淫蟲不如就好好蹲在苦窯
順便也讓其他受刑人見識一下到底哪裡過人了
作者:
5843108
時間:
2009-2-18 08:3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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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l977
時間:
2009-2-18 08:42 AM
社會的敗類兼草包!
作者:
edward1971
時間:
2009-2-18 10:24 AM
「我打算先道歉,然後再到警局自首鄪鄮鄭鄦,槆榹榕槍誰知就先被抓了。」
怎麼會那麼無恥啦
到底知不知道那個女孩的身心
受到了多大的傷害阿
真的應該用古代刑罰-宮刑
來對付這種人
作者:
odin524
時間:
2009-2-18 10:47 AM
讓這種畜牲活在人間
就是政府對不起我們
作者:
火柴盒的信
時間:
2009-2-18 10:4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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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eff0205
時間:
2009-2-18 11:50 AM
唉~~
父母的教育出了問題阿
又接受了錯誤的觀念
真的父母要好好檢討阿~
不是一位的溺愛就有用阿
作者:
yiejan
時間:
2009-2-18 12:29 PM
這個淫蟲
希望他在牢裏 有同樣的對待...
作者:
cheese213427
時間:
2009-2-18 12:35 PM
那男的不怕縱慾過度嗎
網路世界充滿各式各樣的陷阱
已經那麼多人受害了,還是很多人學不乖..
作者:
gnahc2
時間:
2009-2-18 01:35 PM
這種人就需要去天天去打乖乖針
打到他舉不起來 ... 我是說手臂啦...
作者:
winderlife
時間:
2009-2-18 04:50 PM
這應該不止精蟲上腦了
應該都爛光了才對
這種人還是要受到教訓比較好~
作者:
wuji1899
時間:
2009-2-18 06:52 PM
這種人不閹了他有點危險
作者:
傑公子
時間:
2009-2-18 06:56 PM
這種人渣.應該關到死.但關到死又浪費納稅人的錢.直接槍斃了啦!!!
作者:
健達
時間:
2009-2-18 09:00 PM
真不是人,變態。
不會自己解決唷。
好好一個女孩...
少女清醒點...這種網路上認識的多防著點
作者:
yoyo911
時間:
2009-2-18 11:00 PM
蝦咪精蟲上腦..
簡直是淫神附身吧= ="
作者:
zagyoo520
時間:
2009-2-19 01:12 AM
好怪喔= = 在旅社如何軟禁 難道2個禮拜都不用出門買東西嗎?
這個女生沒機會逃跑嗎= =
作者:
lee0115
時間:
2009-2-19 06:00 AM
該男子真的罪該萬死但女生自己也不應該怎會跟陌生人出去呢
作者:
小羊哥哥
時間:
2009-2-19 02: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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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llianchan50
時間:
2009-2-19 02:22 PM
真是不知羞恥的人
做這樣的事情還不知認錯
應該要判重罪~~
才不會再傷害其他人
作者:
a8917099
時間:
2009-2-19 03: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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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oot
時間:
2009-2-20 11:4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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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anbanhon
時間:
2009-2-20 06:52 PM
當真連著16天.....天天3次以上...別為了上報吹牛...
作者:
eric5523
時間:
2009-2-20 07:06 PM
這個傢伙根本是變態+畜生嘛
犯了罪完全沒悔意
可怕
作者:
fp768a_307879
時間:
2009-2-21 12:0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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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iq
時間:
2009-2-21 12:1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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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iqwe
時間:
2009-2-21 01:06 AM
交友真的要小心
別誤信別人
作者:
te0304
時間:
2009-2-21 01:51 AM
有沒有那麼需要 簡直不把人當人了 剪掉算了
作者:
cackle.tw
時間:
2009-2-21 01:58 AM
上交友網站真的要很小心,已經發生很多案例了
怎麼這些小朋友都沒在看新聞嗎?不然的話
至少學校也該宣導,不然常有這種事發生
作者:
Quadrigaa
時間:
2009-2-21 03:2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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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吉嶺
時間:
2009-2-21 07:5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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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air
時間:
2009-2-21 11:13 AM
槍斃吧!!!
像這種人死不足惜
死的越多老百姓越開心
作者:
潤餅
時間:
2009-2-21 12: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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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3mp9
時間:
2009-2-21 12:18 PM
這種畜牲!!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所以網路交友真的要注意啊!!
網路給了很多人的便利性,卻也有許多的漏洞要注意。
作者:
01104
時間:
2009-2-21 12:38 PM
我看他自跨就給他一個教訓把搭腌了
看看他以後是不是可以在做奄了他吧
。
作者:
change999
時間:
2009-2-21 01:22 PM
網路交友真的要注意安全.
作者:
wn802149
時間:
2009-2-21 01:3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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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tet456789
時間:
2009-2-22 12: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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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wd2
時間:
2009-2-22 01:12 PM
真是個畜生
以後乾脆強姦就唯一死刑算了
作者:
pl977
時間:
2009-2-22 01:15 PM
交友不慎容易後患無窮!
作者:
idea9021
時間:
2009-7-27 06:00 PM
聽到一天三次
就覺得很不可思議
作者:
s33915210
時間:
2009-7-27 10: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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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we19890615
時間:
2010-4-1 01:12 PM
聽到一天三次
就覺得很不可思議
要有高於一般人的慾望
作者:
swe19890615
時間:
2010-4-1 01:12 PM
聽到一天三次
就覺得很不可思議
要有高於一般人的慾望
作者:
sunnyboy8644
時間:
2010-4-1 01:13 PM
趕快槍斃吧
這種人不槍斃的話以後出獄
還是會再犯的.
作者:
高等會員
時間:
2010-4-1 01:17 PM
一天三次我的媽呀
需求這麼大啊完全不把女生看在眼裡
好不尊重女生.............
作者:
bear1972
時間:
2010-4-1 01:23 PM
這種人根本就是有病
天天來是來撈本的啊
作者:
sasunoh
時間:
2010-4-1 07:27 PM
光是強制性交罪就會被判3~10年
再加上可能凌虐(月事來也做,每天作3次以上)?
就會被判7年以上到無期徒刑..................
我看到犯人可能會到監獄裡自慰到老死吧!!!!
作者:
cloudmass
時間:
2010-4-2 12:36 AM
閹掉好了= =
根本就是精蟲作的
作者:
irtis
時間:
2010-4-2 12:39 AM
無套中出應該會懷孕巴
不知道要打掉還是怎樣
一天至少蹂躪三次
所以是依三餐照表操課嗎?
作者:
bemylover
時間:
2010-4-2 08:4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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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bey888
時間:
2010-4-2 09:0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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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29661823
時間:
2010-4-2 11:13 AM
......這男的 簡直連畜牲都不如.....他爸當初怎會生出他阿.......
還有 這女的 也太天真了吧...這年頭 遭網友性侵的案件多不勝數...
還傻傻的跑去見網友......
作者:
iverson7551
時間:
2010-4-2 11:27 AM
一天3次....還挺誇張的 ....
小孩子被拐騙出門 這種事情曾出不窮
父母本身也要多加看管
作者:
qqq770926
時間:
2010-4-2 11:40 AM
把那男生坎掉吧~
不該讓他禍害少女~
作者:
刺激1995
時間:
2010-4-2 12: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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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坡
時間:
2010-4-2 12: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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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ictionary1898
時間:
2010-4-2 12: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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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j7898521
時間:
2010-4-2 02:25 PM
現在的年輕人是怎麼了
都髒掉了嗎
進去監獄應該會很慘吧
作者:
毛a
時間:
2010-4-2 02: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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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n01688254
時間:
2010-4-2 03:01 PM
這男的真的精蟲充腦
還是割了他吧!!
雖然受害少女挺可憐的
不過這麼容易就相信陌生人本身也有問題
一點警戒心都沒有
父母要好好教育孩子啊!!
作者:
wesadonly
時間:
2010-4-2 03:3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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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uzaku001
時間:
2010-4-2 03: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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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d-556
時間:
2010-4-2 03: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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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悠閒風格
時間:
2010-4-2 03:55 PM
網路....真的很恐怖
會遇到啥妖魔鬼怪沒人說的準
作者:
whyme2002
時間:
2010-4-2 03:58 PM
一天三次且每天做,真想知道這個男的有變成人乾嗎??
作者:
s92601293
時間:
2010-4-3 03:24 PM
抓去槍斃吧,可能還便宜他了
作者:
saiday123
時間:
2010-4-3 04:16 PM
網路交友要小心啊!!
被軟禁在旅社內我覺得很扯ㄟ...
難到都沒有人可以幫忙求救嗎??
作者:
居海居
時間:
2010-4-15 02:18 AM
這種人可以抓去槍斃嗎?
很誇張耶
作者:
s217122
時間:
2010-4-15 07:13 AM
在網路上 果然要小心
還有 那個男的說 一天都有3次
感覺是在誇大耶
作者:
xhunter
時間:
2010-4-15 07:23 AM
網路陷阱多 壞人好多
怎麼這樣的故事每年都有都會發生勒
真是不小心的說
作者:
trickster30
時間:
2010-4-15 08:33 AM
千種米養千樣人- -!這個人到底是吃了什麼米
天神之匠 發表於 2009-2-17 08:42 PM
吃了國外進口的米~難怪台灣的農民都活不下去了~
作者:
dragonfire0424
時間:
2010-4-15 10:55 AM
一天至少三次
會不會是誇大啊
但有件事絕對是事實
就是這個人真的很該死
作者:
eason19
時間:
2010-4-15 10:58 AM
惡劣
這樣不過是人型獸
不過那女生也太沒警覺了吧
作者:
macoch
時間:
2010-4-15 11:33 AM
小弟覺得這種犯人應該公佈長相!!
然後....給被害人的家屬5分鐘.....以不打死加害人為準~~
好好海扁一頓!!
作者:
舞魂蒼少
時間:
2010-4-15 11:5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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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nxiang
時間:
2010-4-23 12: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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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9402021
時間:
2010-4-23 01:01 PM
先閹了他再說其他的事情!!!
這種畜牲不用當人對待
作者:
KOTInsect
時間:
2010-4-23 01:12 PM
搞不懂偽什麼老是有人要去單獨見網友
該不會是學不會教訓吧
作者:
l68522g
時間:
2010-4-23 01:20 PM
二話不說 先切掉剁碎喂狗 畜牲的行為 人人得而誅之
作者:
chen_yusheng
時間:
2010-4-23 02:08 PM
果真是精蟲衝腦喔!!
一天三次很得意嗎?!
一次三秒結束~所以俗稱三秒交嗎?!
作者:
藍千裕
時間:
2010-4-23 07:50 PM
= = 逗逗聊天室
滿有名的欸 -ˇ -....
作者:
wishih4785
時間:
2010-4-23 07:55 PM
是小電影看太多還是小說看太多....真是太黑白來了
作者:
isflyling
時間:
2010-4-23 10:10 PM
這種人就應該關到死為止
放出來也是又會繼續危害女性
台灣的法律對這種人都太仁慈了
不要跟我說這種人需要人權
因為這種人根本連人的名稱都不配擁有
作者:
sliverfox1025
時間:
2010-5-30 09:22 PM
真是變態
性慾大過頭嘞
還一天三次
作者:
t109189
時間:
2010-5-30 09:43 PM
等進監獄, 希望他也是一天三次. 儘量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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