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莉討論區

標題: 文章灌水法(司馬中原) [打印本頁]

作者: book87118    時間: 2009-1-21 12:20 PM     標題: 文章灌水法(司馬中原)

小弟不知道發過了沒,因為寫的實在很深切大概有人發過了,如果發過,煩請板主幫忙刪除。


古人為文,淺詞練字極費工夫,有為一字拜師者,有為一字撚斷一莖須者,若干大家,都具惜墨如金的美譽。但如今寫稿,按字計酬,惜墨的結果就是「無」金,韓柳歐蘇若生在當代,不改行非得餓肚皮不可。
時人寫稿,看透了這點,既然煮字療饑,總得多煮一點;文章摻水,竟然變成一門學問了。個人煮字多年,向來以多產文明,對於文章摻水之法,不敢說窮其奧妙,至少略有些心得。按理說,這是吃飯的秘方,不可輕易示人,若全被別人學去,我的飯碗豈不砸了?不過,近年閱讀了不少當代的作品,覺得江山代有才人出,新人摻水勝老人,以下所舉,皆為摻水新法,個人那一套,已不敢望其項背矣。
第一法,曰「拉油條法」。內容就是那麼一點,長短粗細全靠手上功夫,客人說∶長一點。好!就長一點!順手一拉就行。短篇改成長篇,不難,多開兩次舞會,多吃幾餐飯,不怕篇幅拉不長。
第二法,曰「搓麻花法」。先寫一個忽冷忽熱的女人,再加上一個死皮賴臉的男人,讓他們愛了又恨,恨了又愛,愛中加恨,恨中加愛,糾纏不清,搓搓擰擰,數十萬字,必可一氣呵成,迅速交卷。
第三法,曰「抓泥鰍法」。泥鰍是又粘又滑的,抓到手又溜掉;把當走的人寫的三番五次走不掉,當來的人三番五次來不了,當活的人三番五次要尋死,當死的人又三番五次死沒成,滑了又抓,抓了又滑,情節繼熱鬧,故事又曲折,高潮迭起,扣人心弦,還怕不財源滾滾?
第四法,曰「老驢拖磨法」。推過來,推過去,還在原地打轉,說他沒動他在動,只是兜圈子而已。把整材料放進去磨輾去磨碎,邊轉邊添,聲如雷,屑如鐘,一樣有聲有色也。
第五法,曰「鄉巴老過河去」。鄉巴老要涉水過河,先要脫掉鞋子,再脫掉長褲,把所有東西頂在頭上過去,行成上滿下空。寫詩分行不得已,寫小說如此分行,是占版面,可以多得稿費也,不信舉個例給你看∶
黑夜。
大霧,
霧裏出現一條朦朧的人影。
近看原來是個奔逃的女人。
她背後有火光亮起。
兩個強盜舉火在追她。
她駭懼的朝前逃。
後面緊緊在追。
她逃的快。
強盜追的更快。
逃逃逃。
追追追。
前面出現一座大廟。
女人跑進廟裏去了。
兩個強盜追到廟前停住。
舉火一看。
只見廟門掛了一怪匾額。
匾額上橫寫四個大字。




〔請注意「橫寫」倆字,橫寫就橫排了〕
第六法,曰「拎雞灌水法」。這類文章,把讀者當成雞,拎起來就灌水,手法是強迫灌輸式的,高興就教訓一頓,然後安慰一噸,然後再責駡一噸,然後再歌頌一番。他的話就是主題,你非得接受不行,很多方塊尤具此特色,彷佛作者是校長,讀者是學生焉。
第七法,曰「脫褲子放屁法」。這個俗語,人人都懂,不必解釋,但用在文章上,實有拖拉之妙用,茲舉一例以證之∶
電話鈴響,曼莉抓起聽筒。
「我是志節,我找曼莉。」
「我就是,你在那兒打電話?」
「我在基地外面。」
「什麼基地?」
「訓練基地。」
「喔,你入伍啦?怎不告訴我一聲?」
「這不是告訴你了嗎?」
「哈,你真的作了阿兵哥拉?」
「是啊。」
這樣的對話如果寫的興起,每天寫五十張稿紙都不成問題。
第八法,曰「演群戲法」。當文章寫到單調枯澀之時,隨便找幾個人頭進來,你一言我一語,人多嘴雜,不怕沒話講,而且寫對話有分行之便,豈非一舉兩得?據說當年大仲馬寫連載稿,嫌報社給的稿費偏低,他就在長篇里加上兩個經常碰面的人,一個是聾子,一個是啞巴。「啊啊……啊……」聾子老說∶「什麼?什麼?」啞巴費力的在說,聾子大聲的問,後來報社負責人對大仲馬建議,好不好以後把這兩個不必要的人物取消掉?大仲馬說∶「好啊,只要你調整稿費,我立即就把他們給散掉。」
第九法,曰「泡蘑菇法」。吊住筆緩緩細細的寫,即使極為通俗的經驗場景,也拼命去宣染。海明威寫了很多短篇,他處處避開通俗的經驗場景,讓讀者保留更多想像權力,當摻水地方他不摻,無怪他的短篇都很短很短了。
第十法,曰「加油添醋法」。不管情節如何,故事怎樣,攫到機會就把動作和形容詞猛朝上加。例如∶
「好!」他說。〔原句〕
「好!」他費力的搖搖頭,無可奈何的歎了一口氣說。
「好!」他先聳聳肩,臉上浮現出苦笑的神情,接著噓出一口氣,攤開雙手,搖了搖頭,聲音裏充滿無可奈何的味道∶「好就是了嘛。」──從原句的三個字,加到四十八個字,整整加了十六倍,這還是客氣的。
第十一法,曰「意識亂流法」。不管合不合心理學,文章裏多寫幾個多愁善感的青春男女,碰到芝麻想綠豆,碰到綠豆想芝麻,前想他八百年,後想他八百代,想入非非,魂飛天外都行;碰的巧,贏得「東方的喬埃斯」的美譽也說不定。
第十二法,曰「蒸,炒,煮,燉法」。通常使用某種單純得方式摻水,摻的太明顯,極易為明眼人士識破,如果改用此法,那就騙的讀者暈頭轉向了。先說蒸吧,既名曰蒸,當然要有水,如「原汁牛肉湯」,多有招來的誘惑;蒸完了,拼命撥鍋鏟,乒乒乓乓的炒上一記,有快速的節奏感,豐富的動作感,使讀者幾乎忘掉前面已經加水;緊跟著,在放水煮它一陣,最後來個緊煨慢燉,以四個不同的趣味,達到摻水於變化之中的目的。
第十三法,曰「禿哥趕夜路法」。俗說∶禿哥趕夜路──借光。寫這類文章,要擺出文藝道上老大的面孔,處處表示經驗老到,一肚子典故,曾經相交遍天下,而且多是泰山北斗,寫的方法是有人有我。
比如∶「我友適之」,然後用適之「曾」說,適之「又」說,進可能寫的天花亂墜,蓋死無對證,可由你信筆縱橫也。就算寫到當代人物,別人還以為你重交情,存心 捧他人場,利己而不損人,何樂不為?這類文寫多了人抬人,水抬船,使你身價上漲;別人提起,至少會說你是某某大師的朋友也。
第十四法,曰「濃妝抹豔法」。儘量把單一的名詞,加上眾多形容詞,形容詞不夠,再加上副詞,還不夠,再加上比喻,使字數越多越好。時下稿費,每字一元,如果遍地灑了一塊錢,你撿錢還怕彎腰嗎?再說,如今講究化妝,尤其是夜晚,裝要畫的濃,「卻嫌脂粉汙顏色」的時代,早就過去了,你化妝再濃,沒人說你是吊死鬼。
古人寫文章,當然也形容、也化妝,但那是古典式的,搽胭脂抹粉而已,添不出太多字數,遠不如現代化妝,像汽車上漆一樣,左一道,右一道,前後能花七八道手續。寫摻水文章,寫到這種程度,算是已臻化境矣!你問這類文章如何寫法?真是問的好,我樂的舉例,好趁機摻水也!比如說∶「眼」這是,單一名詞。
以種類言,可為老眼、小眼、大眼、圓眼、單眼、雙眼、人眼、狗眼、豬眼、貓眼、陰陽眼、眯眯眼、龍眼、金魚眼、杏眼、桃花眼、色眼、瞎了眼、鬥雞眼、風流眼、千里眼、翻白眼、輕眼、黑眼、爛紅眼等等。
這只是原始材料,還沒經過化妝呢!
假如先在情節上略有安排,使得大眼瞪小眼,狗眼看人,人眼看狗,桃花眼吊風流眼,青眼對上白眼;前臺的戲已經開鑼了,你這化妝師就有得忙了。
古典式的化妝,濃不到哪里去,也不過是∶濃眉大眼、目光如炬、目光如電、眼如銅鈴、眼波流轉、目光短淺、老眼昏花、巧笑倩兮、黑白分明、秋波蕩漾、杏眼圓睜、眉目含春、波光流轉、目似朗星、雙瞳剪水,這種以一博三式的形容,早已是摻水舊法,棄而不用久矣。
古人固然很聰明,把眼睛看東西的神態之不同,分成很多名目,如觀、察、視、見、瞟、督、顧、眺、審、矚、睨、苗、瀏、覽、閱………這些創發性的用字,其實最不合摻水特性的。你想想,古人把人看東西的動作、心態、神態,全容納再一個字裏去表現,這樣寫法哪有稿費好拿?
你看看現代人寫眼吧∶
「她那雙深深黑黑的大眼,好像一口非常神秘的古井,有一種特殊的、磁性的魔力,在我深夜的夢裏呈現著;我變成一個癡迷的孩童,伏在井口出神凝視著水面搖盪的雲天,我自己的臉也出現在其中,自覺被她捕捉,被她囚禁了。她身遂的眸光籠罩著我,導我走進她生命的天地,去細心撿起她隱藏在眸光背後的、在戰火中失落的青春,和許多深色的碎夢……」照這樣寫下去,可以沒完沒了也。
第十五法,曰「開古董店法」。這類文章,專賣古貨,手邊放些古典類書,再加一部辭海,便可開張大吉。把傳奇類的掌故改成白話,把平話類的掌故摻進一點文言,把相關的詩詞湊湊攏,標個題目,加給句按語,仔細算算,括弧裏的字數多〔抄來的〕,括弧外的字數少〔自寫的〕,這邊引引經,那邊據據典,二五一湊,也有個萬把字來,可換柴米油鹽。寫這類文章另一好處是沒人告狀,覺不會吃上違反著作權的官司,何況是拼盤似的抄法,能拼出花樣,一樣能領創意獎呢!
第十六法,曰「抖陀螺法」。此文寫法,輕鬆之極,別的都不動,字數卻旋轉上升,不信你瞧下面這一段武俠式的對話∶
「哎,你是誰?」
「誰敢問我是誰?」
「我!我問你是誰?」
「你管我是誰?」
「我就管你是誰!」
「那我得問問你是誰?」
「別問我是誰,只問你是誰?」
「你憑什麼問我是誰?」
「我一定要問你是誰!」
「我為什麼要告訴你我是誰?」
「我要知道我殺了是誰!」
「咦!你究竟是誰?」
「嘿,你又到底是誰?」
「我偏不說我是誰!」
「那你也別問我是誰!拿命來吧!」
雙方這才揮刀動劍,捉對兒廝殺,殺了半天,仍然不知道誰究竟是誰,誰到底是誰。抖陀螺必須要抖到這種程度,方能算是結了業也。
總而言之,文章摻水之法,何只千百種,以上略舉習見十六式,若能朝夕演練,舉一反三,那就足夠享用終生了。
真正說來,文章摻水,算是老太婆得棉被──蓋有年也。摻點兒水,取其柔和豐潤,並非壞事,但摻水要摻得適度,摻的均勻;摻多了文味太薄,水味太濃,難免本末倒置,喧賓奪主,讀起來稀鬆平常,像喝白開水。如果當摻時不摻,不當摻時摻的窮慘猛灌,那就好像女人腫頭,男人腫腳,穿靴戴帽之外,中間更挺著個水鼓肚皮,那就已病入膏肓,要送進文章病院開刀啦!
以上摘自”司馬中原,文章灌水法”
作者已經超越了上述的任何規範,竟然能以簡單的打鬥畫面擴充至十二萬字,看來作者此集出一百萬字的時間,指日可待。

問題討論。
文章灌水是一門學問,請問你學會了麼?你又學會幾招?
作者: seebox    時間: 2009-2-17 06:31 PM

這是諷刺文吧。司馬先生在說笑了。
作者: pig90095    時間: 2009-2-19 08:19 AM

哈哈哈
司馬先生真是‧‧‧
嘴巴也太毒了吧~
不過正好可以匡正現今某些人
寫作的態度!
作者: hasan8227    時間: 2009-2-20 12:36 AM

沒想到司馬中原先生會寫這種文章出來啊!真是太令我驚訝了.....我才讀過他的 駝鈴呢 害我回味很久 結果一看到這篇文章 我不禁噗哧一聲笑了出來...
灌水原來也是個學問呢!
司馬中原先生...您的鬼故事跟這個比起來.....這篇強太多了阿 哈~!
感謝分享文章囉~
作者: ooonnneee    時間: 2009-2-28 12:35 PM

如果各會員回復也能用到這種深奧的灌水學問的話,版主也不敢捉呀,呵呵
作者: fly-mars    時間: 2009-3-31 08:24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aaa93107    時間: 2009-3-31 10:53 PM

道的是精采萬分
不才看的是字字珠磯
精采!!
作者: kevin29    時間: 2009-4-15 08:47 PM

嘿 灌水 版主應該有很深很深的體認了吧
很多人直接一個複製在貼上就好啦
不過被抓到可不好玩
作者: susucity    時間: 2009-4-27 07:51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AQUB    時間: 2009-4-28 09:06 AM

此篇妙用不只文章而已
各行各業皆可取用之
可使口袋日進斗金
實在深得奸商唬人之道
騙得大眾團團轉阿
作者: laurierma    時間: 2009-4-28 10:47 AM

我噴飯了,太有意思了,我要好好做筆記才行!!
作者: neicl3    時間: 2009-5-10 04:43 PM



看完以後深深覺得制度害人不淺呀

學問和文明的進展

停滯不前也無所可疑了
作者: sun7288    時間: 2009-5-11 03:44 AM

謝謝分享 ~期待作品很久了  謝謝樓主分享
作者: lily0836    時間: 2009-7-7 10:22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翊羽    時間: 2009-7-7 10:42 PM

現在很多事情不都是如此嗎~
只看外表不重內容
在看一部小說的時候
你會發現
也許重點部分根本不到全書的三分之一
作者: zx8116    時間: 2009-8-12 12:18 PM

最會灌水的不是作家  而是卡通阿
木暮的一個三分球可以投一個禮拜
這點各大作家就要甘拜下風了吧
作者: 901532001    時間: 2009-8-12 07:27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7929    時間: 2009-9-2 11:46 PM

這是反諷巴

不過還蠻幽默的
作者: 3000qq    時間: 2009-9-3 12:24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無名流浪    時間: 2009-9-8 11:10 PM

其實文章適當的修飾未嘗不可,除了增加篇幅更有
錦上添花之效,不過很多作家長篇大論ˋ累贅詞彙一堆
一件事又講不出個所以然來,看了真是痛苦啊
作者: telly9575    時間: 2010-9-1 06:18 PM

這些招也真的好用阿!
寫文也不脫這些招數阿!
到市真的!
作者: brandy1234    時間: 2010-9-1 11:37 PM

唉,這等事如果發生在它人身上
應不算是灌水吧
其它人如果能用這種功力寫文章就很好了
真不愧是司馬中原大師
連他的隨水寫來的一篇文
也可以成為經典
畢竟,他應也是寫不出什麼東西
才會寫出這篇文章的
這篇文章,從頭到腳都是灌出來的
作者: ud.water    時間: 2010-9-11 02:38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ps3575    時間: 2010-9-12 11:29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book87118    時間: 2013-3-10 05:36 PM

我是覺得適當的形容是可以的,只有在那些不正常的贅述形容中才會顯的乏味而冗長
但我最討厭的是劇情的灌水  愛情小說分了又何何了又分  奇幻小說殺了又死死了又殺 鬼故事追了又跑了又追  修真小說 生了一次級又得再生一次  以此循環沒完沒暸
作者: newdenny    時間: 2013-3-11 01:28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timboyaa    時間: 2013-3-21 11:00 PM

這不做筆記不行阿!
太妙了這個!

作者: zxcv0201tw    時間: 2013-4-16 09:44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disfuck    時間: 2013-4-17 08:04 PM

這...真是有趣XD
要是這麼強的回文 板主應不會亂刪吧XD
作者: gx2196    時間: 2013-4-18 07:49 PM

還滿挺有趣的(這句話就有贅語了 = =
值得人省思啊~




歡迎光臨 伊莉討論區 (http://a401.file-static.com/) Powered by Discu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