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莉討論區
標題:
ToHeart2愛情三點原則你同意幾點呢?
[打印本頁]
作者:
twonia0830
時間:
2008-9-4 10:44 PM
標題:
ToHeart2愛情三點原則你同意幾點呢?
這三點依次是
第一:自己喜歡上對方
第二:對方喜歡上自己
第三:當局者迷旁觀者清
說說你的感想吧
畢竟LEAF幾乎都是戀愛阿~~春天到來囉~~
[
本帖最後由 andy010839 於 2008-9-4 11:18 PM 編輯
]
作者:
andy010839
時間:
2008-9-4 11:21 PM
沒談過戀愛=////=
我只停留在能輕鬆跟女生交談的階段
進一步? 從來沒有(泣
所以選擇喜歡上對方或對方喜歡上自己
當然
每個人都渴求有女生對自己告白啦= ="
這或然率在現實中太低了= =
作者:
黑燿泠
時間:
2008-9-5 12:30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funny-snowman
時間:
2008-9-6 03:54 PM
真...真的嗎 我看很多耶
到現在還沒女友
的確 標準會高一些吧 等差大啊
這三個同時成立還不構成本人對愛情的原則 總覺得還缺了什麼吧
感覺有點是"禮" 這個禮包涵了非常多的層面 包括道德倫理(我的觀念比較保守)
這也是現在的人最欠缺的 所以到處都是令人搖頭嘆息的新聞
唉...還真是憂心未來的人 到底會變成什麼樣子啊
作者:
rain520530
時間:
2008-9-10 02:57 AM
我是同意第一二點...
但是...對於第三點還是有點不太了解0.0
當第一二點成立之時...
愛情不就成立了嗎??
那又何需第三點呢!?
作者:
KENT3812
時間:
2008-9-12 12:30 PM
我想這三種情形都有可能發生,不過最幸福的還是彼此相愛吧,自己愛對方卻不被對方愛最痛苦。
作者:
tony31392003
時間:
2008-9-13 10:36 PM
這三點原則我都滿認同的
尤其最後一點還滿有意思的
最後一點的意思是
當事者兩人言語和行為上都明顯表現喜歡對方
卻毫不覺得自己喜歡對方或對方喜歡自己
只有在身邊的親友看的一清二楚
我這樣講對嗎?這是我個人看法
作者:
stupid07
時間:
2008-9-14 10:50 AM
到現在還沒談過戀愛
不過愛情要成立的話
只要符合第一點和第二點就好了吧
作者:
我愛你的說
時間:
2008-12-6 08:37 PM
.....不清楚...本人因為長相的關係交不到女友阿!~~
作者:
jbg555
時間:
2008-12-23 05:13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熱血憨龍
時間:
2009-1-15 12:03 AM
其實我3點都同意耶
雖然我只投第一個"自己喜歡上對方"
這是因為那是出於主觀(沒有人知道對方是怎麼想的吧)
所以只投一拉
作者:
033027197
時間:
2009-1-25 09:06 AM
大大的問題
引發了心中無限怨念阿!!
作者:
seasnow
時間:
2009-1-28 04:26 PM
以上3點本人都認同
不過所經歷過的也不過只有第一點而已ˇˇ
作者:
xttb32
時間:
2009-1-30 07:59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s86435770
時間:
2009-1-31 12:22 AM
雖然沒談過戀愛@@
但三點都同意 尤其第三點
愛情是會把人迷昏的~"~
作者:
qawsedrf6363
時間:
2009-2-19 03:25 AM
目前只體認到第3點押...
我想幾乎人人都有這個問題吧XD
至於1~2點...
先等我有交到女友之後再說
作者:
玄天銀月
時間:
2009-3-3 10:03 PM
感覺旁邊的人比較不會被愛情引響決定事情
支持旁觀者清,當局者迷
作者:
wufandemeng
時間:
2009-3-14 11:28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adsl0349
時間:
2009-3-29 07:01 PM
這三點原則我都滿認同的
尤其最後一點還滿有意思的
最後一點的意思是
當事者兩人言語和行為上都明顯表現喜歡對方
卻毫不覺得自己喜歡對方或對方喜歡自己
只有在身邊的親友看的一清二楚
作者:
z801027
時間:
2009-4-2 08:46 PM
三點全部同意
只是我應該是沒機會交到toHEART2中
一樣那麼漂亮的女朋友
2次元萬歲
作者:
govensing
時間:
2009-4-4 08:18 PM
我覺得第三點的情況滿多的
很多人都是在不知不覺中
以為沒有發生.... 但是 卻已在慢慢萌芽
作者:
啊哩吧吧
時間:
2009-5-9 02:23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agreaaerarga
時間:
2009-5-24 12:47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leonskenidi
時間:
2009-5-24 07:37 AM
嗯....
其實我三點都同意耶
但是單戀不太好就是
還是希望能夠開誠公佈
因為單戀除非對方能感受到
要不然還是會有很多囧的產生
作者:
hsnu9371
時間:
2009-5-25 11:29 AM
我覺得都有..
之前就有過經驗
以前總是想戀愛中的人做的事都好蠢
經歷那次事件之後
現在想想
我也蠻蠢的...
作者:
jieball
時間:
2009-6-3 09:29 PM
不要碰比較好'
玩遊戲比較實在
作者:
yh036201
時間:
2009-9-3 04:41 PM
我比較同第一點和第二點
比較能表現自己的感情
這樣才會幸福
作者:
rabbit93527
時間:
2009-9-5 01:22 AM
三點雖說的不錯..
前提也要1 2點要成立...
感情呀!!一切隨緣吧..當要來臨時...誰也擋不啦
作者:
woodycarlos
時間:
2009-9-6 05:54 PM
自己要喜歡上對方然後對方也喜歡上自己啊@@
作者:
icekeeper225625
時間:
2009-9-19 11:06 AM
10樓的意見我贊成
本人也是3點都選
3點都有它各自成立的條件在
能不能發展下去
我想...
"行動力很重要"
"造化很重要"
作者:
dearguys
時間:
2009-9-28 11:34 PM
要三點都成立 那是比較難的
我個人覺得
尤其第三點
作者:
jaff165
時間:
2009-9-29 08:35 PM
3 當局者迷旁觀者清
讓我想到好多傷心事
作者:
lbrjo
時間:
2009-10-9 09:36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dj512542
時間:
2009-10-9 09:45 PM
沒談過戀愛的說,不過我覺得第三點比較合理o
作者:
h29186596
時間:
2009-11-3 11:34 AM
當然是~~~~
自己喜歡上對方
以及對方喜歡上自己嘍^^
作者:
zacharytomoya
時間:
2009-11-4 06:50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艾提斯
時間:
2009-11-30 08:56 PM
三者都投+1...。
th2看過、玩過不少,
戀愛avg也是個人興趣之ㄧ。
但是畢竟劇本只是劇本,
還是有努力可以達成的地步存在的!
作者:
黃昏之主
時間:
2010-2-14 02:34 PM
全同意
只是個人沒有經驗罷了
作者:
a8222473
時間:
2010-2-14 10:36 PM
我覺得3點都要成立
其1 2點都成立就構成兩情相悅
第3點則是交往過程中常常迷失的
有很深刻的記憶....
作者:
tooray
時間:
2010-3-6 01:28 PM
嗯.對於在下來說的話.以上三點都是認同的
1.自己喜歡上對方
當對一個人有相當的好感時.就會多方去注意對方.而才能更進一步去了解..
2.對方喜歡上自己
進而.發現了對方也是.在注目著自己.
3.當局者迷旁觀者清
這時身旁的人.都在想..又有一對了!
作者:
我來囉
時間:
2010-3-7 08:17 PM
雖然不太懂意思
不過第三點會先成立
第一點和第二點成立條件就要看劇情怎發展了= =
通常一定是別人先喜歡自己,然後自己才會喜歡別人...
不過我投票投2和3 0.0
作者:
applefirk
時間:
2010-3-12 05:34 PM
我覺得三點都成立吧
以上兩點不成立有一點不成立的話
根本就是單相思
至於第三點
我只能說
事實就是如此
作者:
alexath35
時間:
2010-3-14 10:16 PM
啊 其實很多人都選1嘛 不過我覺得小千沒資格教木實吧
作者:
x007jimmy
時間:
2010-4-8 09:31 AM
說真的如果兩人不適合
旁觀者總是第一個知道
當事人卻不覺得
作者:
levis207
時間:
2010-4-24 12:11 AM
不管怎麼說
ToHeart2中的主角實在令人太羨慕了
即使現實生活中真有這樣的個性
也絕不會有那麼好命
或許就跟 草莓百分百 IS 蘭藍島 是一樣的
作者:
h537889
時間:
2010-12-9 02:01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asdf3849
時間:
2011-3-24 12:22 AM
第一第三點成立率10000% 第二點很難確定= = 不過這三點都是必要的 所以我全同意
作者:
clse945213
時間:
2011-7-3 09:23 AM
目前只體會到第3點,所以我只勾第3點......
其他兩個......,抱歉我是學生,等我上大學再說吧(被打
歡迎光臨 伊莉討論區 (http://a401.file-static.com/)
Powered by Discu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