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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自己一個 善終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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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eff981080
時間:
2006-9-24 11:14 AM
標題:
給自己一個 善終的權利
明知急救無效,是否還要急救?是許多家屬的兩難。如果不想做無謂的急救,不想增加病人和家人痛苦,可以在健保IC卡中加註意願,為自己預留「善終權」。前監察院長陳履安早已簽妥意願書,讓家屬有遵循的依據。
俊明曾經目睹癌末父親及主動脈瘤破裂造成大吐血的祖父急救過程,事隔多年,他都無法忘卻當時的殘酷景象。
如果可以重來,他希望當時沒有要求醫師急救。現在,他已簽下不急救意願書,並申請登記在健保卡,希望將來有一天能「好好走」。
台大醫學院教授陳榮基表示,癌症、愛滋等末期病人,往往因為骨質疏鬆或受癌細胞侵襲,在急救中壓斷肋骨、大量出血甚至敲斷牙齒,最後也只能延長一點時間,病人在痛苦中離去。
台灣安寧照顧協會理事莊榮彬指出,癌末、心肺衰竭等末期病人,無法透過心肺復甦術挽救生命,不管是電擊、插管或壓胸,都只是增加不必要的折磨與痛苦。插管之後無法言語,更喪失與家人最後話別的機會。
前監察院長陳履安早已簽妥意願書,讓家屬有遵循的依據。否則家人的愛可能變成害,明知沒救還拚命救,最後內臟壓壞、肋骨壓斷。
台灣安寧照顧協會接受衛生署委託,從6月起協助民眾簽立意願書,目前已有兩千多人完成簽署,將送健保局註記。就算將來反悔,還可以用書面通知撤銷。
作者:
y8qc2gk91
時間:
2009-3-24 03:47 PM
這真得是很重要的一件事情呢,而且這樣一來也能夠讓自己走得安穩,而且也不會讓家人更加難過和浪費社會成本呢。
作者:
st06103012
時間:
2009-3-24 04: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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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610xyzn
時間:
2012-1-12 12:3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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