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謝龍介說的啥妥適審判法,個人感覺那不是重點,因為所謂回到被告身分,又已經羈押五年,那是把兩件事情混在一起,因為已經定讞,所以判決取消,就是又回到檢察官起訴開始算而已。
真正的重點是,死刑不違憲,到底敢不敢執行死刑
s012135 發表於 2024-7-12 09:37 PM 哪裡來的違憲,老實說,現在的法越來越亂,遲早有一天會出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