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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分手遭前男友討7萬筆電!女堅稱是「贈與」卻因一句話露餡慘賠錢][奇摩新聞][113.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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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8qc2gk91
時間:
2024-6-25 10:38 AM
標題:
[分手遭前男友討7萬筆電!女堅稱是「贈與」卻因一句話露餡慘賠錢][奇摩新聞][113.6.25]
高雄市徐姓女子和汪姓男友分手後,被要求返還一部7萬多元的筆記型電腦,汪男主張是借用,徐女卻堅稱是贈與。不過,橋頭地院法官勘驗對話時,發現徐女曾傳訊息詢問汪男「你的電腦我該怎麼給你?」,最終認定該部筆電是借用,判徐女應賠償1萬8650元,全案仍可上訴。
汪男指出,他於2013年5月花費7萬4600元購買一台筆電,並於2017年將筆電借給當時的交往對象徐女,2年後2人分手,他多次要求徐女返還筆電,徐女卻擅自把筆電借給哥哥使用,遲遲不肯返還,氣得他決定提告,核計徐女使用筆電長達3年9月,經折舊計算,要求徐女賠償4萬9168元。
徐女則辯稱,當初汪男主動贈送筆電表示愛意,並非借用,交往期間和分手清算物品時,汪男都沒有開口索要筆電,如今才改口稱沒有要送,並要求返還,但時間已經過了很久,電腦已經不見了,加上筆電已經使用多年,她只願意賠償6000元。
橋頭地院法官檢視2人分手後的對話紀錄,發現徐女曾在2019年間傳訊息給汪男,提及「我無意要拿你的筆電,但是我不記得了,筆電確定在我這裡嗎?」、「如果真的在我這,我一定會還給你」、「你的電腦我該怎麼給你」等,雙方更是一度約好交還方式,徐女卻說忘記帶了,因此認定是借用,審酌電腦使用年限,最終裁定徐女應賠償1萬8650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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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已經分手了居然還好意思說贈與,還真是有夠不要臉的,看來男生在跟女生對話時各種重要訊息都應該要保留下來才安全。
作者:
aa0975707559
時間:
2024-6-25 11:25 AM
還好女生自己漏洩了 期望男生可以討回阿
作者:
george863408
時間:
2024-6-25 12:18 PM
兩個感情是要多麼遭,才會分手後還對簿公堂
作者:
mos1972
時間:
2024-6-25 12:27 PM
僅是個人做法
婚前的前女友 拿過不少東西 我也贈與不少物品
是不是借用 它們自己知道
既然是給予 就是給了
作者:
zogol
時間:
2024-6-25 12:49 PM
現在要把妹還是要有點錢比較耐虧…
作者:
lancerseven
時間:
2024-6-25 02:41 PM
電腦可能不是主要問題吧 應該是電腦裡面的內容
作者:
djo6j86j86
時間:
2024-6-25 07:27 PM
不太可能完全不管那些狀況而孑然一身,難啊
作者:
金凱杜
時間:
2024-6-25 10:50 PM
所以AA制度是很合理的 但這樣又被女的說很摳
作者:
heidguy
時間:
2024-6-26 01:01 AM
真的是不應該亂說話
沒有必要吧
作者:
ddrqooqoo
時間:
2024-6-26 02:29 AM
相愛容易相處難
當初就不要做這動作 省得麻煩 !!!
作者:
knightx999
時間:
2024-6-26 06:56 AM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啊
不想要佔便宜,安安穩穩的分開就好
作者:
molitor
時間:
2024-6-26 01:14 PM
真的是利害了,只是一台小小的筆電,都能搞成這樣?
作者:
nybie522
時間:
2024-6-26 03:27 PM
連筆電都要討回 可見這個男生有多麼缺錢
作者:
天空之辰
時間:
2024-6-26 06:13 PM
雖然電腦用很多年了
但看到折舊成這樣也挺心酸的
畢竟一直在前女友那
自己都沒用到
作者:
abelyang27
時間:
2024-6-26 08:14 PM
這只是單純了 其中一個備胎的故事
作者:
chenwent
時間:
2024-6-26 09:45 PM
折舊的電腦
與折舊的心
事後對簿公堂
真心換絕情
作者:
gotw99
時間:
2024-6-26 10:38 PM
男的真的是,女的也是張嘴出賣了自己
作者:
BC0951049
時間:
2024-6-27 08:51 AM
我覺得還沒結婚的話要算清楚一點
作者:
momo1028
時間:
2024-6-27 09:17 AM
我就問交女友目的是什麼??
結婚生子傳宗接代??
還是只是貪圖快樂的過程??
若是前者我不予置評
畢竟愛到卡慘死
如果是後者
有那些錢我拿去援助失學少女跟單親媽媽
難道不香嗎??
作者:
localuraki
時間:
2024-6-27 05:47 PM
但也只有判還一萬多,還是不划算的
作者:
mycola
時間:
2024-6-27 09:58 PM
一開始分手就把東西分好不就好了 為啥要隔一段時間才在要 真怪
作者:
幽靈腳踏車
時間:
2024-6-28 12:23 AM
都分手了
沒要就當賺到或回憶
被討回就巴結一點就好
作者:
雨天等放晴
時間:
2024-6-28 09:44 AM
吃飯 旅遊AA
分財產就要對半 女權自助餐
作者:
yahourt
時間:
2024-6-28 10:56 PM
女方之所以不肯還電腦
是因為怕被查出裡面有劈腿的證據嗎
作者:
maxwellpan
時間:
2024-7-1 01:54 AM
說贈與只是因為不想付錢,但2013年的7萬元電腦,現在應該能跑的東西也不多了吧!
作者:
liapapayyy
時間:
2024-7-1 04:43 AM
還好分了,止住停損點,不然越陷越深把自己一生都慘賠了
作者:
arleekurt
時間:
2024-7-1 09:43 PM
人與人的界線真的很難分清楚 相愛時大可不必猛送高價禮物當作貼心與愛護
任何人一旦養成習慣真的很難不改變 從不好意思到習慣成自然 最終的理所當然
不管男女都一樣 那怕說得再強硬與豁達 失去時 十之八九就是嚥不下那口氣
何必呢 成長不必自打臉 歷史總是有前車之鑑 人就只是覺得自己是真主角不會踏上別人的失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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