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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4車爽違停斑馬線!他檢舉卻失敗「理由曝光」 鄉民炸鍋:無敵星星吃滿了][奇摩][113.5.5] [打印本頁]

作者: y8qc2gk91    時間: 2024-5-5 11:43 AM     標題: [4車爽違停斑馬線!他檢舉卻失敗「理由曝光」 鄉民炸鍋:無敵星星吃滿了][奇摩][113.5.5]

台灣違停亂象嚴重,數量多到檢舉不完。不過,一名網友感歎,前陣子繞路去買東西,3分鐘內就看到4台車輛違停,氣得他錄影檢舉,結果全都檢舉失敗,原因是檢舉影像必須錄滿3分鐘,且要有車輛駛離的畫面,讓他相當錯愕,直喊「打不過啊打不過,大家用路時各自注意安全吧!」貼文曝光後,全網炸鍋:「大違停時代,還沒跟上嗎?」


原PO在PTT以「大臨停之斑馬線也爽爽停」為題發文表示,前幾天回家途中繞路去買東西,短短3分鐘的路程就看到4台車輛違停在斑馬線上,於是拿出手機錄影,每台車輛都有錄到大約10秒,接著上網以「汽車在行人穿越道違規臨時停車」提出檢舉,不料承辦警員竟回覆,據規定,檢舉影像要有車輛駛離的畫面,否則不知道究竟是「違規臨時停車」或「違規停車」,很難開出罰單。

原PO透露,事後聯絡另一名警員,對方詳細解釋,去年8月交通部下達的函令,要求必須有車輛駛離畫面才能以違規臨停舉發,理由是「行政罰下達後不該輕易變更,不能事後有加重或減輕,所以要有明確的違規判定才能立案」,而且檢舉畫面至少要有3分鐘,讓原PO相當傻眼,「誰敢站在那邊錄3分鐘,不怕車子『意外』暴衝過來?路過的車輛也無法錄滿3分鐘,根本無敵星星吃滿了」,不禁感嘆「偉哉台灣,偉哉行人地獄,打不過啊打不過,大家用路時各自注意安全吧」。

貼文一出,引來一票網友留言直呼:「沒人閒著去錄你3分鐘就沒事」、「這麼嚴格喔,以後可以安心違規停車了」、「我以為只是路邊大臨停,結果連路口斑馬線也淪陷」、「打不過就加入啊」、「加入吧,很爽的」、「看起來真的只能加入了,每次都覺得乖乖找車位的自己像個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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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台灣會成為行人地域不是沒有原因的,連舉發違停都如此困難,無怪乎全台灣到處都是違停。



作者: steventsao134    時間: 2024-5-5 12:11 PM

台灣 犯罪天堂
作者: aa0975707559    時間: 2024-5-5 12:27 PM

既然已經有認證下次也可以這樣玩啊
作者: s012135    時間: 2024-5-5 05:38 PM

這也難怪,所以檢舉條文一直改,看來就是要維護官員臨停的辦法
作者: bigcat5240    時間: 2024-5-5 09:48 PM

跟殺人犯一樣
沒感受的人高喊"廢死"
因為"官"不會堵車
作者: macjoe168    時間: 2024-5-6 07:13 AM

這是因為檢舉蟑螂太多了...很多人申訴成功才這樣改
作者: zogol    時間: 2024-5-6 11:04 AM

這就是台灣的交通啊,民進黨政府執政就是這樣的。
作者: alix9588    時間: 2024-5-6 11:13 AM

可能是有綠色黨政吧!!確實這樣的裁決會讓人不想檢舉,牠們就達到目的啦
作者: proket    時間: 2024-5-6 11:59 AM

看起來是他自己的問題,自己不熟悉檢舉法規,卻不反省自己
作者: molitor    時間: 2024-5-6 05:56 PM

沒辦法,法律就這樣子訂,真的是沒有辦法。
作者: davidchamg    時間: 2024-5-6 11:39 PM

連交通警察拖吊車子都要等3分鐘,法規定下來的規定。只能遵守吧。
作者: 巴格亞魯    時間: 2024-5-7 12:26 AM

台灣人真的很奇怪,每天都在講行人地獄
卻不管一堆帝王行人在馬路隨意亂竄造成行車地獄

說臨停害命卻不說自己連後視鏡都不看
什麼都要怪別人
作者: dreamlands    時間: 2024-5-7 02:04 AM

這就不是警察的問題
看是誰選出來的官立的法條......
作者: georgeyu    時間: 2024-5-7 10:00 AM

礁溪伊莉 "臨停"舉發成立的三種要件: 1. 有人上下車的影像, 2.包含停止與駛離的畫面, 3. 明顯妨礙人車通行畫面... 這是明文規定的規範~...

有時候違停並沒有阻礙交通或危害安全, 人人都會有不得已之時, 實在沒有必要當檢舉魔人,
但那種併停或嚴重擋路導致別人必須違法繞過的除外
作者: monimike    時間: 2024-5-7 07:27 PM

1. 有人上下車的影像, 2.包含停止與駛離的畫面, 3. 明顯妨礙人車通行畫面... 這是明文規定的規範~
依法論法 一切照規定*
作者: BC0951049    時間: 2024-5-8 08:42 AM

那就是全程錄音錄影其實沒很難
作者: ffex123    時間: 2024-5-8 06:06 PM

不知道嗎?
現在這種臨停很難檢舉成功
要感謝政府給開車的人帶來很大的方便
作者: 孤獨乂風痕    時間: 2024-5-10 05:26 PM

本帖最後由 孤獨乂風痕 於 2024-5-10 05:31 PM 編輯

之前哪怕停下來個幾秒鐘也可以被檢舉開單成立。
這部分民眾會投訴、反映並陳情,政府傾聽民意於是函示跟法律修正把檢舉標準提高。
(今年預計修正的道交條例很明顯是用車人方面的民意)
而2022年修正的條例就是行人為主體。 只能說政府試圖取得平衡。

作者: rex0327    時間: 2024-5-11 05:58 AM

台灣就是這樣
法律是保障壞人的
作者: 我有問題    時間: 2024-5-11 08:51 AM

那就都檢舉臨停吧
就算沒駛離
停在那邊超過10秒了還不算臨停?
還是要110打爆才會改善這交通亂象
作者: lancerseven    時間: 2024-5-11 11:11 AM

zogol 發表於 2024-5-6 11:04 AM
這就是台灣的交通啊,民進黨政府執政就是這樣的。

這一直以來就是台灣常態好嗎? 別什麼事都要扯政黨
作者: tknwo    時間: 2024-5-11 01:40 PM

怪不得一些路段,違停情況那麼氾濫又誇張,
錄影要滿三分鐘確實有執行上的困難
作者: victorlion71    時間: 2024-5-18 01:19 PM

違停真的是抓都抓不完
只能重罰才能改善
作者: miracleqoo    時間: 2024-6-6 11:50 AM

路口20公尺內違規停車也是沒事的
法規到底是哪個腦殘訂的?
一定要等到哪個高官因此出事才要修法嗎?
作者: zeus0915    時間: 2024-6-7 03:50 PM

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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