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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死刑存廢激辯!學者分兩派論戰 他驚呼:司法天平已失衡][奇摩新聞][113.4.24] [打印本頁]

作者: y8qc2gk91    時間: 2024-4-24 09:56 AM     標題: [死刑存廢激辯!學者分兩派論戰 他驚呼:司法天平已失衡][奇摩新聞][113.4.24]

王信福等37名死囚認為死刑違反憲法平等權、生存權、比例原則,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憲法法庭昨(23)日召開言詞辯論庭,邀集死囚訴訟代理人、法務部及專家學者陳述意見,討論死刑是否違憲。此辯論將決定台灣未來是否會走向廢除死刑,結果最快於7月宣告。有學者就認為,憲法是追求「所有人」的正義,但在過去15年來,大法官和台灣憲法法庭的釋憲宣告,幾乎都是有利於「加害人」,使司法天平已經失衡。
根據《中央社》的報導指出,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許家馨認為,死刑存廢是兩種價值體系的衝突,他認為應要保留空間,讓立法機關選擇,不適合由憲法法庭決斷;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黃丞儀則認為,死刑在台灣歷史上,是為了鞏固君權、殖民統治和威權政治的法律工具,應予宣告違憲。
同時開南大學法律學院暨法律學系教授鄭善印認為,死刑即是行為人犯下死刑之罪,受刑是該行為人應得的結果,因此死刑規定合憲。
而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暨研究所教授賴擁連則強調,憲法是追求「所有人」的正義,但在過去15年來,大法官和台灣憲法法庭的釋憲宣告,幾乎都是有利於「加害人」,使司法天平已經失衡。賴擁連指出,他支持死刑並未違憲,同時對於被被害人及其家屬的意見,法院應該也要參考,並尊重他們的意見而請求死刑判決。
賴擁連最後也坦言,「死刑應該是存而不廢、存而少用,是否應廢止?則交由國會根據民意的滾動性發展定奪」。
.........................................................................................................................................
這些廢死的人還真是罪大惡極,目前台灣社會的主流就是正常執行死刑,一方面給受害家屬一個公道,一方面也有起到警示社會的作用,甚至還不用拿人民納稅錢一直養死刑犯,而現在這些廢死的傢伙總是利用各種理由反對執行,這無疑是在受害者家屬的傷口上灑鹽。

不過司法天平失衡的情況恐怕要等到政黨輪替之後才有可能會獲得改善,就不要寄望於當今的執政黨了。


作者: bigcat5240    時間: 2024-4-24 10:13 AM

官員用選票選出來的,但是大法官可是指派的
上位者的思想是什麼一目了然
廢死派都是所謂的"社會菁英"
現在傳播媒體都被掌握,反倒是一般民眾的聲音發不出來了
作者: aa0975707559    時間: 2024-4-24 11:01 AM

不知現在廢死大於憲法 一堆都死不了的  哀
作者: 本史帝文    時間: 2024-4-24 11:21 AM

bigcat5240 發表於 2024-4-24 10:13 AM
官員用選票選出來的,但是大法官可是指派的
上位者的思想是什麼一目了然
廢死派都是所謂的"社會菁英"

憲法法庭討論死刑存廢,目前不知最終結論如何,然過程就充滿了不正義。
首先,大法官全是蔡英文提名,蔡英文曾說廢死是普世價值,她會提名不服己意之人嗎?
15位大法官,3名曾當過死囚辯護律師需迴避,另有7名大法官公開支持廢死。
此外,是次有所謂「15組法庭之」友意見書,有14個團體都挺廢死。唯一反對的是國民黨。
作為裁判的大法官支持廢死,提供意見的法庭之友支持廢死,裁判、球證、旁證都是我的人,你怎麼跟我鬥?
審案的12名法官,6人最晚10月就要滾蛋,要退休的大法官有符合最新的民意嗎?另外這些所謂的14個團體,又能代表8成以上民意嗎?
民進黨在此刻討論,目的不是很明顯嗎?倘若廢死通過,離投票還早,人民根本不記得。
民進黨倘若認為廢死正當,為何選前不公開聲明?賴清德、民進黨立委皆不敢張揚,知曉民意支持死刑。
目前為止,反對死刑最大聲的,是因為有冤獄可能,而司法誤判冤獄是司法有問題,不是死刑有問題。請問像鄭捷,罪證確鑿,為什麼不能判死?
滿嘴對生命謙卑、平等,然而認為自己比較「進步」、「高尚」,正是種傲慢與不平等。
作者: wen056    時間: 2024-4-24 11:24 AM

我是真的不能懂廢死的意義!
到底那些輕易剝奪他人生命權利的人
何以來的資格與臉面談得上他們自己的人權?
看到新聞說這是國家在用法律以暴制暴
我只覺得可笑
以暴制暴這詞應該用在法律之外
法律做出的只能夠叫做懲處!
任何做錯了事的人
都應該受到懲處,這才是法律存在的意義
我相信即便是判處死刑
可能都無法完全撫平亡者家屬的痛
但廢除了死刑
無疑只會讓那些亡者家屬的心痛上加痛
作者: 極速快車手2010    時間: 2024-4-24 11:28 AM

死刑存廢的辯論其實毋須辯論,因為蔡政府執政8年,已經用實際的行動廢死,近5年的476件殺人確定判決,只有1件死刑定讞的比例,死刑在中華民國的憲法是最重主刑,已經被蔡政府重新定義,死刑早已經形同廢止。辯論的結果若是廢止就是名正言順讓大法官替蔡政府取得法律正當性,若是死刑繼續存在,就是維持現狀繼續不判死刑以及不執行死刑,這樣的結果有差嗎?
我們的法律對於死囚極端的寬容與仁慈,死囚可以提再審或是非常上訴以及憲法訴訟救濟,而且沒有次數限制,也就是死囚可以無止境的濫用司法資源,難怪法官和書記官會過勞死。過去定讞未執行的37名死囚,每一個刑案背後都是令人髮指、泯滅人性、血淚斑斑的情節,死囚沒有得到法律公平正義的對待,對受害人的家屬永遠等不到法律公平正義的判決,就是無止境的凌遲。
憲法法庭辯論法律剝奪生命權是否違憲,但是大法官要不要同時辯論殺人者親自以殘忍的手段剝奪被害人的生命權,以及造成被害人家屬一輩子無法彌補挽回的傷害是否違憲?將近8成民意反對廢死,蔡政府罔顧民意,用大法官的辯論來決定死刑存廢是既偽善又狡詐。
作者: mw232    時間: 2024-4-24 12:37 PM


刑入於死者,乃罪大惡極,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

八成八民眾不贊成廢除死刑

沒有廢不廢死的問題
古人早有教訓
現在民意也有八成八反對廢死
偏偏咱們偉大的法官及民進黨狗官就這麼天才
跟民意對著幹
跟現有法律對著幹
希望判死犯人知過能改,可教化,跟人性對著幹

選擇綠色畜生黨,就是給牠們上台保護畜生


作者: 小小羊羊羊    時間: 2024-4-24 12:43 PM

死刑犯會怕
不就表示死刑
多少還是有嚇阻的功能
作者: 陳阿唱    時間: 2024-4-24 02:11 PM

西方學者早就言明政治是管理眾人之事,法律是應規範眾人行為一切而生,咱們大法官卻說法律不應依附民意,這邏輯似乎很奇怪,難道法律得依附掌權者喜好就好嗎?社會國家是全體人民的呀!不是掌權握權的啊?難道現在是帝王時代,掌權的就是帝王嗎?君權神授?不是人民選出來的?
作者: a0l0e0x0    時間: 2024-4-24 02:27 PM

死刑是為了鞏固君權、殖民統治和威權政治的法律工具,
那老美也是君權、殖民統治和威權政治的嗎?
呵呵~~
作者: zogol    時間: 2024-4-24 02:32 PM

真的,台灣早就是犯罪天堂了,特定人物和團體爭取兇手的權益,受害人就立馬燒一燒,公祭後就可以忘記了。
作者: abdul    時間: 2024-4-24 02:32 PM

被害人已經死掉了就沒有人權嗎?執行死刑不一定能夠還給被害人一個公道
至少能夠讓他不要再出來害人,也不用浪費納稅人的錢養一個廢物。
作者: LG0824    時間: 2024-4-24 02:49 PM

這些廢死團體都很噁心,辯論感覺都是過場的,
執政黨或許已經先射箭後畫靶,
之前多數人公投結果反廢死都不執行,
如今開辯論要幹嘛,假如辯論不過,
一定又會找其他名義為廢死護航.
真夠畜生的.
作者: 笶豔文    時間: 2024-4-24 03:00 PM

有些法官或許是相信「人在公家好修行」自己不願背負「殺人」的罪業,總是拿司法案件來做的功德,於是找各種荒誕的理由和藉口,好故意放過那些殺人凶手,但這何嘗不是另一種公器私用。
一句輕飄飄的「有教化的可能」就了事,反正負責教化的不是他,承擔傷痛的也不是他,怎麼實現那個「可能」他也是不管的⋯



作者: gorden_d    時間: 2024-4-24 03:27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西瓜汁小梅    時間: 2024-4-24 03:41 PM

對那些罪大惡極的人,談什麼人權~~
沒有人性的人~生有何用~
有些人渣為了錢~連自己的父母親都敢殺害
這種畜生~~讓他<她>活著,只是浪費食物浪費社會資源
原諒?~~~~只有被害者家屬有權利選擇
其他人有甚麼資格替他們決定~~
作者: z40655783    時間: 2024-4-24 05:41 PM

其他人的意見我不說甚麼,我只知道,以牙還牙,以血還血是最基本的道理,至於是否原諒加害者,這只有受害者的親人家屬才有資格,所以在我看來,死不死刑,受害者的親人家屬才有決定權
作者: a86241    時間: 2024-4-24 06:06 PM

我很認同司法天平失衡這件事 不館贊不贊同死刑 為啥現在可以停止執行 裡面好幾個都確定判決的 一直拖是在拖甚麼 憲法是追求所有人的正義 這句話更是講到我心坎裡 每次都在討論加害人怎樣怎樣不該執行死刑 但那些被害人ㄋ 死了就白死了
作者: a850057    時間: 2024-4-24 07:04 PM

台灣司法已死了,那些大法官都不食人間煙火,要靠法官不如靠自己動用私刑還比較快,動用私刑也不會被判死刑.
作者: vid    時間: 2024-4-24 07:37 PM

綠腦跟反廢死既然這麼挺“人權”
那就把重刑犯帶回去供養啊
憑什麼要國家跟人民花錢養這些人渣敗類
受害者的人權還比不上重刑犯的人權,鬼島人民真是可悲
作者: burtonway78    時間: 2024-4-24 08:13 PM

但在過去15年來,大法官和台灣憲法法庭的釋憲宣告,幾乎都是有利於「加害人」 ->這代表台灣是表面的民主 而且忽視主流民意
作者: 孤獨乂風痕    時間: 2024-4-24 09:06 PM

廢除憲法法庭制度,讓法律解釋回歸到立法院上也是可以的。
司法權來解釋法律從來不是應有的鐵律,作為一個法律制度基本是美日德附庸的政府,這只是抄襲的制度順手抄襲而來,讓法律解釋回歸立法權也未嘗不可。
作者: s012135    時間: 2024-4-24 10:56 PM

這個其實是一件不用辦論的一個會議,說真的,廢死,那法有何用
現在的法已經不是嚴以律己了,廢了等於將法給廢了
只會讓社會更亂而已
作者: alu    時間: 2024-4-25 12:28 AM

台灣真是一個可笑的地方,犯罪人有人權而被害人卻沒有人權
作者: ddrqooqoo    時間: 2024-4-25 12:31 AM

該修憲的不修憲

不應該修的 卻是拿出來要修

太閒沒事幹 矯枉過正 穿法袍的垃圾米蟲 !!!
作者: Luckyiop    時間: 2024-4-25 01:30 AM

那些人要是不死,對得起那些因他們而受到傷害的人嗎?
作者: aleta633    時間: 2024-4-25 02:22 AM

大法官自身都有固定的心證、立場了,辦這個?洗白阿
作者: injog555    時間: 2024-4-25 06:57 AM

死刑犯害怕被執行死刑而申請釋憲,證明犯罪人害怕死刑!
從死刑犯殘忍殺害別人生命後,牠的人權就被自己剝奪了!
不要逼人民開始執行私法正義!


作者: s841203wu    時間: 2024-4-25 07:09 AM

當法律已經無法伸張正義的時候就不要怪人民變為爆民
當天平過於傾向邪惡一側的時候就不要怪正義漸漸流向邪惡
人權是賦予守法之人不是賦予犯法之人
不要以此藉口為犯人脫罪



作者: M-L9    時間: 2024-4-25 08:58 AM

塔綠班的說過

要蓋核電廠,核廢料放你家

同邏輯....

要實現廢死,極惡殺人犯養你家!
作者: proket    時間: 2024-4-25 09:20 AM

我覺得還是要死刑,因為殺生為護生,斬業非斬人
作者: honaka    時間: 2024-4-25 10:07 AM

在談死刑犯的人權之前,有想過被害者的人權嗎?
還是人死就沒人權?真正有權利談的是被害者的家屬


說穿了,上位者圖的是一個美名,誰都不想當那個劊子手
而人民要的只是一個公平正義
當國家無法給人民一個合理的處置,私刑就會越來越多

作者: victorlion71    時間: 2024-4-25 11:08 AM

被害人就沒有憲法平等權生存權了嗎?
還是死了就算了?

作者: f3690    時間: 2024-4-25 02:08 PM

廢死聯盟的人都是一堆聖母婊,因為事情不是發生在他們身上,才來說一些畜生說的話。
作者: ping0229    時間: 2024-4-25 04:25 PM

美國也有死刑阿,所以美國不尊重人權,笑死
作者: bill41    時間: 2024-4-25 08:03 PM

這種重大決策,應該經由全民公投吧。
不應該由一個舊內閣決定吧。

作者: oleotsao    時間: 2024-4-25 09:33 PM

死刑聲請釋憲,變相癈死
拖延戰術,
如果真的是審判過程有問題
就說明

如果三審定讞,也經過合法的行政救濟(不是那種一試不同再一次,沒完沒了)
仍然維持原判,那就執行吧

執政當局不能知法玩法 罔顧被害者及被害者家屬的人權
故意拖延不執签

作者: YTEen    時間: 2024-4-25 09:39 PM

許多人都說西方許多國家廢死,應該跟循西方,可是東方和西方本身各種習慣就不同,然後卻強壓西方思想於我們
作者: chang19801211    時間: 2024-4-25 11:05 PM

如果民進黨的大法官敢說死刑違憲 就請藍白提修憲 若修憲不行就提倒閣案 看誰怕誰
作者: ccharlies    時間: 2024-4-26 05:07 PM

「他驚呼」,「他」是誰?「有學者」,哪位?通篇都有署名的學者講說合憲,報導卻不願把驚呼司法天平以失衡的學者署名...
作者: powermodule    時間: 2024-4-26 05:29 PM

新聞看到支持跟反對(廢死)
相差12.5倍=>支持死刑的台灣人,有87%之多.

然而還要搞大辯論會.
等於少數人就可以把控多數人意見.

要是大法官們決定廢死,說代表2300萬人.
看看服不服
作者: kyoandgto    時間: 2024-4-26 06:31 PM

這議題從以前到至今,多久了~
那些罪大惡極(殺人還支解或是做出其他變態行為)
還談人權? 那些犧牲的生命人權在哪?

作者: k8724078    時間: 2024-4-26 07:27 PM

幹嘛判死刑,打打屁股就好了~~~~~
打爛屁股花不了什麼錢~~嘿嘿!!!
作者: libb    時間: 2024-4-26 11:14 PM

犯法就應付出相當的代價! 這辯論感覺不過是為廢死作個過場戲而已
作者: fome1234    時間: 2024-4-26 11:46 PM

真是可悲...綠色大於民意...沉冤的人如何得雪.....
作者: op431069    時間: 2024-4-27 12:36 AM

廢除死刑 關著等特赦 被害人是否有得到補償不清楚,犯罪者好生好養的供在牢裡等特赦
作者: ..楓葉..    時間: 2024-4-27 10:34 AM

民進黨也蠢阿

推出個蔡英文 選總統 任命的大法官 各個不知人間疾苦

死的不是他們家的人 所以別人死活與我無關

活著的罪犯比死的人重要...我不懂這是什麼邏輯

我記得 當年有個日本律師
他說 我反對死刑 之後等到他女兒被撕票 他說 我反對廢死

所以 未經他人苦 末勸他人善 你若經我苦 未必有我善 我送給各位贊成廢死的大法官

好好想一想  如果今天殺人犯 先姦後殺大法官你自己的家人 棄屍還分屍 然後砍個幾百刀 到處丟屍體 企圖湮滅證據 然後警察要死要活抓到犯人 殺人犯 在牢裡 念經向善 說我迴向給死者

大法官你自己原不原諒 你還贊不贊成廢死 如果你贊成 那我只能說 成為你的家人真可悲 死了
還要為你的偽善 加分

就像古代 男子戰死 家庭為了贏得貞節坊 多高的榮譽 但從沒想過 守寡的年輕婦人 心裡多麼苦悶 一輩子就這樣

我說 大法官 你就不要那麼自私 把自己崇高的道德 建立或消費在死者身上 你家有死人 你再來這樣做吧!

作者: terry1975    時間: 2024-4-28 08:30 AM

廢死??白蓮花啊!
提倡廢死的那些人才真的該死

作者: leelunmai    時間: 2024-4-28 09:54 AM

死刑犯要人權? 你 TMD 不算是人了,憑甚麼現在才想當人?
被害人的人權被你剝奪,被害人親屬的人權被你侵犯了,你不賠也賠不起,現在後悔了?
就是有一群唯恐台灣不亂的"人",以為廢死就能讓國際社會支持台灣,卻不知道國外這些廢死的團體,沒有政治權力,就算嘴上支持,碰到中共就縮回去了。
"以德報怨,何以報德?" 可以原諒這些死刑犯的,唯有被害人的親屬。
蔡英文? 沒資格!
作者: eyyy001    時間: 2024-4-30 04:17 AM

羶冥痔的最新吠屎言論:

法律是要來教育人民,而不是拿來報復性使用的

喔~是喔~

殺完人再教育沒事惹~

難怪殺人可以爽歪歪阿~

因為死人不會開口說話啊~

還有這些萎大學者幫我護航~

金架吾告宋A拉~

哈哈~

簡法禁而務謀慮,荒封內而恃交援者,可亡也。

(輕視法制而好用計謀,內政荒廢而依賴外援,可能滅亡)

群臣為學,門子好辯,商賈外積,小民內困者,可亡也。

(官員喜歡非主流的學問,子弟喜歡無用的辯論,商人把財富存到國外,百姓喜歡私下爭鬥,可能滅亡)


作者: hyk-1977    時間: 2024-4-30 02:33 PM

就直接死刑吧,哪來那麼多問題,別忘了,台灣還沒有廢死,這些人押著死刑犯不執行死刑難道不是違反法律嗎?不然就請總統宣示台灣正式廢死啊....看敢不敢啊....
作者: miracleqoo    時間: 2024-6-24 08:54 AM

"王信福等37名死囚認為死刑違反憲法平等權、生存權、比例原則"
開頭第一句就是笑話,所以這些囚犯讓被害者死,就沒有違反憲法平等權、生存權?
作者: g0c209    時間: 2024-6-24 10:10 AM

話說...民進黨整天嗆著藍白說不要跟民意對著幹!!
要尊重民意

但是在死刑議題上,我記得台灣8成以上的人都是支持死刑
那民進黨怎麼這八年只執行過一兩次死刑,而且還是要重大罪行的(如:鄭捷案)

那麼重視民意,幹嘛已經死刑定讞的還不趕快執行??
(未判決跟上訴中的還可以說有轉圜,但很多都是以定讞也不能上訴了,還是沒執行)
作者: yunkeye    時間: 2024-9-21 06:51 PM

未受他人苦,莫勸他人善,希望這些反廢死的法官和團體,他們最重視之人會因人而死,願天神能執行這願望
作者: ykkidog    時間: 2024-9-21 08:00 PM

冥噤黨就是這麼孬啊
想廢死就直接說
不用搞這種小手段
你以為用這套"類廢死"就沒有人知道了喔?
作者: hyk-1977    時間: 2024-9-21 08:55 PM

想不到在台灣殺死一個人比一個人被判死還簡單...
我都不知道這是什麼法律...
要我們拿稅金養一群不知人間疾苦的法官跟最大惡行的死刑犯,講真的,我拒絕啦...
作者: qwaszx0909    時間: 2024-9-25 06:58 AM

司法從來都是死的不知道?
不然為什麼加害人有人權
被害者就沒人權?
個資法居然用再保護加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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