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莉討論區

標題: 離職備感艱辛.... [打印本頁]

作者: well2002    時間: 2024-4-9 03:52 PM     標題: 離職備感艱辛....

本帖最後由 a841232000 於 2024-4-10 07:47 AM 編輯

1.已跟老闆提離職,但老闆以人手不足為由,要我等他們找到新人,然後要我將其培養好,才能離職。

2.老闆以這個理由不讓我離職,合法嗎?怎麼辦?

3.早上老闆請法務來跟我說2年內不能到同行去...我只是一個小業務而已耶

4.如果有在預告期間前明確提出離職,也把事情交代好,屆時離職日一到,可以不到公司?



作者: a841232000    時間: 2024-4-10 07:45 AM

閣下和當今年在下碰上的一些情況類似,不過在下碰上的是親戚家的公司!

一丶合約如果沒註明那可以不用理會,這責任不是你,但如果閣下想邊找工作邊賺零錢
  可以協商用鐘點或日薪方式,一定日期內固定時間到單位帶人,但新人學習情況要
  企業自己督促。
二丶同上。
三丶競業條款不是適合每一種行業,競業條款內容也必需符合勞基法規定。
四丶理論上如此,但有公司可能以任何理由不同意,所以宣告日前再向上級通知一下,
  必免發生「不確定因素」。

為保護自己權益能錄音錄影備查最好,但果不行至少私下錄音。

作者: well2002    時間: 2024-4-10 11:32 AM

a841232000 發表於 2024-4-10 07:45 AM
閣下和當今年在下碰上的一些情況類似,不過在下碰上的是親戚家的公司!

一丶合約如果沒註明那可以不用理會 ...

謝謝版主的建議,入職時我有簽約,但我早就忘了,法務有拿出來給我看
作者: zeppelin26    時間: 2024-4-10 04:04 PM

基本上,你只要照勞基法的規定走,應該就可以了。
合約基本上也不能違背法律,如果法務這麼說,那也是唬你的,
當然,交接是一定的,但也要找到人,以人沒找到,然後說不能走,那也是屁話。
法務比較了不起嗎?
另外合約如果有多拿錢的話,當然沒達成要還錢,但都以不違背法律為原則。
如果簽了合約,要去殺人也可以嗎?????
作者: a841232000    時間: 2024-4-11 08:01 AM

本帖最後由 a841232000 於 2024-4-11 08:02 AM 編輯
well2002 發表於 2024-4-10 11:32 AM
謝謝版主的建議,入職時我有簽約,但我早就忘了,法務有拿出來給我看

公司法不能凌駕於國法,有合約不一定合法,閣下應該拍下合約內容去勞工局問問,
如果具法律效用,資方也必需負起無工作時或收入無法平衡支出時的負任。
作者: a33109926    時間: 2024-4-12 11:06 PM

基本上勞基法最大,不然國家創造這種法律幹嘛
公司根本不能以找不到人為由把你留住
要是公司幾個月都沒人來應徵,你不就要傻傻1直留在那邊

以前有個案例也跟你1樣,被說離職後不能去同業
結果員工勝訴
合約歸合約,合約這種東西如果沒有法律效益,寫再多都是屁
站到官司場上,法律永遠最大!

你有預告期講離職,當然1到離職日就不用來了啊
只是怕公司以你沒講為由,然後你又沒證據可以提出你有講
那就麻煩了

補充內容 (2024-4-12 11:09 PM):
以前還有個案例,公司整部門的人集體離職,即使是公司營運大受影響也根本不能阻止員工離職
作者: well2002    時間: 2024-4-13 07:33 AM

a33109926 發表於 2024-4-12 11:06 PM
基本上勞基法最大,不然國家創造這種法律幹嘛
公司根本不能以找不到人為由把你留住
要是公司幾個月都沒人來 ...

真的很謝謝你的提點,我大概知道怎麼做了
作者: well2002    時間: 2024-4-13 07:34 AM

a841232000 發表於 2024-4-11 08:01 AM
公司法不能凌駕於國法,有合約不一定合法,閣下應該拍下合約內容去勞工局問問,
如果具法律效用,資方也必 ...

公司法不能凌駕於國法,這句話說得真棒,我已經被留下來了,加薪3000/月,謝謝大大
作者: andy3000    時間: 2024-4-16 09:52 AM

如果不是公司的經理人,看當時與公司簽約內容有沒有競業禁止條款之約定
作者: iveison16    時間: 2024-4-19 08:59 AM

照勞基法規定都可以直接離職,若資方百般刁難收集證據,
已備不時之需,之前有間公司我也有類似情況,老闆裝沒這回事,
時間一到我跟人資告知,請幫我退出勞保,隔天就退群離職了,
公司自知站不住腳個人也就順利離職了。
作者: well2002    時間: 2024-4-19 10:12 AM

andy3000 發表於 2024-4-16 09:52 AM
如果不是公司的經理人,看當時與公司簽約內容有沒有競業禁止條款之約定

以前都沒那個觀念,有簽過,但老闆願意加碼,我自然就順勢留下來了
作者: well2002    時間: 2024-4-19 10:13 AM

iveison16 發表於 2024-4-19 08:59 AM
照勞基法規定都可以直接離職,若資方百般刁難收集證據,
已備不時之需,之前有間公司我也有類似情況,老闆 ...

看來你家老闆比較有自知之明,不想把事情搞大,但若願意加碼,相信這是共樂
作者: aa0975707559    時間: 2024-4-20 08:39 PM

除非我在公司待得很久幫忙培養新手在離職我會做的
可是要惡意綁架你情緒跟道義 抱歉我做不到
有些公司還會要你簽下幾年內不從事這行業的保證書
說真的誰鳥你這樣規定 自己都要生存不下去了

作者: zgmf433    時間: 2024-4-21 12:30 AM

都已經要離職了
還要培養新人?不要有太多留戀了
預告離職最多就30天,離職單上要押日期
作者: mox773    時間: 2024-4-21 02:45 PM

敬業條款有其規範,可以參考勞動部相關法則,好比公司需要支付你每月補償金額不低於勞工離職時一個月平均工資百分之五十。 你也可以反問法務是否可以比照辦理
作者: well2002    時間: 2024-4-30 10:23 AM

百分之五十是要怎麼活,肯定吃土,這樣對勞工太不友善了
作者: temperchur    時間: 2024-5-12 04:39 PM

1.直接離職,人不夠都是假的

2.除非你是有簽約時間,不然勞基法只要勞方單方提出離職就應該生效

3.同業挖角條款 這種不太用理他,當然你離職的時候不要傻傻的說你要去同業就好

4.最好拿到離職證明再走,如果已經提出預告照流程走就是符合勞基法,有問題就是可以去申訴
   
作者: markcoke    時間: 2024-5-18 06:38 AM

我曾經在某家公司因為遇到公司薪水延遲發放~
然後沒多久我單位的主管竟然被上面的逼離職~
而我這個單位就只剩下一個,上面又派了一個什麼都不懂的毛小孩來當我主管~
當下我採取的很不負責任的離職態度~那就是傳簡訊給那位毛小孩說我要離職了,然後就真的不去公司了~
大概隔了一段時間就收到公司寄的律師函逼我要去辦離職手續~
於是我帶了我的家人一起去辦離職,一方面給自己壯膽,一方面也讓對方不會對我輕舉妄動,畢竟公司養了很多毛小孩就是了~然後我就順利辦完離職拍拍屁股走人。
以上經驗提供分享,不良示範。
作者: well2002    時間: 2024-5-21 11:00 AM

markcoke 發表於 2024-5-18 06:38 AM
我曾經在某家公司因為遇到公司薪水延遲發放~
然後沒多久我單位的主管竟然被上面的逼離職~
而我這個單位就只 ...

我比較希望,盡量先以軟性提醒為優先,在不傷害公司利益的情況下好聚好散!
作者: rubenadsl    時間: 2024-6-7 05:52 PM

要是你想留下來幫忙就幫忙吧 !要是不想留,天王老子都留不住你。純粹就看你個人意願!
作者: stevenko79    時間: 2024-6-9 09:50 AM

在面對離職困難時,你需要了解自己的權利並採取適當的行動。以下是一些建議和步驟:
法律規範與權利

    離職通知期限:
        根據《勞動基準法》,員工提出離職應提前通知雇主,一般而言,如果工作未滿三個月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工作滿三個月但未滿一年需要提前十天通知;工作滿一年則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你只需在法定期限內提出離職通知,並不需要等到公司找到替代者。

    非競業條款:
        關於兩年內不能到同行業務的非競業條款,需要看你當初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是否有明確規定。如果合同中有這樣的條款,則需要遵守,但公司應該為此提供合理的補償。你可以請教律師來評估這個條款是否合理以及如何應對。

實際操作建議

    書面通知離職:
        向公司提交書面的離職通知,說明你的離職日期,並確保你已經提前通知了雇主。保存好這份通知的副本。

    交接工作:
        在離職通知期內,做好工作交接,確保你的工作能夠順利過渡給其他同事或新人。這樣可以減少雇主以交接不完整為由拖延你離職。

    拒絕不合理要求:
        如果老闆要求你培養新人或無限期延遲你的離職,可以明確表示你已經按照法定期限提出離職,並且你會在通知期內完成所有合理的交接工作。

    尋求法律援助:
        如果公司依然不允許你按時離職,或者以非競業條款威脅你,可以尋求法律援助。律師可以幫助你了解自己的權利,並協助你與公司交涉。

如何應對離職日的到來

如果在預告期間內你已經明確提出離職通知,並且完成了交接工作,離職日一到,你是有權利不再去公司的。以下是一個簡單的流程:

    確認離職通知的日期:
        確保你在離職通知中明確寫出離職日期,並在這個日期之前完成所有交接工作。

    與人事或法務確認:
        在離職日之前與公司的HR或法務確認你的離職手續,確保沒有未完成的文件或手續。

    離職當天的安排:
        在離職當天,可以發送一封電子郵件給你的上司和HR,重申你已經按照通知期完成交接,並再次確認你的離職。
作者: EYLkid    時間: 2024-6-9 12:47 PM

恭喜有好結果,您願意加薪留下來。
"競業條款"~~,公司如果願意給我50%,那我就爽斃了。
(直接提離職,爽拿50%)
作者: cheese0937    時間: 2024-6-11 11:29 AM

提了離職後對應年資的時間後就可以走了
培訓新人不是你的事
作者: davis5211    時間: 2024-6-13 04:31 AM

要離職被要求等找到新人交接應該就個人行為了,要直接走公司也沒辦法吧
競業條款如果沒簽約就沒差,去做同個行業也沒問題
公司怕業務員去業界講價錢講成本吧!這樣公司感覺也沒什麼競爭力
作者: minelexus621    時間: 2024-8-23 11:40 PM

別怕 老板畫虎爛的 要離職就提離職 不願意勞工局訴訟起來
而且就第3點  不能調至同行業 那也請他先提出補償吧
不然太多不合理要求 還是你太好講話




歡迎光臨 伊莉討論區 (http://a401.file-static.com/) Powered by Discu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