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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騎500公尺!騎士慘噴3600元「竟是後車魔人檢舉」 警:他們最愛1違規][奇摩新聞][11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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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8qc2gk91
時間:
2023-11-30 10:14 AM
標題:
[才騎500公尺!騎士慘噴3600元「竟是後車魔人檢舉」 警:他們最愛1違規][奇摩新聞][112.11.30]
台南市一名機車騎士抱怨,為了閃車而變換車道,卻遭後方的檢舉魔人拍下他「變換車道時未打方向燈」的畫面,導致他才騎500公尺就被開了3張罰單,短短一分鐘內慘噴3600元。對此,警方直言,這項違規騎士常常忽略又罰很重,因此變成了檢舉達人的最愛。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42條,變換車道時未打方向燈,可處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但許多機車騎士在混合道路上,會為了閃避路邊的停車、靠右行駛的轎車而瞬間變換車道,常常忽略要打方向燈,結果變成檢舉達人「抓漏洞」的好時機。
對此,許多機車騎士認為,多數混合道路對機車族很不友善,雖然都是直線,但有時路邊有違停,或是要閃避突然靠近慢車道的轎車,會需要緊急變換車道,當下根本想不到這麼多,如果因此被檢舉,當然會感覺不好。部分汽車駕駛則覺得,這樣的處罰十分合理,有時在路上遇到「鬼切」的機車騎士,會影響後方汽車駕駛的判斷,可能因此進入視覺死角造成車禍。
台南市局交通大隊統計指出,今年1月至10月的違規中,民眾檢舉交通違規行為第一名就是「不依規定使用燈光」,共有9萬1291件,佔所有違規的1/4,其中永康區、中西區與北區的檢舉量各有近9000件;第二名是「闖紅燈、紅燈右轉」,共有6萬2787件;第三名則是「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共有3萬5326件。
警方強調,變換車道時沒有打方向燈,是很危險的行為,所以處罰才這麼重,因此無論汽車、機車,只要變換車道,都應該養成打方向燈的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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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未免太慘、太倒楣了吧!居然被檢舉魔人跟到,雖然確實有錯,但如果是突發情況而違規實在不該罰。
作者:
a0l0e0x0
時間:
2023-11-30 02:21 PM
魔人退避!
還是養成時時打方向燈的習慣吧!
呵呵~~
作者:
zogol
時間:
2023-11-30 04:44 PM
不違規就沒得檢舉,被檢舉還成立就是違規,還討拍哩…
作者:
Luckyiop
時間:
2023-11-30 05:31 PM
真的太雖了
一下子就噴了3600元
作者:
aa0975707559
時間:
2023-11-30 05:44 PM
以後肯定會養成打方向燈 接下來就收不到了
作者:
alu
時間:
2023-12-3 12:29 AM
你不違規檢舉魔人對你也無可奈何,變換車道打方向燈是保護你也保護後方來車
作者:
rex0327
時間:
2023-12-3 07:16 AM
對於突然閃出的一切事物
真是感到深惡痛絕
因為害到原本車道的駕駛人(或騎士)
作者:
asz0121
時間:
2023-12-3 03:33 PM
違停車都不抓
檢舉為了閃車的機車族超無辜的
作者:
kix29936859
時間:
2023-12-3 04:20 PM
真是太慘了 這麼多錢 沒有了
作者:
巴格亞魯
時間:
2023-12-3 07:52 PM
突然竄出來的不抓
卻抓閃避他而違規的騎士
這就是垃圾魔人
抓的是亂竄的才是達人
作者:
chang19801211
時間:
2023-12-3 10:14 PM
不值得同情 500公尺被檢舉三次 就代表短短500公尺就至少三次變換車道沒打方向燈 活該
作者:
haagendazs32
時間:
2023-12-3 10:54 PM
asz0121 發表於 2023-12-3 03:33 PM
違停車都不抓
檢舉為了閃車的機車族超無辜的
根本就是如此~一堆根本沒打燈都沒抓~被開得莫名其妙啊!
作者:
Ben_0901
時間:
2023-12-3 11:04 PM
檢舉魔人真的是很討人厭
作者:
330033
時間:
2023-12-3 11:39 PM
抱歉,但就算有車,只要變換車道我就是會打方向燈,還是說不打方向燈才是正常,該被罰的是打方向燈的人
作者:
mikejwo
時間:
2023-12-4 07:13 AM
為了保護自己
方向燈還是打一下 比較保險吧
作者:
terry1975
時間:
2023-12-4 08:42 AM
短短五百公尺可以造成三次不打方向燈變換車道?
如果都是路邊違停?該檢討的不只是機車用路人是否有正確使用方向燈.
也該去檢討,那個時間段的警察只會站在路口看,而沒有去協助疏導交通.
作者:
op431069
時間:
2023-12-4 08:47 AM
檢舉達人專抓漏洞 開車或騎車行車記錄儀要配戴 遇到突發情況而違規才有證據 申述免罰
作者:
笨笨的獅子
時間:
2023-12-4 10:31 AM
兩者都很討厭, 尤其是被罰錢的時候
作者:
kakukani
時間:
2023-12-4 02:12 PM
當外送員要遵守交通規者,不然檢舉魔人,科技執法只要一張,3天的薪水就飛了!!
作者:
ulysses1107
時間:
2023-12-4 02:13 PM
檢舉現在還有獎金嗎?違法違規的是真的有必要檢舉,也是國民應盡義務
所以獎金不但應該取消,應該檢舉時除了附上照片影片時間地點外,還要+300元政府辦理費
我相信檢舉不但沒獎金還得付錢,一定會增加各種檢舉魔人,台灣人正義感爆棚啊
作者:
sung0716
時間:
2023-12-4 07:40 PM
原來變換車道沒打方向燈會被罰啊...長知識了
作者:
kkiitt
時間:
2023-12-5 10:31 AM
好樣執政黨學共產黨二分法
激化人民對立鬥爭,執政無方誰有心呢??????????
作者:
fish5821558
時間:
2023-12-5 04:36 PM
只要沒有右轉,建議直接騎在中間甚至偏左,需要右轉再打方向燈靠右
作者:
765915467
時間:
2023-12-6 11:54 AM
打方向燈哪麼簡單的事情
又是保護自己和後方來車
被罰3600元 不值得同情
作者:
gogosp
時間:
2023-12-7 12:08 PM
騎車養成好習慣守法,就不用怕被檢舉呀!
作者:
Cancer555
時間:
2023-12-7 01:18 PM
有人在沒紅綠燈的斑馬線上跟著前車前進沒禮讓行人 被檢舉達人舉報被罰款6000 這不就更冤了
作者:
tony2940
時間:
2023-12-7 09:34 PM
我現在不管怎樣,只要過線就是打方向燈。
作者:
cgh1478
時間:
2023-12-7 09:56 PM
我覺得罰款的錢不能給檢舉達人!!!
這樣子只是讓百姓有種被人利用的感覺了,
這種檢舉制度從一開始就有問題!!!
犯錯的駕駛是該罰,但是這種罰款應該用在改善交通上面,
而不是給檢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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