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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人妻「沒生小孩老公病逝」房子竟要和小叔分?律師證實:法律確實如此][奇摩新聞][11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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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8qc2gk91
時間:
2023-9-19 10:25 AM
標題:
[人妻「沒生小孩老公病逝」房子竟要和小叔分?律師證實:法律確實如此][奇摩新聞][112.9.19]
現代許多夫妻選擇不生小孩,由兩個人好好規劃財產過好下半輩子,但如果意外來臨,存活的另一半可能面臨夫妻財產直接減半的困境,專家提醒,頂客族一定要預先做好遺產規劃,以免喪偶後經濟再逢打擊。
根據《聯合報》報導,一名50多歲的男子罹患癌症,時日已不多,打算預先處理好遺產,便請太太向地政士諮詢,由於兩人膝下無子,承辦的地政士也緊張了,表示一般情況下,等丈夫過世後,遺產會由太太和小孩共同繼,但由於兩人沒有小孩,先生父母也已經過世,那麼根據民法第1138條,遺產繼承人,除配偶為當然繼承人外,依順序為第一、直系血親親屬,第二、父母,第三、兄弟姊妹,第四則為祖父母。
也就是說,按照此情況,當先生過世後,唯一的弟弟也享有繼承權,如果對方想處分,太太恐怕得拿錢買回,甚至無法再住。建議這對夫妻可以加緊贈與辦理速度,搶在先生往生之前,完成房子過戶,才能順利保住房子。
新聞一出,許多網友紛紛批評「這是假新聞啦,太扯了」「唬爛都不打草稿,怎麼可能夫妻財產要給手足」,但是律師林智群在臉書表示,這新聞是真的,法律上確實有此規定,如果夫妻沒小孩,公婆去世,房子在先生名下,而先生因病辭世,這個遺產(房子)確實是配偶跟小叔平分喔!
他進一步解釋,一般人都以為沒小孩,那先生遺產就是全部歸配偶,其實不是!遺產可以分為下列4個狀況:
有2個小孩:太太、小孩各1/3
有一個小孩:太太、小孩各1/2
沒小孩,公公婆婆還在:太太固定拿1/2,公婆拿1/2。
沒小孩,公婆去世:太太固定拿1/2,其他由先生的兄弟姐妹平分。
林律師強調,因為太太跟小叔小姑關係比較遠,這種情況下往往會產生糾紛,最好是先生在生前就用贈與方式把房子給太太,夫妻贈與沒有贈與稅問題,也可以申請不課土增稅,此外,如果先生銀行帳戶現金很多的話,也要記得轉移給太太,不然小叔同樣有權分配,死後才轉帳,可能會被小叔告侵占。
網友看完後紛紛高喊,「漲知識了」「以為是蝦掰,沒想到是恐龍法律」「到底為什麼要這樣規定啊?怎麼會有義務贍養手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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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時宜且不合理的法律就要早點修改,居然讓其存續那麼久,真不知道這些立法委員究竟在幹什麼!?現在修法怠惰實在很嚴重!
作者:
ZEROZLIN
時間:
2023-9-19 10:32 AM
恐龍法律真多..........
司法真的大有問題
作者:
aa0975707559
時間:
2023-9-19 10:45 AM
真是奇怪政策根本就是在製造混亂阿
作者:
a0l0e0x0
時間:
2023-9-19 10:53 AM
這位林律師果然是律師典範啊!
說話都會保留不說明清楚,
誤導民眾!
遺產的分配還有應繼分跟特留分的區別,
這會影響到分配比例,
沒他說的那麼簡單!
呵呵~~
作者:
mos1972
時間:
2023-9-19 12:27 PM
一位土豪朋友
他確實在病房待著時候 就已經轉移資產 幾乎沒付到遺產稅!
法律是保障懂法律的人
作者:
powermodule
時間:
2023-9-19 01:50 PM
其他思考,若以單方角度,單方有利.
她跟老公沒有孩子,但弟弟呢?
如是弟弟有=家族一定要他傳宗接代.
因此,如果弟弟有拿到哥哥的財產,族譜還是家裡那本,就能說,哥有給你錢,家族延續就靠你拉.
但,夫妻角度,無視兄弟之情,會覺得這都拿走了,將來要是改嫁他人,不就忘了他?
當然的,前提要有感情基礎,兄友弟恭.
否則,就散了唄~
完.
作者:
localuraki
時間:
2023-9-19 02:19 PM
現行法律如此,只能說及早規劃囉
作者:
austin3388
時間:
2023-9-19 02:38 PM
法律是依道德為基礎
如無道德就是違法
作者:
菩提子雲
時間:
2023-9-19 02:56 PM
法律這樣讓人覺得怪怪的
不能修改得更符合現實狀況嗎
作者:
zogol
時間:
2023-9-19 03:02 PM
沒辦法喔,台灣就是這樣,就看有沒有違建,有民進黨全黨相挺的話,礦區也可以變成非礦區的…
作者:
a298920002000
時間:
2023-9-19 08:36 PM
台灣立委都顧自己的利益阿
早知道有許多法案需要看
上節目的上節目
跑攤的跑攤
留給本業的時間還能有多少
作者:
金凱杜
時間:
2023-9-19 09:06 PM
要是知道會有這麼1天膝下無子 死前要先簽協議書都給另1半
作者:
cg715024
時間:
2023-9-20 03:54 AM
知法才能玩法,看看立法委員,屁股不乾淨一堆,如果把法律完善沒有任何漏洞,如何鑽空子得好處
真會火速修法,只有利益影響到自己時才會有的,例如之前AI換臉事件,就是影響到掌權人的利益,才有火速修法,才會重視
作者:
s012135
時間:
2023-9-20 08:10 AM
本帖最後由 s012135 於 2023-9-20 08:13 AM 編輯
真是奇怪的法律,這到底是哪一個無聊的人定出來的法律看來這個法已失效了
作者:
alix9588
時間:
2023-9-20 09:12 AM
台灣就是這麼奇特的國家,也難怪能讓塔綠斑執政這麼九
作者:
迪X小
時間:
2023-9-20 05:42 PM
這法條其實也挺久的,我認為是大家對法律很不熟悉,所以很多時候自己的權益受損(當然也有一直犯法的問題就是了...)
因此都還是挺建議大家可以寫個遺囑比較保險
作者:
a0952092517
時間:
2023-9-20 07:49 PM
特留分是以前上個世紀留下來的法律 跟現在相比已不合民情了
作者:
gogosp
時間:
2023-9-21 06:24 PM
平時就要多吸收一些法律常識,才不會讓自己的權利受損呀!
作者:
zip22212668
時間:
2023-9-21 07:04 PM
感覺這法律怪怪的
還是我搞錯了???
作者:
s45784
時間:
2023-9-21 09:22 PM
很多人覺得很這法律不合理,
但是以死者的角度來看,
就是有一筆遺產想留給親屬,
那麼夫妻是家屬,
兄弟姐妹就不是嗎?
也不要說什麼兄弟姊妹感情不好的問題,
如果要討論到這種程度,
一些快要離婚的我相信更願意把遺產留給兄弟姊妹
我覺得這法律沒有問題
作者:
BC0951049
時間:
2023-9-22 06:47 AM
所以現在生小孩其實還是必須的
作者:
playdeadman
時間:
2023-9-22 11:23 PM
法律是留給懂法律的人 不懂的 還是要自已去問問
作者:
天津四
時間:
2023-9-23 09:18 AM
真是長知識了...
看來要好好思考一下了!
作者:
ind4spd
時間:
2023-9-23 02:48 PM
法律真是複雜, 所以有錢人才要請律師, 講好聽叫節稅, 講難聽就是灰色逃稅, 總之有錢真好~
作者:
a_da0928
時間:
2023-9-24 01:18 AM
真的不合理的法律要改~不要每天都只會可教化而已!
作者:
panzmind
時間:
2023-9-24 10:23 AM
最近這則新聞出來之前我還真不知道弟弟也可以分的說法....
對於父母可以分我倒是可以理解......畢竟是直系血親......
但過世有保留份給弟弟.....特別是兄是有妻子的情況下真的有點怪......
作者:
anntsy
時間:
2023-9-24 08:59 PM
很多人都不懂法律,也不知道要事前防範
作者:
scboy000
時間:
2023-9-25 04:35 PM
沒有爭吵情況下立遺書即可
但如有爭吵情形只能走法律,不管如何都是萬萬稅
作者:
鬼次郎
時間:
2023-9-25 06:56 PM
親屬繼承民法是在中華民國19年公佈施行的法律,那個年代甚至三妻四妾還很常見呢.
而家族的概念還根深蒂固,哪像現在有些叔叔阿姨什麼的,長什麼樣子都不知道,更別提互相往來.
所以才會對叔叔分財產感到不可思議.
以過去的做法,會過繼一個孩子到妻子名下,這樣問題就都解決了.
作者:
gim812180
時間:
2023-9-25 07:25 PM
怪不得很常看到什麼爭產的新聞,原來是法律再從中作祟,八點檔新聞不亂才奇妙,只是角色每次都不一樣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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