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莉討論區

標題: 有人上過法庭嗎 ? [打印本頁]

作者: 字號燁蓮    時間: 2023-8-4 10:02 PM     標題: 有人上過法庭嗎 ?

本帖最後由 字號燁蓮 於 2023-8-4 10:04 PM 編輯

各位大大好

今天陪朋友上法院

隔著門都能聽到 不知道法官還檢察官

直接咄咄逼人 ( 根本就是把我朋友當成共犯來處理 )



正常來講

法官、檢察官不是應該公平、公正的嗎 ?

這樣直接有罪定論

是不是有失公平 ?


我朋友是學徒,一天才1500,

辛辛苦苦做了4個月,

誰知道這家公司給他詐騙金額 ?



有人有遇過如此不公正的法官或檢察官嗎 ?

作者: 摩雷克斯    時間: 2023-8-4 10:28 PM

對於您的問題

這邊要看證據為主,如果沒辦法提出相對應的證據或證明(證人等)就會處於被欺壓的一方!
特別是法律基本上保護資方,勞方的保障要有所收證才能告的贏!平時上班收集違反勞基法相關證明!
就能在法律上打贏官司,當然有匯款紀錄為主是最能保障勞方的基本方式!

再說問題在於您的朋友做了些甚麼?基本的勞資條件有沒有白紙黑字?
沒有您陪他去法院也只是上一課,畢竟基本法律最少都要有律師辯護(10~30萬左右看是哪個問題)
律師會提供最好的申述管道及保護當事人,當然也可以詢問免費諮詢律師,但也只是提供法律的基本文獻及參考,有沒有幫助就看當事人!

畢竟培人上法院很簡單,但是要討論法律問題卻是外行!
光是提告或被告文獻如何定義辭意,您說的與您想告的或被告的是否相符合!
不符合就不會成案也不可能告贏,反而會被法官貶低來亂的隨便結案!

以上言論純粹參考
作者: ji394m4h6    時間: 2023-8-4 10:50 PM

唯一一次上法庭好像是我未成年的時候要改監護人之類的
作者: andylaoi    時間: 2023-8-4 11:33 PM

檢察官拿人錢財當然要替出錢的人辯護阿  不然怎麼會有收入
作者: 呆呆呆的我    時間: 2023-8-5 03:28 PM

如果都很公平
就不會有恐龍法官的稱號了
作者: king515151    時間: 2023-8-5 04:48 PM

現在法官的水準真的讓人不敢恭維.....司法真的有公平正義嗎?
作者: browncoffee    時間: 2023-8-5 06:07 PM

法官也是人...會有情緒...也會有對案件自我的心證...
當然為了釐清真相...也會使用各種心理手段...
作者: ak470487    時間: 2023-8-5 06:26 PM

要看有沒有請律師,律師專不專業真的差很多,如果沒請律師只會被對方牽著鼻子走
作者: qazqaz90202    時間: 2023-8-5 09:39 PM

沒有欸
但感覺台灣現在就超多恐龍法官阿
作者: 字號燁蓮    時間: 2023-8-5 11:14 PM

本帖最後由 字號燁蓮 於 2023-8-5 11:15 PM 編輯
摩雷克斯 發表於 2023-8-4 10:28 PM
對於您的問題

這邊要看證據為主,如果沒辦法提出相對應的證據或證明(證人等)就會處於被欺壓的一方!

謝謝版主。

小弟閱讀很多法條,
都寫得公正、公平,
我以為,國家挑選出來的法官、檢察官,
也是如此
公正、公平。
但現在的法官、檢察官,
都以"有罪"定論,
不給你解釋,
一直說法條。

無緣無故成了被害人,
誰知道,
現在詐騙集團精明到這種程度,
我朋友流血流汗的辛苦錢,
竟,成為詐欺共犯,
相信,有點社會歷練的,
也都不服從吧?

沒想到現在法官、檢察官,
糟糕到如此程度,

小弟在外面聽了也是很不服氣,
趁下次開庭之前,
我一定要幫朋友找證據( 至少找出匯錢的公司 )
作者: playn99    時間: 2023-8-6 01:19 AM

有上過一次  法官好像對他認為無理的一方 會比較兇一點

作者: maze833    時間: 2023-8-6 02:29 AM

少年法庭倒是有去過
但只是旁聽而已
作者: kzh314    時間: 2023-8-6 04:57 AM

我哥去過 不過是告人的去聽.
告人的蠻多的
因為是一樁網路買賣詐騙
集體跟某賣家訂貨 然後賣家沒發貨
只聽對方哭訴自己也是受害者
然後還什麼金融卡遺失被盜領 沒錢 我快笑死了
作者: 591305    時間: 2023-8-6 05:41 AM

咄咄逼人應該是檢察官,而你朋友應該是非告訴乃論嫌疑犯,檢察官是代表國家提告的一方,當然不會太客氣
作者: youngs2829    時間: 2023-8-6 06:15 AM

檢察官當然是站在證據這邊,以實證提出質疑跟論證,證明你朋友是犯法的,當然聽起來不會太客氣,原因在證據顯示你朋友犯法而且他是成年人理應有判斷能力,不然你朋友也可以請律師,律師也會用他的專業來跟檢察官方進行爭論辯證!!
作者: cendy023    時間: 2023-8-6 07:35 AM

目前還沒有此相關經驗
不過是有聽說另外一種的上法庭
就是去當國民法官
作者: singoqde    時間: 2023-8-6 10:18 AM

檢察官的用途就是靠攏證據的一方
只要你有嫌疑,他們就是往死裡打
沒錯就是往死裡打
所以律師很重要
法官其實也是有私心的
所以我一直提倡法官要改成AI自動判罰
但是一堆人說AI不能判下罪條,說會違反人倫道德
但我覺得很奇怪
法官有私心,人判的就不會違反人倫道德
反而機器卻會,真的很奇怪
作者: eynyeyny246    時間: 2023-8-6 12:22 PM

是沒有上過法院的經驗,不過法官審判不公、偏袒一方的傳聞卻時有所聞
作者: chinack0211    時間: 2023-8-6 12:38 PM

有,去過,我是原告代理人,因為原告生病,我是代替他去,檢察官簡單問幾句話就結束了
作者: -0_0-    時間: 2023-8-6 01:39 PM

你的朋友現在是被定義成共犯嫌疑人吧
所以替遭詐騙人發生的檢察官當然會咄咄逼人
因為有罪定論的情況下 你朋友需要自己舉證自己不是犯人
公正公平是基於依證據說話
帳戶在那 詐騙的錢在那戶頭匯款流動就是協助詐騙的共犯
你說你朋友是賺辛苦錢 不是賺詐騙而來的
那就要有足夠的證明顯示你朋友是無辜的
不然在生氣也是這樣而已
幫助不了實際情況
作者: ham171900    時間: 2023-8-6 02:18 PM

要看情況 地檢署的檢察官:問話 老實人都會被唬住 (實話實說就好) 但最終結果還是要看檢察官 要部要起訴(依照經驗問話都是走流程!主要還是要看證據) 曾經受害去問話 加害者胡說八道 也口頭承認 地檢署居然不起訴 沒有公平 正義 它們只是在工作 證據認定也是 我後來有申請再議 也沒說原因 只說不起訴(也不告訴您理由)後來才補理由 (已畫好把)
作者: joserecon    時間: 2023-8-6 02:27 PM

檢察官 做為第三方當然會竭盡所能地認為被告方有罪
盡可能找證據
而被告方當然就要提出相對的辯論
這很正常

法官就是利用這樣的證據攻防來決定最後的結果
如此而已

你說你朋友很單純 沒有犯法

做為第三人的你我都不知道實際狀況是如何
就好像很多爸媽都會說我的小孩很乖 一定是朋友帶壞的
但實際情形可能完全不一樣
作者: a72944    時間: 2023-8-6 02:33 PM

我哥去過 不過是告人的去聽.
告人的蠻多的
因為是一樁網路買賣詐騙
集體跟某賣家訂貨 然後賣家沒發貨
只聽對方哭訴自己也是受害者
然後還什麼金融卡遺失被盜領 沒錢 我快笑死了
作者: 木白由纪    時間: 2023-8-6 02:48 PM

好像還真有但是比較簡單的就是一個法官和雙方律師而已
作者: moodgary    時間: 2023-8-6 08:42 PM

大大的狀況講得有點不清楚,而我也沒實際上過法庭,不過法律是像你說的沒錯是無罪定論,簡單說是告訴人要舉證被告人是有罪的證據,而不是被告人要去證明自己是無罪的。
作者: po540886    時間: 2023-8-6 10:16 PM

我自己沒有上過 感覺放法庭蠻可怕的 好像自己有犯錯才會去
作者: hulu    時間: 2023-8-6 10:45 PM

無,但上法院最好請律師
以免被一些術胡過過
作者: 樟芝荷    時間: 2023-8-7 10:17 AM

理論上法官就是法庭主持人,看著控辯雙方交戰,最後做出裁判
當然這是台灣法律,沒有陪審團的情況,其實電視影集中出現很多
美國電影的話大多就是會演陪審團那些情節,這點要先弄清楚

檢察官的角色是代替國家或人民,對於有犯罪事實或疑似違法行為提出控訴
簡單來說,他就是提告的那一方,只不過他代表的是政府或大眾
回文中有人提到收取利益的黑暗面,那就不討論

至於相對於檢察官的另一方是被告委任的辯護律師,這樣的情節一般出現在刑事法庭
如果是民事訴訟,那就會是兩造雙方的律師及當事人,可能是單方被告也可能互告

咄咄逼人其實是一種詰問技巧,讓犯罪人或是反方證人在快速提問中
來不及反應而直接回答,有可能會露出破綻,或是意外提供更多有利觀點
對於檢察官提問或律師提問,一般都會事前演練以免措手不及
既然如此,更需要用一些手段及技巧來攻破防衛,否則怎麼能知道真相

最後講無罪論定,這當然是在沒有犯罪證據的情況的推論
不應該把人都當罪人來看,但為什麼大家會出現在這
是因為檢察官基於調查結果,對犯罪人做出告訴
某種程度上已經掌握犯罪事實,現在只是在判斷到底多少人涉案、罪有多重及該判多少多久

一個學徒1天1500,說是不多,但事實上這薪水是月薪4萬5了
如果工作內容不足以知道真實犯罪情節,那也應該要有警覺這個薪水高過基本薪資不少
另外,如果他應該懷疑而沒有懷疑,傻傻地去當車手或是詐騙同夥
那麼也是有違一般常理,大多人都會認定他是在知情的情況下默許犯罪發生
既然他協助了違法行為又因此獲利支領薪水,當然就是共犯
要說自己沒有參與,可能要提出更多證明,這點他的律師應該要幫他

這整篇其實看到最有問題的就是單憑這些內容就說法官及檢察官不公正
感覺就是為了黑而黑

作者: proket    時間: 2023-8-7 02:16 PM

I do not know, your friend may find out the answer by himself.
作者: mos1972    時間: 2023-8-8 12:59 PM

記得 法官 檢察官 也是人!
如同先前"保母案" 大家也是給那對夫妻定罪論 結果呢?

我有一次禪七 有位師傅跟我說
"聽見看見未必是真實 即使看見刀的兩面 但是看見刀背 看的刀背有看見刀刃嗎"
作者: gadslio    時間: 2023-8-8 01:33 PM

好久以前曾接過傳票,到法庭當證人。
作者: alex5226    時間: 2023-8-9 05:35 AM

沒上過法院,不過他們都是用證據或是一些片段的事實來推論,所以態度可能不太和善
作者: 226866362    時間: 2023-8-9 08:12 AM

我服役期間曾陪同下屬去法院,當時的確是樓主說的樣子
作者: hasegawataka    時間: 2023-8-9 09:48 AM

有去旁聽過,對法官印象不太好,一副高高在上,還會斥責年紀很大的當事人,官威真大
作者: wwe8426    時間: 2023-8-9 10:18 AM

沒有過經驗,純粹來看看有沒有人分享其他經驗
作者: BLHEHATA    時間: 2023-8-9 11:07 AM

公平跟正義不是一種感覺,而是需要建立在對於法律的認識跟遵守上。沒有人知道別人在想什麼,所以只能從行為上去做各種論點的解讀來展開辯論,而且論點都需要基於某項立法的法條來展開。如果一直說自己是無辜的受害者,也沒辦法說出其他什麼東西,就不能怪法庭運作的規則了。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大家都可以依序依據法條提出對自己有利的主張(任何人都可以依據法條來帶風向),對方也可以提出依據法條提出的論點;但是如果你不認識法條,又沒請律師,又怎麼期待第三方,自動發言一些對你有利的論點讓你平等?法官立場中立不應該做這種事,檢察官代表國家起訴你也不應該做這種事,那被告的你朋友做了什麼?法院應該公平,但是沒有那種權力保障你不能聽到任何不利於你的言論,因為那破壞了言論自由;辯論也有辯論順序,甲方先說完,乙方再說。不是讓甲方說一句就讓乙方來回,這跟吵架不一樣。你看到了法院運作的一面,但是沒有站在第三方去瞭解為什麼它會需要這樣運作,期待你經過更多對法院的觀察後,提出更適合甲乙兩方的法院運作修正出來。

不要問結果為什麼跟你預期不一樣,一定是法官收錢亂判,你要先去想這過程兩方做了什麼?有理無據=空口說白話。如果你是需要站在中立方的法官,對於這種被起訴的人,你會需要幫它自動腦補(捏造)成有理有據的人嗎?如果是這樣,法官是真的中立還是有偏頗? 公平正義不是任何人兩手一攤,一進入法院就會自動幫你整理好,從天上掉下來正確的判決給你,沒有人會知道你是有罪還是真的無罪,而是給你一個中立的裁判,讓兩方自己去努力去為自己辯白。
作者: hunter-01    時間: 2023-8-10 08:40 AM

看的出來現有證據對你的朋友不太有利啊
而檢查官本身就是要查案的那他當然要把他查的案子表現出沒查錯的行為
以得到法官的信任
而領到的是詐騙金額那你朋友有證明自己是領合約薪水而沒參與詐騙嗎?
作者: eddy7777    時間: 2023-8-10 10:22 AM

不知者無罪很難成立
加油
找律師或公辯囉
作者: 慢慢飄過中    時間: 2023-8-10 11:48 AM

沒有上過法院 所以不太清楚 不過我感覺應該都是看證據來論事吧
作者: maukeunglgphone    時間: 2023-8-14 01:55 PM

角度不同: 從訴訟的不同角度可能會產生不同的看法。法官和檢察官可能根據他們的角度和獲得的資訊做出判斷。然而,有時候這些判斷可能會被當事人或旁觀者視為不公正。

資訊不足: 有時法官和檢察官可能只能根據目前可用的資訊作出判斷。如果某些證據或情況未能完全呈現,可能導致處理的印象不夠完整。

情感因素: 在法庭中,不同人可能會有不同的情感和觀點。法官和檢察官也是人,有時可能會受到情感因素的影響,這可能會影響他們的判斷。

上訴和申訴程序: 如果你或你的朋友覺得法庭的判斷不公正,你可能可以考慮上訴或提出申訴。法律系統通常設有上訴程序,以確保案件能夠得到二次審查。
作者: jennie1208    時間: 2023-8-21 11:18 PM

想太多.法院是讓事情解決.不是讓事情公平
作者: asd88306052    時間: 2024-1-12 08:11 AM

俺沒上過法庭
太酷啦!
咪呀以!異議!
作者: zola6444    時間: 2024-1-13 05:37 PM

去過一次法院,但是是去幫檢察官做專業判斷的,去過一次之後,再也不想去了,司法系統真的讓人失望。
作者: youngs2829    時間: 2024-1-13 08:22 PM

上法院都是講事實證據的,被告通常得面對檢方的提問,有證據來講被告當然是理虧的一方,要改變的話就只能靠律師的幫忙!!律師是站在錢的一方!!!
作者: hrghr222    時間: 2024-1-14 11:31 AM

應該也是不會有太多人上的吧
作者: 羅爵    時間: 2024-1-15 07:27 PM

有上過法院的經驗,不過法官審判不公、偏袒一方,我本來是現有巷道,卻被駁回,造成無路可走




歡迎光臨 伊莉討論區 (http://a401.file-static.com/) Powered by Discu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