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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各位覺得工作合約中的「其他主管交辦事項」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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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劉艾爾
時間:
2023-5-25 11:18 AM
標題:
各位覺得工作合約中的「其他主管交辦事項」合理嗎
在工作的時候都會給你簽合約
而在合約中的工作內容中差不多都會有一條寫「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這條的意思是例如你是客服但如果要你去拔草你還是要去
因為這是你的工作的一部分
變得只要給你一種工作的錢就可以要你做數種工作的事
作者:
joserecon
時間:
2023-5-25 12:07 PM
本帖最後由 joserecon 於 2023-5-25 12:10 PM 編輯
會有這種條款通常就是有點類似免責的聲明吧
畢竟 有時候還是會有跨部門的合作
例如業務部可能要配合會計部之類的
為了不要到時有人抱怨說 憑什麼我們業務部要配合你們會計部主管的指示
....你如果要無限上綱說 我明明是客服 卻被叫去掃水溝割草
那我也沒辦法
正常的公司是不會這樣指派的
會這樣指派的可能只有幾種
一個就是那是爛公司
還有就是你的職位不高 對公司來講不重要
前者的話 你可以考慮離開了
後者的話 自己加油吧 一定是你給主管的感覺就是可有可無
誰都可以取代 安排打雜的工作剛好而已
阿還有一種可能
就是公司想要你打包走人啦
用隨便一個因業務需要的理由
把明顯不會外語的你調到處理外國客戶的部門
然後再以不適任為由遣散啦(而你原本的位置也沒有空缺了 所以回不去)
作者:
AZ147258369
時間:
2023-5-25 12:09 PM
正常都要有吧
不然叫不動的員工
主管會沒辦交代事情
作者:
摩雷克斯
時間:
2023-5-25 12:10 PM
本帖最後由 摩雷克斯 於 2023-5-25 12:11 PM 編輯
對於您的內容
如同企業是共同進退,所以任何部門都要有所共識,但未必要符合契約方式走!
如每個人各得專業長處,同樣的事情不同的結果,相對的不同的部門,處裡的方式也不同~
您可以出手幫助,但對方未必要感謝您的道理!
意味者合約是一種要求,不是必定的形式,因此幫忙最後得不到成長?反而幫倒忙?
那麼也只能說制度對於人員的判斷有所誤解,所以業界才會有能者多勞這句話!
不是說多做沒有回報,只是要看您如何做又能樂在其中~
本人在工作中就是蠻喜好學習,總是能將問題簡單化,也能把問題複雜化~
就看個人要如何做抉擇,所以會把明明很簡單的問題複雜化丟給主管(如:被找麻煩時緩以計策)
要算計他人很容易,相對的手中的籌碼越多您的能力越強大!就有資格談條件~
這部分還要有口才的才能,就能順心如意的玩弄公司制度~
對於主管交辦的事情或同事拜託的事情?老實說看看聽聽就好~
只要符合作業程序,基本上不會計較那些問題,因為被拜託也要有所回報!
因此對方的交辦做的好,也就是對方欠您人情(在社會欠人情很好用)所以會適當的凹對方!
不只面子做足還能讓對方配合您的作業模式~(這就是業界職場最基本的攻略)
要懂得隨機應變把握機會,並適當的讓周圍的人尊重您~
以上言論純粹參考
作者:
xcliff888
時間:
2023-5-25 01:10 PM
這句話白話點就是你他媽就是狗,叫你做就做,不爽做滾蛋
作者:
a12858569
時間:
2023-5-25 01:12 PM
其實算是一個不成套的通俗合約啦,不過這條在慣老闆的地方可以無限上綱,像是我在彰化診所當醫護人員,我們的醫師老闆時常把掛號小姐當作管家在使喚呢,尤其前東家,義務加班沒給薪,幫忙下班買菜家庭諮詢打掃諮詢等等~阿還有節日拜拜要過來幫忙擺設!
作者:
n4872227
時間:
2023-5-25 01:43 PM
如果合約上有寫,哪就照合約來,不然當初你就不要簽啊
作者:
isfinal009
時間:
2023-5-25 01:54 PM
合約都已經簽死了,就要按照合約來喔
作者:
imleslie
時間:
2023-5-25 02:01 PM
這條的range很大哦 主管交辦的啥都算
作者:
hunter-01
時間:
2023-5-25 02:05 PM
換句話說 合約沒有的你就不做嗎?如打掃自己的坐位之類的?
這點我還真的在越南工作時有見過越南人是這樣連打掃自己的工作區都拿出來用的理由呢
工作合約沒有寫 所以他不接受打掃的要求
作者:
呆呆呆的我
時間:
2023-5-25 02:36 PM
工作這麼多年還沒簽過所謂的合約
作者:
apple74311
時間:
2023-5-25 05:38 PM
因該正常都會有的~畢竟合約上已經有註明囉~所以不能委約
作者:
pinkydizzy
時間:
2023-5-25 06:48 PM
正常要有阿。一般人還好說,要是遇到腦筋很直的或者故意的人就會跟主管頂嘴說" 這個不是我的工作內容喔,我不做。"
那交辦事項要誰做?
難不成要每天新增工作內容就因為每次交辦事項的不同?
作者:
vincent....
時間:
2023-5-25 07:33 PM
其實就回歸現實面
如果其它部門的主管的要求是你不能接受的
再做處理吧
作者:
lilacoste
時間:
2023-5-25 08:26 PM
我是覺得不合理
畢竟這樣太過籠統的說明
作者:
eynygodie
時間:
2023-5-25 08:32 PM
很不合理但也無可奈何
有的還有責任制可以超過法定加班時間
作者:
okiyo1100
時間:
2023-5-25 08:40 PM
我覺得還是可以被接受的,因為領薪水了,不願意可以辭職
作者:
hulu
時間:
2023-5-25 09:05 PM
這些多是一些主管不願負責及協商
只為加重屬下工作
作者:
詠晴好漂釀
時間:
2023-5-25 09:20 PM
不能接受就不要進去
趕快另尋更好的地方
作者:
goodbyemy
時間:
2023-5-25 09:34 PM
其他主管交辦事項…感覺這句話一寫下去,就是包山包海的無盡支援了
作者:
lin711027
時間:
2023-5-25 09:44 PM
通常都有吧
一般的工作聲明怎麼可能會預想到未來要做的事情
基本上不要太誇張我都覺得合理
例如我是文書叫我去修電腦?
作者:
-0_0-
時間:
2023-5-25 09:58 PM
但主管一定會交辦其他東西
雖然可能都是小事情
沒人處裡卻可能變成大事情
所以該做的還是要做
作者:
w730102
時間:
2023-5-25 10:08 PM
這個條文幾乎每一分都有
如果面試近來的新人只做表列的工作
要嘛就清清楚楚列出所有有可能需要做的事情
認真的寫的話應該可以列個100項以上
面試者看了保證不敢來
而且就算寫了也不會認真看
這算是給了用人單位彈性
但相對的對求職者來說存在風險
但是一般表列出來的幾乎都佔了工作內容的9成了
作者:
audi925
時間:
2023-5-25 10:22 PM
這就是老人家說的職場倫理,但是本質上,不就是想要你做什麼事就讓你做什麼事,管你想不想做,反正交代下去就是了
作者:
flyting2003
時間:
2023-5-25 10:51 PM
應該還好呀,除非主管交辦你不能接受的工作,那就不要做了
作者:
middlechi
時間:
2023-5-25 11:05 PM
要看公司風氣呀~~ 很多還是很古板~
但還是要自己判斷 不要委屈自己~~
作者:
itachi1985
時間:
2023-5-25 11:39 PM
就算是有這條,我記得還是在“公事”範疇才有效,私事是不用理的
作者:
愛愛小精靈
時間:
2023-5-25 11:41 PM
這很常見
因為在公司幹部(官)就是比你大
而且常常會跟你說
你在上班時間幹部在時間內叫你做事
是屬於正常現象
即使你的工作產量達標了也一樣
因為你的下班時間還沒到
而我目前的公司就是如此
看不慣員工閒下來
閒下來就認為產量可以再多加
加到你負荷不起就逼你
有時候還要做別的事情
別人做得到就要你也做得到
即使幹部自己做不到也沒關係
作者:
盧小月
時間:
2023-5-25 11:47 PM
通常就是有能力的人去選工作
而能力差的就工作在選人
畢竟大多數的工作,都會有很多的變動,或是額外增加的,老闆請人本來就是要你付出勞力
當然想是公車司機可能就不會有額外的工作
但是很多的職業,確實可能會多增加新的工作
作者:
szerp
時間:
2023-5-26 12:12 AM
重點是當你(我)應徵工作時,看到這種條款,敢不簽嗎
作者:
死神十字
時間:
2023-5-26 05:19 AM
如果簽約裡面有這條款就只能遵守,不然當初就不要簽約
作者:
joseph02040926
時間:
2023-5-26 07:07 AM
工作不是包山包海但也沒有簡單幾項就可以包括,所以有這句其實無可厚非,但實際上情況若太扯就不要待了。
作者:
eynyeyny246
時間:
2023-5-26 07:25 AM
工作合約中列明其他主管交辦事項,擺明了甚麼工作都得做,想應徵就得接受
作者:
sda990990
時間:
2023-5-26 03:01 PM
這通常就是方便公司運作的條約
在現實
你真的遇到其他主管向你提其他額外的工作
你敢拒絕嗎?
作者:
yuitwong
時間:
2023-5-26 03:33 PM
通常合約都是保障公司的利益
作者:
muta66
時間:
2023-5-26 04:17 PM
以前有遇過不想打掃廁所(服務業開放式廁所)等原因而離職的員工
作者:
yayaburge
時間:
2023-5-26 04:49 PM
這個很難定義,基本上去上班都還是會簽,只是如果覺得整個公司的不合理狀況太多,真的就可以進去後考慮要不要離開…
作者:
clark006200
時間:
2023-5-27 01:27 AM
就是萬一有別的部門要徵用你這個人力的預防針吧
但是雖然有這條
做事還是要以自己得工作為主
自己事情都沒做完,我怎麼去幫別的部門做事
作者:
b2006771
時間:
2023-5-27 01:45 AM
如果合約上有寫 哪就照合約來
作者:
singoqde
時間:
2023-5-27 08:16 AM
我個人認為所有工作都會有這一條
因為雇主沒辦法接受我給你任務你不接
如果不加上這一條
又會變成大家玩漏洞的方式
假設你面試我,工作契約告知我應該做甚麼事情
那我就做甚麼事情
其餘超出這個範圍的,都不在我的職責
對雇主來說是很傷的
我自己認為啦,遇到就是一個學習的機會
不要抱怨太多,真的會不爽的我想離職單簽一簽就走了吧
不過你可以去抗爭說這不在你的職責範圍內
我也看過滿多會抗爭的人
但基本上沒甚麼用就是了
作者:
zerosix
時間:
2023-5-27 09:35 AM
資本主義社會就是如此
想辦法跳脫這個框架
就期待世界末日吧
作者:
qweeeqwe
時間:
2023-5-27 11:10 AM
現實層面公司常有臨時的工作,
不可能說我契約沒寫就不幫忙公司吧?
作者:
angrybird41
時間:
2023-5-27 11:57 AM
真的很吃主管人品拉
這個範圍太寬了 像我們公司助理還要負責幫忙訂老闆出國玩的機票
怎麼看都跟工作沒關係
但老闆人不錯 所以其實員工也不會那麼計較
作者:
肉丸小蝦米
時間:
2023-5-27 08:41 PM
沒辦法老闆最大,
如果真的需要這份工作還是只能低頭,
除非真的不合理那就走人吧。
作者:
kuen85
時間:
2023-5-29 09:51 AM
合理阿
工作本來就是配合主管去處理事情
看當下是不是合理的工作
合理就做 我OK
作者:
threeis3
時間:
2023-5-29 03:57 PM
很多工作都會有吧,因為畢竟都會有沒預料到的事要處理,另外有很多工作也很難鉅細靡遺全部寫成來
作者:
julone71
時間:
2023-5-29 08:21 PM
沒辦法,畢竟給錢最大,除非自己當頭頭
作者:
qazqaz90202
時間:
2023-6-2 12:23 PM
通常都會拉
但這應該沒辦法談吧XD
作者:
226866362
時間:
2023-6-6 12:57 PM
如果職務的定位是後勤支援就沒問題,但固定編制搞這套不合理
作者:
libralan
時間:
2023-6-6 01:42 PM
其他主管交辦? 還是主管其他交辦? 是我會問人資清楚一點, 不過這項條件事很平常都看得到的, 就看當事者要不要問清楚.
作者:
wwe8426
時間:
2023-6-6 01:48 PM
不合理就不要簽,換下一間公司
工作就是要歡喜甘願
作者:
blackwhite2014
時間:
2023-6-6 02:21 PM
合理啊,不合理的是看做什麼事吧?要不然只做有列出來的工作,那你跟機器人有什麼分別
作者:
x8691572
時間:
2023-6-6 02:35 PM
看你是什麼位置吧,如果你真的是客服或總機之類的位置,難道公司就真的讓你在那整天接電話 ? 肯定也會有些雜事要你做,你總不能說我是應徵客服或總機,其他事我都不幹,真要這樣硬,那行,你一整天也別滑手機,因為老闆是僱你來這做客服總機,不是讓你來滑手機的
作者:
AMELIEN
時間:
2023-6-6 03:26 PM
不太合理
都會交辦很多怪怪的
作者:
IWANTAPION
時間:
2023-6-6 03: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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