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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走廊奔跑與人相撞斷牙 學童求償獲賠22萬元][中央社][2022-07-09] [打印本頁]

作者: 西瓜汁小梅    時間: 2022-7-10 06:47 PM     標題: [走廊奔跑與人相撞斷牙 學童求償獲賠22萬元][中央社][2022-07-09]

本帖最後由 西瓜汁小梅 於 2022-7-10 08:31 PM 編輯

走廊奔跑與人相撞斷牙  學童求償獲賠22萬元

北市一名國小學童在走廊奔跑與同學相撞而牙齒斷裂,打官司求償。士院認為原告學童得請求賠償44萬元,但2人應各負一半過失責任,日前判被告學童與父母賠償22萬元。

依士林地方法院判決記載,原告學童向法院主張,109年6月間遭自教室內急速跑出的被告學童撞倒在地,導致牙齒受有斷裂等傷害,請求被告學童及其父母賠償治療費、精神慰撫金共新台幣155萬元。

被告學童則抗辯,因原告學童在走廊上急速奔跑,2人才會在教室門口碰撞,原告學童應為肇事主因,即使法院認為被告學童有過失,也應考量原告學童的過失而減輕賠償金額。

判決指出,從原告學童提出的現場監視器錄影檔案可以發現,案發時原告學童在走廊上與其他同學聚集,突然向右轉身後奔跑,剛好被告學童自教室內急速衝出,在走廊上與原告學童碰撞。

承審法官認為,案發時為下課時間,走廊上多有學生往來,被告學童離開教室時,本應注意察看周遭有無他人經過,卻疏未注意而逕自從教室內急速奔跑至走廊,顯然與原告學童所受傷害具有相當因果關係,應負侵權行為賠償責任。

法官審酌,原告學童因治療牙齒需花費24萬元,並考量原告學童目前只能暫時以臨時活動假牙維持美觀,待20歲後再植牙,不論在生活上、心理上,均不免受有相當程度困擾及負面影響,所受精神上損害匪淺,請求賠償的精神慰撫金以20萬元為適當。

法官認為,原告學童得請求賠償金額合計為44萬元,但原告學童在事發前一刻,也疏未注意周遭行人突然轉身奔跑,就本件事故發生,應與被告學童各負50%過失責任,依民法第217條第1項規定:「損害之發生或擴大,被害人與有過失者,法院得減輕賠償金額,或免除之。」判被告學童與父母連帶賠償22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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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學校不都是三令五申,要求同學不要在走廊教室跑步奔跑以免發生危險?!在走廊奔跑,本身就自己錯在先,平常是沒教小朋友自己要注意安全?

作者: 極速快車手2010    時間: 2022-7-10 07:05 PM

本帖最後由 極速快車手2010 於 2022-7-10 07:05 PM 編輯

被告的父母...可憐...

為了小孩的事情...可能要噴了20幾萬...

作者: aa0975707559    時間: 2022-7-10 08:09 PM

真是倒楣阿
明明都告知不能跑步了
父母就買個教訓吧
作者: arleekurt    時間: 2022-7-11 12:34 AM

你法官都能夠考量到原告學童的身心狀況了,那被告學童的身心狀況就會很健全?假使家庭經濟無法負擔,你這位法官是不是親手把一個學童的未來給葬送掉了~ 兩者各負擔50%的責任,結果你卻判被告學童一方要賠償,請問兩方都是受害者與加害者的身分,卻因為有一方受傷較重所以要負擔醫藥費的責任那這樣子還能夠稱之為各50%的責任嗎? 我不懂法律所以我是看不明白這意思到底是在說什麼
作者: chenctw001    時間: 2022-7-11 01:15 AM

那被告為何不能反過來求償?被告也太老實了,也要裝傷呀
作者: a0l0e0x0    時間: 2022-7-11 11:41 AM

這意思是不是跟綠燈開始加速行走,
然後旁邊紅燈車道的車輛突然加速衝過來撞上,
然後紅燈的就告綠燈的!
法官就認為綠燈的應該注意而未注意,
所以判決各賠一半!
呵呵~~
作者: zogol    時間: 2022-7-11 11:41 AM

這大人是怎麼了,教小孩說謊為了賠償?
作者: alcuna    時間: 2022-7-11 01:54 PM

未來每間教室, 操場, 走廊都要監視器
免得同學嬉鬧, 打球受傷求償無門...
作者: pk怪    時間: 2022-7-11 02:10 PM

要看看被告要不要上訴

這種的不會一錘定案有爭議看被告要不要反駁


作者: lungzi    時間: 2022-7-12 06:50 PM

被揰還得賠!真的是見鬼了…
作者: goodbyemy    時間: 2022-7-12 11:55 PM

所以有掉牙的就贏了
如果今天掉牙的是原告
不曉得又會怎麼判決?
作者: sprialfrog    時間: 2022-7-13 01:12 AM

學校無時無刻不宣導不要奔跑,但還是有學生不聽,只好多注意,父母也要教育一下孩子
作者: momo1028    時間: 2022-7-13 12:12 PM

就跟撞到違規闖紅燈的一樣
明明對方違規在先
受害者一樣要付一定比例的賠償責任
台灣法律本來就是用來保護犯罪者的
作者: 黑色天使羽翼    時間: 2022-7-13 02:37 PM

我這判決合理  都互不小心就用跑的
各付一半的責任
作者: gorden_d    時間: 2022-7-13 03:34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W8312002    時間: 2022-7-13 04:02 PM

因原告學童在走廊上急速奔跑,2人才會在教室門口碰撞,

原告學童應為肇事主因,即使法院認為被告學童有過失,

也應考量原告學童的過失而減輕賠償金額

什麼牙要廿萬?什麼爛國家爛法律?
作者: maddux4607    時間: 2022-7-13 04:35 PM

奔跑相撞真的非常危險
作者: freedomx10akl    時間: 2022-7-13 06:47 PM

這真的很像台灣交通反正就送你一句因注意未注意然後各打五十版

作者: xxx1436    時間: 2022-7-14 01:00 AM

本帖最後由 xxx1436 於 2022-7-14 01:05 AM 編輯

其實根本不用因國小只是乳齒時間到了
自己也會不見而換智齒
而換智齒就等於只能沒有或假牙了而要等到和牙齒中間還要可能5年吧
一切只能用猜的

作者: dreamlands    時間: 2022-7-14 04:08 AM

既然責任在雙方
是不是表示對方也可以求償?
作者: liapapayyy    時間: 2022-7-14 07:22 AM

極速快車手2010 發表於 2022-7-10 07:05 PM
被告的父母...可憐...

為了小孩的事情...可能要噴了20幾萬...

到底是要有多大的撞擊力才把牙齒撞斷啊,話說走廊本來就不能用跑的阿
作者: gogosp    時間: 2022-7-14 10:31 AM

小朋友就是不受控,還是會有一些小孩跑跑跳跳就容易出意外呀!
作者: heartmap    時間: 2022-7-14 08:58 PM

植牙要多少錢??
要不要先去問清楚,免得20歲才發現,錢不夠...
作者: 迪X小    時間: 2022-7-14 09:57 PM

學校真的每天都在提醒同學不要走廊上奔跑
但學生認真屢勸不聽,我還看過有人在轉角處擦撞,然後地上有血跡,別班的同學就拿拖把出來拖地...
當然急速走出教室也有自己的問題
唉~~ 真的就是要見血、賠錢才知道乖
作者: killa1014    時間: 2022-7-14 10:16 PM

天龍國恐龍法官果然不一樣走廊不可以奔跑喔危險
作者: zip22212668    時間: 2022-7-14 10:28 PM

20萬吃屎吧

連陪都不用賠

要是一定要賠償一定會帶壞並縱容自己的小孩

畢竟自己的小孩也是遊戲的一員
作者: soffy1849    時間: 2022-7-16 01:25 PM

現在的父母真是寵小孩寵上天了什麼都能告,難怪教育真失敗
作者: oluluoluluolulu    時間: 2022-7-16 01:27 PM

感覺起來好痛
怎麼會撞的這麼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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