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宗教相信人死後有復活及來世的生命,這復活及來生只有一次而不是無限次的輪迴,復活後的生命是永恆的。我們的信仰基礎 ——《宗徒信經》的最後一句是「我信罪過的赦免,肉身的復活,永恒的生命,阿們」。這信仰跟遠東的信仰概念有很大出入,認識遠東信仰文化的人都會體會到,以肉身復活後永遠不死的生命形態是多麼難以理解,先撇開靈魂層次不談,只考慮肉身這個物理層面,如果從古至今所有已逝的人都以肉身復活,跟在世的人一起生活共處,地球容得下這麼多人嗎?糧食夠嗎?目前擁擠不堪的地球已出現不少矛盾、因爭奪資源而引發了無數大小戰爭,若再將以往數十世紀生存過的所有人口擠進來,永無止境地共同忍受「不如意事十常八九」的痛苦人生,那不是開玩笑嗎?
究竟未來的實際情況是怎麼樣,我們憑空猜想沒有意義,還是從《聖經》中找答案吧:
1)所有人都將復活,復活後的人首先並未進入生活,而是接受審判:「以後,我看見了一個潔白的大寶座,和坐於其上的那位;地和天都從他面前消失不見了,再也找不到它們的地方了。我又看見死過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就展開了;還有另一本書,即生命冊也展開了,死過的人都按那案卷上所記錄的,照他們的行為受了審判。海洋把其中的死者交出,死亡和陰府都把其中的死者交出,人人都按照自己的行為受了審判」(默示錄20:11-13)。
2)審判後,所有人各歸其類,各安其所:「因為我們眾人都應出現在基督的審判台前,為使各人藉他肉身所行的,或善或惡,領取相當的報應」(格林多後書5:10);「當人子在自己的光榮中,與眾天使一同降來時,那時,他要坐在光榮的寶座上,一切的民族,都要聚在他面前;他要把他們彼此分開,如同牧人分開綿羊和山羊一樣:把綿羊放在自己的右邊,山羊在左邊」(瑪竇福音25:31-33)。
3)人復活後所擁有的身體,並不是目前我們這個脆弱的肉身,而是永不朽壞的全新身體;人接受審判後各歸其所的地方,並不是目前這個天地,而是我們以前從未接觸過的新處所:「隨後,我看見了一個新天新地,因為先前的天與先前的地已不見了,海也沒有了。我聽見由寶座那裡有一巨大聲音說:『這就是天主與人同在的帳幕,他要同他們住在一起;他們要作他的人民,他親自要「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天主;他要拭去他們眼上的一切淚痕;以後再也沒有死亡,再也沒有悲傷,沒有哀號,沒有苦楚,因為先前的都已過去了』……只有那些記載在羔羊生命冊上的,才將得進入。」(默示錄21:1,3-4,27);「凡是沒有記載在生命冊上的人,就被投入火坑中」,「迷惑他們的魔鬼,也被投入那烈火與硫磺的坑中,就是那獸和那位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們必要日夜受苦,至於無窮之世」(默示錄20:15,10)。
現在,我們知道此生的死亡並非真正死亡,「死者」的靈魂以後還要藉著復活的新身體,在新的地方生活。明白這個概念後,我們不禁會問:怎樣才能永遠生活在那「以後再也沒有死亡,再也沒有悲傷,沒有哀號,沒有苦楚」的新天新地,而不是在「烈火與硫磺的坑中」?答案也在《聖經》中,耶穌說:「我就是復活,就是生命;信從我的,即使死了,仍要活著;凡活著而信從我的人,必永遠不死……我是道路、真理、生命,除非經過我,誰也不能到父那裡去」(若望福音11:25-26,14:6),「除他以外,無論憑誰,決無救援,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字,使我們賴以得救的」(宗徒大事錄4:12)。
對於今世的生命,包括其長短及貧富等,我們所能掌握的實在不多,因為「天主所行的一切事宜,都很適時,並賜給人認識時事的經歷,但人仍不能明瞭,天主自始至終所做的工作。」(訓道篇3:11)既然知道了自己的有限,我們就更應該倚靠無限的天主,去渡過這「不如意事十常八九」的人生,「總而言之:『你應敬畏天主,遵守他的誡命,因為這是眾人的義務。』因為天主對一切行為,連最隱秘的,不論好壞,都要一一審判。」(訓道篇12:13-14)然而,關於來世的永恆生命,《聖經》卻不斷提醒我們:來世的生活方式和質素完全取決於我們在今生所作出的抉擇。
新天新地有多大?夠地方安置這麼多人嗎?永火地獄有多大?夠地方安置魔鬼撒殫和牠的軍團嗎?如果我們擔心這個問題,就是名符其實的杞人憂天了,我們有資格去懷疑創造宇宙的天主的能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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