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ncer555 發表於 2022-5-31 10:24 AM 看來是誰沒拿過我爸爸的錢 所以廢除掉就不怕了 反正有拿過錢的以後通通都沒事了 ...
aaaa5230 發表於 2022-5-31 01:01 PM 個人認為,特別費跟國務機要費都不應該除罪 但是特別費牽扯太多人,會造成司法資源壅塞 除罪算是迫不得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