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莉討論區
標題:
好奇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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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xx1436
時間:
2022-1-22 03:06 PM
標題:
好奇法律
本帖最後由 xxx1436 於 2022-1-22 03:08 PM 編輯
為什麼不加一條強迫=強迫人要被關一星期
因該新聞就不會出現強迫人怎樣怎樣的
作者:
king515151
時間:
2022-1-22 05:07 PM
應該要看狀況吧?不是什麼都要關
作者:
naposin123
時間:
2022-1-22 05:46 PM
強迫等於是防礙自由了, 告
作者:
呆呆呆的我
時間:
2022-1-22 07:44 PM
法律都是會玩的人在訂的
作者:
懶人天
時間:
2022-1-22 07:53 PM
中華民國的法律分為憲法、法律、命令三個層級,基本上牴觸憲法者就無效
憲法第22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憲法第23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作者:
syy28199
時間:
2022-1-22 08:06 PM
強迫是有法律可以管的 阿 那叫做強制罪
作者:
盧小月
時間:
2022-1-22 08:08 PM
是說殺人強迫關一個禮拜嗎?
蠻划算的啊
作者:
bt4094a
時間:
2022-1-22 09:02 PM
強迫有相關法律阿 不過你講的太通俗廣泛 如果照你說的 監獄很快就爆滿 先把那些強迫加班的老闆關進去
作者:
peggy450
時間:
2022-1-23 03:06 PM
本帖最後由 peggy450 於 2022-1-23 03:07 PM 編輯
可免費吃+住一星期 只是沒電視可看+好像只有薄被子.....
所以無期徒刑就是免費吃+住一輩子 .....
好奇版大到底有沒有繳稅
如果有 拿你的錢去養那些人你做何感想
台灣刑罰很輕
也沒有足夠的監獄
拿公帑 不停的買地蓋監獄 蓋個幾十年
也不夠容納版大口裡說的那些人 還得供他們吃
才住7天 也沒有勞動價值 還得一堆警力看守
出了任何問題 通通要求國賠
納稅人是繳稅來養罪犯的嗎
別說養他們 光是訴訟程序就得花掉不少錢
那法院的人力肯定不足以支應 天天開不完的刑事庭
台灣得多設很多法學院培養法學人才
法院的數量也得大量增加
否則 光排程開庭就得排到幾年後 甚至幾十年後......
強迫孩子做什麼事的那些父母 版大覺得要關嗎?
作者:
mchotcatno2
時間:
2022-1-24 10:02 PM
如果有人隨便乎巄....那你不就做不完的牢了...
作者:
ro447176
時間:
2023-5-24 03:55 PM
其實真正被關的人很少
也說明台灣的監獄可容納的犯人也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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