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莉討論區
標題:
大家覺得刑法第227-1條(兩小無猜條款)的規定是不是應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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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國王的工藤新一
時間:
2021-12-10 11:36 PM
標題:
大家覺得刑法第227-1條(兩小無猜條款)的規定是不是應該修改
本帖最後由 國王的工藤新一 於 2021-12-11 07:53 PM 編輯
這是我爸鄰居碰到的事情
3年前,我爸鄰居的女兒,跟他的男朋友阿誠(化名)進行了人與人的連結,然後兩個人變3個人
然後阿誠就“謝謝不聯絡”
我鄰居跑去阿誠家興師問罪時,赫然發現阿誠跟他的女友桂小姐(化名,一樣未成年)兩人在床上培養感情,於是
我鄰居就氣得提出告訴
可是他們聘請的律師說
當時阿誠的年紀是17歲有11個月過10天(差3個星期滿18歲)
所以刑責會減輕,甚至有可能免除其刑
可是我鄰居因為宗教信仰的關係
不能墮胎
後來有沒有判刑是不清楚,可是聽說阿誠去當兵之後,就完全沒有跟家人聯絡了
至今不知道躲在哪裡,擺明就是不想負責
所以我覺得,台灣針對未成年兩小無猜條款,是不是應該修正,感覺必須一律公訴罪,而且不得減輕其刑,因為在心智不成熟加上荷爾蒙太過旺盛的情況下,受害者永遠是女生
如果一律公訴,是否可以造成喝止作用
(男生怕坐牢只好強迫管好自己的小弟)
PS:鄰居女兒的男友剛好叫阿成,所以化名故意叫“阿誠”,
作者:
dvd73811
時間:
2021-12-11 06:43 AM
這能說甚麼畢竟年輕人都是這樣只能靠父母管了
作者:
naposin123
時間:
2021-12-11 09:30 AM
要修法,只能找立法委員
依程序走下去
作者:
singoqde
時間:
2021-12-11 12:06 PM
這要修法很困難阿
你知道現在一堆立委在那邊擋來擋去
事情一拖再拖
你要修法除非又來個小玉事件搞到天下大亂
不然你不要期望這種法律能修掉
作者:
hrghr222
時間:
2021-12-11 02:43 PM
這個我是沒有去看過這個是什麼啦
作者:
K9999VSK
時間:
2021-12-11 05:19 PM
我覺得真的很難禁止這種東西的說
作者:
happk
時間:
2021-12-12 12:31 AM
好懷念啊......我上一次聽到這法案還是高中時公民課背的
其實在考慮法律本身難以即時因應時代或個別情形的特性
更應該注重對青少年的性教育,法律總有缺漏可以鑽,更何況未成年基本就沒啥懲戒...
教導兒少對自身的保護何其重要哪
至於修法問題,說實在立法院這議案早就累積到不知多久以後了
除非是舉國的大案,反則就要連名提議才比較有可能受到重視
作者:
muta66
時間:
2021-12-14 04:30 PM
雖然我是男生,但是我真的希望法律要嚴逞男生,不要以未滿18歲就可以減刑....
作者:
chufun
時間:
2021-12-14 04:53 PM
法律是給懂的人來聽的,畜牲聽得懂嗎?
作者:
精神醫學部主任
時間:
2021-12-19 04:25 PM
法條跟我無關不用修改
作者:
手哈哈
時間:
2022-1-14 10:54 AM
現在的法律很多都像這條要修
但修不修也是要立委們想修
所以遙不可及
作者:
j_20307
時間:
2022-1-14 11:17 AM
法條確實得修一下,每個時空對應的人都不太一樣
作者:
bhum130
時間:
2022-1-14 11:49 AM
這事很難,女方能告,男方難道就不能告嗎? 都未成年
作者:
joe36547
時間:
2022-1-14 11:57 AM
這種問題必須有立法委員在立法院修法才能通過。
作者:
needfood
時間:
2024-1-15 09:12 PM
很多法條都已經不合時宜
但是台灣的行政就是這樣沒有效率啊
什麼時候看過有效率了?
世風日下
作者:
youngs2829
時間:
2024-6-1 03:59 PM
這事情就看誰有耐心,人還活著就找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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