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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超級衰!外送員接單超商領貨 被當「取簿手」現行犯送辦][蘋果日報][2021-10-29] [打印本頁]

作者: wen056    時間: 2021-10-29 01:48 PM     標題: [超級衰!外送員接單超商領貨 被當「取簿手」現行犯送辦][蘋果日報][2021-10-29]

本帖最後由 wen056 於 2021-10-29 03:20 PM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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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1名陳姓男子兼差擔任Lalamove外送員,並於今年9月17日在Lalamove APP 派遣平台接到1筆外送,未料前往超商取貨時,被警方認為他是詐欺集團「取簿手」,而以詐欺罪嫌移送法辦。陳男不平表示,他明明是不知情的第三者,且據他了解,有同事也曾發生類似的情形,但都被當關係人或證人函送,而他竟然被當成詐欺集團的「取簿手」,遭警方認定是詐欺現行犯上銬逮捕,並以涉詐欺罪移送地檢署,讓他大呼真的很冤。不過泉州派出所所長賴新天表示,移送陳男程序均符合相關規定。Lalamove公司則表示,夥伴接單時須留意平台禁止「代碼繳費、超商取貨、非實體店路邊交易」等,避免淪為車手與詐騙集團幫兇。


這名被衰當「取簿手」的陳姓男子(28歲),平常在自家開的泰國菜餐廳幫忙,因疫情關係,不想看爸媽太辛苦,為了貼補家用,選擇能賺取較多費用的Lalamove當外送員。誰知道今年9月17日深夜,陳男想說利用回新北市永和住家時,順便在Lalamove APP 派遣平台接個外送,讓回家的路上也能賺到錢;陳男當時在派遣平台看到1名客戶委託,需要到台北市中華路二段的7-11超商掬華門市,幫委託客戶代領取包裹,然後送到新北市板橋區光復街的客戶手上,但誰能料到,在超商領取包裹後,就是陳男噩夢的開始。

過程中,陳男以Lalamove APP平台詢問委託人,但該委託人訊息皆已讀未回,當陳男開車抵達7-11超商掬華門市,按照委託人訂單備註以代碼領取包裹時,卻發現超商店員找尋包裹有點久,接著有警察騎著機車停在超商門口,陳男以為警察要對他車輛開立違停罰單,跑去門口準備告知車子馬上開走,並提供身分證讓該名警察查詢身分,這時超商店員也突然說包裹找到了,當陳男領到包裹後,警察就告知包裹有問題,請陳男到派出所說明。

陳男抵達泉州街派出所後,警方先要求他拿著包裹拍照,拍完照後,在警方指示下又被要求拆開包裹,包裹拆開後,裡面有個塑膠盒裝了1張金融卡,警方再度要求陳男拿起塑膠盒拍照,接著就跟陳男說,因他涉及詐欺罪,隨後將其上銬,並開始做筆錄。因當時已是凌晨1時許,陳男想說自己也沒犯法,並沒有要求夜間停止問訊,就開始做筆錄,直到凌晨4時許結束。

陳男筆錄做完後被送至中正二警分局偵查隊,警方並未讓陳男進入拘留室,而是讓他銬在椅子上,直到早上11時許才送往台北地檢署,過程中也未準備早餐;之後因為疫情期間,又被要求回警局偵查隊以視訊開庭,最後檢察官以限制住居後飭回。

陳男不平的表示,他明明是不知情的第三者,當時也出示Lalamove APP 派遣平台的派遣內容,據他了解,其它外送同業發生類似的事情,外送員都被當關係人或證人函送,沒想到他竟然被當成詐騙集團「取簿手」,被以詐欺現行犯上銬逮捕,讓他覺得配合警方辦案,最後竟變成嫌犯,真的很冤、很倒楣。

台北市中正二警分局泉州街派出所所長賴新天表示,當天陳先生在7-11超商掬華門市門口紅線違停,巡邏同仁先盤查陳先生的身分,準備告發汽車紅線違停;陳先生當時表示是Lalamove外送員,準備替客戶領包裹,領完馬上離去,同仁覺得有異,後在陳先生同意下,起他一同回派出所並開啟包裹,結果包裹內是被害人在應徵工作被詐騙集團騙取的金融卡,因此陳先生也被認定為詐欺集團的「取簿手」。


至於何以認定陳男是詐欺集團的「取簿手」,因據警方了解,Lalamove有規定接單時,須留意平台禁止代碼繳費、超商取貨、非實體店路邊交易等,陳先生明顯不符相關規範,所以才會被警方依詐欺現行犯逮捕送辦。至於準備早餐的部分,因為陳先生接受夜間偵訊,不符合在拘留所過夜的規定,所以也不符合準備餐點規定。


律師廖芳萱表示,就案例看來,警方在沒有搜索票跟拘捕令的情況下,除非當事人自己同意,否則可以拒絕配合開拆包裹,也可以拒絕進入派出所或警局;但本案當事人已經主動配合上述事項,警方就有合理的證據懷疑當事人是詐欺集團的成員。這時,若被警方當成共犯移送,當事人只能提供相關證據來證明其為不知情的第三者,走完相關的偵查程序後,即可能獲認不起訴。


Lalamove公司回應,除了事前均會給予司機夥伴們進行預防教育,在司機夥伴社群與司機App中,也會持續提醒與宣導夥伴小心防範,接單時須留意平台禁止「代碼繳費、超商取貨、非實體店路邊交易」等,避免淪為車手與詐騙集團幫兇。而目前平台也有與警政單位合作,若收到相關單位提出需求,平台也會積極配合提供所需資訊,共同預防並打擊犯罪事件。


台北市刑大經濟組組長陳建志提醒,因近期警方偵辦詐騙案件,發現許多物流媒合平台外送員遭不肖人士作為詐騙集團向被害人收取金融卡、個人帳戶包裹之媒介,「不慎」成為詐騙集團的共犯,在此警方呼籲,請相關物流業者、外送員應遵守各公司防範詐騙規定,接單前應特別留意,若有在外送訂單上備註協助代付款取件、至超商報電話後三碼付款取貨、或是包裹體積小觸感疑似卡片或帳簿等情形時,務必提高警覺,嚴防詐騙,不要輕易淪為詐騙集團的犯罪工具。


陳建志提到,所謂詐欺集團的「取簿手」,角色就是專門到各地的超商領取他人寄送的帳戶存摺、提款卡包裹的人,領到這些存摺後,上繳給詐騙集團,再交由車手去提領帳戶內現金,取得一定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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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男覺得自己既衰又無辜,竟被警方上銬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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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男當時到台北市中華路二段的7-11超商掬華門市替客戶領包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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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男出示當時在派遣平台接到的委託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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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單備註請陳男去超商取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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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男以Lalamove APP平台詢問委託人,但該委託人訊息卻已讀沒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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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中正二警分局泉州街派出所所長賴新天表示,移送陳男程序均符合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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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lamove在陳男發生被當詐欺犯移送的事件後,Lalamove APP平台經常發送提醒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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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刑大經濟組組長陳建志提醒,務必提高警覺,嚴防詐騙,不要輕易淪為詐騙集團的犯罪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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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想賺個外快接個外送單,結果因此進了警局還有地檢署,實在讓人意料不到啊~~~

作者: 極速快車手2010    時間: 2021-10-29 01:55 PM

律師廖芳萱表示,就案例看來,警方在沒有搜索票跟拘捕令的情況下,除非當事人自己同意,否則可以拒絕配合開拆包裹,也可以拒絕進入派出所或警局。

所以沒搜索票跟拘捕令,完全可以拒絕,我只能說這執法有問題,在沒告知當事人的權益下,有誘導執法之嫌。

主動配合就有嫌疑人之虞,那還配合個屁啊!~
作者: jackalpni    時間: 2021-10-29 02:13 PM

台灣的詐欺詐騙舉世聞名
這都要歸功於台灣的司法制度
犯罪者的天堂 守法平民百姓的地獄
作者: 棒昏教    時間: 2021-10-29 03:03 PM

韭菜被割一割沒事兒~~

只要不是腦袋被割掉~~

看看多少韭菜腦袋被割掉,而割韭菜的卻連命都不用賠,

就知道這韭菜被這種割法算是極其人道的了~~
作者: hobos666    時間: 2021-10-29 03:16 PM

這就是台灣司法最有趣的一點,法律的無罪推定,在司法偵辦中變成有罪推定

作者: milkmilk1102    時間: 2021-10-29 03:52 PM

現行就是現行
後面都是司法問題
倒楣嗎?確實是...
作者: milkmilk1102    時間: 2021-10-29 03:52 PM

hobos666 發表於 2021-10-29 03:16 PM
這就是台灣司法最有趣的一點,法律的無罪推定,在司法偵辦中變成有罪推定

他這是現行,不是甚麼有罪無罪推定
不懂不要亂說
作者: r8397110    時間: 2021-10-29 06:01 PM

現在會有詐騙集團偷偷這樣運作
之前有人去從事某公司的當打電話問訊息的
後來等到警察去調查後
才知道那公司是詐騙集團
作者: maddux4607    時間: 2021-10-29 06:26 PM

只能說做任何事都要小心
作者: alex6925203    時間: 2021-10-29 06:38 PM

這種到法院

無法定 外送員 罪的

這是 警察 想要 完成績效

搞出來的  

因為 真的要抓 是要去抓 那個請他取貨的人  

只要 外送員 可以 舉證 出  他確實接到單

而且 去取這件單   就可以解決


作者: is8476    時間: 2021-10-29 08:21 PM

這年頭,不管做什麼行業
第一個要學的都是如何保護自己
作者: y6357    時間: 2021-10-29 09:36 PM

警方說法根本不合邏輯!說是巡邏在便利商店看到違規停車有開罰單!當事人說取包裹!經當事人同意開啟包裹拍照?
首先不管當事人有沒有同意!還沒開包裹這警員就覺得包裹有問題?還讓當事人去派出所先拿包裹拍照!再開包裹?請問沒有事證情況下憑什麼要求去派出所!而且不知道內容物就要求當事人拿著包裹外觀拍照?為何不是現場在便利商店開啟!確定違法才帶回拍照 ?
中間段新聞 警員說法根本不合邏輯也侵犯民眾權益!在沒有犯罪事實前都是無罪推定論!憑什麼把人帶回派出所!開箱有搜索票嗎?
作者: yeu6393    時間: 2021-10-29 11:16 PM

以實際來說,就是所謂的現行,可現行定義到底,有無不法情事,甚至是有無犯罪,都在移送,偵訊之後,看是釋放,或再由法官去判定,資源濫用,勞民傷財,找百姓麻煩,也成合理藉口!

條子最討人嫌的地方,職業病先懷疑人,個人曾被臨檢,因個人很瘦,兼理3分頭,講話的口吻,就很不客氣,以盤問式在詢問,你為什麼這麼瘦?我超無言,輕聲回,警察先生,我瘦是有犯法嗎?

然後就把自己,之前生病,都交代了一遍,看我手拿泡麵,又問既然生病,又那麼的瘦,幹嘛還買泡麵呀?哇ㄟ昏企,跟我雞歪,瞎扯半天,心裡直OS,半夜出個門,買個泡麵來吃,也不行阿?

不然警察先生,你是要請我去吃,一頓大餐嗎?有錢我還,吃啥泡麵,況且還是半夜!
作者: magickeven    時間: 2021-10-30 01:45 AM

"律師廖芳萱表示,就案例看來,警方在沒有搜索票跟拘捕令的情況下,除非當事人自己同意,否則可以拒絕配合開拆包裹,也可以拒絕進入派出所或警局"

所以這是要拒絕進入派出所或警局跟拒絕配合開拆包裹???然後跟警察在超商門口對峙?還是跟警察把東西送達目的地???
作者: molitor    時間: 2021-10-30 09:55 PM

真的是太瞎了吧,我看了都真的是無言了。
作者: kyoandgto    時間: 2021-10-30 10:48 PM

只能說外送員真的蠻無辜的..
相當對對於這個判決也將出現檢討處
外送員對於訂貨者要如何判斷
貨物是否有犯罪之疑慮呢?
作者: aasbaaae    時間: 2021-10-31 01:21 AM

衰?完全是蠢而不是衰好嗎?

這位現行犯你為什麼會認為有條子指示你就有權打開包裹?

當你相信條子會替你負任何法律責任你就已經完蛋啦

條子會負責那還釣魚辦案做啥?

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douknows    時間: 2021-10-31 01:51 AM

這真的很倒楣

只是依照公司的規定去取貨結果被當成詐騙犯

而且還上銬被函送真的很倒楣
作者: qq7275531979    時間: 2021-10-31 03:17 AM

雖然很雖,但還是得去一趟警局把事情說明清楚,能證明清白就不會有問題了
作者: poloxok    時間: 2021-10-31 12:03 PM

.....表示,移送陳男程序均符合相關規定
政府單位凡是啥都符合相關規定
哪來的一堆紛爭
先推責此乃人之常態也
包括警察AND政府單位

律師表示,就案例看來,警方在沒有搜索票跟拘捕令的情況下,除非當事人自己同意,否則可以拒絕配合開拆包裹,也可以拒絕進入派出所或警局"
律師可以先示範一下嗎
如何與警察在外對峙不去警察局
堅決不被盤查
講屁話誰都會


作者: altairng    時間: 2021-10-31 05:35 PM

雖然是符合程序,但是缺乏詳細調查,這警方的態度根本就是敷衍了事只求結案
作者: cafeturtle    時間: 2021-10-31 07:17 PM

這個是甚麼狀況 不知道該說甚麼
作者: zogol    時間: 2021-11-1 10:05 AM

沒辦法的,在台灣想賺錢要自己想辦法,下次小心一點…
作者: ddrqooqoo    時間: 2021-11-1 04:59 PM

為了業績 抱持這種心態...

雙方其實都不好...
作者: tinahopo    時間: 2021-11-1 10:49 PM

外送好危險啊!真的要清楚這些規定耶....
不過真正有罪的明明就是利用這個平台叫他取貨的人啊!!!!
作者: yoh215    時間: 2021-11-2 08:51 AM

Lalamove公司回應,除了事前均會給予司機夥伴們進行預防教育,在司機夥伴社群與司機App中,也會持續提醒與宣導夥伴小心防範,接單時須留意平台禁止「代碼繳費、超商取貨、非實體店路邊交易」等,避免淪為車手與詐騙集團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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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la怎麼不禁止提供「代碼繳費、超商取貨、非實體店路邊交易」等功能?你用宣導有屁用?當使用者客戶要用這些方式交易,你Lala就應該要提示使用者並禁止,你還讓使用者這樣搞?只想賺錢不想顧外送員安危,爛公司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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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台北市中正二警分局泉州街派出所所長賴新天有戴口罩,為啥台北市刑大經濟組組長陳建志就不用戴口罩??
作者: 學兔    時間: 2021-11-2 10:18 AM

詐騙集團真的是永遠除不掉的害蟲
作者: qaswedf01    時間: 2021-11-2 12:23 PM

這真的很衰…這些人的腦子都用在這些事上面…
作者: heartmap    時間: 2021-11-2 05:58 PM

看完全部...
有點懷疑..會不會可能是...
背後警察自導自演的賺業績...

作者: cuc185016    時間: 2021-11-2 08:01 PM

我只能說外送員本身警覺心也不夠,超商取貨怎麼可以幫他人代領,對方又不是自己家人
作者: aleta633    時間: 2021-11-2 08:25 PM

平台不是都禁止了~怎麼還犯這樣的錯誤?
作者: bww878    時間: 2021-11-2 10:25 PM

現在連超商取貨都能叫外送歐 也太誇張了
作者: 色之水    時間: 2021-11-3 04:41 PM

肯定是台灣價值不夠
否則只要當下掏出黨證
馬上就能釋放走了
作者: A127cc123    時間: 2021-11-3 11:50 PM

依警方說法來看 不算倒楣 且平台已經說明 但不該做的明顯去做了 就有可能是假下單真領物的可能 被列為嫌疑犯 沒問題

只要能舉證 沒事機率還是很高 就是浪費人生 但也可能查到後面真有鬼那就好玩了 取簿手一定被認定共犯 詐騙賠償金額可是未知數的恐怖   

這案例跟大家都知道不要作保人 偏偏就有人要幫人作保 那作保的人要不要擔責任(這比此案嫌疑犯嚴重 幾乎是鐵定賠的 反駁機率微乎其微)



作者: 蚵仔煎再加蛋    時間: 2021-11-4 12:28 AM

中肯的說

大家平常只看到這些外送員到處穿梭於大街小巷  像隻勤勞的蜜蜂

在看他們賺取一筆筆收入 , 羨慕嫉妒恨的同時

又有多少人知道其背後有多少辛酸苦難的故事

而這個就是其中一個杯具故事

PS:話說去年農七月, 有聽到不少外送的靈異經歷

今年好像少了很多故事
作者: arleekurt    時間: 2021-11-4 06:31 PM

倒楣了,現在要努力收集證據去證明自己真的只是一個跑單外送跟詐騙集團不相干的漫長任務,這可能要解很久了
作者: 黑色天使羽翼    時間: 2021-11-4 11:51 PM

現在詐騙都很猖狂
直接就在那邊說了
作者: EDDY_M    時間: 2022-4-19 03:30 PM

好怪 ... 為什麼警方 這麼神通廣大 知道那個包裹是有問題的?
而且 就能這麼剛好 在壞蛋要人去取貨時 立即就到了現場?
嗯 我什麼都沒說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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