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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宜蘭礁溪泡湯滑倒骨折「什麼都沒玩到」 還被業者嗆:奧客][蘋果日報][2021-10-10] [打印本頁]
作者: 極速快車手2010 時間: 2021-10-10 03:31 PM 標題: [宜蘭礁溪泡湯滑倒骨折「什麼都沒玩到」 還被業者嗆:奧客][蘋果日報][2021-10-10]
本帖最後由 極速快車手2010 於 2021-10-10 04:17 PM 編輯
連假悲劇!台中賴先生一家人中秋節到宜蘭遊玩,計劃泡湯、到海邊遊玩等行程,不料首日(9/18)入住礁溪烏石港海景酒店,他就在泳池旁滑倒,造成腳趾骨折、膝蓋等部位擦挫傷,「本來要玩4天、出了這個意外什麼都沒玩到,提早回台中,真的全部泡湯了!」賴先生怒斥:「我們都還沒談要怎麼善後,就被業者罵奧客,這種無良店家真的無法接受!」
針對罵「奧客」的指控,烏石港海景酒店業務部公關經理林玠箏說:「事實上的確是這樣」,但強調,當時公司的「最高主管」並沒有針對任何人、也未達到大聲喧嘩的程度,且當下公司相關人員均有向他道歉。《蘋果新聞網》追問最高主管指的是否為董事長?林玠箏說:「是!」
賴先生向《蘋果》表示,9/18入住後,約當晚8點進入酒店泳池,池的兩側有躺椅可放浴巾等物品,因一側躺椅都有人使用,因此他必須走到對面那一側,卻因池邊的走道溼滑滑倒,當下流血、疼痛不已。
「現場一時找不到工作人 員可協助,也沒有沖洗室可沖洗血跡」。他只好忍痛先回房內沖洗,再向業者反映。
後來一位像是工作人員、但不像是救生員的員工出面,只拿著一小瓶的曼秀雷登軟膏、三片OK繃過來,問他是否需送醫?當時,他覺得「不想出來玩第一天就觸霉頭」婉謝,但到了晚上10點多痛到受不了,請業者協助送至礁溪杏和醫院急診,直到隔(19)日凌晨才回到酒店,仍痛到無法入眠。
天亮後和酒店的幹部協商如何善後,因他認為泳池的動線、防滑設計大有問題才造成他受傷,但業者卻要他簽署是「自己不小心」的書面證件,且對於住宿費、醫藥費如何分攤沒有共識,他決定報案。
中午,礁溪分駐所員警到場調閱泳池監視器並詢問時,突有1名年約6、70歲的男子出現,自稱是負責人、還高聲喝斥:「你們是奧客!」當下,員警都還在場,後來他問出該名男子是老闆,對於業者這種惡劣的態度實在無法忍受,廖先生轉身向警方表示要對業者提告公然侮辱,至於涉傷害的提告地點,將再研究後處理。
從事資訊業賴先生說,他的工作經常需要外出施工,但休養期間完全無法外出,生計也受到影響,但想到業者那種不負責、惡劣的態度心裡更氣,絕對要討回公道!
賴先生說,投宿該酒店花了8千多元,因做完筆錄已是19日晚間,一家人很疲憊,遂換了1家溫泉酒店、花9千多元再住一晚,至於醫藥費當天花了600多元,20日回台中,還是覺得很痛,22日到大里區1家骨科診所重照X光,才驚覺是左腳第二趾遠端趾節骨折,醫囑說要休息1~2個月。
針對賴先生的指控,烏石港海景酒店業務部公關經理林玠箏表示,賴先生受傷當天,該公司本於「以客為尊」立即給予關心,並詢問是否需協助送醫?但當天賴先生與家人意見不一致,並未就醫,直到晚間11時許才通知櫃檯人員協助送醫。
林玠箏說,隔天上午公司幹部與賴先生協商,他提出免收住宿費、負責後續醫療費用等需求,公司則告之,有替客人投保旅遊平安險,相關訴求都可透過保險公司來接洽,但賴先生當下有表示,若不滿意公司的處置要在網路上發布對該公司的言語。
至於賴先生認為泳池的防滑設施不足、動線設計不佳,林玠箏說,賴先生踩空的區域其實整條都有舖設防滑條,「可能是雙方的認知不一樣」,後續將由法務人員向賴說明、協商。
律師李學鏞表示,飯店業者在眾人可聽聞的場合說住戶賴男是「奧客」,此部分顯然已成立刑事的妨害名譽罪。
至於導致住戶受傷的情形,李學鏞認為,倘若是飯店業者未在可能發生風險的地方為適當的標誌或警語,極有可能因此吃上刑事的過失傷害罪。
李學鏞並指出,飯店業者若有疏失,旅客可以循「債務不履行」及「侵權行為」,對飯店提起損害賠償的民事訴訟,求償的範圍則包括醫藥費、飯店住宿費、精神賠償等。
台中市府法制局消保官何怡萱表示,依《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及《游泳池管理規範》等規定,旅宿業者所提供之場地設備與服務,應合乎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且應以明顯方式公告使用人安全注意及禁止事項,並應依泳池面積至少配置1名救生員,如上述設置有欠缺,因而致消費者受傷,消費者可向業者、及業者依法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的保險公司,請求損害賠償。
建議消費者於就診時,可請醫師開立診斷證明,保留醫藥費相關單據,如經醫師診斷有在家休養的必要,亦可請求此部分薪資損失。若消費者與業者無法達成和解者,可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線上申訴系統」線上提出消費申訴,以確保自己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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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先生在泳池旁滑倒,造成腳趾骨折、膝蓋等部位擦挫傷,出了意外什麼都沒玩到,假期全部泡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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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先生投宿在礁溪烏石港海景酒店出了意外還沒談要怎麼善後,就被業者罵奧客,這種無良店家真的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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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先生夫妻當下有拍照作為證據保存,事後與業者協調破裂憤而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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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先生指出,在泳池邊的磁磚上行走(紅箭頭),因地板濕滑而摔倒,接著左腳掌就插進去(藍箭頭)水泥塊內才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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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先生在事發後,包紮好傷勢,躺在床上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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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小腿傷勢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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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後數日,賴先生的左腳趾有明顯紅腫及瘀血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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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先生受傷後前往醫院處置時,也請院方開出診斷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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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石港海景酒店業務部公關經理林玠箏說:當下公司相關人員均有向他道歉並詢問是否需協助送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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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確定的是賴先生得假期確實因為受傷而泡湯了...只是業者和賴先生似乎是各說各話的羅生門呢...
作者: 西瓜汁小梅 時間: 2021-10-10 03:42 PM
本帖最後由 西瓜汁小梅 於 2021-10-10 03:43 PM 編輯
看完內文,覺得...這客人的確有點......像是那種在馬路摔一跤會向政府申請國賠的人...
作者: wen056 時間: 2021-10-10 03:50 PM
本帖最後由 wen056 於 2021-10-10 03:51 PM 編輯
人家第一時間要送醫你不肯,後續飯店也有說保險會理賠你又不要,飯店比較理虧就是老闆跑去罵「奧客」,可以這樣的站姿,看來腳沒什麼大礙,就是想蹭業者釋出免費條件不然就是想要飯店賠多一點...
作者: milkmilk1102 時間: 2021-10-10 03:54 PM
受傷是事實,滑倒也是事實
依法提告也是合法
剩下的就是兩邊的事情
我不覺得這有甚麼好討論的
只是從照片來看泳池用那種浴室磁磚確實不妥,旁邊還用噴石子
那個一滑倒都很不得了
作者: s0931877123 時間: 2021-10-10 04:12 PM
有詢問是要就醫了...
自己在逞強=.=
保險好像也有保了=
所以是在鬧?....
唯一不爽的點就是被罵奧客而已~
動線不好勒-.-馬路上隨便看都能看到動線不好...
簡單說只需要掛個小心滑倒之類的牌子而已...
或是換個防滑的瓷磚或地毯?
作者: aasbaaae 時間: 2021-10-10 05:40 PM
走路不看路
整個游泳池都是我家門口
自己沒有能力治療還拒絕送醫
只為了打官司開證明才星夜加急飛奔前去就診
是我們台中的沒錯了
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molitor 時間: 2021-10-10 07:30 PM
真的是有夠倒楣的,真的是無言了,到底是誰的錯?
作者: is8476 時間: 2021-10-10 08:16 PM
現在雙方已對簿公堂了
那就靜待司法調查了
作者: 棒昏教 時間: 2021-10-11 12:38 AM
我很喜歡游泳,三不五時就會去游泳,
出國時選的飯店一定要有游泳池,
游了有30年以上了,
也沒在泳池邊滑倒過一次。
可怎老是會有人在泳池邊滑倒?
這種事本來就要把自己顧好啊,沒顧好自己還有臉去怪別人?到底是....?
也不只台灣才這樣,全世界都這德性...............
宇宙哪跟的上地球!?
作者: bluesuperpt 時間: 2021-10-11 01:16 AM
雙方都各說各的
到底怎麼樣 就等法院調查了
作者: a0l0e0x0 時間: 2021-10-12 12:29 PM
看這走道設計,
確實有點設計不良!
不曉得這點飯店業者有沒有檢討一下呢?
作者: zogol 時間: 2021-10-12 01:12 PM
等告清楚再來說吧,現在各說各話…
作者: athome1 時間: 2021-10-12 02:48 PM
在怎麼處理也不能叫客人奧客 以客為尊是最基本的不是嗎?
作者: Cancer555 時間: 2021-10-12 03:00 PM
走道如果是防滑設計並避免高低差容易碰撞的角落 問題就比較不大 目前的設計真的是容易出問題 也需自我改善調整
作者: wade20319 時間: 2021-10-12 07:56 PM
有詢問是要就醫了... 缺錢花早點說呀 感覺在ㄠ呀
作者: goodbyemy 時間: 2021-10-12 10:47 PM
敗興而歸,出門玩真的要小心安全
作者: oscar5203434 時間: 2021-10-13 10:09 AM
為什麼要放大一個四十多歲的腳
很噁心
作者: eyeyooo 時間: 2021-10-13 11:05 AM
西瓜汁小梅 發表於 2021-10-10 03:42 PM
看完內文,覺得...這客人的確有點......像是那種在馬路摔一跤會向政府申請國賠的人... ...
這說得有貼切
哈哈哈哈
作者: bww878 時間: 2021-10-13 01:00 PM
業者該做的都做了他全拒絕現在又在抱怨擺明想撈一筆 那就打官司吧
作者: SamuelKu 時間: 2021-10-13 05:14 PM
就是奧客,這不是奧客啥是奧客
作者: cafeturtle 時間: 2021-10-13 09:38 PM
真不知道 受傷了又不就醫的意思是甚麼?
作者: b0923662332 時間: 2021-10-13 10:03 PM
所以試想敲竹槓嗎,當下能處理幹嘛不處理,非得等受不了才送醫
作者: ubs 時間: 2021-10-13 11:11 PM
厲害了,吃麥當勞胖了也可以申請喔
作者: ymcmlkkp 時間: 2021-10-14 12:49 PM
你們是奧客!
圖片明明有防滑走道 你偏偏要在濕滑的瓷磚上走
跌倒了 才要來哭邀
作者: cg715024 時間: 2021-10-14 04:12 PM
建議賴先生改天到總統府前平地摔 就可以申請國賠了
作者: buddha9456 時間: 2021-10-15 06:35 AM
其實來講我個人認為雙方都有錯
老闆罵人奧客也是事實
受傷了想拿更多賠償也是人之常情
而且重點是也確認腳趾有骨折了
骨折的情況有很多種!
一開始不覺得太大的傷痛的可能是存在的
後續醫療與休養要花費數萬塊是基本的
在業者有疏失的情況下要求索賠應該也是合情合法的
作者: smokerbox 時間: 2021-10-15 08:16 AM
泳池邊本來就是容易滑倒的區域,飯店為了地板美觀鋪設磁磚,雖然有貼防滑,但範圍太小是其一)
飯店最主要應該就是負責醫藥費用,至於老闆出言不遜頂多罰錢了事,至於客戶該收的費用還是得收~因為也沒有甚麼商譽好挽回的,這種"奧客"~一輩子都不會再來住第二次了。
作者: gay345078 時間: 2021-10-15 08:27 AM
通常這種就是奧客
明知道是潮濕的環境自己不注意
又不是小孩子
服務業的都知道 再怎麼樣都不會這樣罵客人
大部分都是客人真的無理取鬧 無限上綱了
作者: tridentis0909 時間: 2021-10-15 01:36 PM
受傷是事實,滑倒也是事實
依法提告也是合法
作者: lkkal86 時間: 2021-10-16 02:29 PM
感覺就是在人行道滑倒骨折的話也要國賠的那種人!!
但飯店也要改善措施,不然這種x客還會繼續么!
作者: lungzi 時間: 2021-10-16 10:43 PM
滑倒是個人問題吧,為啥別人都不滑就他一人在滑??
況且這種程度還沒到不能玩的地步啦!
作者: purify 時間: 2021-10-17 08:50 AM
人家第一時間要送醫你不肯,後續飯店也有說保險會理賠你又不要,就是要提告,這感覺就是來找麻煩的啊
作者: maddux4607 時間: 2021-10-22 06:49 PM
趕快公佈這業者資料吧
作者: bibby27 時間: 2021-10-22 09:02 PM
應該詢問時就要送醫了...
而不是事後在那邊講
但是飯店業者也是有問題....
客戶受傷應該要立即處理才是
作者: miracleqoo 時間: 2021-10-26 09:22 AM
鏡面磁磚碰水很容易打滑
的確是有明顯設計不良
即便防滑條有貼 但面積不到1/2 腳踩中間不就有貼跟沒貼一樣
設計不當還罵奧客 這說不過去
滑倒是個人沒錯 但起因是你的環境害人 所以至少在一開始就是飯店錯
至於中間怎麼去溝通 誰對誰錯又是另一回事
作者: EDDY_M 時間: 2022-3-25 04:52 PM
是不知道怎麼說啦
但是我要是那個客人
我自己滑倒 擦破皮 扭傷腳
我可能會覺得很丟臉 不好意思 讓其他人知道
就靜靜地吞下 繼續旅行
這種東西 也要怪飯店
靠北勒 我是要派個保母 每分每秒跟在你旁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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