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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王炳忠涉共諜案一審5人全無罪,新黨4點聲明批民進黨勿玩火自焚。][風傳媒][2021-04-28] [打印本頁]

作者: nameless6789    時間: 2021-4-28 05:12 PM     標題: [王炳忠涉共諜案一審5人全無罪,新黨4點聲明批民進黨勿玩火自焚。][風傳媒][2021-04-28]

王炳忠涉共諜案一審5人全無罪 新黨4點聲明批民進黨勿玩火自焚

潘維庭
2021-04-28 16:02  


新黨青年軍王炳忠(前排左三)涉共諜案,台北地院合議庭28日宣判王炳忠5人全部無罪,可上訴。(新黨提供)


  新黨青年軍王炳忠、侯漢廷、林明正及王父親王進步,被控與陸生周泓旭在台發展組織涉共諜案、違反《國安法》,台北地院合議庭28日宣判王炳忠5人全部無罪,可上訴。

  台北地檢署不服一審判決,表示要提起上訴。新黨發言人陳麗玲28日下午表示,感謝法官堅持司法獨立審判,也請檢察官勿再提起上訴。

  陳麗玲表示,針對台北地方法院判決王炳忠等人無罪,新黨除敬佩承審法官堅持正義,無懼當道外,對此判決也有4點聲明。

  首先,陳麗玲說,民進黨在野時以民主進步的口號攫取政權,執政後卻以獨裁尊政的方式整肅異己,誅連無辜。「綜觀起訴書全文,完全是先射箭再畫靶,充滿羅織與構陷,幸賴承審法官明鏡高懸,方得守護正義。」

  其次,陳麗玲表示,在起訴書中,王炳忠等人唯一「罪證確鑿」的「罪行」,只有「反對台獨」和「追求統一」,此外完全沒有任何證據證明王炳忠等人到底竊取了什麼機密,或危害了什麼國家安全,幸有賴承審法官明燭洞見,還給王炳忠等人清白。

  再者,陳麗玲也批評,民進黨所炮製的《國安法》,根本是《刑法》100條的「有罪推定」版,比原本的《刑法》100條更昧理誅心,遺禍國人。

  最後,陳也稱,除陸生周泓旭以外,王炳忠等人當初統統是以「證人」的身分被非法搜索、逮捕和偵訊,在程序上存在侵犯人權和違憲的重大爭議與瑕疵。此例若開,將為民進黨大開整肅異己的方便之門,實係人權與民主的倒退。

  因此陳說,新黨特此再次聲明,司法是維護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感謝承審法官堅守法治、不懼强權的勇氣,新黨要正告民進黨當局,停止打壓不同意見,切莫玩火自焚,否則必將面臨民意的反噬。



  證據不足的東西這樣判很正常。
  起訴的目的恐怕是一方面想找他們的麻煩,二方面是想造成寒蟬效應,讓大家以後不敢為對岸說好話。


作者: molitor    時間: 2021-4-28 06:18 PM

全部變成沒有罪了喔。之前到底在搞什麼?
作者: wen056    時間: 2021-4-28 06:47 PM

終於有司法官願意的抵抗當權者的壓力,作出更正確對人民更有保障的判決!希望以所有的公務司法官員們都能夠清楚明白大家都是領人民的公帑,不是領民進黨或是任何執政者的薪水!
作者: is8476    時間: 2021-4-28 08:43 PM

雖然一審判無罪
但後面的二、三審還可以繼續打
我想,後面還有的吵呢
作者: 幻龍真君    時間: 2021-4-28 10:17 PM

抓新黨的人結果明擺著心向大陸的黑幫頭頭白狼卻到處走

感覺就是差別待遇

如果說這次起訴的是他我想大家應該是喜聞樂見
作者: BC0951049    時間: 2021-4-28 11:11 PM

最喜歡當共諜玩火的不知道是誰
作者: copper1970    時間: 2021-4-29 05:40 PM

這證明中共不會找這群笨蛋當間諜
作者: zogol    時間: 2021-5-6 11:30 AM

聲明哩,這種政黨真的很弱,解散好了…
作者: EDDY_M    時間: 2021-7-12 04:05 PM

噗 記得 還有各澳洲的共諜 也鬧得很大呀
後來 不就發現 根本是出來演戲的 還演得很爛 哈
作者: ezrac    時間: 2021-7-12 05:29 PM

“新黨青年軍王炳忠及父親王進步,與侯漢廷、林明正等4人,被控自2015年起,接受中國國台辦資助約500萬元,與陸生共諜周泓旭一同成立「新中華兒女學會」及「星火秘密小組」,以創辦燎原新聞網等方式,在台發展組織,被依違反《國安法》起訴,但台北地院審理後,以王等人只是一般交友往來,判王炳忠、周泓旭等5人全部無罪;北檢表示,將提上訴。”

恐龍法官證實,法院至今依然是國民黨開的嗎?有中國國台辦資助,有具體相關文件,然後法官可以自由心證,這些人只是普通交友?

麻煩繼續上訴,追個水落石出。


作者: BC0951049    時間: 2021-7-12 11:44 PM

那不代表二審就會無罪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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