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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弒母無罪】大逆轉!狠殺37刀剁頭丟中庭 逆子改判無罪當庭獲釋][2020-08-20] [打印本頁]

作者: 西瓜汁小梅    時間: 2020-8-20 01:58 PM     標題: [【弒母無罪】大逆轉!狠殺37刀剁頭丟中庭 逆子改判無罪當庭獲釋][2020-08-20]

本帖最後由 西瓜汁小梅 於 2020-8-20 02:35 PM 編輯

【弒母無罪】大逆轉!狠殺37刀剁頭丟中庭 逆子改判無罪當庭獲釋

桃園梁姓男子2018年10月間在家與母親起衝突,竟抓狂持菜刀追砍母親37刀致死,還剁下頭顱,從12樓住處陽台丟下社區一樓中庭,事後梁男經鑑定因安非他命中毒有精神障礙,且家屬求情不要判死,桃園地院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他無期徒刑,但高等法院認定他弒母時沒有意識,今改判無罪。仍可上訴。

今被提訊出庭的梁男在法庭上聽到改判無罪時,整個人抖了一下,似乎很激動,他離開法庭時,記者問他:「判無罪覺得高興嗎?出去會不會再吸毒?」但他戴著口罩沒有回應。

梁男雖因獲判無罪,不用再戴手銬,但法官將他責付給桃園市衛生局,高院目前正聯繫衛生局,請對方派人來高院接走梁男。

桃園市衛生局表示,將派員依照衛生福利部精神個案收案標準,將梁男送醫療院所進行專業評估,再決定後續如何照護。至於評估內容,主要看個案是否符合收案,若符合將由公衛護理師收案管理,依據個案級數進行關懷訪視,建立關係並依個案狀況提供妥適照護,例如提升個案病識感、穩定就醫及規則服藥必要時提供相關資源之連結等等。

宣判後,高院刑事庭發言人王屏夏法官表示,合議庭經過調查,認為梁男行兇時喪失辨識及控制能力,主要因為他長期施用多種毒品,且在案發前有吸食安非他命及卡西酮類毒品。

合議庭請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及台大醫院鑑定,結果認為卡西酮類毒品相較於傳統神經性、興奮性毒品,更容易誘發濫用多種毒品者產生急性精神病症,產生躁動、暴力及幻覺,合議庭再審酌梁男當時與警察對峙時,言行舉止及思緒混亂,認為他在案發時應處於脫離現實狀況,因此判他無罪。

這件駭人聽聞的弒母案發生在2018年10月17日晚間6時許,梁姓男子(34歲)在桃園市住處與66歲的母親因故發生衝突,竟到廚房拿菜刀追著母親猛砍,梁母頭部被重砍10刀、雙臂及胸、腹27刀,因全身37道銳創血、腦髓挫傷及蜘蛛網膜下腔出血,休克死亡。

梁男砍死母親後,兇性未消,又剁斷母親頭顱及左手腕,將頭顱與鍋碗及雨傘、記事本等物從後陽台往下丟到社區中庭,左手腕則留在房內。

當晚7時許,鄰居被中庭地上血跡和一顆頭顱嚇壞了,警方獲報趕來循線到梁家破門而入,發現梁母的屍身,梁男應訊供稱案發前2、3天有吸毒、當天有喝酒,但不記得發生什麼事。

桃園地檢署去年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起訴梁男後,他曾在法院出庭時表達懺悔,說自己因吸毒鑄下大錯,殺死母親後沒流淚不是不後悔,而是不知該說什麼。

由於梁男坦承犯行,且桃園療養院鑑定他因安非他命中毒有精神障礙,桃園地院再參酌鄰居等人證詞,認定梁男犯案時行為受到精神障礙影響,且家屬求情希望不要判死刑,因此桃院去年9月判他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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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母頭顱被砍下並丟到國宅門口,嚇壞過路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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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姓男子狠砍媽媽37刀,還將頭路往下丟,手段兇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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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男子弒母後將母親頭顱拋至社區中庭,警方到場後用棉被覆蓋(箭頭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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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男從家中(左)丟下母親頭顱後,不停將家俱往樓下砸(右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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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崇銘出庭聆聽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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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男弒母剁頭今逆轉獲判無罪。


不意外耶,這種新聞已經看到麻痺了,只要沒有行為辨識能力,做什麼都可以無罪的意思?!但還是對最近台灣的判決大開眼界!

作者: 極速快車手2010    時間: 2020-8-20 02:13 PM

本帖最後由 極速快車手2010 於 2020-8-20 02:13 PM 編輯

殺人無罪
精神病無敵
果然李承翰跟小燈泡的案子
讓法官的判決更加不經思考更加無腦
以後可能黑道都會雇用精神病當殺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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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kckndu    時間: 2020-8-20 02:22 PM

民進黨不是要吸毒除罪化...這下毒販最高興了...
只要吸毒...犯罪就無罪...
作者: 劉忠門    時間: 2020-8-20 02:39 PM

神奇啊
蔡英文喊司法改革喊的震天響
倒不如別改= =

這個判決等於把一顆炸彈丟給衛生局
是嫌衛生局太閒沒事幹逆
作者: yang31505    時間: 2020-8-20 03:23 PM

為什麼悲劇一再重演
唉...
作者: manchuhou    時間: 2020-8-20 03:36 PM

無期變無罪。。。這應該是司法史的里程碑吧
作者: r8397110    時間: 2020-8-20 03:36 PM

台灣應該要找的離島
建個精神病院把這群渾蛋關進去
不讓他們再去禍害其他人了
作者: m2287786    時間: 2020-8-20 04:01 PM

可以殺人 怎麼是無行為能力
作者: jasonlee9904    時間: 2020-8-20 04:02 PM

如果吸了毒之後把大官給做掉了,那是不是也沒罪
作者: Cancer555    時間: 2020-8-20 04:08 PM

1.要殺人前先去看看精神科取得病例? 2.要殺人前先去把自己灌醉? 3.有夢遊症狀的就可以隨意殺人嗎?(這就是用納稅錢養出來的法官嗎?)

補充內容 (2020-8-20 04:22 PM):
意思就是說民眾外出遇到精神病的攻擊都要自認倒楣嗎?
作者: ted8850    時間: 2020-8-20 05:18 PM

重點是他殺了人 還可無罪 還是直系血親 還可判無罪
作者: jackalpni    時間: 2020-8-20 05:55 PM

說好的司法改革...
有錢有勢判生...無權無勢的判死...
裝病裝神經無罪...通姦亂搞除罪...
真悲哀...
作者: wen056    時間: 2020-8-20 06:16 PM

本帖最後由 wen056 於 2020-8-20 06:21 PM 編輯

無罪.....!?
不懂『審判長陳筱珮認為梁男無再犯之虞,故不用交付保護管束...』....
所以,
說句冒犯的話

無再犯之虞是因為已經沒有直系血親尊親屬讓他再砍了嗎....!?



作者: 1234260    時間: 2020-8-20 06:23 PM

我無言了,吸毒殺人無辨識能力,無罪……那以後酒駕肇事也無罪了,毒駕也無罪,我只能說**的法官,直接全面陪審制好了,法官已經與社會脫離太遠了。
作者: CWZ    時間: 2020-8-20 06:49 PM

這就是民進黨執政結果
呆丸人金逼哀
作者: 4457ab    時間: 2020-8-20 07:58 PM

本帖最後由 4457ab 於 2020-8-20 07:58 PM 編輯

齁齁齁,這位神判法官的大名說出來給大眾膜拜一下
以後殺人案絕對要指名這位,兇殘沒人性到這種地步還能無罪,他的良心被狗啃了吧
作者: 西瓜汁小梅    時間: 2020-8-20 08:12 PM

本帖最後由 西瓜汁小梅 於 2020-8-20 08:13 PM 編輯
4457ab 發表於 2020-8-20 07:58 PM
齁齁齁,這位神判法官的大名說出來給大眾膜拜一下
以後殺人案絕對要指名這位,兇殘沒人性到這種地步還能無罪, ...

主審法官叫做"陳筱珮"...

不過,就算你知道了也不能怎麼樣吧!

作者: is8476    時間: 2020-8-20 08:30 PM

殺血親在過去的年代是唯一死刑
現在哦......
難怪現代人的論理道德越來越低了
作者: zogol    時間: 2020-8-20 08:36 PM

多說的,台灣人民的生命安全要靠自己的。
作者: th314a    時間: 2020-8-20 10:03 PM

這些無良恐龍法官是收了多少好處啊
一定不得好死
作者: viter    時間: 2020-8-20 10:14 PM

我覺得今天這個新聞是要用來洗什麼風向之類的
作者: jl0329    時間: 2020-8-20 10:23 PM

來了,就保佑法官不會被自己兒女給怎樣了,再看看結果如何啦喔
作者: saisaix    時間: 2020-8-20 10:57 PM

很好奇如果有一天,這個法官的全家人被這個被他判無罪的殺人犯分屍,
自己被砍成殘廢,這位法官還會認為這個該死的人是無罪的??????
作者: pk怪    時間: 2020-8-20 11:41 PM

所以這就是我門台灣的法官

可能法官都精神異常了.所以做什麼判決都可以.

殺人可以拉.因為和法官同樣都腦袋有問題了嘛.
作者: 走路有風    時間: 2020-8-20 11:43 PM

台灣的司法又創下了另一個奇蹟了~~是否未來只要找一名吸毒的人來當殺手~~也會無罪論定
作者: caiwang    時間: 2020-8-20 11:43 PM

我也要去搞一張思覺失調症的證明了
簡直是居家旅行殺人放火必備的裝備了
作者: wange88    時間: 2020-8-20 11:49 PM

吸毒殺人無罪.是鼓勵人民都去吸毒嗎.

這種政府.還有良心嗎.
作者: twpointtw    時間: 2020-8-21 12:00 AM

人間的法律,受制於道德與情理,所謂的輕重....那是法官說了算數
逆子如何?逃得一世,也逃不了閻羅......因果存在,報應不爽

作者: ts01043115    時間: 2020-8-21 12:08 AM

本帖最後由 ts01043115 於 2020-8-21 12:08 AM 編輯

自己吃毒致精神障礙殺人也能無罪
那酒駕肇事應該也要無罪

畢竟都一樣啊 皆是"自主使用"特定物品導致精神失常所致憾事
作者: so1526    時間: 2020-8-21 12:13 AM

判的好啊
酒駕肇事者想必也可以比照辦理
吸毒犯罪的都可以去翻案了
一 堆腦殘廢死的司法高人






作者: aabbbcccc888    時間: 2020-8-21 12:21 AM

又來了
以後要殺人先去醫院備個精神障礙者的案
愛怎殺人就怎殺人
靠!
作者: 重劍殤    時間: 2020-8-21 12:27 AM

很明顯就是這些法官讓犯罪者知道
殺人不會判死 只要有裝精神病 吸毒
就能夠躲過死刑 現在都無罪...
無言 讓受害者家屬又是一刀下去的痛


作者: sesiru106    時間: 2020-8-21 12:29 AM

本帖最後由 sesiru106 於 2020-8-21 12:32 AM 編輯

因為吸毒嚴重分不清楚自己在做什麼可以無罪,那假設有幾十個人集體吸毒後去伏擊政壇上的立委高官將之殺死後是否也會因為吸毒嚴重被判無罪呢,現在只是殺自己母親才覺得沒問題,萬一殺到的是外面的路人那是不是也要當作無罪定讞呢.
作者: ab12a222    時間: 2020-8-21 01:01 AM

以後出門要學會自保了...隨身攜帶防狼噴霧身上穿著防刺背心
將來路上遇到引神恍惚的 疑似吸毒犯 要閃遠一點
不然 這類罪犯亂殺人 看來也是會判無罪嚕
畢竟連殺直系親屬都無罪了
作者: @水痕@    時間: 2020-8-21 02:10 AM

無罪真的太誇張
不是判決問題
是法條過於不合適了
作者: kyoandgto    時間: 2020-8-21 02:42 AM

恭喜! 台灣法律又進入更高層級...
這種吸毒弒母的垃圾,也能不被判死刑..
"無罪",真是讓全台灣民眾傻眼...
台灣法官真是厲害...原來縱容犯罪者的幫兇之一
就是這些恐龍法官..

作者: phtn    時間: 2020-8-21 05:06 AM

只要吸了毒,殺媽媽都沒事,這樣做啥都可以了。看來毒品要漲價了。最怪的是家屬還求情,呆丸最美的風景應該不是人
作者: ubs    時間: 2020-8-21 05:38 AM

都說尊重專業,可是在彰化衛生局就不尊重了
作者: 小笨頭    時間: 2020-8-21 05:58 AM

看來毒品要漲價了 這麼好用的護身符不隨身帶一些嗎
作者: virtualonot    時間: 2020-8-21 07:53 AM

因為吸毒導致的行為無法控制所以判決無罪
這就是"偉大神聖至高無上全能萬有尊爵不凡的民主進步黨"
反正絕對不會判死刑
作者: 野小狗    時間: 2020-8-21 07:54 AM

劉忠門 發表於 2020-8-20 02:39 PM
神奇啊
蔡英文喊司法改革喊的震天響
倒不如別改= =

蔡英文不就製造多元成家這個「天大的方案」,造福同性戀者,真是好棒棒喔
其他的都不重要啦(嘖)

作者: 野小狗    時間: 2020-8-21 07:57 AM

可憐啊~~只要冠上「精神問題」一律無罪~~這樣是不是鼓勵大家一直殺人,一直製造自己精神上有問題~~原來台灣變成這樣喔
好個司法改革,原來是改成這樣子

作者: xiangting0    時間: 2020-8-21 08:10 AM

只要吸毒,喝酒,殺了人,這樣就可以判無罪,那這樣大家殺人之前都先當神經病就好了啊...吸毒本來就不對,殺了人更不對,因為吸毒喝酒殺人,還不判死,要底還要危害多少無辜的百姓?
作者: 天下第一不知名    時間: 2020-8-21 08:35 AM

西瓜汁小梅 發表於 2020-8-20 08:12 PM
主審法官叫做"陳筱珮"...

不過,就算你知道了也不能怎麼樣吧!

而且很可惜,目前台灣有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但沒有司法官懲戒委員會,否則應該要吊銷司法官的證書讓這一類型的司法官不再亂做判決,現在監察院又是民進黨在管理,司法官根本天不怕地不怕,我想
再過不久,私法正義就會出現了,因為公法無用,自然只能使用私法來解決了。

是台灣司法界的悲哀。。。。
作者: s5618    時間: 2020-8-21 08:43 AM

最近很多判決都讓人很失望
不知道是在改革什麼東西
作者: 陳阿唱    時間: 2020-8-21 09:13 AM

連吸食毒品安非他命引發的精神障礙都可判免罪,現在台灣社會不少青少年有吸食此類毒品,常進出勒戒所,而且這些人容易有被迫害妄想,具攻擊性,既然吸食安非他命引發的精神障礙可判免罪都,那以後走在街上要很小心了,否則被砍也是白挨了嗎?真是愈想愈令人擔心害怕!
作者: 2uup    時間: 2020-8-21 09:32 AM

這法院實在是有病,根本導因為果了,
吸毒跟精神疾病不一樣,
精神疾病是非自願的,
也無法預估發病時間及發病時症狀,
然而吸毒是自願的,也是違法的,
吸毒之後會產生幻覺或是喪失行為能力,
也是可預期的,
結果吸了毒喪失行為能力,把自己媽媽頭砍下來,
法官居然也認為可以適用刑法第19條判無罪..
作者: molitor    時間: 2020-8-21 10:42 AM

真的是需要陪審團,看來真的是亂判。
作者: a0l0e0x0    時間: 2020-8-21 02:03 PM

這下真的是讓人邏輯混亂了!!
大家都知道,
吸毒是有罪的,
也知道殺人是有罪的,
但如今吸毒之後殺人卻是無罪的!
作者: leehung86    時間: 2020-8-21 03:11 PM

嗯...酒駕肇事撞死人的罪犯有福了,因為此例一出,都能比照申請重審了,同樣的吸毒後肇事或殺人的也是,醫學鑑定說難聽點...真的專業嗎?至少有些律師為了讓被告脫罪或減輕刑責,有些醫療院所往往因為人情因素,會做出不合專業的判斷,給出證明書,或讓某些人保外就醫,特別殺人案...某些團體甚至巴不得被害人家屬,被媒體逼著說出原諒加害者的話,再顯示自身悲憫這些不幸的發生,真噁心。
作者: shinosakii    時間: 2020-8-21 03:40 PM

民進黨執政 台灣恐攏法官一堆 悲哀阿
作者: kevin911911    時間: 2020-8-21 04:00 PM

台灣的法官真的問題很大。司法改革真的是失敗。
殺人沒事,還是自己的媽媽,手段又是如此殘酷。
作者: 闇我愛羅    時間: 2020-8-21 05:46 PM

太扯了
不過以法官素質來看
又不覺得意外
應該要公布一下姓名
看是什麼大人物判他無罪
作者: a850057    時間: 2020-8-21 06:33 PM

台灣司法己死,這法官己經有多起殺人案都輕判或是無罪,己經不適用了,司法要改革不能由法官說了算.
作者: joypark40    時間: 2020-8-21 08:55 PM

這個我實在不懂了
只要是正常人都一定覺得要判刑的
法官果然不是正常人嘛!?
作者: kinpplin    時間: 2020-8-21 09:05 PM

這種判決相信大部分的人應該不敢置信
作者: paul_tw    時間: 2020-8-21 09:27 PM

讓我們大家猜猜看他下一個會殺誰
作者: sppgi9999    時間: 2020-8-21 11:55 PM

精神鑑定就可以免責
那以後大家都去做精神鑑定就好了
要法院有什麼屁用
作者: ccyaba    時間: 2020-8-22 12:29 AM

wen056 發表於 2020-8-20 06:16 PM
無罪.....!?
不懂『審判長陳筱珮認為梁男無再犯之虞,故不用交付保護管束...』....
所以,

有喔, 一審判無期就是他那兩個姐姐求情喔. 但他被這恐龍法官判無罪後
兩個都不肯收
作者: kexiya    時間: 2020-8-22 12:31 AM

可以養一批一千個這種人

然後夜渡對岸摸人頭

然後每個都精神異常無罪??
作者: l74h6b    時間: 2020-8-22 02:12 AM

真的不符合大部分台灣人民的想法阿??
法官為什麼會這樣判?
作者: asano    時間: 2020-8-22 06:14 AM

其他的家屬也幫他求情的話其實我覺得還好 但必須限制他的行動 定期看精神醫師
作者: wandszard    時間: 2020-8-22 09:47 AM

神奇啊
代表殺人前先吸毒就會無罪

作者: 魚住    時間: 2020-8-22 11:38 AM

這樣都能沒事
法官就不要遇到毒蟲被砍
作者: ulysses1107    時間: 2020-8-22 11:53 AM

希望國民法官制上路後別再有類似的判例
然後還是那句老話
想避免類似的判決再發生,還是修法吧
看是要強制精神病治療或吸毒者長期勒戒(一期10年之類的)
我都沒意見
不是只有加害者有人權,受害者的人權一樣重要
作者: salone1001    時間: 2020-8-22 12:11 PM

這才是民進黨執政的風格,沒什麼好奇怪,選前大家都知道民進黨的高層是支持廢死的,連小孩被差的當事人都無所謂了,其他人也沒什麼好奇怪
作者: toko1279    時間: 2020-8-22 12:26 PM

果然台灣的法律是正義的

作者: alvin730930    時間: 2020-8-22 02:01 PM

看來還是去服刑增加勞動力 不要放出來阿
作者: HEAT56127834910    時間: 2020-8-22 02:13 PM

台灣的法官真的是越來越離譜了
法律之下人人平等這句話已經不適用於台灣了
這樣還能判無罪
我真的是三條線
殺人無罪台灣以後只會更亂
大家都說自己無辨識能力好了
作者: 三缺一    時間: 2020-8-22 02:34 PM

真是誇張
法律真的是最後一道正義嗎?
作者: 來來去去    時間: 2020-8-22 04:43 PM

大家都誤會法官了
他是為了凸顯法官素質
的良莠不齊
不惜以身試法
這是何等的大
作者: bluebruce    時間: 2020-8-23 02:49 AM

吸毒殺人無辨識能力,無罪……唉...不是啥事情都可以歸類為精神疾病的...無罪的範圍真的太廣了
作者: a31398323    時間: 2020-8-23 09:12 AM

吸毒殺人無罪,這是不是在變相鼓勵吸毒然後肆無忌憚去作奸犯科,反正會判無罪.
作者: a86241    時間: 2020-8-23 10:32 AM

真是好的法官帶你上天堂阿 原來不是買樂透看運氣 上法院也是賭人品阿 這判決也差太多了吧 難怪只要上法院的 都盡量上訴慢慢拖 就是看能不能遇到這種好法官
作者: Hugtrang    時間: 2020-8-24 02:03 AM

本帖最後由 Hugtrang 於 2020-8-24 02:05 AM 編輯

吸毒是他有意識下的決定沒錯吧.
那麼吸毒引發的問題就是他自己做的事情觸發的風險不是嗎?

怎麼能說吸毒後無意識所以完全跟他無關?
沒有決定要吸毒的因,那來後面殺人的果?

要說吸毒的人都不知道吸完毒有機會做這種事嗎?
毒都吸幾年了怎麼可能不知道這種概念?

況且現在也沒有不知者不罪這種東西了吧.
怎麼說都不合理吧......

這個判例一下~是不是在說.
罪犯起個頭~後面直接相關發生的各種問題~因為不是罪犯有意識做(引發)的.
所以不管發生多誇張的事罪犯都不用擔相關責任?
呵呵...以後只要安排好一點~脫罪就真的方便
作者: 89510667    時間: 2020-8-24 02:17 AM

台灣法官真的有病
這種也亂判
作者: maxwellpan    時間: 2020-8-24 02:27 AM

沝有意識?這樣的判決實在好奇怪,仍可上訴。也就是說上訴也是白忙的嗎?
作者: EDDY_M    時間: 2020-8-25 10:04 AM

真的是傻眼 這是什麼邏輯呀
之前也看到 很多吸毒吸到恍惚的 還開車造成事故的
那現在應該也都是沒問題了

以後 真的要拍個宣導短片 "一毒天下無難事" "有毒在手 玩轉城市"
噗 如果警察以後臨檢到吸毒的 應該鞠躬哈腰 跟他說 "您慢走 好好HIGH"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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