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虞子煜報導
亂丟菸蒂可不只有被罰1200元那麼簡單!苗栗縣1名吳姓男子,去年3月在路邊抽完菸後,將菸蒂丟入水溝內,被檢舉達人全程錄下過程,沒想到影片中吳男的「小三」也因此入鏡,苗栗縣環保局在收到檢舉影片後,將亂丟菸蒂的罰單跟影片寄到吳男家中。吳男老婆看見後,氣的抓狂並鬧出家庭革命。吳男無奈並提出行政訴訟,認為檢舉達人非法蒐證,要求撤銷罰單,並要環保局賠償150萬元,最後被苗栗地院駁回。
據《自由時報》報導,2019年3月16日,吳男在苗栗市把菸蒂丟入路邊水溝,結果被檢舉達人逮個正著,過程全被錄下,更慘的是吳男車上載的「小三」也一併被錄進影片當中。檢舉達人隨後將影片以及吳男車牌,一併送至苗栗縣環保局裁處。
環保局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吳男1200元,並將罰單跟檢舉影片都寄到吳男家中,老婆在家收到一看,大發雷霆,還跟吳男鬧家庭革命。事後吳男不服,提出行政訴訟,表示把當時他載著「小三」的偷拍影片,寄到他家去還不打馬賽克,嚴重侵犯他的隱私權,也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非法的證據,怎麼能當處分依據。反倒是檢舉達人邊開車邊使用電子儀器,才違反了交通規定。吳男還說,影片裡沒有拍到他親口吸菸,且環保局也沒提供物證,怎麼證明那是菸蒂?而且影片也能剪接跟合成,明顯是造假的。因此要求環保局賠償150萬元,並撤銷罰單,請法官還他一個公道。
苗栗地院法官審理後,勘驗了檢舉影片,認為影片沒變造,而且就算吳男沒丟菸蒂,也是亂丟垃圾。對於拍攝檢舉影片是否違法,法官則表示雖然影片是屬於吳男的個資,但做為檢舉違規的依據,也沒有超越使用目的範圍,就不算違反個資保護法。因此針對吳男的行政訴訟,苗栗地院最終予以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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