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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逆轉!華山分屍案 兇嫌二審逃死改判無期徒刑][自由][2020-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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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oe16811
時間:
2020-4-8 01:47 AM
標題:
[逆轉!華山分屍案 兇嫌二審逃死改判無期徒刑][自由][2020-04-08]
本帖最後由 joe16811 於 2020-4-8 01:51 AM 編輯
震驚全國的「華山分屍命案」,台北地檢署偵查起訴認定兇嫌陳伯謙涉性侵、勒斃酒醉的高姓女學員,並肢解成7大袋棄屍,一審判陳死刑。高等法院審理時,陳否認殺人指控,咬定凶嫌是身份不明的華裔美籍男子ERIC,死者父親高父痛罵陳至今還卸責推給「幽靈」,是「惡魔、人渣」,應判死刑,案件上訴第二審,高等法院7日宣判,逆轉改判陳伯謙無期徒刑、禠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39歲陳伯謙是射箭教練,在華山草原上搭建「野居草堂」,推廣傳統弓道技藝,高女數度至草堂上課,前年5月31日下午4時,高女到「野居草堂」飲酒聊天,6月1日凌晨高女酒醉昏睡,陳趁機性侵得逞並勒斃她,將屍體藏放在草堂內綠色塑膠箱,拿走高女背包內的200多元花掉。
前年6月3日深夜11時,陳持教學用利刃將高女分屍,在草堂內就地肢解成13塊,分屍成7袋,並將死者左乳、下體割下,隔天清晨將屍塊載運至陽明山區棄置,再返回草堂以明礬、鹽覆蓋左乳、外陰部帶回家,企圖製成標本收藏。
家屬苦尋多日找不到高女,曾帶搜救犬前往草堂尋找,警方調查也鎖定高女最後現蹤於野居草堂,同年6月17日第2次帶陳男回警局調查,終於坦承殺害高女並棄屍,引領員警上陽明山找回7大袋屍體,宣告破案。
審理時,陳伯謙曾坦承殺人,還當庭向高女家屬下跪、四肢趴地磕頭,不過死者家屬完全不接受,痛批陳伯謙為「冷血殺人魔」、「判10個死刑都不夠」;後來,陳伯謙改口說殺人嫌犯是曾到野居草堂聊天的華裔人士ERIC,卻說不清楚此人身分,陳的委任律師黃致豪則主張,警方進行逮捕前,陳伯謙其實就已坦承殺人,符合自首要件。此外,陳男還請求做精神鑑定,但遭駁回。
台北地院不採信陳伯謙辯詞,去年8月依強制性交故意殺人等罪判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合議庭也認定,根本不存在ERIC這號人物。
高院審理時,陳伯謙仍堅稱是華裔人士ERIC殺害高女,但不知此人聯絡方式、長相,被出庭的高父斥責想藉此脫罪,罵他是「惡魔」、「應下地獄,去向死者懺悔」,高女妹妹痛罵他人渣,高母氣得差點踹到陳男。
[attach]131137033[/attach]
再次讚嘆高等法院 這次還直接宣判不退回更審 殺人 強姦 分屍 強盜判無期?? 只因為疑似自首?
高等法院法官主要認為,陳伯謙符合自首要件,但檢警認為陳伯謙早被鎖定,2度訊問期間還曾
想逃亡被帶回,才坦承犯案,應該只能說是自白。律師認為,關鍵其實就在於,當下警方是否有
「確切根據」得到合理懷疑陳伯謙就是兇手。
原來鎖定嫌犯還要有確切證據 不然只要對方承認犯案都算自首?
那改天出現一個殺人魔殺了一堆人也自首 然後也判無期徒刑?
不管你是不是自首 殺人 強姦 分屍 強盜 這4罪再怎樣也不可能不判死刑
高院一些垃圾法官 你們替兇嫌很會找理由 這次講不出可教化 改成自首
如果那天發生在你家人身上 你家人被切成7大袋屍體 我看你會不會這樣判
請問蔡英文 這就是妳所謂的司法改革?
作者:
injog555
時間:
2020-4-8 06:09 AM
早就被鎖定
警訊2次後被抓
這樣也能算自首?
台灣恐龍法官不除
司法難見青天
作者:
jh30113
時間:
2020-4-8 06:46 AM
若我是被害家屬,肯定覺得司法不公
這樣的人逃過死刑,想必惹來一堆民怨
作者:
s5618
時間:
2020-4-8 08:48 AM
這種不用判死刑
實在是太過份了
作者:
天下第一不知名
時間:
2020-4-8 09:33 AM
你知道民進黨多爛嗎?台灣人多數是討厭國民黨...是啊..因為被洗腦了..那為何會有討厭民進黨的存在呢?
蔡英文很想將最高法院法院法的任命由緦統來任命...廢死聯盟是親綠的..所以八佰一十七票投給蔡
英文的台灣人死好..讓民進黨籍立法委員人數過半的台灣人死好...你們將是讓台灣滅亡的最大兇手
請你們不要太得意...五院院長大都是總統提名..立法院任命..還不夠...司法院大法官也都是民進籍
的居多..還想什麼事都推給馬英九嗎?那要不要推給陳水扁呢?
警政署長任用親信..內政部長徐國勇要嚴懲..上司行政院院長蘇貞昌還想關說包庇
連自己的國家叫什麼名字都不知道的行政院院長臉皮好厚而且根本不要臉
還有總統府秘書長陳菊更不要臉...新潮流的警政署長是愛將..所以沒事..
想到高雄市民還有人要陳其邁當高雄市長..火冒三丈了..要當民進黨奴才請
高雄市民去當...不要把全台灣人民一起拖下水..
看看最高法院院長是民進籍的..想要判死刑..我看不可能了..現在台灣又沒有可以
制衡民進黨的政黨..我和薩圖恩都知道台灣滅亡的日子在倒數記時了..
再加上新冠病毒全世界大流行...台灣防疫工作做的很好..但陳時中是衛福部長
台灣經濟大崩盤了..經濟部長還在藏龍嗎?台灣經濟救不回來了..加上無腦人民放
任民進黨籍官員貪污卻不當一回事..都沒有感覺了還需當人嗎?
我和薩圖恩斷定台灣一定滅亡..如果認為在唬爛歡迎放馬過來
薩圖恩對無腦台灣人民十分失望...
作者:
oldman2
時間:
2020-4-8 09:59 AM
反正招供說是一個不知長相的人做的,凡事跟我無關。法官無法證明,只好採信。
以後看來可以如法炮製一番?反正法官不忍心判死啊!仁慈的法官,相信來世一定有結果。
作者:
not_so_creative
時間:
2020-4-8 10:39 AM
早說由受害者家屬來判最好 法官判根本不准
作者:
shin6775
時間:
2020-4-8 12:04 PM
之前廢死團體提廢死的理由是怕冤獄
但這種罪證確鑿的他們就都安靜了
作者:
a0l0e0x0
時間:
2020-4-8 12:04 PM
既精神疾病之後,
又開了一條殺人免死的通道了!
作者:
tsychang
時間:
2020-4-8 01:48 PM
台灣司法已死, 法官不敢判死刑, 只能判無期.
每每理由都是令人笑掉大牙的理由.
作者:
73080037
時間:
2020-4-8 04:36 PM
這種人應該要直接槍斃了
浪費糧食
給他們機會
那誰要給死者機會
作者:
deanlin821
時間:
2020-4-8 05:01 PM
為什麼還要留下這種人....法官他是想要蓋麻
作者:
skywalker319
時間:
2020-4-8 05:05 PM
又一個死刑大逆轉
看樣子廢死還是佔優勢
作者:
maddux4607
時間:
2020-4-8 05:47 PM
又一個無期真是令人憤怒
作者:
LG0824
時間:
2020-4-8 07:16 PM
這種人渣還不判死,正義何在,
這些爛法官怎不換一換,都是廢物.
作者:
zogol
時間:
2020-4-8 10:53 PM
這就是台灣的法律,受害人自己想辦法吧。
作者:
anntsy
時間:
2020-4-8 11:16 PM
這樣還能逃過,受害者家屬心裡一定很難過無法接受
作者:
news0139
時間:
2020-4-8 11:28 PM
如果要判無期徒刑,請真的關到死,不要假釋、減刑
不把別人的命當命看,這種人也不值得當人看
作者:
gogosp
時間:
2020-4-9 09:38 AM
我個人的意見現在的台灣殺人要被司法判死刑的機率趨近零,大部份都是無期徒刑居多呀!
作者:
lanevo1979
時間:
2020-4-9 05:01 PM
前幾天還有人貼菜包執行死刑
很厲害...
作者:
tomwu11
時間:
2020-4-9 05:18 PM
最常用的理由"可教化"
我到現在還沒看過不可教化的
作者:
virtualonot
時間:
2020-4-10 12:36 AM
只要能表現"有悔意","有教化可能"
基本上"偉大神聖至高無上尊貴高雅全能萬有的民主進步黨"是不會判死刑的
作者:
knight72728
時間:
2020-4-10 02:46 AM
不要浪費社會資源給這種人......
作者:
Morpholine
時間:
2020-4-10 09:05 AM
這樣的犯行還能逃一死太誇張了 難道陽光下沒有正義了嗎?!!
作者:
altairng
時間:
2020-4-10 11:50 AM
已經到了將左乳、外陰部帶回家,企圖製成標本收藏的地步,居然法官還認為這人不是凶手?這台灣法官是收錢辦事嗎?
作者:
woodlay
時間:
2020-4-10 03:16 PM
護孕妻勒死竊賊勇夫得賠家屬64萬元
保護家人都得賠錢了
當街殺人小燈泡案都不判死了
就知道台灣的司法已經完蛋了
作者:
ccyaba
時間:
2020-4-10 07:09 PM
現在這類新聞都得看了...到了高院除了無期還有其他選擇嗎?
等判了死刑又立刻執行再來跟我說這是新聞吧....
作者:
hwguihwgui
時間:
2020-4-10 10:45 PM
既然說是虛構人物犯罪的
那又怎會說是自首
作者:
無恨無悔
時間:
2020-4-10 11:18 PM
我們偉大的司改召集人.妳看到了嗎?
我先幫妳說."不要因為個案而引響司法.人權.兩公約.
我會繼續努力補破口的.台灣加油."
然後一堆1450.817們又會慢慢的轉移焦點.然後這事情又不了了之.哈哈..
作者:
undertakerwu
時間:
2020-4-10 11:32 PM
在台灣,可能真的不小心幹掉法官的
親人,才有可能會被判死刑吧!
每一個都可教化,
那法官給我帶回家,自己教啦!
作者:
yaopee
時間:
2020-4-10 11: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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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z123484
時間:
2020-4-10 11:52 PM
又逃死
真是浪費糧食
叫家屬情何以堪
作者:
陳阿唱
時間:
2020-4-11 12:01 AM
冷血殺人且當初還企圖掩飾,想推給所謂的名叫Eric華裔人士,完全無悔改之心,哪裡是自首呢?不知法官是如何的看法,這樣也算自首嗎?
作者:
aoscar
時間:
2020-4-11 12:15 AM
這類的人,關在監獄還是花錢養,既然罪證確鑿,何不送他去陰間懺悔?
作者:
damontriple666
時間:
2020-4-11 02:57 AM
所以說了 台灣的司法現在是幫所有的殺人犯解開束縛 反正殺人不判死 遇到問題乾脆一刀砍死對方 事後再裝無辜 自然不需要償命 這種不對等的因果還有人會相信司法真的會給人一個公道嗎
作者:
billmax168
時間:
2020-4-11 07:40 AM
只嘆為何不是發生在法官家人身上呀,再給他自已判無期的感受,死刑不是給犯人直接死的問題,而是沒必要養這種垃圾的存在,幾十元就能解決一個人比一餐還便宜
作者:
sesiru106
時間:
2020-4-11 07:54 AM
本帖最後由 sesiru106 於 2020-4-11 08:08 AM 編輯
放二審消息出來其實沒什麼意義,台灣一直以來最少都是三審定讞,前面兩次審判結果不會對最後結果有影響,也不會有前面兩次都判死,結果第三次出現有教化可能使得犯人得死脫離死刑宣判,萬一牢中表現良好出來後繼續殺人這個責任誰負責.
作者:
kinglemon999
時間:
2020-4-11 09:30 AM
法律只保護懂法律的人,說的真是一點都沒錯。
作者:
ROSA100
時間:
2020-4-11 10:07 AM
台灣司法真是使人灰心.
越來越像私法了,
常有一些難以理解判決,
被害人真無語問蒼天
作者:
tsai963
時間:
2020-4-11 10:10 AM
這麼殘忍把分屍!!竟然無期徒刑!!二十年後可能就回到社會!!不公平!
作者:
yuan881020
時間:
2020-4-11 11:45 AM
無期徒刑就是有機會再假釋出來回歸社會???
作者:
傑偌娃
時間:
2020-4-11 12:21 PM
我辛辛苦苦的稅金~帶種點給自已一個痛快吧!
作者:
blackgate1993
時間:
2020-4-11 11:41 PM
時間也過了一年了
現在判決才出爐
好久.....
作者:
陰霾
時間:
2020-4-12 09:47 AM
自首定義不是第一時間去警局投案~嗎~
警察去問他時還在那說不曉得~
幹~哪一點看的出來可以用自首字眼~~~
難道法官是廢死聯盟的~~
作者:
ash5240
時間:
2020-4-12 11:28 AM
台灣的法律又讓人開眼界了,改判無期之後關個幾年又假釋出獄
作者:
sparda
時間:
2020-4-12 06:15 PM
這結果完全可預料到 基本上台灣幾乎可說已廢死 除非為了轉移焦點時 偶而可宰一個 除此之外 依定是無期徒刑 雖然大多數人支持死刑 但遺憾的是 權力在少數人手上 而且 你拿他沒辦法
作者:
sparda
時間:
2020-4-12 06:17 PM
skywalker319 發表於 2020-4-8 05:05 PM
又一個死刑大逆轉
看樣子廢死還是佔優勢
因為廢死的人 有積極在影響司法 但支持死刑的人 就像你我一樣 只有嘴砲 真是殘念
作者:
vincent1999
時間:
2020-4-12 06:23 PM
民進黨執政之下
殺人魔王
殺人狂
分屍狂
基本上都是可以教化的
希望民進黨人可以得到報應
作者:
simonvst
時間:
2020-4-12 06:35 PM
我相信
如果受害者是官二代、富二代這一類的
結局一定有公道喔
哈哈哈~~~有權有勢才會有公道喔~~~
作者:
HEAT56127834910
時間:
2020-4-12 06:40 PM
這些法管到底怎麼判的啊
台灣法治社會怎麼可以搞成這樣
這樣以後還有多少人不敢胡作非為
作者:
lionhead3
時間:
2020-4-12 07:29 PM
每次看到這種事情
就是非常火大
為什麼這些法官還能心安理得地活著
如果今天是那些法官的女兒被這樣 強姦 勒斃 分屍
他們還能判兇手無期徒刑嗎?
為什麼要這麼假清高
到底有多噁心?
作者:
fu2p7911
時間:
2020-4-12 08:09 PM
法式定在犯罪之前的警訊,法不嚴只會讓人感覺反正只會輕判了,導致現在社會隨機殺人,心情不好就殺人亂象一堆。
作者:
tonysongtaipe
時間:
2020-4-12 08:55 PM
會殺人分屍
應該都不是很好教化的對象吧
畢竟算是殺人後沒有悔意
何必讓他出來害人了
作者:
hsuamwang
時間:
2020-4-12 08:59 PM
不是主動投案的還想凹成自首,有這麼厚臉皮的喔?原來只要在確認證據齊全之前承認都算自首?
作者:
lionking449
時間:
2020-4-12 10:30 PM
以牙還牙,殺人償命,天經地義
我們還是信伊斯蘭教好了
作者:
tsai963
時間:
2020-4-13 12:52 PM
法律有時候真的讓人氣憤!!這是哪門子的正義啊?
作者:
chinack0211
時間:
2020-4-13 01:40 PM
奇怪了,自首的意思是「不知道是誰,自己跑去承認」這叫自首,都已經鎖定對象立案,
自己才承認這叫「投案」...
自首有減刑,投案沒有,律師會不明白自首跟投案的差別嗎?
作者:
hjcyy
時間:
2020-4-13 02:55 PM
每次看到這類新聞相當心痛
在台灣的犯罪嫌疑人都已經篤定會有法官幫忙的
反正也絕對不會判死刑的
古時候所謂的王子犯罪與庶民同罪...也絕無可能發生!
雖然我是一介草民沒有力量無法幫助
但是我都會暗自祈禱....
不是不報是時候未到.....一定會有報應!!
作者:
jackalpni
時間:
2020-4-13 03:01 PM
司法不公 只判生不判死 那對死者家屬情何以堪 對死者本人公平嗎
作者:
rom2005
時間:
2020-4-13 03:24 PM
這判例,不是早就有人賭100份雞排,一定逃死...
作者:
sung0716
時間:
2020-4-13 08:36 PM
無期徒刑搞不好關個10年就有機會出來,又可再幹一票
作者:
cludyowl
時間:
2020-4-13 08:54 PM
有時候我真的不懂 "教化的可能" , 是怎麼判定的? 很多案件為什麼到最後都沒有判死刑 , 即便判了也沒有執行! 弄到最後很多人都有種在台灣殺了人 也不會判死刑 大概就是 無期徒刑 的感覺
作者:
louwen
時間:
2020-4-13 10:41 PM
好像是預料之中 ,因為台灣殺了3到4的人應該也都不會 判死刑
作者:
ubs
時間:
2020-4-13 11:06 PM
就是有這種垃圾法官可憐阿
作者:
2000621
時間:
2020-4-14 02:14 AM
這種人應該要直接槍斃了
作者:
ITIFMOON
時間:
2020-4-14 03:31 AM
只有這個時候,我會希望電影裡面的都是真的,關進去被人活活打死
作者:
phtn
時間:
2020-4-14 06:03 AM
為了討好所謂人權組織犧牲了公理,再次證明台灣是重刑罪犯的天堂,呆丸囊八萬
作者:
shinosakii
時間:
2020-4-14 08:31 AM
他有下跪 就算死者家屬不原諒又如何 只要認錯 道歉 大概都能逃過
作者:
7-moon
時間:
2020-4-14 11:15 AM
陳的委任律師黃致豪則主張,
警方進行逮捕前,陳伯謙其實就已坦承殺人,符合自首要件
。
這明顯就是鬼扯
但最鬼扯的是,法官竟然採信了!
作者:
gverv123
時間:
2020-4-14 01:34 PM
太誇張這樣也可以逃死還有法律嗎
作者:
bww878
時間:
2020-4-14 05:35 PM
這種判決看了就反胃 每個殺人犯說個後悔就有教化可能性
作者:
adoniskh
時間:
2020-4-14 07:28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黑色天使羽翼
時間:
2020-4-15 12:44 AM
都被殘忍殺害.......這種兇手還能逃過死刑.........
作者:
cannel
時間:
2020-4-15 12:46 AM
根本就是司法殺人,這樣還不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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