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溫室氣體排放量自西元1990年138.097百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MtCO2e)增加至2016年293,125 MtCO2e,約增加112%,但以我國「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下稱溫管法)訂定減量目標的基準年2005年為分水嶺,分析前後兩時期的排放型態是有很明顯的差異。我國1990年至2005年間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增加110%,與經濟成長、能源使用均呈現正相關的成長趨勢,但自2005年至2016年間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僅微幅增加0.92%。
在各級政府及全民努力下,我國溫室氣體減量已有初步績效,以2005年為基期,觀察近十年來占我國溫室氣體排放結構約9成的能源燃燒二氧化碳排放量,臺灣年平均成長率約為0.1%,與日本相當,優於中國(4.8%)、韓國(2.3%)及新加坡(1.6%)等鄰近亞洲國家。此外,自2005年起,臺灣國內生產毛額(GDP)約成長42%,碳密集度逆勢降低約28%,顯見我們每賺一塊錢新臺幣,排出的二氧化碳卻更少了。
推動溫室氣體減量是高度複雜且需要長期投入的艱難工作,我國係以先緩後加速的減碳路徑來逐步落實。除設定目標外,更付諸努力在實際行動上,依溫管法規範制訂「國家因應氣候變遷行動綱領」,訂定涵蓋六大部門的「溫室氣體排放管制行動方案」,並核定地方政府提出「溫室氣體管制執行方案」,中央與地方共同合作對抗氣候變遷。
環保署表示,將追蹤國際因應氣候變遷作法並掌握國際協商最新進展,持續研訂溫管法相關子法及配套措施,也將透過各種機制,與中央有關部會、地方政府、民間團體及專家學者進行各項研商討論,逐步完備國內法規制度,引領全民減碳行動,逐步落實我國溫室氣體減量目標,建立永續低碳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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