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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請問這警察做法是對是錯。 [打印本頁]

作者: busuzimas    時間: 2019-10-29 10:41 PM     標題: 請問這警察做法是對是錯。

已看完版規,確認基本無觸,倘若擦邊觸犯版規還請版主從輕判刑且最速刪文。
為了避免涉及推廣社團等資料,我自行上傳私人youtube,投票完即刪影片,並不予告知出處何地。
避免引戰,我把項目打完,大家自由心證投票即可,無須討論。
本人提案之原因:
我本身是投選項一,
實在是氣不過被二輪路權團體砲轟,數十人砲轟過程就不談還被嗆危險駕駛、重考駕照,我想了解我難道錯了駕照要重考嗎?
影片騎車的人已被勸導過但一舊故意挑釁不予理會從而警察逮捕。


原標題是這樣下的:

原來行駛禁行機車叫公共危險?
600元繳得起,但公共危險很抱歉吞不下去喔!
讓大家看看劉姓員警所謂的危險駕駛
所謂的跨越6車道左轉
所謂的穿梭於車陣中相當危險
所謂的足生危害於大眾,致生往來人車有行車安全之虞。
我覺得台灣的14萬紅黃牌都得法辦了

#我們慢慢來
#嗆我們沒看過蒐證畫面是吧
#我們支持依法開單的警察
#不支持以情緒濫用法條的黑警


因為沒有權力放上連結,所以只能提供連結方式。
提供圖片佐證為正常連結,並且沒有任何推廣意圖。
請點選隨意Youtube影片並複製右方名稱baLlVfYuYdU
請在隨意youtube網址後面的watch ?v =此處貼上


[attach]129272512[/attach]





補充內容 (2019-11-1 07:33 PM):
我在強調一次,我不是車主..........
而且,拜託看完文章和影片在發言,我發現有很多人都在狀況外....
作者: leonkings1    時間: 2019-10-30 01:07 AM

不管是怎樣
反正~~警察也遠是對的啦~~哈哈
作者: miguel37    時間: 2019-10-30 01:08 AM

說一點我私人的看法:
首先,先問一問,你的機車大牌,是黃牌還是白牌?
就算是黃牌,可以行駛禁行機車道,但也不該這樣任意的變換車道,
或是穿梭在其他車輛之間。
如果是白牌,那更不用說,騎上禁行機車道本來就不對。
而且聽你與警察之間的對話發覺,在這之前警察已經攔過你,
並對你進行開單告發或是口頭警告過了,
但聽起來你似乎是在被警察告發或警告過後,
依舊不理睬,還是在快車道快速穿梭,
這樣,被警察以公共危險處理,
我覺得並不為過~
這就跟酒駕是一樣的,喝酒的人從不認為自己醉,
從不認為會發生事故,甚至造成他人生命安全,
我想,你也不認為騎上快車道這樣快速的變換車道,
會對其他車輛造成安全上的為害,
因為你絕對會認為,你自己技術很高超~
但是~很多事故車禍的發生,
都是來得突然,來得讓當事人措手不及,
就算你去問那個在自強隧道開跑車造成2條人命的當事者,
他一開始也一定認為自己的開車技術很好,
不可能會發生事故的,
但是莫非定律就是經常會在你認為最不可能發生的時候發生。
作者: busuzimas    時間: 2019-10-30 01:28 AM

miguel37 發表於 2019-10-30 01:08 AM
說一點我私人的看法:
首先,先問一問,你的機車大牌,是黃牌還是白牌?
就算是黃牌,可以行駛禁行機車道, ...

我跟你一樣只是路人,而且我是個挺警察被砲的路人...
作者: miguel37    時間: 2019-10-30 01:31 AM

busuzimas 發表於 2019-10-30 01:28 AM
我跟你一樣只是路人,而且我是個挺警察被砲的路人...

這麼說來,你不是騎車的車主,只是評論車主的不是,就被別人砲,是嗎?
其實,公道自在人心,看了影片後,我第一個感覺就是車主的觀念不對。
作者: ddrqooqoo    時間: 2019-10-30 02:42 AM

個人覺得小題大作...

我有次騎車遇到汽車路邊停車占用機車道(三線道)...

想當然是繞過去中間車道(但是中間道有禁行機車字樣)

警察躲在那拍照開單 回去逕行舉發...

警察只是為了開單而開單 我收到也是去繳...

搶老百姓的錢 警察好像很爽!!!
作者: 怪傢俬    時間: 2019-10-30 02:44 AM

本帖最後由 怪傢俬 於 2019-10-30 02:55 AM 編輯

同三樓,車主行為不對。
假設車主是紅黃牌機車(大型重機)
依法在一般道路是可以行駛在快車道,
看影片,應該是都有打方向燈。

好,問題來了,雖然影片是頭戴式攝影機(第一人稱),
看起來會有速度比較快的問題。
我們先不論

1.影片開始慢車道轉換快車道,沒打方向燈,可開罰。

2.大型重機同等於小客車,
所以,必須要有預留安全駕駛空間。
影片中的速度來看,沒有。
ps.汽機車都要有安全駕駛空間,不是只有小客車
    安全空間,不只是保障駕駛,也是給其他駕駛有反應時間與空間。

3.變換車道,在第二個路段那,有一次跨越多線道行為。
不是打了方向燈後,前後無車、空間夠,就可以一直切過去。
而是要先切換一線道後,確定安全空間足夠後,才可以在打方向燈再切換下一線道。
就算前後和預定在變換車道沒車也是一樣,不是沒車就可以一直切下去。

4.未有直行車先行觀念,在左轉路口,
並無適當停等確定車道狀況就行左轉。

回到樓主的問題,公共危險罪,警方可否逮捕。
可以。
適度的留置(逮捕),是為了保障其他用路人的安全。
記得有相關法條。我忘了。

不過依這個事件來看,
大體意義上就是,如果警方認為你的駕駛行為,會影響其他用路人安全,
是可以暫時留置並開罰的。
很多人保括一般汽機車使用者都沒注意到,
如果駕駛行為儘管合法,可是如果有對其他用路人或駕駛自身有危險、安全的疑慮。
警方是可以暫時停止其駕駛的。

例如,假設沙灘上騎車,沒有說合法,不過也沒說不合法。
今天有一機車駕駛,騎上沙灘,而其實普通機車因為動力、輪胎的問題,
在沙灘上容易打滑外,濺起的沙子也比沙灘車或沙灘用車輛還有殺傷力。
好了,問題來了,那麼警方是否有權禁止其行為?
是有權的,因為他已經危險駕駛了。

什麼?沙灘騎車沒有合法但也沒有不合法阿?
可是他已影響其他用路人安全,也危及自身安全了。
所以警方是有權去制止其行為的。

所以,今天這影片先不論車主他有沒違規。
可是他的駕駛行為,已然造成其他用路人有危險或安全疑慮。
警方自然可以對其進行危險駕駛的判斷並行使留置的權力。

這也是我希望對大型重機(紅黃牌)的駕駛告知的,
大型重機的瞬間速度、衝力和一般機車有極大的差距。
當您們在行駛快、慢車道時,還請注意你們的行為是否會影響到其他用路人的安全與駕駛。

或者在快車道時的變換車道,大型重機等同小型車,
當你們在變換車道時,空間固然足夠,
可是你們的車體大小差距和一般小型車還是有差距的,
你們沒違規的,可是留給其他駕駛的反應空間與時間是否足夠?


不是說沒有違規就是對,當影響其他用路人的安全與駕駛時,
那麼就是屬於危險駕駛了。


作者: zxcv8007700    時間: 2019-10-30 02:50 AM

如果該影片車主是四輪

那就完全沒事了

也不會被PO到網路上

每天通勤都看的到這種開法

已經見怪不怪了

現在換成二輪就公共危險罪


作者: streetlamp    時間: 2019-10-30 08:59 AM

未看先支持警察抓違規重機爽
作者: rourou13    時間: 2019-10-30 09:26 AM

很抱歉但我還是支持警察,下次騎機車上路小心些也是對自己好
作者: chadsnow2    時間: 2019-10-30 09:33 AM

不管對錯,就是要安全第一,我是挺警察的!!太多自以為的三寶
作者: JP125    時間: 2019-10-30 09:58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haohanyan    時間: 2019-10-30 10:08 AM

基本上這還需要討論就不需要了。警察本來就可以執行公權力的,只是我們都漠視了這點,太強調人權了,然後又有很多警察負面的例子,導致。。。。如此這般
作者: iamalan11    時間: 2019-10-30 10:18 AM

可能執法過當
但騎士這樣騎真的太危險了
作者: one0    時間: 2019-10-30 10:18 AM

應該道路公平使用
但是為了自己的生命
支持警察的執法權

作者: 紅色大冶    時間: 2019-10-30 10:23 AM

不管黃牌、或紅牌機車,麻煩騎機車請不要抄來抄去的很危險,我有時候都被嚇到,很危險的,我支持警察。
作者: lime99    時間: 2019-10-30 10:59 AM

想上網公審討拍?
如果想帶風向到"警察執法過當"
投票選項順序應該把反對的放前面
這樣會比較好帶哦
作者: q1234as    時間: 2019-10-30 02:40 PM

只看圖片跟文字不好分辨

有影片看才知道對錯
作者: rebeccaanto    時間: 2019-10-30 02:48 PM

我是覺得彼此立場不一樣
作者: 一級胖89    時間: 2019-10-30 02:53 PM

不知道該說什麼@@ 只能說警察永遠是對的
作者: yuch8771    時間: 2019-10-30 03:03 PM

台灣的罰單 本來就是 很過分了
什麼都可以開單

作者: 89207004    時間: 2019-10-30 04:28 PM

事情有前因後果
若是事前已經被口頭警告了還這樣騎車
被認為是挑興而開出更重的罰單也是剛剛好而已
作者: KAMN25    時間: 2019-10-30 04:43 PM

警察可以開罰,

我也都是這樣轉彎,只是車牌顏色不同,我是合法,

白牌的就違法,但以公共危險逮捕真的太超過了.


作者: 地滅    時間: 2019-10-30 06:35 PM

目前法規就是這樣子
也沒有辦法 真的希望快一點把禁行機車移除阿
靠右邊的道路基本上都是一堆公車站 違停之類 還有一些要右轉跨車道右轉的
說真的其那邊真的沒有比較安全 還危險很多 還有那種腦子不長眼睛就開門的
有些路都只有一線道兩線道了 還一堆違停的汽車 也不去驅離或是開罰單
作者: H890790001    時間: 2019-10-30 09:55 PM

警察雍有權利~違規 警察有權開單告發
~違規者 受冤望 就應照 申訴辦法處理
~PO YT取暖或FB 我覺得並不妥  
~就算你有行車紀錄器 也應當去監理站 申訴  
~並不能直接抹黑警察 (不是你說了算)
作者: joe36547    時間: 2019-10-30 10:10 PM

我覺得你如果對於行車上有任何的問題,你可以利用免費的法律扶助基金會。
作者: nindy7628    時間: 2019-10-30 10:40 PM

我覺得啦 法規還是法規 但駕駛必須要有防衛駕駛的觀念
作者: 帥帥的哥哥    時間: 2019-10-30 10:45 PM

有點說不清楚

反正警察身上都有錄音鏡頭

有意見就去申訴唄
作者: b0923662332    時間: 2019-10-31 10:24 AM

是騎車這位騎士自己本身的問題嗎,都已經開單勸導了,還要再違規這就是挑戰公權力阿,是在PO文PO三小的,白牌本來就是不能騎快車道阿,說甚麼重機可以騎60輕重機也可以騎60為什麼不能騎快車道,哪來的神邏輯阿,你怎麼不說汽車可以開到100,我機車也可以那為什麼不能騎上國道,真的是耗呆一枚
作者: mikejwo    時間: 2019-10-31 10:44 AM

看過影片內容後
我覺得警察沒開錯啊
危險駕駛 危害他人生命

作者: a8736444a    時間: 2019-10-31 12:36 PM

影片沒有全部PO上來喔~~~!!!!!後面有被剪掉!!
我有在FB看過更完整的!!!車主是連續被開
作者: z34436379    時間: 2019-10-31 12:39 PM

警察的方面不清楚 請問你是在趕時間嗎不能等一個紅綠燈待轉嗎

而且你這樣左轉 對向車得視線不會很好中間都是行道樹就算你看的到

對向不見的有機會看的到 影片中最後那機車也挺快的阿
作者: k590405    時間: 2019-10-31 01:52 PM

排氣量150CC以上重型機車不管掛黃色車牌或紅色車牌都視同一般自用小客車
無論行駛慢車道或快車道都不得任意變換車道
特別在慢車道與其他排氣量150CC以下重型機車或輕型機車擦撞
禁行快車道的機車因為車身輕若身手較好的駕駛可以跳車反應較慢通常受傷較輕
排氣量150CC以上重型機車因為車身較重通常煞車容易打滑擦撞通常較危險
行駛慢車道時還是乖一點根據統計150CC以上黃牌機車比紅牌機車駕駛死亡人數高出很多
可能因為價格較低就能行駛上快速道路進入門檻較低的原因

未婚夫看到路上黃牌機車的駕駛比紅牌機車駕駛更不守規矩
除了高雄市中華一路慢車道與快車道有安全島的路段都會慢車道與快車道任意變換車道
不過鑽起來不如未婚夫的白牌車因為他都靠右行駛可鑽電線桿與人行道間的路面
遇到長時間紅燈會提早右轉入小巷自其他只要禮讓幹道車丁字路口沒紅綠燈小巷鑽出
可比鑽在前面的黃牌車提早30秒以合法綠燈右轉方式前進只是多繞點小路
那是必須對高雄市所有道路與紅綠燈秒差非常熟悉的人才有辦法做到
他都是鑽慢車道右側絕不鑽快車道除非遇到違規停車非法佔用慢車道
他都會注意禮讓後方來車特別是大車例如:貨車、公車、大客車、聯結車...等
沒事與大車硬碰硬如抗戰初期中國使用德國PzKpfw I戰車VS拿三八大蓋戴九零式鐵帽的日本步兵
雖然PzKpfw I戰車只有5400公斤但是碾過大蓋戴九零式鐵帽的日本步兵後
九零式鐵帽就變成鋼片日本步兵的頭部就變成鋼片中寫肉模糊的夾層而已
遇到行人就算對方違規還是寧可讓行人優先通過特別是老人與小孩
撞上只要對方上法院告過失傷害就算沒有違法還是必須付出一筆慰謝料(日語)
以前他反應靈敏時騎車在慢車到右側鑽包括在台南市與台北市多次被警察看到都沒被取締過

一般除非慢車道施工、遭人違規停車或惡意佔用(如辦喪事、喜宴...)警察才允許機車行駛快車道
必須遵守靠右行駛的原則那種若發生事故肇事責任佔用者承擔部分責任
特別是違規停車根據調解委員會的案例統計最高必須佔80%的肇事責任
真正技術好不是鑽快車道而是電線桿(或路樹)與人行道間最小空間不減速與煞車通過
那都是必須經過頭腦在短時間內運算、身體肌肉、感覺與膽量夠大才能做到
否則就是遠端看到路口紅燈速度放慢以細拉油門方式然後加速衝到停止線前綠燈亮起
此時大多數的機車駕駛都還在發呆甚至滑手機
這是靠路口紅燈倒數秒數判斷以比行人走路速度方式騎車必須良好控制肌肉與思考
更進一步還會思考到如何通過整條路高等待時間的紅綠燈
高雄市中華一路南往北九如路口、同盟路口、大順路口、明誠路口與慶豐街口慢車道紅燈都90秒
該如何以小路延路通過這些路口才必須要靠智慧與判斷
未婚夫通過九如路口往北就知道該如何以最快速度停最少紅燈且不違規的方式回家

以本圖來看只要別闖入兩個內側車道以及在外側兩個車道變換車道前優先禮讓後方車輛
等到安全距離後再變換車道警察看到也絕對不會取締
排氣量150CC以上重機左轉必須在左轉車道排隊等待左轉不可擅自插到前方等待左轉
變換車道必須遵守自小客車的規則打方向燈禮讓後方直行車後在變換車道
以前未婚夫跟同事出差開公司車任意變換車道被警察攔下開違規駕駛
因為那是公司車打電話回公司查使用記錄查到是一起出差的同事所開
只對他本人處分公司車改由未婚夫開他坐副駕駛座警察才放行
他同事的自小客車駕駛就必須接受道安講習重教育後才能重考
自小客車在省道都會被認為危險駕駛肉包鐵150CC以上重型機車是肉包鐵
而且肉所包的鐵比一般機車還重根據統計事故死亡率比一般機車高出許多
作者: GN01136933    時間: 2019-10-31 02:43 PM

就白牌切去禁行機車道路任意變換車道然後還不兩段式左轉不是被抓剛剛好!?
作者: maze833    時間: 2019-10-31 05:51 PM

就個人看法警察並沒有錯
這車主太過危險了
作者: d19880302    時間: 2019-10-31 06:20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asd059190    時間: 2019-10-31 06:56 PM

不管是怎樣
反正~~警察也遠是對的啦~~哈哈
作者: brackgame    時間: 2019-10-31 07:23 PM

這樣危險騎車根本自殺炸彈客
自己犁田還好
撞到人要怎辦
支持取締並逮捕              
作者: momo1028    時間: 2019-10-31 08:15 PM

影片我看過了
首先兩輪重機同四輪
兩輪非但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還任意變換車道
其次左轉也未停看聽直接過
而對向是有直行來車的
只能說駕照考到後該注意的早全忘光了
(這也是一般通病沒被抓都不當一回事)
我不知道影片前面跟警察有什麼衝突
但上面三條就夠開單了
警察會想進行逮捕我想就是跟前面未知的勸導有關了
影片看完我不認為警察有問題
認為執法太強硬要舉發要上訴也都是罰完之後的事
作者: iririyiy    時間: 2019-10-31 08:19 PM

看完影片  你的不對 因為你是白牌(重點)  不是黃牌 紅牌  汽車道裡面只有 黃牌 紅牌才可以走  你走就是不合法 還有警察 有規勸你 你還不聽  你先搞清楚你自己做甚麼事情  警察不可能 沒事情找你去喝茶 好嗎      
作者: busuzimas    時間: 2019-10-31 09:52 PM

我怎麼感覺很多人都沒看影片或內文,我都說我不是車主了....
我只是被砲的路人...
作者: callmej    時間: 2019-10-31 11:19 PM

我現在已經很討厭警察, 就連他們呼吸也是有罪
作者: z40655783    時間: 2019-11-1 01:45 AM

我看了兩遍,簡單來說,就是機車行駛禁行機車的內路道?其實....是不是公共危險罪,真的是看警察要不要而已,就好像闖紅燈,你停車輪胎壓在白線上,警察看你不爽也是可以開單的,我就曾經被警察這樣說過,可能那位警察那天心情不太好,所以莫名其妙的跟我說了這一句,我記得沒錯的話,他是說,你壓白線我可以給你開單喔,反正感覺就是在嚇我,因為他也只是說說,當然事實上可不可以開單,我不知道,我也沒去查,只是下意識地認為警察不會騙人,扯遠了

所以就是樓主自己違法,警察說你公共危險罪,樓主覺得沒那麼嚴重就對了,可是換個角度來說,確實也算公共危險啊,因為一但出車禍,最少就是兩台車的悲劇,如果倒楣一點,後面的車晚一點煞車,那就是連環車禍,這不算是公共危險嗎?如果樓主覺得不算,那我想問,要怎樣才算是公共危險?
作者: fukubanzhu    時間: 2019-11-1 08:38 AM

sorry i don't support anything that dog shit cops do period. cops are people who can't find jobs, goverment black gloves who uses the excuse of justice to make themselves feel better.
作者: linlawsue    時間: 2019-11-1 08:53 AM

反正警察怎麼說都是對的
作者: asdkira2    時間: 2019-11-1 09:19 AM

當然不太好
太不安全了
作者: wsm90351    時間: 2019-11-1 09:22 AM

如果覺得不公平可以藉由申訴管道去表達
畢竟台灣是法治社會
大家一定第一直覺會認為
你不違法,警察會找上你嗎?
但是警察找上你,又一定要這樣做嗎?
很多事情是值得討論的
作者: james00125    時間: 2019-11-1 09:25 AM

禁行機車個人覺得超鳥
但是也要顧慮其他用路人的權利
作者: philipsegly    時間: 2019-11-1 09:34 AM

我也是支持1…因為雖然變換車道有打方向燈…但是不確定他時速是不是過快,但是最確定的是最後的路口左轉,那種路口沒有所謂的左轉綠燈嗎?這樣穿越的確相當的危險…也會造成其他用路人的危安
作者: azp0121    時間: 2019-11-1 07:46 PM

小弟淺見...

刑法第 185 條 俗稱公共危險罪
損壞或壅塞陸路、水路、橋樑或其他公眾往來之設備或以他法致生往來之
危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
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其中構成要件的部分為:損壞或壅塞陸路、水路、橋樑或其他公眾往來之設備或以他法致生往來之
危險。

敢問各位大大覺得你今天開車或騎車,遇到一個如同影片中騎車的車主,不覺得危險的,請無視我的評論,請反思,那我在無人的大街上狂飆到120公里,有沒有構成公共危險?我在凌晨時段狂飆到120公里並且蛇行,有沒有構成公共危險?

我有看過這篇文章,我也知道發影片的大大主要訴求在於希望政府能夠放寬機車的路權,但是我認為他的方式不對,今天台灣是法治國家,你應該用更理性的方式去表達訴求,而不是一昧地以自己的想法為主見,那根據影片的主角所述,飆車不也應該合法?道路上是不是不應該有限速?

總結,台灣是自由法治國家,舉凡一切的自由行為都應該建立在不違法的情況下,沒錯,在台灣即便惡法亦法,只能祈求立法諸公們去處理,所以我認為警察,本來就是依法行政,所以回歸到小弟的開頭,請問各位覺得構成要件是否該當呢?
作者: pk怪    時間: 2019-11-1 09:30 PM

就和酒駕的人都不認為自己有錯
撞死人和酒駕無關一樣

人都是為自己的利益著想
所以警察開單錯的都是警察
這是老百姓的想法

法律不一定都合理
警察也不一定都和氣

但是沒法律
沒警察

老百姓就無法無天

有時候沒來車看到紅燈就想闖
這很正常
但是忽然衝出一台車過來
結果撞死人
你認為沒法律的話會怎麼樣
作者: dawnhsu    時間: 2019-11-2 11:12 AM

行駛禁行機車不叫公共危險,危險駕駛才是危險駕駛,警察是對的
作者: WEN211    時間: 2019-11-2 11:19 AM

看來看去都是你不對
開你危險駕駛都可以
作者: poloxok    時間: 2019-11-2 01:40 PM

沒有對或錯
只有爽與不爽
看樓主這樣是滿不爽的
建議去美廉社買包維力真爽黑胡椒牛肉包麵(5包/袋)
再到藥妝店買包足爽
吃碗泡麵泡泡腳
保你爽的不要不要的
作者: dalimo    時間: 2019-11-2 01:43 PM

就影片及法條討論

1. 警察表示駕駛行為已非第一次,並且已經勸導多次,可知,此駕駛行為駕駛必須明瞭已經違規,而駕駛是故犯、累犯

2. 只要涉及影響公共安全行為,警察引用公共危險罪部無不妥,況且累犯行為

3. 按罪刑法定和比例原則,行為人認為公共危險罪引用法條錯誤或認為處罰比例失當,自有申訴管道,警察執法及法條引用錯誤,是警察素養問題,後續判決也與他無關。

4. 警察不管如何引用法條或引用失當,當下執行執法權維持秩序並沒有錯,行為人不服也有管道申訴警察。
作者: aaaa66528zzzz    時間: 2019-11-2 01:50 PM

不管是怎樣警察說你公共危險罪,樓主覺得沒那麼嚴重就對了


作者: yaya810802    時間: 2019-11-2 02:05 PM

完全支持警察取締並逮捕
作者: 詠晴好漂釀    時間: 2019-11-2 02:54 PM

先不討論警察對或錯
光看這種騎法跟轉彎方式就覺得很恐怖
作者: takumi11    時間: 2019-11-2 03:07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x20akira    時間: 2019-11-2 03:12 PM

目前看來是這是活該阿   可惜投票已過
作者: yms40909    時間: 2019-11-2 03:44 PM

支持警察取締,但請依正確的法條下去開罰
實際狀況是車主第一次就被開了43條的危險駕駛,而不是45條的機車行駛禁行車道,搞屁??
真正的四輪逼車不開危險駕駛,罰那些好好跟著車流行駛、打方向燈轉彎的機車騎士?
那以後違規停車、並排停車、不打方向燈通通給你開危險駕駛
看你爽不爽??  我也"覺得"不打方向燈很危險啊,憑什麼不能用危險駕駛開罰??  憑什麼不算公共危險罪?
只因為你們「覺得」很危險?   這還是一個法治國家嗎?
作者: qekcembflw    時間: 2019-11-2 04:38 PM

請問你是在那邊被轟的不夠嗎?
大型重機外觀是機車還是汽車?(如果你認為是汽車的話)就不用在回答了!
黃紅牌可以做的事,為什麼白牌不行?政府說的!你不覺的很怪嗎?
大家都要路權,所以大家都要去買黃紅牌?還是政府要把安全的道路開放給用路人使用,才是對的!
假設一條安全的道的路權,要你在花幾拾萬買一台大型重機,你覺的合理嗎?
是不是要怪政府不開放安全的道路,給用路人使用!
禁行機車用公共危險辨理,合理?
那路邊一堆違停的汽車,引響用路人的安全,要不要比照辦理?





作者: jaw090101    時間: 2019-11-2 05:41 PM

致生危險於他人之身體健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 損壞前項以外之公共場所內關於保護生命之設備或致令不堪用,致生危險於他人之身體健康者,亦同。 阻塞戲院、商場、餐廳、旅店或其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或公共場所之逃生通道,致生危險於他人生命、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還是多看看法條吧! 剛剛那樣我覺得是有危險駕駛的味道...
而且感覺警告過你一次了! 又再一次犯規...
看來車主是紅黃牌車,印象中記得是可以行駛在汽機車道,但.... 車道上寫的是禁止機車,輕機是機車,難道重機就不是機車了嗎?
事主還是需要明白,控告歸控告,但量刑的是法官,法官不會警察說什麼,法官就是什麼...
濫用法條沒有罪,但是危險駕駛是有的!
不要自己想要死,還拖別人下水,不太好!
結論:警察有點徧激了! 有點情緒化! 可能是因為履勸不聽,所以警察火了! 我也覺得你那位朋友很奇怪,為何要特意去挑戰警察公權力?
作者: cadaf    時間: 2019-11-2 07:43 PM

原來換個牌色就能從危險駕駛&公共安全罪除名啊
違規你開單沒問題啊 如何危險駕駛以及如何影響公共往來安全?

三民一嗎 大家去他們轄區檢舉違規停車吧

違規停車害死多少人 全部給他起訴公共安全罪啊 垃圾鴿

作者: vicking1110    時間: 2019-11-2 08:34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mynameisyjjoe    時間: 2019-11-2 10:51 PM

不怨警察,開單時就得怨自己為甚麼那麼不小心了(揪了一下)
時時警惕自己,不當3寶.
不過有人就是身在寶中不知寶...
有些巷道明明就是2台車剛好能過而已,偏偏就要臨停著買東西..後面塞的跟甚麼似的也裝得若無其事
我有時候還真想衝動的拿著榔頭砸...
我家附近有條不算大的巷道,明明就是一整條紅線,偏偏就是下班後一堆車停著..
那我還真想問一下阿sir..我每個月花錢租車位是幹嘛來著.怎麼都不見改善呢
200公尺後就是一個超大的停車場,為什麼這不給力點的取締呢..
我天天上下班還得走500公尺開車停車的.
作者: 花雨    時間: 2019-11-3 12:42 AM

大多數黃紅牌的重機騎士上路時完全就把道路(路權)當作是自己的
(重機最大,其他汽機車一律要讓路)

這也是為什麼政府不願意開放重機上國道的原因
因為大多數的重機騎士根本就不懂得遵守交通規則,以及「路權」的涵義阿

作者: 藍天之翼    時間: 2019-11-3 02:58 AM

過度的自由 已經讓年輕一代沒有規則這種自我拘束的枷鎖
這就是台灣慢慢腐朽的教育失敗  等到出事 又怪警察不去警示防犯意外的發生
作者: tony22512000    時間: 2019-11-3 08:18 AM

我不知道是發生甚麼 影片也已移除 但

只要有違法行為 道路上已寫禁行機車了 卻還過去行駛 我想也沒甚麼好講的

這跟你在偏小巷的地方 紅燈轉彎一樣 我相信大家都會做

但是遇到警察 他說要開單 你沒辦法 因為就是你違規在先 沒甚麼好說
作者: rhu_tw    時間: 2019-11-3 11:10 AM

網路上發文會發現有很多人的閱讀障礙真的匪夷所思
作者: bboymon    時間: 2019-11-3 12:11 PM

同意三樓,車主行為不對。
假設車主是紅黃牌機車(大型重機)
依法在一般道路是可以行駛在快車道,
看影片,應該是都有打方向燈。

但台灣的交通法規實在都像參考用,
各種三寶也是沒在管你的...
作者: clowread    時間: 2019-11-3 12:13 PM

如果聽國民黨的,和中國共產黨合併,就不只罰600,還抓你去鞭刑,全家都抓去新疆當奴隸。
  
作者: 邪魔    時間: 2019-11-3 12:22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waylan4848    時間: 2019-11-3 12:38 PM

都說禁止不就是禁止 如果沒辦法遵守 也只能繳罰款囉
作者: aass29183485    時間: 2019-11-3 12:49 PM

說真的不是車主,為何要把影片給下架?
說真的要發帖,就不要擔心被砲,法規本來就是該遵守規則
要騎上去,付過路費不是理所當然的?
作者: baxu500    時間: 2019-11-3 01:07 PM

於法警察應該比較有利
可以理解身為民眾本身會不滿
但執法者也有難度
作者: busuzimas    時間: 2019-11-3 05:03 PM

qekcembflw 發表於 2019-11-2 04:38 PM
請問你是在那邊被轟的不夠嗎?
大型重機外觀是機車還是汽車?(如果你認為是汽車的話)就不用在回答了!
黃紅牌 ...

所以我就說了,你們的說詞根本 bullshit

但是我捍衛你的路權,所以我建議城府把紅黃牌車的路權拿掉,乖乖走機車道。
作者: busuzimas    時間: 2019-11-3 05:06 PM

aass29183485 發表於 2019-11-3 12:49 PM
說真的不是車主,為何要把影片給下架?
說真的要發帖,就不要擔心被砲,法規本來就是該遵守規則
要騎上去, ...

我內文有說了,這種文章會有爭議,投票結束就刪,就是不想造成版主麻煩。

另外,我不是車主,我是一個看不慣的路人,這種車主就該被逮捕是我的主張。

作者: 爱泪er    時間: 2019-11-4 09:35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lino1024    時間: 2019-11-4 10:41 AM

只要有違規事實

警察因此開單

覺得不合理的話(可以去申訴)

除非以後修改機車『禁行車道』這條法律

所以還是得要遵守法律跟繳罰單。

作者: as8558sa    時間: 2019-11-4 08:07 PM

路上不都寫很清楚了   禁行機車 你還白目騎那邊
被抓回去剛好而已
作者: atitle    時間: 2019-11-4 09:53 PM

遵守法律很難嗎 真的是想挑戰極限就對了
作者: poloxok    時間: 2019-11-5 08:54 AM

警察有公權力
人民有納稅的義務
警察耍特權擺爛欺負善良百姓
人民辛苦工作奉養這些阿貓阿狗壞警察
這已經不是新鮮事了

作者: busuzimas    時間: 2019-11-7 03:50 AM

poloxok 發表於 2019-11-5 08:54 AM
警察有公權力
人民有納稅的義務
警察耍特權擺爛欺負善良百姓

你沒看過影片,我建議你別亂說話,現在都什麼年代了,耍特權都會被自己的側錄給拍下。
作者: taiwamgogogo    時間: 2019-11-8 11:21 PM

覺得不對因為這樣的行為其實很危險
作者: qekcembflw    時間: 2019-11-19 09:14 PM

busuzimas 發表於 2019-11-3 05:03 PM
所以我就說了,你們的說詞根本 bullshit

但是我捍衛你的路權,所以我建議城府把紅黃牌車的路權拿掉,乖 ...

台灣的交通教育,把一堆台灣人教傻了!
把機車說成是汽車,稅金拿去花,又不給汽車(大型重機上國道),一堆台灣人看到掛這黃紅牌的機車,說他是汽車!
政府說吃屎就去吃屎!
你跟本就是不懂,台灣交通道路設計是很有問題的!
政府說你要路權,就去買車買黃紅牌?
還是政府本來就要開放安全的道路,給用路人使用?
用路人的安全是要花錢去買?
還是要政府開放安全的路?
我看你點你也搞不懂!

我只要開車什麼路權都有了,幹嘛去騎機車道!在給你說明一下,台灣沒有什麼機車道跟汽車道!
只有快車道跟慢車道,你說的機車道右側車道,還要看是劃上10公分還是15公分的白線,1個叫路肩1個叫混合車道!
多多做點功課,這麼重的階級心態,對你沒有幫助的!
作者: 西北不好    時間: 2019-11-19 09:25 PM

支持警察~
為了安全這樣是對的啊~
作者: rx349749    時間: 2019-11-26 09:23 PM

支持警察執法
不然現在一堆三寶出沒
作者: wen1684    時間: 2019-11-26 09:32 PM

不怕啊!有的警察求也沒用,但是總是先示軟是第一招
作者: bnc1416    時間: 2019-11-26 09:49 PM

警察永遠是對的,讓人保護好自己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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