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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公務人員對於新聞媒體誹謗之舉證責任   [打印本頁]

作者: woodwey    時間: 2019-10-18 05:31 AM     標題: 公務人員對於新聞媒體誹謗之舉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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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DA0826    時間: 2019-10-18 11:14 AM

所以當公務人員的話,需接受一定程度的質疑與影射。

也就是說如果新聞媒体"看到黑影就開槍",然后說你貪污。這樣應該也沒事?
"看到黑影又開槍" 說你搞小三,或許也沒事?
公務人員不好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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