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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開告336人!韓粉私訊辯解求原諒 王瑞德「每人求償20萬」嗆:你不能惹..][Ettoday][2019-7-29] [打印本頁]

作者: tsehwu    時間: 2019-7-28 01:57 PM     標題: [開告336人!韓粉私訊辯解求原諒 王瑞德「每人求償20萬」嗆:你不能惹..][Ettoday][2019-7-29]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0727/1499922.htm

開告336人!韓粉私訊辯解求原諒 王瑞德「每人求償20萬」嗆:你不能惹到我

台中一名18歲蔡姓正妹學生日前因與「韓粉」起衝突,事後臉書被大量謾罵留言灌爆,先前她已針對12名霸凌者提告,並在22日提出第二波,總共告了95人。幫助她提告的名嘴王瑞德也遭到韓粉圍剿,因此霸氣提告336人,而他27日也公開向他求饒的韓粉對話,並聲稱自己不接受「大街上罵人、小巷子道歉」。

從王瑞德貼出的相片可見,有韓粉私訊向他道歉,不過道歉的同時卻還說,要王瑞德也尊重他,甚至還說之後會約束自己的行為。對此,王瑞德發文表示,「台灣的法治教育一定要再加強,不是只有在當事人臉書發言才須負法律責任,只要在人間都得負責,你有言論自由,但是違反法律、傷害別人就須負法律責任。不必指名道姓,只要是駡特定人,影射一樣!」

王瑞德表示,「我在控告幾十位被告時,他們也天真的用言論自由、沒有指名道姓抗辯,最後統統判刑!」而他也提到,「我不是善男信女,我心胸狹窄、心狠手辣,更不接受大街上駡人、小巷子道歉,而且除了刑事判決外,我還會加告民事侵權求償20萬!你韓粉當然可以支持韓國瑜,但是不能惹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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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原來韓粉就是這德性,「大街上罵人、小巷子道歉」,原來就如影片中看到的,真與中國大媽沒有兩樣,中國大媽在歐洲已經成為最不受歡迎人物,還好台灣已經有人跳出來要求司法教育這些人,不然,台灣大媽誕生,那真是.......噁心!

作者: mw232    時間: 2019-7-28 02:34 PM


台灣大媽有一個啊!
硬要叫辣台妹的那個不就是?
啊那個肥滋滋的菊算不算啊

誠如樓主所說的
那真是.......噁心



作者: maxf1    時間: 2019-7-28 05:42 PM

就提告啊、不要撤銷、就是有人愛亂用言論自由
作者: jkl825    時間: 2019-7-28 06:14 PM

不知道會告到多少1450????先套好來啊~~~~
作者: castle777    時間: 2019-7-28 06:53 PM

多告點讓那些人身敗名裂
垃圾太多該清除一些了
世界會更加清靜
作者: e9406036    時間: 2019-7-28 07:57 PM

本帖最後由 e9406036 於 2019-7-28 08:28 PM 編輯

挺不錯的

網路謾罵就跟開演唱會一樣

只要人多氣氛好一堆人跟風

被告了留下心理陰影繳錢了事

以後留言腦袋冷靜一點

多助一點好的網路風氣


要自己請律師,告方才能要求訴訟費由敗訴承擔
一場控訴自己請的大概一小時2000~8000元吧
看幾小時解決(沒在法院前的事前準備諮詢也算在內)

所以要求20萬基本上應該是穩賺不賠
但是毀謗能賠多少錢?

大概一千多元加上被關個1年吧
如果勝訴的話就算訴訟費要敗訴方承擔大約只有幾萬元左右
除非律師是他認識的可以拉高鐘點費要你支出
然後暗地分贓

被告方如果沒錢也可以請法官酌情比例分擔費用


沒錢和解的進去冷靜一下
反正1年是理論值
現在動不動的什麼良好的出獄了


作者: Cancer555    時間: 2019-7-28 08:24 PM

如違法該罰就去罰 但每人求償二十萬 我想法官不可能這麼判吧(應該已經違反比例原則了 336*20=6720萬 哪可能賠這麼多 共賠二十萬還比較有可能)
作者: zz123484    時間: 2019-7-28 08:40 PM

所以說網路上
還是不要亂罵人
除非你錢太多
不怕賠錢
作者: 金凱杜    時間: 2019-7-28 08:52 PM

提告336人乘於20萬 樓上說有6720萬 那可以當廢人過生活了 買車買房 小黑臉的我可不可以養我
作者: chiangalf    時間: 2019-7-28 09:07 PM

網路可以發表自己的言論自由,但不可侵犯他人的名譽
作者: ubs    時間: 2019-7-28 09:14 PM

希望大家都知道打出來的字也是要負責的
作者: is8476    時間: 2019-7-28 10:38 PM

求償20萬又不代表一定能拿到20萬
那個學生妹又不是公眾人物
依話的輕重項多賠一萬至三千左右
作者: right    時間: 2019-7-28 11:41 PM

本帖最後由 right 於 2019-7-28 11:41 PM 編輯
台中一名18歲蔡姓正妹學生日前因與「韓粉」起衝突,事後臉書被大量謾罵留言灌爆,先前她已針對12名霸凌者提告,並在22日提出第二波,總共告了95人。
王瑞德發文表示,「台灣的法治教育一定要再加強,不是只有在當事人臉書發言才須負法律責任,只要在人間都得負責,你有言論自由,但是違反法律、傷害別人就須負法律責任。

利用言論自由來反自由,為非作歹傷害他人,本來就該負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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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226711    時間: 2019-7-29 02:19 AM

趕快告一告, 不要讓這些人得寸進尺
作者: 0929492641    時間: 2019-7-29 03:16 AM

該告就告,不需要心軟!  扭曲言論自由不值得同情!
作者: alex6925203    時間: 2019-7-29 04:17 AM

我也覺得要提告
畢竟 每個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阿

這幾年  網路一堆霸凌
不這樣做  
那些 霸凌者  還不是 一直持續霸凌

雖然 本人不欣賞王  這個人的言論
但  他的提告 本人是支持的
作者: Arima7788    時間: 2019-7-29 07:16 AM

Cancer555 發表於 2019-7-28 08:24 PM
如違法該罰就去罰 但每人求償二十萬 我想法官不可能這麼判吧(應該已經違反比例原則了 336*20=6720萬  ...

如果是"共"罰20萬元,那以後罵人或是犯罪就要揪團做了吧?

連牢責都可以平均分攤
作者: Arima7788    時間: 2019-7-29 07:17 AM

在台灣就是會有這種亂象

必須要讓大家知道,躲在鍵盤後面罵人是不對的行為

可以批評,但是言語過激或是羞辱到人就不行
作者: 陳阿唱    時間: 2019-7-29 07:38 AM

言論自由需以法律為前提,不可無限上綱謾罵別人,毀謗他人名譽 ,違反法律,就要敢做敢當!別以為躲在鍵盤做缺德違法的事,別人就拿他沒輒!就勇敢接受法律教育洗禮吧!
作者: 查理斯多德    時間: 2019-7-29 11:14 AM

我支持提告..且要快 更要公開透明

而不是在那邊喊要告..結果喊老半天後一個也沒告
這樣一來只會讓人覺得..他們是真韓粉嗎??
如不是真韓粉 又不告他們 那是否裡面有啥怪文章不曾??
又或者這些所謂"韓粉"其實也只是受人所託哪??

作者: odin2329    時間: 2019-7-29 11:46 AM

支持告到底啊
有人喜歡躲在螢幕前打字謾罵
這種人本來就該告
作者: zogol    時間: 2019-7-29 02:44 PM

難得逮到一筆,一定要告的啦。
作者: wangminyuan    時間: 2019-7-29 07:48 PM

本帖最後由 wangminyuan 於 2019-7-30 01:45 PM 編輯


太爛了, 這種行為就是釣魚, 故意讓人家罵再來提告,
作者: a0l0e0x0    時間: 2019-7-30 02:58 PM

現在人過度的把民主自由當成保護傘!
卻不知道該如何尊重他人的權益!
等出了事情之後,
才想著要求饒私了!
作者: gogosp    時間: 2019-7-30 03:21 PM

我個人的覺得非理性的韓粉要敢做敢當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呀!
作者: jacky0603g    時間: 2019-7-31 10:38 AM

本帖最後由 jacky0603g 於 2019-7-31 10:38 AM 編輯

言論自由該保護,韓粉有說的自由,傷害別人的生命財產安全…被害人有告的自由…而加害人有對自己言論負責的義務…
作者: brook2006s    時間: 2019-7-31 11:20 AM

希望進入法律程序  讓有罪的判罰  讓韓粉知道守法的基本原則
作者: jacacona.    時間: 2019-7-31 11:39 AM

本帖最後由 jacacona. 於 2019-7-31 11:42 AM 編輯

鐵粉的洗腦作用很大 明明都是一般老百姓 何苦為了政治立場不同 變成這樣的互相傷害結果真的得不償失

不管是當事者還是受擁戴者 都不希望最後不可控到這種地步 但是人就是這樣 有時候火氣上來腦中就沒有理性 常常做隨意發洩

雖然暴粉不對 但是也希望政治人物更有度量一些 不要挑起更多的紛爭 畢竟一邊軟一點另一邊也不好太硬 大家講理一點場面也不會那麼火爆 這些都是雙方可控的範圍之內

這幾年的新聞版面都是這種暴動負面的 弄到最後大家互相傷害互相各對方毀謗之類的 到最後原本的出發點是甚麼都沒人知道了 媒體也都關注錯方向了

作者: winter070    時間: 2019-7-31 12:15 PM

台灣新出現的這群韓粉真的是像過街老鼠一樣,已經引起很多人的反感。就好像當初共產黨的紅衛兵一樣!連立場接近的郭粉也敢打!

他們的社團每天在造謠,真的是很可惡!

支持那些名人去吉好吉滿,讓他們知道台灣還是一個法治社會!不是這樣可以讓他們為所欲為、肆無忌憚的去侵犯別人的自由!


作者: kinpplin    時間: 2019-8-1 10:42 PM

看來應該很多人要開始刪留言了
作者: suck5566    時間: 2019-8-1 10:57 PM

看這篇沒幾個韓粉敢出來罵王就知道
董哥認證的多數的韓粉是垃圾看來所言不假

韓粉有本事就叫韓導出來幫你們坦幫你們給人下跪
否則網路上霸凌式的發言一樣要自己負責的

理智的中立選民要看清楚韓粉的醜態
2020為了下一代的成長環境
一定要站出來
用選票教訓這群霸凌者
作者: undertakerwu    時間: 2019-8-1 11:22 PM

就,不要把言論自由無限上綱阿!
亂講話,有時就是要負責的,
不然,假消息一堆!
作者: maze833    時間: 2019-8-4 12:18 PM

這樣的做法我非常贊同
而且感覺要求太少了
作者: auke258    時間: 2019-8-9 02:43 PM

告的到的就告一告吧,
才可以導正酸民的風氣.
作者: ALKANE    時間: 2019-8-9 03:23 PM

在獨裁專制統治下的謹言慎行不算甚麼,在民主社會下的謹言慎行才是美德。
作者: 226711    時間: 2019-8-9 03:43 PM

王瑞德發財了, 一個人20萬就有6千7百萬進帳.... 乾爹我支持你, 不要放過他們.
作者: EDDY_M    時間: 2019-8-23 12:36 PM

當然 亂罵人 是絕對不對阿
就算你激動地討論事情
也不代表 你說的就是對 就可以無限上綱
我是能接受理性討論啦
當然 有時候 人就是這樣 當他相信一件事情後
你怎麼跟他講 也是沒用的
那我就會選擇 不要講了
至於罵人 那就算了啦 又不是罵了 他就會聽你的
與其多費唇舌 還不如放棄比較快
作者: jeff78    時間: 2019-8-23 12:48 PM

雖然說有言論自由,但是也不能隨便罵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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