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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離職沒資遣費還遭主管恐嚇言語汙辱,別害怕你有提告的權力! [打印本頁]

作者: 壞了良心    時間: 2019-5-3 09:25 PM     標題: 離職沒資遣費還遭主管恐嚇言語汙辱,別害怕你有提告的權力!

本帖最後由 壞了良心 於 2019-5-8 09:08 AM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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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嚇的定義

刑法第 305 條 (恐嚇危害安全罪)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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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t7915    時間: 2019-5-3 11:30 PM

你提告老版不一定會怎樣
但可能會傳到後來的公司
台灣就是沒保護勞工的辦法
作者: right    時間: 2019-5-4 12:19 AM

罵人垃圾,不曉得算不算是恐嚇
搞不好有人是因此,才從頂樓下去的

https://www.youtube.com/v/jnvrjeNtT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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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s8476    時間: 2019-5-4 01:04 AM

告就告下去..
反正男的最後就是去當保全,
女的最後就去當社區秘書.
根本不用怕沒有工作
作者: george863408    時間: 2019-5-4 03:13 AM

其實勞工非常弱勢的..我舉個實際例子...下面總共6位
某家公司申請2家公司行號..一家50萬..1家2億....負責人同一位..為相關企業.同一地點..
應徵時候是50萬公司的.上班是2億公司上班.(雇主閃法律漏洞)..健保等相關都有.沒違法...
然後某天公司故意拖你薪水.之後你離職要薪水..他不給...開始跑流程了.......
先去勞工局申訴.勞工局發函.對方還回涵辱罵你造成"名譽損害"(無法構成公然侮辱)..然後開三次協調會(公司不會到)..就開始提告.你要跑法扶去申請(標的要超過10萬).開始跑法院.要開庭1.2審......費時2年多之後....你告贏了....然後....公司名下無財產.....然後就沒有然後了.......再明確的說...這家公司還在徵人..還在騙人.......所以勞工勒....
上述這個套用到人力仲介公司...公司(你不是跟我簽約).人力仲介(無財產)...勞工(摸摸鼻子認栽)

作者: 壞了良心    時間: 2019-5-4 07:27 AM

認真覺得不要怕檢舉,自己的權益本來就要自己爭取,讓慣老闆徹底消失


公然汙辱定義

公然侮辱是不具體的,並且沒有事實問題,只要使對方感受到受辱即可成立,例如:你是豬阿!被罵的人可以提公然侮辱,即使罵人的人硬掰豬有很多特質,豬可能是乾淨的、聰明的.....但是不用具體指明,當事人覺得有受辱即成立。
作者: 陳阿唱    時間: 2019-5-4 08:29 AM

勞工永遠是居於弱勢的一方,遭到不公平待遇,你提告要資遣費,首先律師費一庭六萬元,通常要兩庭所以就要12萬元,若輸了,還要付裁判費(請求賠償的十分之一),而且曠日費時,加上大公司本就有法務人員,顧問大律師,勞工通常僅能自認倒霉,吃盡悶虧!
作者: carlosfathma    時間: 2019-5-4 08:36 AM

外國絕對沒有這種怪事會出現,只有台灣!
原因就出在,雇員不可能對法律,工作界線,福利漏洞全盤瞭解。
這些保障,是由工會負責出面,而台灣說好聽,是個人有自由,可以提告,事實上是什麼都吃不到。
作者: 壞了良心    時間: 2019-5-4 09:01 AM

right 發表於 2019-5-4 12:19 AM
罵人垃圾,不曉得算不算是恐嚇
搞不好有人是因此,才從頂樓下去的

基本上提告都會成立

畢竟

公然侮辱是不具體的,並且沒有事實問題,只要使對方感受到受辱即可成立,例如:你是豬阿!被罵的人可以提公然侮辱,即使罵人的人硬掰豬有很多特質,豬可能是乾淨的、聰明的.....但是不用具體指明,當事人覺得有受辱即成立。
作者: kinpplin    時間: 2019-5-4 02:10 PM

只要有紛爭 勞工都是弱勢的一方
作者: s223even    時間: 2019-5-4 02:30 PM

這年頭他有錢跟你耗就根本不用完了...
哀哀
作者: ben6705    時間: 2019-5-4 02:38 PM

本帖最後由 ben6705 於 2019-5-4 02:38 PM 編輯

勞工一提告


司法一定向勞工插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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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忘了


一向舔共的民進黨在司法改革


一向舔共的民進黨在官商商勾結



作者: zogol    時間: 2019-5-6 10:15 AM

台灣的勞工都是得自己想辦法處理的。
作者: gogosp    時間: 2019-5-6 10:17 AM

我個人的覺得如果是一個人提告對抗一個公司,自己要有長期抗戰和生活困頓的心理準備呀!
作者: a545497    時間: 2019-5-9 03:29 PM

生活就是如此困難,有點小錢,就自己當個老闆吧,就算是路邊攤,可能也比在那邊受氣來的好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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