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莉討論區

標題: 汽車輪子又被打上粉筆點了...... [打印本頁]

作者: likeit    時間: 2019-4-25 04:34 AM     標題: 汽車輪子又被打上粉筆點了......

本帖最後由 likeit 於 2019-4-25 08:14 AM 編輯

在美國很多地方市政府總是會給市民方便,在雜且擠的市區劃規出地方給市民暫時免費停個一兩個小時來,處理事情。逐漸地,市民有了甜頭後,有些人就把車一停就停上個一天,兩天,多天,管你去別人死活。為了應付這種死皮賴臉的人,市政府派專人到處巡視,有違規的就開罰單。通常他們開罰單的方式就是在車輪上用粉筆打上記號。這樣子在每次巡視時他們可以很容易知道那部車停超過時間。這方法聽起來不錯。畢竟不會在車子留下永久痕跡,也有效嚇止違規停車人士。
這種開單方式基本上是很多城市共用的法則,而且使用了N年。直到最近,有位住在密西根州的女子,在她拿到第15張罰單,而且絕大多數的罰單都是從同一個人開出的後,很生氣的她一狀告上法院,說這種粉筆式開罰單方式嚴重違反了美國憲法第四個修訂裡保護人民權利的條款。也就說在停在公共地區的私人汽車上打記號是嚴重侵犯個人財產的舉動。這一告果然利害,最後法官判定該女子獲勝,並裁定日後不可以再以任何相似的方法開違規停車罰單。由於這個判訣,其它好幾個州都受到影響,這包含了密西根州,俄亥俄州,田納西州和肯達基州。日後任何人到這幾個州再也不會被粉筆招待了。


[attach]127106704[/attach]




作者: a0l0e0x0    時間: 2019-4-25 02:50 PM

美國果然是個人權至上的國家啊!!
這樣都能夠告贏!
看來美國的地方政府要另外想辦法對付這樣的人了!
作者: metalkvn    時間: 2019-4-26 04:39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SatayaNaomi    時間: 2019-4-27 09:32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大無神    時間: 2019-4-28 10:13 PM

個人之前在澳洲做打工度假的工作的時候,是在工作的外面停車,但是老闆跟我說,那個外面停車的位置,只是暫時性的,也是跟題目所講的一樣兩個小時差不多,你就要開始把車子開走,不然的話,輪子真的就像是題目講的一樣會被劃一條粉筆白色的記號。


因為老闆之前跟我們講說,他也有被開罰單過,只是這是在澳洲,就不會像在美國一樣,你被開罰的時候你就一定會被罰錢,如果比照美國這樣子人權的國家,那麼說真的,很容易一堆的製度或者是規範就會被打破。


這樣子就會損害到其他人的用路安全還有個人的權益,不過這個題目出現的時候,還可以分享一下自己的經過,雖然是沒有被開罰單啦,但是兩個小時的工作時間,老闆確實是叫我去把車子移到其他的地方,然後再把它開回來。


這樣子沒多久那個粉筆灰的記號就會消失,其實還蠻特別的經歷,只是15張的罰單,再來又是私人的場地,這樣子說真的,只要法律沒有保障到一定人的權益的時候,很多人就會去鑽漏洞,明明是對方違法,卻偏偏是違法的人得到勝利,這樣子還真的有一點讓蠻多人損失到很多的權益,會覺得是不公平啊。

作者: hjoz    時間: 2019-5-22 09:25 PM

應該說有好有壞啦!  不過有句話是這樣說的
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可以這樣說 歐美人(法理情)懂法的比例一定比亞洲人(情理法)多!

作者: tonyinny    時間: 2019-6-6 11:41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扶美子    時間: 2019-6-9 10:01 PM

原來如此 真是多長知識了。台灣也可以仿效一下啊
作者: tzyyjeng    時間: 2019-6-16 09:53 AM

I have seen a police lady on a motorcycle using cell phone taking picture of parked car in a street in north east side of Taipei. Afterwards, she came by again and put papers (I assume it was ticket for some sort of parking violation) on the windshield of those parked cars. I think cell phone pictures would be better than chalk marks. Picture would have time stamp as well as license plate image of the car. This is very similar to a traffic red light camera picture. I think Taipei police is rather advanced in using new technology.
作者: jaylin2415    時間: 2019-6-16 12:44 PM

我覺得這方法可以參考
台灣也蠻需要的

作者: ckegg    時間: 2019-6-16 06:11 PM

本帖最後由 ckegg 於 2019-6-16 02:12 AM 編輯

我原本待的舊金山八九年前都是用粉筆在打記號的, 的確, 在美國你個人相關的東西, 包括自己自身, 都必須經過同意才能觸碰, 最好的例子就是拍攝到臉部, 錄音, 或是站在人家門口外草皮上這種事情. 所以像亞洲現在動不動就拿出手機對著人家臉拍影片存證這種事情, 在美國是非常 NO NO 的.

回到車子, 其實雨刷上夾罰單這種古早的事情也是會吵說未經同意觸碰人家財產, 粉筆這種也是非常讓人反感, 所以美國路邊都立上投幣機, 不僅能吃錢幣, 也能刷信用卡, 現在更能直接手機自己設定時間付費. 收費員也不用粉筆了, 它們手上那台機器, 可以掃描車牌或是掃描擋風玻璃下的 VIN 條碼紀錄時間跟地點. 像原本車主可以抹掉粉筆畫線, 或是移車到下個街道換位置停車, 現在都被記錄在這台手持機器上. 移車到下個路口換位, 或是停到對面, 一掃就有紀錄, 照樣開單. 這台機器又能直接印出罰單, 或是不印罰單, 直接連線到 DMV (如同台灣監理所) 寄出罰單, 速度超快. 所以畫粉筆這件事情也是讓停車執法單位讓科技跟制度更上一層樓; 既然不能碰你的車, 那就不碰!
作者: metalkvn    時間: 2019-6-17 05:26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eason2015    時間: 2019-6-17 05:44 PM

原來是如此 處理方式真稀有 不聽還不知道
作者: wangcookie0210    時間: 2019-6-17 10:35 PM

車主只好一段時間出來原地燒胎一下了XDXD
作者: likeit    時間: 2019-6-18 07:47 AM

本帖最後由 likeit 於 2019-6-18 05:22 PM 編輯
ckegg 發表於 2019-6-16 06:11 PM
我原本待的舊金山八九年前都是用粉筆在打記號的, 的確, 在美國你個人相關的東西, 包括自己自身, 都必須經過 ...

不久前我從收音機上聽到市政府人員對於禁止打粉筆記號的看法。有幾點理由說明了為什麼持續用這種過時的方法,特別是現在GPS科技已這麼發達。總結理由有,
1.這種違規停車罰金不高,通常市政府因違規罰單的收入比支出還少。然而使用粉筆計時主要是在喝止投機人士的明知故犯的心態。
2.使用粉筆是避免有追蹤他人隱私的顧忌。況且粉筆灰只要車子上路,就很容易掉落,不會留下長久的痕跡。
3.使用GPS有關的高科技產品在開罰單雖然很有效,但是大多數人都不會喜歡身上被打上個記號,無時無刻的被追蹤。而且這種方式違憲更嚴重。
4.市區商店從業人員其實也希望有免費的停車場提供給消費者停車。不過他們也贊成停車時間要有限制。畢竟這樣可以有更多的人潮。

被訪問的市政府人員也笑笑的說,兩個小時的免費停車是稍短了點。比如說,如果去了市區想看電影,看完後想在市區走走看看,再加個吃飯。那兩小時是絕對不夠的。不過碰到這種情形,車主就應該考慮付費停車,而不是佔用來造成那些真正短時間停車人的不便。


作者: yang.kevin    時間: 2019-8-31 04:54 PM

其實美國真的是一個很愛提告的國家,動不動就要告。
作者: 扶美子    時間: 2019-9-1 01:17 PM

違法停車是不好的行為,每個國家的對策都不太一樣。
作者: exsg2004    時間: 2019-9-1 01:39 PM

真的是很不喜歡違停還一堆藉口的人

作者: metalkvn666    時間: 2019-9-1 06:16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hbgf12344    時間: 2019-9-2 05:28 PM

這澳洲也有。洋人很多時候都是相信人的,你要去把粉筆擦掉他們也沒轍,但是從小地方就可以看出人品
作者: 89510667    時間: 2019-9-3 02:56 AM

跟台灣一樣一直蓋章就好了啊
作者: john851212    時間: 2019-9-3 11:31 PM

我都是乖乖付費進停車場的,從來沒有被開單的問題
作者: 只能愛你30天    時間: 2020-8-30 10:30 PM

車輪上用粉筆打上記號的方式感覺很落伍
作者: 只能愛你30天    時間: 2020-11-1 01:59 PM

感覺用粉筆的方式不是很科學
作者: tuyhl    時間: 2020-11-1 03:48 PM

加拿大溫哥華路過,這邊也是拿粉筆在做記號一些私人管理停車場,有一些則是已經更新成車上直接掃描車牌的,大部分在這裡遇到"罰單"是沒有任何效力,不繳兩三次之後才可能被拖吊,新聞之前也有在報說這些不當收取高額停車費用的問題,只能說這樣也只是造成前往消費的客戶的不便。
作者: sena0131    時間: 2020-11-15 10:39 AM

真是離譜
訂出那種規定...又沒有辦法達到真正嚇阻民眾的方法...
作者: usasogo    時間: 2020-11-17 08:07 PM

我記得以前美國會用螢光筆在你車上畫 標記你車子停了多久
作者: nicymc    時間: 2020-11-18 01:33 PM

我也覺得為什麼可以隨意在別人的財產上做記號,可以拍照之類的阿,如果有小孩在輪胎上亂畫呢,怕人家停太久就收停車費不就好了
作者: eason2015    時間: 2020-11-19 01:52 PM

這算是做記號? 又可以標示 有幫助
作者: hrongjungc    時間: 2022-12-2 02:28 PM

那對於台灣路邊有很多停車繳費單夾在雨刷上的車輛,各位有好方法處理嗎
作者: lunarblue    時間: 2023-4-22 05:17 PM

畫粉筆跟夾停車單也算侵犯財產的話就有點無限上綱了。
法律本就應該有個合理的保護而非無止境的牽拖。
停車管理權本就該是
不然我看到一個人邊走邊滑手機快要踩到洞了 拍肩提示他也可以說我侵犯她身體權嗎?
看到路邊有車被A到跑掉 我夾一張紙條跟車主說車號也是侵犯他財產權?




歡迎光臨 伊莉討論區 (http://a401.file-static.com/) Powered by Discu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