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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蝦毀?7月大女嬰牙都沒長齊 涮涮鍋店要收40元共鍋費][TVBS][2019-04-09] [打印本頁]

作者: 西瓜汁小梅    時間: 2019-4-10 08:46 AM     標題: [蝦毀?7月大女嬰牙都沒長齊 涮涮鍋店要收40元共鍋費][TVBS][2019-04-09]

本帖最後由 西瓜汁小梅 於 2019-4-10 08:49 AM 編輯

上星期清明連假期間,一名女網友帶著7個月大的女兒和另2名家人,到了新北市三重區一間涮涮鍋店用餐。當時由於是3個大人,因此點了3鍋,期間因為女兒哭鬧,女網友拿了一根高麗菜梗讓女兒吸食,不料此時店員竟然提出要加收共鍋費40元的要求,還說是女嬰佔了1個位置;這讓女網友聽了十分傻眼。儘管最後店家沒收這40元,但整個過程引發網友熱烈討論。

這名女網友日前透過友人,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分享這段經歷;女網友表示,6日她和3位家人,其中1位是才7個月大的女兒,4人一起到三重一間涮涮鍋店用餐。用餐過程中,女兒突然哭鬧起來,她就隨手拿了一根高麗菜梗給女兒吸食。不料此時店員發現後,就過來對他們說「要收共鍋費40元!」

當下女網友直呼不可思議,並解釋才7個月大的女嬰,根本無法吃這些食材;隨後店員則說,因為女嬰佔了1個位置,堅持要收共鍋費;女網友聽完之後,則向店員表示,那就讓嬰兒坐在嬰兒車等候,不再給她食物,但店員則說這還是佔用店內空間的位置。這時女網友妥協,表示願意付共鍋費,但應該在點餐時就得事先告知,而非用餐到一半才突然這樣說,畢竟這是消費者的權益。

聽到女網友的說法,店員卻說他們沒事先告知,是擔心顧客反感,所以才會等到用餐後才說。儘管事後店家最後並未收取這40元的共鍋費,但已經讓感覺不愉快,還沒吃完就先帶著女兒離開。


該間涮涮鍋店有規定,並且張貼公告,上頭寫著「共鍋未開鍋者,110公分以上加收30元,150公分以上加收50元。」


發文一出,吸引超過1.1萬人按讚,超過2500則留言回應;不少人認為店家的做法實在太誇張,甚至反問「7個月大的嬰兒有110公分高了?這樣有符合收費標準嗎?」、「對一個才7個月大的女嬰收共鍋費,店家是缺錢缺很大嗎?」、「她連牙齒都還沒長齊耶!」


女網友還提到,這起事件傳開後,有該店家忠實顧客受到老闆娘的不實指控和誤導,在網路上散播他們全家「未付款吃霸王餐」的謠言,事後該名顧客發現被店家誤導後,立刻向對方道歉,女網友也接受了。


目前總公司並未針對此事回應,但仍有不少網友到這間涮涮鍋店的臉書粉絲團留言,還說這樣的處理方式,會傷了公司的企業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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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鎖涮涮鍋店遭指控要對7個月的嬰兒收共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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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鎖涮涮鍋店遭指控要對7個月的嬰兒收共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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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媽媽PO文指控,店員向女嬰收40元共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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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家官網告示,身高110公分以上加收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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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女網友分享日前帶年僅7個月大的女兒到涮涮鍋店用餐,沒想到竟被要求收40元的共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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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女網友透過友人,將此事分享到爆料公社,引發網友熱烈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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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女網友透過友人,將此事分享到爆料公社,引發網友熱烈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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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女網友透過友人,將此事分享到爆料公社,引發網友熱烈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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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女網友透過友人,將此事分享到爆料公社,引發網友熱烈回應。


問題的重點是店家的公告有誰會認為『連牙未長齊的嬰兒』都要收費?吃到一半才來告之嬰兒要收費,我想任何有帶嬰兒去的人都無法接受吧!店家一開始接待客人時就告之有此收費,客人也願意留下來吃的話這些問題就不會發生了。


作者: biofisher    時間: 2019-4-10 10:21 AM

這名家太酷了!連未滿一歲嬰兒也要收共鍋費!

應該是店內備有BABE FOOD,只是家長您太粗心沒看到!
作者: ctp0836449    時間: 2019-4-10 12:02 PM

自己要去消費的要怪誰,不高性別去就好
作者: debbie19872001    時間: 2019-4-10 12:17 PM

這間火鍋店也很扯牙都沒長期是可以吃你們的火鍋阿
作者: 減肥中勿餵食    時間: 2019-4-10 12:25 PM

本帖最後由 減肥中勿餵食 於 2019-4-10 12:31 PM 編輯

三個大人還是要佔一個桌子,
不可能再硬塞一個陌生客人,強迫彼此一起同桌用餐
所以有沒有帶嬰兒根本沒差,
沒有嬰兒多佔一個位子的說法。

若嫌嬰兒佔桌位,
應該在門口櫃檯清楚標示,
本店嬰兒也要加算費用,
讓客人自由選擇,
而不是吃飯中間再來馬後炮。



作者: a0l0e0x0    時間: 2019-4-10 12:32 PM

既然共鍋未開鍋者,110公分以上加收30元,150公分以上加收50元!
那40元的標準是哪來的?
店員隨口說說的嗎?
作者: alenquer    時間: 2019-4-10 02:52 PM

40塊也還好啦...三個大人平分一個人也不過多不到20塊。
不想被收又要吃鍋,別帶嬰兒去啊!危險,也可能吵鬧影響其它客人用餐,這些都是潛在風險與成本。
想到自己的同時,有沒有考慮過其它人?
作者: lcm543    時間: 2019-4-10 08:29 PM

就一個小小寶貝也要收
店員真的不太會做人
但這次應該有學到了
作者: elemental_hero    時間: 2019-4-10 09:28 PM

不想紅又把店家位置報出
當然規則應該一開始說清楚

作者: 懷爾海特    時間: 2019-4-11 01:25 AM

我搞不懂上面某些人留言的時候在想什麼,
不高興就別去、帶嬰兒有危險、會吵到其他人...等
對,是這樣沒錯。
但現在樓主的主題是談中途說要收嬰兒共鍋費不正當欸
你們是搞不清楚重點在哪裡嗎?
作者: hert0216    時間: 2019-4-11 05:17 AM

是有點扯
但至少可以理解
確實嬰兒不就也是個人嗎?難道嬰兒就可以不算了嗎?這跟兩套標準有什麼不同?
作者: xieb    時間: 2019-4-11 07:34 AM

台灣長期薪資不漲,物價飛漲,飲食業也是毛利越來越低..只能說進人家的店就照人家的規矩.妳都把東西拿起來給嬰兒吸了,收妳錢其實也沒什麼說不過去的.
作者: warguild    時間: 2019-4-11 04:59 PM

這當然要收費啊,老闆提供位子,還得付租金,一堆奧客就想凹免費的
作者: gogosp    時間: 2019-4-11 06:16 PM

我個人的覺得對於這些餐飲業者自訂的規範,需要符合政府相關規範呀!
作者: zz123484    時間: 2019-4-11 07:07 PM

有那摸缺錢嗎
嬰兒也要收費
真是腦子進水店
不用開了
作者: kinpplin    時間: 2019-4-12 10:03 PM

基本上應該都是不收費居多 但也有例外
作者: tn904757    時間: 2019-4-13 12:10 AM

有點扯啦
開門做生意 不用那麼小氣吧
嬰兒也要計較
作者: 226711    時間: 2019-4-13 12:57 AM

如果是三個大人加一個小孩只點一鍋, 那店家真的應該要收取費用, 可是都已經點三鍋了,有必要連一個七個月大的也要收嗎? 還只是40元? 有時候真的不是金額的問題, 是真的有需要這樣嗎? 才40
作者: zogol    時間: 2019-4-13 01:33 PM

一定要的啦,這麼不景氣,來店都要算錢的zzz
作者: arleekurt    時間: 2019-4-14 10:11 PM

本帖最後由 arleekurt 於 2019-4-14 10:13 PM 編輯

覺得有這種收費機制還是需要提醒一下顧客,店家有自己經營上的一套方式不敢說不好,不過這種還是能夠事先告知顧客的,畢竟台灣的觀念上也許跟你們店家原本的定義有偏差~ 一般嬰兒在台灣的消費觀念來講理所當然覺得不能算是一個正式的消費者,但你店家收費了就表示該店對於這樣子的小孩還是有服務的項目所以必要時還是會收取一定的服務費用~ 這種東西大家都沒什麼問題吧~多講一句話會造成這些顧客不滿意沒達到消費真心我覺得不會損失太多,反而你用餐環境有一定的管制那用餐的品質應該會加分許多更吸引一些「守法」觀念的顧客~ 我並非說這位媽媽帶著嬰兒不是守法的行為,而是一家店有該有的規則存在,有其必要性與合理性,消費並非只是一個家庭而是很多個消費者都該有的享受尊重概念.. 也許你提了這樣子的規則人家這家庭也是可以理解並接受的... 唉...做生意現在不要再說怕客人,與其讓奧客濫咖傷害了店家,不如提高店家的消費用餐品質讓人感受到更真誠的服務轉而成為有品質高檔人的最愛... 台灣真的不缺有錢人缺的是有品的消費者...
作者: mealab    時間: 2019-4-14 10:44 PM

如果是不用餐的嬰孩
重點就是要收共鍋費
就要先向消費者聲明清楚

作者: undertakerwu    時間: 2019-4-14 10:59 PM

通常不是都說幾歲以下的小朋友,不用錢嗎?
如果要錢一開始就要說了吧!
這樣就不會引起爭議。
作者: james01122001    時間: 2019-4-16 03: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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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DDY_M    時間: 2019-4-19 04:48 PM

這也太神了吧
就算 你真的這樣要到 40元的共鍋費
恐怕 也失去了不少顧客了呀
作者: tsai963    時間: 2019-4-19 04:58 PM

收了這40元,損失不知多少倍啊?得不償失!
作者: trmcpango    時間: 2019-4-19 10:58 PM

錢都還不錯啊
但這種事是有點蝦拉
作者: Z8561822    時間: 2019-4-19 11:55 PM

覺得就算在難聽,店家規則都要擺在前面,寧可被小幹也不要後面來一大幹

作者: 走路有風    時間: 2019-4-24 11:10 AM

這應該算是X都的個案吧~~並非所有的店家都是這樣~~不過真的有點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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