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莉討論區
標題:
環保署第2次預告修正「放流水標準」,強化放流水中戴奧辛排放控管
[打印本頁]
作者:
DARKASUKA
時間:
2019-1-5 03:33 AM
標題:
環保署第2次預告修正「放流水標準」,強化放流水中戴奧辛排放控管
本帖最後由 DARKASUKA 於 2019-1-5 03:34 AM 編輯
[size=18.6667px]發布網址:
https://enews.epa.gov.tw/enews/f ... tTime=1080104145440
[size=18.6667px]提供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水保處
[size=18.6667px]發布日期:2019.01.04
[size=18.6667px]環保署於108年1月4日第2次預告修正「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2條之1,除維持第1次預告修正之規定外,為強化管制戴奧辛排放,修正廢棄物焚化設施事業之適用條件。
[size=18.6667px] 環保署說明,事業如具有廢棄物焚化設施,且其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採濕式或半乾式洗滌設施者,無論洗滌設施是否有產生廢水,放流水中仍具戴奧辛排放之風險,故有修正放流水標準適用對象條件,強化放流水戴奧辛排放控管之必要性。
[size=18.6667px] 環保署強調,戴奧辛為民眾高度關切之有害健康物質,亦為斯德哥爾摩公約所列管之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基於維護環境及回應民意需求,藉由管制具污染風險事業其適用之放流水管制項目及限值,促使業者正常操作廢(污)水處理設施,並提升水體品質。呼籲業者確實守法,如有水體、土壤污染之重大情事,違者將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處分,切勿以身試法。
[size=18.6667px] 有關本次預告相關資料請參閱環保署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
[size=18.6667px]
https://enews.epa.gov.tw/enews/fact_index.asp
[size=18.6667px]),或於預告日起3日後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
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
)下載,歡迎各界於刊登公告次日起14日內提供意見或修正建議給環保署作為修法參考(Email:
pclu@epa.gov.tw
)。
作者:
arleekurt
時間:
2019-1-5 06:26 PM
嗯~這個做法如果能夠強制要求一些跟這污染源有關的行業做一套SOP出來是最好,避免他們偷排放,應該也要有強制關廠的機制存在... 畢竟環保稽查人員太少不可能一直盯著.. 也要各位鄉里互相守望監督業者,請業者自律...
作者:
capable949694
時間:
2019-1-12 07:51 AM
法律要強制落實,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司法人員不要縱放違法人員,不然都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不痛步癢。
歡迎光臨 伊莉討論區 (http://a401.file-static.com/)
Powered by Discu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