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莉討論區

標題: [屏縣府對蔣月惠下殺手鐧 命即起解散羅騰園][蘋果日報][2018-12-21] [打印本頁]

作者: 西瓜汁小梅    時間: 2018-12-21 09:02 PM     標題: [屏縣府對蔣月惠下殺手鐧 命即起解散羅騰園][蘋果日報][2018-12-21]

本帖最後由 西瓜汁小梅 於 2018-12-22 07:03 PM 編輯

[attach]125939093[/attach]

屏東縣議員蔣月惠今天將領得的縣議員選票補助款、選舉保證金,以及本月份薪資等3張支票逾50萬元,捐給其長年支持的羅騰園肢體殘障服務協會,履行其參選承諾。但蔣也秀出接獲屏東縣政府以違反《人民團體法》規定要求解散的公文,「我很不甘心,以後這些孩子或工作人員要怎麼辦?」


蔣月惠在看過公文後表示,她可能會詢問縣府,若再補送理監事會議等資料,就可以免掉解散的命運?對此,屏東縣府社會處長劉美淑表示,若蔣月惠要補資料,社會處將了解在法律程序上,會不會有違法疑慮,再做決定。因為此案程序之前已要求羅騰園補資料,但他們都不補,到現在發公文要解散該團體,才說要補。

劉美淑表示,行政單位是依法行政,不能在知道有人民團體未依法作業但公部門卻不作為,故縣府今年即清查轄內共2200多個人民團體,於今年7月、10月要求83個未依法申報相關理監事、會員大會會議紀錄及財務營運報告等的社團依法作業,目前仍有51個社團未依法提報,羅騰園只是其中之一。縣府一切依法作業,並無針對性。

面臨解散命運,蔣月惠表示,縣府來硬的,要解散清算羅騰園,硬把活生生有在運作的團體,冠上法條,活埋,對弱勢團體這麼不手軟。他從不跟政府申請補助,自力更生;反觀其它社團是成立後,只會跟政府拿經費辦核銷,辦個沒多大功能的社團運作,他覺得「應該廢除人民團體法,一點意義也沒有」。

社會處公文指出,蔣月惠在羅騰園理事長的任期於2016年7月屆滿,縣府在今年清查社團時,分別於7月、10月要求羅騰園等未依法社團清查會籍、理監事會議等資料,但羅騰園等都未依規定改善提報資料。即日起處以解散處分,收到公文一個月內清算財產並繳交人民團體解散報告表等,要求提報清算人,屆時,若再未提供,即由縣府指定清算人,辦理後續社團解散作業。

「縣府應該給社團補資料的機會」,資深行政訴訟律師林石猛表示,政府對人民團體的管理屬低度管理行政作為,雖然目前通知解散,但羅騰園又不是掏空、亂搞的團體,應給予補提理監事會議等資料的機會,若社團補提了,屆時屏東縣政府再依《訴願法》第58條規定,原行政處分機關對於訴願應先行重新查原處分是否合法妥當,其認訴願有理由者,得自行撤銷或變更原行政處分」。這主要是看屏東縣政府是否願給社團機會?

羅騰園遭通知解散的公文於蔣月惠貼在其臉書後,網友有的回應「依法立案縣府就不會找碴了」、「不合法就是不合法」;也有網友「感覺有被秋後算帳」、「議員加油」等回應。

另蔣月惠今天捐款包括她此次選舉得票10806票,為第一選區第一高票,每票補助30元的補助款共 32萬4180元,參選保證金12萬元,及本月份的6萬元薪水。



[attach]125939094[/attach]

屏東縣政府下令解散蔣月惠設立的羅騰園殘障協會。


[attach]125939095[/attach]
蔣月惠今天辦捐贈物資活動,卻透露羅騰園將面臨解散命運。

[attach]125939096[/attach]
屏東縣政府通知解散相關公文。

[attach]125939097[/attach]
屏東縣政府通知解散相關公文。

[attach]125939098[/attach]
蔣月惠捐出選舉補助款支票。

[attach]125939099[/attach]
蔣月惠的捐出選舉補保證金支票。

[attach]125939100[/attach]
蔣月惠捐出月薪支票。

[attach]125939101[/attach]
羅騰園被命解散,讓蔣月惠很不甘心。



我覺得蔣月惠就趕快去辦登記作業不就好了,畢竟也都有對外募款,款項的運用本應該受監督...既然有在運作,就合法申請就好吧!如果「依法立案」了縣府還來找碴,妳訴諸與論絕對站得住腳!


作者: wen056    時間: 2018-12-21 09:15 PM

本帖最後由 wen056 於 2018-12-21 09:18 PM 編輯

屏東縣政府這次真的展現出『高超』的"行政效率"!!"秉公執法"!!!

如果對於其他的案子也是如此就好囉!

比方說 :
屏東枋寮皮革工廠偷排廢水,連續記錄700天,導致旁邊這一塊魚塭,裡面的魚全都翻肚死光。魚塭裡的魚全死光養殖業者損失超過7百萬,土方被驗出重金屬超標,檢舉卻沒人理。

又比方說 :
屏東縣民進黨議員
周碧雲經營的屏東枋寮樂樂等5家養雞場,放任違法,殘害居民當地的居民多次檢舉,卻不見政府處理。

再比方說 :
2014年,有老農夫連續5次想屏東縣政府環保局檢舉郭烈成底下油廠,最後都不了了之,最後自己花錢搜證2年改向台中警方報案,引發全台劣油風暴。


[attach]125939406[/attach]

作者: vancoski    時間: 2018-12-21 09:43 PM

綠蛆的官員們真是官官相護呀!!!!
作者: Q701217    時間: 2018-12-21 09:49 PM


簡單的說就是病患的家人太窮了 所以要是立案了他們就需要付錢才行

因為至少要兩萬多元所以這樣對他們的生活是很大的負擔

雖然屏東縣政府社會處長說有補助 不過狀況不清楚

然後募款也是基督教羅騰園肢體殘障服務協會負責的 所以捐款這部分要問也要問那邊吧

只能說因為他們不是賺錢為目的然後還有跟民進黨縣長在選舉時的恩怨 所以才會這樣吧

想知道的就自己去搜下面這個吧

羅騰園未立案挨批 蔣月惠嗆「立案就是剝削」



作者: wangminyuan    時間: 2018-12-21 10:19 PM

民進黨的屏東縣政府不照顧弱勢, 也不讓人民照顧弱勢, 欺人太甚了,
作者: dkdsl    時間: 2018-12-21 11:49 PM

其實監察院應該針對蔣議員指控調查縣府違法失職部分~
因為放任沒用人民團體盜領補助是稅金小偷的行為~早該依法究辦。
再說縣府要求解散羅騰園~羅騰園可以提出抗告,訴請法院裁判~
屆時縣府如果敗訴~那就直接打臉了~
作者: winks185    時間: 2018-12-22 01:44 AM

她還真以為她是女蚵砒勒.......到處放炮到處刷存在感,支持度就可以創新高嗎!?搞到四處樹敵,真正遇到難關一個貴人都沒有........羅騰園被搞倒自己要負最大的責任!!
作者: 阿拉丁    時間: 2018-12-22 02:26 AM

請問如果把羅騰園改作宗教團體,做個樣子拜拜耶穌、媽祖等神明,能不能擺脫一些煩人法規?
作者: alenquer    時間: 2018-12-22 10:31 AM

阿拉丁 發表於 2018-12-22 02:26 AM
請問如果把羅騰園改作宗教團體,做個樣子拜拜耶穌、媽祖等神明,能不能擺脫一些煩人法規? ...

說不定可以!
沒看慈濟精舍到處都有,占地都在比大建築比豪華的,誰曉得裡面在幹嘛?
不過蔣議員還是先把資料補齊吧...讓人沒辮子可抓要力爭也站得住腳。
作者: kinpplin    時間: 2018-12-22 03:06 PM

有在做事的民意代表確被刁難 真是沒道理
作者: win2by2    時間: 2018-12-22 03:43 PM

打擊異己之樂此不疲

自己不自強成為落水狗

有心也要有智慧阿
作者: kellyleon    時間: 2018-12-22 06:56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juneqcd1    時間: 2018-12-22 07:36 PM

有法就該守,如果法錯了,那就修法,
但是不能不守法,
而且之前就已經要求補送資料了,
不能說之前對政府要求不理,
現在才來說政府打壓,
當然,如果現在補送可以,就趕快辦吧!
作者: 99aspace    時間: 2018-12-22 07:46 PM

wen056 發表於 2018-12-21 09:15 PM
屏東縣政府這次真的展現出『高超』的"行政效率"!!"秉公執法"!!!

如果對於其他的案子也是如此就好囉!

在「平冬」實名檢舉,
得要有所覺悟才行…

沒人理?
那是你運氣超好; 遇到貴人不上報!!!

運氣差的,被報出去…,快帶家小離開台灣吧…

「斷人財路如殺人父母」,在當地絕不是說說而已…

作者: sppgi9999    時間: 2018-12-23 12:24 AM

這也只能說誰要妳不補件
被抓到把柄了
所以就被快速的秉公處理了
作者: gogosp    時間: 2018-12-23 11:44 AM

我個人的覺得應該要趕緊申請立案,合法授權登記才師出有名呀!
作者: titan004    時間: 2018-12-23 12:23 PM

上下交相賊阿
然後要去檢查的時候都先通知對方
去看都正常
別人看到都是假的

作者: tomas6978    時間: 2018-12-24 02:11 AM

我覺得就算拿出所有資料去申請,屏東縣政府也會用各種莫名其妙的理由去拒絕或是拖延
沒人性的東西到哪裡都是沒人性
蔣月惠議員加油
作者: cchjack    時間: 2018-12-24 09:31 AM

趕快去辦登記作業不就得了,有對外募款就是要辦啊!昏倒
作者: LOTTO0110    時間: 2018-12-24 10:06 AM

OMG!
台灣民政府沒違反人民團體法 羅騰園竟然違反了!

作者: jayzone    時間: 2018-12-24 10:54 AM

立案對那些受照顧的人也是種保障
不要被帶風向到政治迫害~~
要是一些受捐款的都沒有被約束 那會有更多人利用這漏洞來斂財
這才是這法案的目的
很多該被檢視的本就要做啊
作者: weilong1978    時間: 2018-12-25 05:17 AM

這都是秋後算帳..但是為何不去登記??不懂..
作者: agashiya    時間: 2018-12-25 05:18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KOSNWING    時間: 2018-12-25 09:50 AM

把缺少的東西補一補吧 加油
作者: YOYOHSUN    時間: 2018-12-25 10:03 AM

依法行政是專挑人下手的馬?
沒有金山、銀山、黨政當靠山,
依法行政是最好用,
為何是主秘書代理呢?
縣長跑去那理?
縣長不敢印章嗎?
專挑縣長休假時,是底下是亂嗎?
作者: 59555955    時間: 2018-12-25 10:33 AM

還是得合法
不然以後 民粹 和造神 要超越法律 怎麼辦

作者: echaink    時間: 2018-12-25 02:33 PM

補件吧! 讓人沒話尾可說,
至於屏東縣政府,檢舉生技廠違規的洩密案,也該給個交代了吧?!
作者: WCYRIO    時間: 2018-12-25 03:45 PM

公歸公,私歸私,畢竟在法律上站不住腳,縣政府強制執行也是依法行政。

只是總是有辦法可以妥善處理吧 ~

作者: 4tn00278411    時間: 2018-12-25 06:07 PM

行政程序沒搞好......怪不得人
作者: 陳阿唱    時間: 2018-12-25 07:09 PM

黨同伐異?檢舉案件有親疏之分?對頑劣份子的蔣議員,當然得兵貴神速,連根拔起,豈容有喘息的機會?
作者: mpsamliang    時間: 2018-12-25 07:57 PM

我相信妳知道怎麼做可以變合法,請妳快去處理吧,不要讓多年辛苦化為灰燼了
作者: enoyaone    時間: 2018-12-26 06:47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yastern    時間: 2018-12-26 09:36 PM

一個用心做的團體也應該要符合法規人是好人但也要尊法才行
作者: 月神無風    時間: 2018-12-26 10:23 PM

就會欺負人的政府
丟臉啦 那些工廠不抓 來抓這個
作者: DEMIQ2    時間: 2018-12-27 12:40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chengleotei    時間: 2018-12-27 08:39 AM

這就是綠的做法,但還是很多人挺綠
作者: james01122001    時間: 2018-12-27 10:39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色之水    時間: 2018-12-27 08:13 PM

這種黨外份子就是應該盡快清算
絕不能讓錯誤的ˊ政治思想汙染台灣國

作者: menuling    時間: 2018-12-27 08:23 PM

政府做事是看人的,要快要慢是看人的
只能說要靠關係啦
作者: ptkid    時間: 2018-12-27 11:08 PM

你可以決定要不要在規定期限內補正,不補正,主管機關本來就是要依規定處理
你卻是在主管機關作出行政裁決後,才在靠夭那些孩子怎麼辦??

不就是你造成的嗎??
作者: sung0716    時間: 2018-12-28 08:53 AM

不管怎樣,至少去做一下合法登記,就不會出問題了
作者: 0936375466    時間: 2018-12-28 05:26 PM

被抓到把柄了
現在很難辦了~

作者: tsehwu    時間: 2018-12-28 06:58 PM

對於做善事的人,政府應善盡輔導的責任,就算上了行政法庭法官也會要求有關單位不是只會發公文,而是要親身協助,這才是一個良善的政府。
作者: ron7439    時間: 2018-12-28 08:20 PM

哀,這些照顧弱勢是團體的都被濫政府弄到快弱勢了




歡迎光臨 伊莉討論區 (http://a401.file-static.com/) Powered by Discu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