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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睡」得不好 網公網婆閃婚只撐1個月 [打印本頁]

作者: ZXC6061400    時間: 2018-12-2 11:00 AM     標題: 「睡」得不好 網公網婆閃婚只撐1個月

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2018年12月1日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

網路上互稱公、婆很容易,但實際的婚姻生活恐怕沒這麼簡單,一對網路夫妻在現實世界閃婚,但只因為睡覺習慣不同,撐了一個月,女方就鬧離婚,法官也認為雖然兩人沒有大錯,但以民法1052條第二項有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判兩方離婚。

小明(化名)、小美(化名)兩人在網路聊天室上認識,之後在虛擬世界中互稱老公、老婆,小明幾次求婚後,讓小美很心動,從北部搬到台南與小明同居,兩人也在現實世界修成正果閃婚,小明還向父親借了15萬元替小美還學貸,原本以為夫妻互相扶持,會有美滿的婚姻,沒想到一開始兩人就為了睡覺的問題起了口角。

夫妻兩人一個晚睡、一個早起,小美對鄰居還有家人口氣不好,讓小明感到壓力,接著生活習慣上的小摩擦,都成為大爭吵,結婚一個月,小美就負氣離開,只有偶而到小明家看看又離開,兩年來的三節,小美都沒有回小明家團圓,讓小明決定要離婚。

到了法庭上,小美抱怨說,是因為小明先外遇,她才會想離開;小明則說,是小美態度不好,連借錢給小美還學貸的父親生病,都沒有看到小美來探視,事後小美還因此對小明及不知明的外遇對象,提告妨害家庭。

不過,法官認為,小明父親借錢與離婚案件無關,而小美說的外遇也沒有證據,依據民法1052第一項規定,有10條理由就可以向法院訴請離婚,比如生死不明、不堪同居虐待、與其他人發生性行為等,小明與小美雖然夫妻兩人都沒有錯,但是同條第二項規定,有10條重要事項以外又難以維持婚姻的理由也可以請求離婚,因此判准2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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