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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闖幼兒園公審4歲童 劣檢林俊佑道歉了!][蘋果日報][2018-07-28] [打印本頁]

作者: 南拳下雨天    時間: 2018-7-28 10:53 AM     標題: [闖幼兒園公審4歲童 劣檢林俊佑道歉了!][蘋果日報][2018-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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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疑女兒遭霸凌,私自帶著兩名警察闖幼兒園公審的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林俊佑,根據《聯合報》報導,林俊佑發布道歉聲明,並在文末親筆簽名,強調要依附有簽名之原圖刊登,或圖文對照,以確保不失真意。


林俊佑發布的道歉聲明中提到,要向長官、同仁、幼兒園小朋友及家長道歉,因他一時氣憤而對小朋友語氣過重;另對引起社會動盪不平之氣,深感遺憾。另他控訴園方處理霸凌問題,態度消極甚至包庇,才會一時情緒失控,對此他實感抱歉。(突發中心/花蓮報導)

以下為聲明全文:
「首先,我要向長官、同仁道歉,因為我的行為失狀造成社會觀感不佳;其次,要向小朋友以及家長道歉,因為我一時氣憤而對小朋友語氣失之過眾;此外,向親愛的家人朋友道歉,抱歉我讓你們失望、難過;兩位小隊長,連累了你們,我深感不安難捨;最後,向廣大社會大眾致歉,引起社會動盪不平之氣,我深感遺憾。

事情發生的緣由,是我發現女兒長期被同學霸凌致身心不穩定,受傷並有幼兒憂鬱症之徵兆。而園方處理態度消極,甚至可能參與其中乃至包庇,一時情緒失控而言行失狀。而因本人來自外地,友人不多,乃找平日工作上夥伴兼當地好友的休假員警,一同前往學校了解,並依照雙方合約(網路上即可找到之定型化契約)所賦予之異議、協商等權利,向園方要求說明。而對調查該霸凌事件之態度推諉,難以溝通,對於事件處理無望,因之悲憤莫名、失神,以致有失態並與對方乃至與小朋友交鋒之不當言論,實感抱歉,然本人絕無恐嚇、強制之犯意,而進入幼稚園與校方溝通是身為家長之權利,更非侵入住宅。另蘋果日報所拍攝指稱之”被罵女童”照片,實係本人女兒,並非期同學,該媒體報導有誤,特予澄清。

本人因急於保護家人,一時言行失當,造成小朋友與其家長之困擾,甚至損及檢方形象,深感抱歉,本人願積極面對處理後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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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謝震武也怒了,總之這種以暴制暴實在是不可取啊,對有些人是有用的,但對方才4歲小孩啊.....可能是讀書讀過頭了

作者: dneidnei    時間: 2018-7-28 11:03 AM

他最大的錯誤在於自己出馬公審小朋友,而不是讓小朋友公審小朋友,小朋友的問題就先讓小朋友自己解決,不行的話老師上,連老師都解決不了才自己上
作者: johnlmax    時間: 2018-7-28 11:31 AM

看其內文
有好些部分都在批評幼稚園
這種道歉,根本轉移焦點、推諉卸責
唉~~除了開除,還能怎麼平息眾怒?
作者: 謝林    時間: 2018-7-28 12:17 PM

沒了前途才要道歉?知法犯法
打人一巴掌後再給個道歉?再丟一塊糖?
作者: game魔人    時間: 2018-7-28 12:19 PM

卡拜託嘞! 叫小賀就應該自己辭職
不要等到被辭職
轉職當律師吧!
作者: play1458    時間: 2018-7-28 12:30 PM

他根本不是真的道歉,是藉著「道歉」取得發言權試圖掩瞞事情真正的問題所在,例如他道歉文裡面儘是把責任推卸園方與其他學童的書寫,力圖掩飾自己仗勢欺人的本質。可見這種人基本上沒有思考與反省的能力,
作者: funk26745540    時間: 2018-7-28 12:54 PM

好友刑警表示被你害慘了
只不過通常不都是透過關係私底下慢慢找幼兒園麻煩嗎
教師資格 有沒有超收 安檢之類的
直接明來真是大膽
作者: 4457ab    時間: 2018-7-28 02:01 PM

不就上司不爽想弄掉他,加上孩童家屬不爽要告到底,所以孬掉了
不然這種敢明著來仗勢欺人的傢伙會道歉?
作者: thanksbye    時間: 2018-7-28 03: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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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aokung3    時間: 2018-7-28 04:35 PM

好猛 有這種爸爸真可靠 羨慕
作者: wangminyuan    時間: 2018-7-28 10:03 PM

道歉之後, 還是爽領高薪耍特權, 還是回家吃自己吧,
作者: Free_Taiwan    時間: 2018-7-28 10:39 PM

果然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領風騷五百年!
作者: niky99tw    時間: 2018-7-28 10:45 PM

如果他女兒走在路上被狗咬了 , 他會不會立刻趴下來反咬會去??有句話說得很好 , "看一個人的價值 , 就要去看他的對手  "   , 不過.............他的對手是各........4歲小孩!!! 噗~~~~~~~~!這各4歲智商的檢察官.......適任嗎??
作者: steven_lu    時間: 2018-7-28 10:57 PM

公務體系不知怎的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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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yoandgto    時間: 2018-7-28 11:01 PM

固然霸凌不對! 但這位檢察官不該用這種方式去
處理這種事情..
還帶領著兩位警察去,這是不是太誇張了
作者: most1988    時間: 2018-7-28 11:15 PM

我認為是愛子心切 所以有一點失去理性
霸凌在自然界也會發生
而人類是可以教育改正的這行為
作者: 陳阿唱    時間: 2018-7-28 11:21 PM

為何一昧姑息校園霸凌事件?知不知道有多少體弱學子任人宰割或不得已投身黑道來靠兄弟保護?不是身為被害人父母無法理解這些的!很多小孩被勒索欺凌多年,投訴無門,只好送到國外求學成長,這種痛苦仍在台灣各級校園存在,至今無解!
作者: mucy    時間: 2018-7-28 11:47 PM

既囂張又懦弱,討個公道還要帶兩個警察上門,莫不成怕被幼教老師欺負還是會被四歲兒童毆打,真要上門討公道絕不是這種呼朋引伴的談判模式,不事先說是檢察官,光看影片大概都會認為這家長是黑道更相像勒!
作者: pear714529    時間: 2018-7-28 11:50 PM

對一個小朋友尚且如此,這種檢察官偵應該拔除
作者: douknows    時間: 2018-7-29 12:55 AM

檢察官太誇張了

正事不做作一些奇怪的事情

拿我們的辛苦錢當薪水結果在那邊做無聊的事情


作者: tsaiarson    時間: 2018-7-29 10:12 PM

這種也稱道歉文,
完全是以高位對下的一種文體,
沒有道歉只有再次的公審,
大大您要不要給自己一點台階下,
不要再發聲了吧!
本性不改,
只會為難自己喔!
作者: cool51686    時間: 2018-7-29 10:28 PM

跟小朋友這麼認真是做啥?認真就輸了,果然統個馬蜂窩!!真是搞不懂現在的檢察官到底怎麼了!!
作者: rance0103    時間: 2018-7-29 10:54 PM

想幫自己女兒是對的 只是這方式也錯得太離譜了點

PS:霸凌真無所不在 有人就有江湖 連四歲童都搞這套 教育失敗
作者: cheng_tei.tw    時間: 2018-7-31 09:03 AM

我到要看政府怎麼辦這件事.
作者: mjsui    時間: 2018-7-31 09:27 AM

應該道歉!
這樣的行為實在太失序了
還檢察官咧!
這事件應該會成為檢界笑柄吧!!

作者: ccyanthony    時間: 2018-7-31 10:32 AM

這麼單純的欺負小孩事件
代表   平時這個人除了他的長官
他都敢欺負    還可以帶職業的來欺負
作者: JOHN0917    時間: 2018-7-31 11:14 AM

官嗎 ? 這樣都有說法,
如果你是一位正常人會做這樣的事嗎 ?
作者: DEVILKIN0939    時間: 2018-7-31 11:20 AM

這個垃圾檢察官
大人對4歲小孩動真格
更證明政府人員  會考試不一定會做事
作者: elemental_hero    時間: 2018-7-31 12:20 PM

自己都說難以溝通
恐嚇不提,你說沒有強制?
作者: jchgeorge    時間: 2018-7-31 04: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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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大官威啊


作者: oluluoluluolulu    時間: 2018-7-31 04:49 PM

這檢察官真的厲害了
到底是用了多少時間在讀書啊
怎麼這麼強咧
作者: fakafakaliu    時間: 2018-7-31 05:10 PM

其實只要澄清照片中的小孩是自己女兒,對於不當行為道歉反而會比較好
說一堆其實沒辦法掩飾自己對於幼稚園孩童的遷怒與壓迫.....
最近看到一堆不會寫道歉信的,好歹諮詢一下PR......
作者: 歐殺    時間: 2018-7-31 05:14 PM

人家才4歲,我告訴你4歲我給人家欺負都怎麼解決... 我直接打回去
大家才4歲阿,反正明天有餅乾分給同學就沒事了
作者: 誠實麵包    時間: 2018-7-31 05:15 PM

等到小孩從4歲長到14歲 24歲 34歲時
可能會有一天出現個社會新聞  我爸是林俊佑

你霸凌我 我叫警察抓你  我霸凌你 你不知道我爸是俊佑嗎 叫警察阿 來阿!!
作者: 幻的夢境    時間: 2018-7-31 05:28 PM

當初做之前怎都沒想到後果
虧還讀到高學歷結果是這樣處理事情
兩位警察也真雖小
作者: god92134    時間: 2018-7-31 05:44 PM

她女兒大概以後遇到事情
第一個反應是 叫我老爸來
然後 什麼事情的處理方式也是 叫我爸來 好膽你別走

作者: oppoppopp    時間: 2018-7-31 05:59 PM

官好大,我好怕!
怎麼沒把小朋友交付管束?
作者: 0929492641    時間: 2018-7-31 06:10 PM

濫用權勢,這樣的檢察官絕對不會只有這一次,應該接受濫權該有的懲罰,而不是道歉就了事!
作者: kovgasd    時間: 2018-7-31 06:12 PM

小孩被霸凌....就跑去幼稚園公審....因該去找霸凌他小孩的家長才對吧
作者: 極限ZERO    時間: 2018-7-31 07:01 PM

這麼怕幼兒喔!!還需要兩位警察護駕,真大官威
作者: sa0223    時間: 2018-7-31 08:59 PM

這除了要負行政責任外

還有刑事責任吧

自己是檢察官,這樣做會犯那些法難道自己不知道嗎?

害的檢察體系應該會被法務部緊盯一陣子
作者: foodball00    時間: 2018-7-31 09:30 PM

“進入幼稚園與校方溝通”,然後把老師請出教室,“詢問”學生,也是身為家長之權利?
作者: xd4664    時間: 2018-7-31 10:35 PM

這樣處理的方式本來就不對
出來道歉也是剛好
作者: brendan11    時間: 2018-7-31 10:45 PM

這人真的病了對一個幼童這樣..自己去就算了還請警察沒搞錯吧
作者: yuweichern    時間: 2018-8-1 12:17 AM

這種道歉文實在沒什麼誠意啊...
除了第一段以外都在指責幼兒園、指責別人的小孩,
感覺上罵人的強度還比道歉要高。
作者: kurtangle    時間: 2018-8-1 02:33 AM

濫權跟你情緒激動有什麼關係?????~
今天你小孩可能被欺負~
我想做父母的都會不爽吧~
但是有些人處理的方式就比你好很多~
像是我會請小孩先通知老師~
情況沒改善~我就親自到幼稚園找老師討論~也不用帶警察~人親自去就好了~
老師也沒辦法處理~就找對方家長處理~在不然那就轉學阿~
一個幼稚園連其他小孩都沒辦法教好~
那我何必把自己的小孩交給他們來教哩?~
所以從頭到尾~我完全不了解~你濫權找警察陪你去"處理"~跟你情緒激動有什麼關連?~

作者: uoajtrallu    時間: 2018-8-1 02:58 AM

本帖最後由 uoajtrallu 於 2018-8-1 03:20 AM 編輯

幼兒的事情不能輕聲
一定要嚴正椅待
不要小看祐兒
那都是國家未來的主人翁
所以昇唐是英該的
法律是兒童必須學的
作者: phtn    時間: 2018-8-1 04:16 AM

標題雖說是道歉,但內容仍是多所辯解。這種道歉好像誠意有限嘛
作者: pnsgzobto    時間: 2018-8-1 04:45 AM

其實這種事真的沒什麼好說的
這個檢察官心裡應該是覺得他真的可以這樣做
才會有這種公審幼兒的行為出現
換句話說: 今天如果是大官的小孩 他敢這麼做嗎?
作者: scrubber    時間: 2018-8-1 05:49 AM

連謝震武也怒了,總之這種以暴制暴實在是不可取啊,對有些人是有用的,但對方才4歲小孩啊~
我4歲在做什麼事呢?
作者: cubwang    時間: 2018-8-1 06:06 AM

怎麼司法體系的,搞出這種東西來
真是可悲
作者: asdf2133    時間: 2018-8-1 09:34 AM

你孩子被霸凌 你怎麼可以用相同手法呢 你還是一個大人 還是一個懂法律的人 還是一個高知識分子 我覺得你根本就是一個恐怖份子
作者: 無名小子    時間: 2018-8-1 10:56 AM

道歉有屁用 不知道台灣人要原諒一個人很難嗎
況且已經是對自己和對方小孩造成陰影了
道歉有用那大便也能吃了
周處想改過剛開始除第一害的時候周遭人民還很希望他去死
直到第三次才備受信任已經改過了 慢慢等吧
作者: 952    時間: 2018-8-1 11:16 AM

檢查官就是檢查官 道歉要引用還要規定東西南北一堆 然後內文除了批評 其他我只看到他想刻意取得發言權 真不只在演什麼
作者: s92301123    時間: 2018-8-1 11:35 AM

先回歸於原點來說
小孩被霸凌有一些人是因為自己本身的言行舉止太超過
再加上同班同學有小部分人也很好勝想掌控周遭人
就採用同等方式來處理這件事情(這只是我本人的猜測)
有些小孩則是個性關係導致自己與同學間的關係緊張
例如:自閉症兒童的個性拘謹 不善交際 容易緊張 通常都會影響同儕間的相處
你一個4歲小孩能要求他通情達理 處事圓滑 說真的也是很有難度
不過孩子的教養有時候也跟大人息息相關
你在做孩子在看自然而然就會有學習的榜樣在
如何兼顧這都還是活到老學到老的我們應該要去學習的
作者: 三十隻小豬    時間: 2018-8-1 12:36 PM

道歉有用的話, 還要司法和警察做什麼?

吔... 犯罪的是司法檢察官和警察... 台灣這個社會是不是那裡有問題了.

作者: chotadeo    時間: 2018-8-1 02:18 PM

公審未成年而且還只有四歲
這樣對那個小孩往後心裡會造成多大的陰影
跟著他去的兩個警察都無法分辨是非嗎
這還是有人爆料才曝光
必須重新檢視這個檢察官以往審過的案子
但檢察體系似乎不能用開除這個字眼
讓他考績不及格直接汰換好了

作者: gogosp    時間: 2018-8-1 02:41 PM

我個人的覺得如果連司法檢調人員都濫權,民眾的權益受損又怎麼能受到保護呢!
作者: s5618    時間: 2018-8-1 03:08 PM

難怪一堆恐龍法官恐龍檢察官
實在太離譜
作者: poiuy7234    時間: 2018-8-1 03:57 PM

怎麼沒有說要離職或賠錢以示負責? 道歉可以彌補小孩心靈的傷害嗎?
作者: Z1305035    時間: 2018-8-1 06:22 PM

官官相護 可悲
台灣社會 可悲
誇張的事情在台灣以金西鬆平常
作者: xiaoziyu    時間: 2018-8-1 06:4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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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bc5200146    時間: 2018-8-1 07:39 PM

刑警被你給托累了
但是 身為警察的當事人難道不會分辨這些事情的是非與否嗎
這些內容倒是有真的深思的餘地
作者: 豬不是人    時間: 2018-8-1 08:13 PM

真的是很誇張的父母
不知道他們的小孩之後會變怎樣
以後的同學也要小心囉
作者: fox38431    時間: 2018-8-1 08:37 PM

我看這件事幾個禮拜之後八成也是石沉大海
這位檢察官搞不好也不會受到甚麼逞罰

作者: qwertpas123    時間: 2018-8-1 08:53 PM

難怪台灣每況愈下,真是好笑
作者: jrhung22    時間: 2018-8-2 10:28 AM

一切事物人人本應抱著尊重他人的出發點....社會才易和諧...大家都歡喜
作者: 莉蒂    時間: 2018-8-2 10:52 AM

哈哈 我只知道昨天有報導
他被降級之後 薪水俸祿從10萬降到剩2萬多
這才是最高興的 換他的家庭經濟有困難了
敢公審小朋友 就讓他的小朋友變的困苦吧
這沒甚麼 因果報應罷了
作者: fayetag64    時間: 2018-8-2 11:27 AM

所以小孩到底有沒有被霸凌?
有人處理了嗎? 處理的好嗎?
結果似乎沒人關心這些
個人覺得這算兩件事,應該分開檢視
不因為這個檢察官過度的舉動
就變成可以把小孩的事情當沒事
作者: ckckndu    時間: 2018-8-2 11:31 AM

給他調北檢...
加入打馬行列...
他會非常願意的...民進黨也會高興的...
三例跟冥視會更高興...
作者: jennjong    時間: 2018-8-2 01:55 PM

steven_lu 發表於 2018-7-28 10:57 PM
公務體系不知怎的只有.....

別污辱清代官員啊

滿清治國200年來歷代大小官吏, 可沒有誰 幼稚到把4歲娃兒 當罪犯審問的哦


作者: jennjong    時間: 2018-8-2 02:03 PM

要給台灣人民真正的交代,

就是趕緊把這 大欺小 沒爛鳥 外加 出言恐嚇園方師生 的敗類

撤職查辦~

把這傢伙丟進牢裡一段時間, 才算司法的正義




作者: tonypan38    時間: 2018-8-2 02:18 PM

個人認為,主要讓社會觀感不佳的部分應該只有帶著兩個休假員警前往理論,讓民眾有仗著公權力欺壓人民以及小孩。身為家長兒女受到不當對待時,再持續得不到對方解決甚至對方疑似隱瞞實,難免會有情緒,這個我可以理解以及體會。因此前往理論時,口氣自然會不好,但由於自身身分特殊,才會被社會放大檢視。其中也有提到,幼兒園監視器因為沒有拍到相關畫面,所以老師認為沒有問題,但卻沒有跟小孩進一步確認。在檢察官父親與對方小孩確認後,對方小孩承認有欺負檢察官女兒,因此檢察官才暴怒失控。所以我認為,幼兒園以及檢察官父親都有錯誤。幼兒園因教導以及監督不周,老師並沒有察覺小孩行為異常,因此錯失第一時間的制止,導致發生幼童霸菱事件進而導致檢察官女兒心靈受創。而身為檢察官的父親其行為舉止更應該謹言慎行,帶著兩位休假警察前往理論確實讓人有恫嚇他人的疑慮。並且以如此態度質問小孩,是否也有可能造成往後對方小孩心靈上的陰霾。
作者: jafehuang    時間: 2018-8-2 02:30 PM

我覺得不管家長的身份是什麼,學校讓家長帶著兩個陌生人闖進校就是不對,這個檢察官很混帳,幼兒園也是有責任。
作者: a31398323    時間: 2018-8-2 02:44 PM

不要道歉吧?
你已經不適任了
可憐的是兩個警察
因為你的命令害的它們至少要被記過
作者: haidou    時間: 2018-8-2 04:33 PM

看到新聞如此撥放
真的會令人氣憤~
但媒體如此追殺此人
會不會太過呢?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
犯錯就依法處置
但這樣鋪天蓋地的報導~
難道逼死此人,才肯罷休嗎?
作者: uoajtrallu    時間: 2018-8-2 04:42 PM

兒童時代就應該要法律觀念
不是幼小就可以欺負別人
所以這個民進黨
不分是非好壞要放棄這個年輕的檢阿
作者: ishiya    時間: 2018-8-2 04:55 PM

怎麼不是請對方家長一起出面,在幼兒園一起處理呢?
因為你是官,所以可以任意妄為?
還找身為警察的「友人」,難道不懂避嫌的道理?

作者: koi114    時間: 2018-8-2 05:19 PM

虧他自己還是檢查官! 對於4歲小孩不應該是用這樣的手段吧
作者: severexe    時間: 2018-8-2 10:52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patty253    時間: 2018-8-2 11:02 PM

倒冥視: 道欠有用還要檢察官做什麼...
作者: cafeturtle    時間: 2018-8-2 11:09 PM

我真的覺得知錯了 但是要改很難
作者: dragon8276    時間: 2018-8-2 11:23 PM

這種情況我有遇過
那是在國中的時後
班上也發生過這種事
我是覺得父母這樣有點過分了
畢竟能護的了一時
護不了一世
還是要讓孩子學習自己處理好人際關係才是重點
作者: HexJacal    時間: 2018-8-2 11:24 PM

濫用職權的罪行明確吧? 需要以什麼罪名起訴自己應該最瞭解了。
作者: shitum711    時間: 2018-8-2 11:30 PM

小孩疑似被霸凌
家長當然會擔心
當然可以去了解
但是以職權去介入
濫用職權卻是不可取
作者: ultrasoul    時間: 2018-8-2 11:35 PM

用身份是不可取的 有本事就私下解決 沒法私下就代表無能
再說你該兇的是園長吧
作者: a52083939    時間: 2018-8-2 11:57 PM

道歉也沒用了,趕快收拾包裹走人吧,自作孽不可活阿,換個工作吧
作者: cqc66    時間: 2018-8-3 07:18 PM

幹XD你女兒是人.別人的小孩就不是人嗎.小朋友嘻笑怒罵會懂得什麼.竟然還帶警察去公審小朋友.這應該己經犯了恐嚇罪行
作者: 匪兵乙    時間: 2018-8-3 09:01 PM

這個方式很台灣
這個東西也是一個很典型的台灣人啊
作者: heyheyhi2005    時間: 2018-8-3 09:16 PM

為什麼恐龍法官都不用被彈劾?!
為什麼廢渣團體都不用被制裁?!
兩大黑暗組織.背後的黑手到底是誰?!
權力肯定超越總統的存在!

作者: doaskobe    時間: 2018-8-3 09:23 PM

我管你啥原因,第二段落落長都是屁話。
身為檢察官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作者: YOYOHSUN    時間: 2018-8-3 09:25 PM

會一時氣憤的人也能當地檢署檢察官。
"大小姐"司法正義呢?
滿嘴的正義,在小百姓身中,
蘯然無存。
作者: 新耀    時間: 2018-8-3 10:39 PM

四歲...我實在不知道該什麼 太讓我驚訝了
作者: batista3u    時間: 2018-8-3 11:18 PM

典型公務員之流 辦自己想辦的
作者: 小風少    時間: 2018-8-4 01:36 AM

道歉是應該的
拖到現在才道歉
我看也是迫於壓力吧
其實我感受不到有道歉的感覺
大人公審4歲小孩...唉唉
作者: Rogal    時間: 2018-8-4 01:48 AM

這種道歉 根本轉移焦點、推卸責任
作者: yenk6    時間: 2018-8-4 04:07 AM

不要等到被辭職,轉職當律師吧!
作者: naico    時間: 2018-8-4 08:16 AM

台灣公僕
呵呵
真的倒退走了
作者: 莉蒂    時間: 2018-8-7 05:57 PM

好 我接受您的道歉 有誠意
但還是要降級並砍為1.6萬的薪水
恭喜您了
作者: uoajtrallu    時間: 2018-8-7 06:22 PM

我到覺得應該要發給10大模範父親
我有這樣的父親 死而無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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