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sdkosd 發表於 2018-7-23 12:03 AM 沒事沒事,台灣價值夠高,酒駕然後路邊抓一個先姦後殺都沒事
wen056 發表於 2018-7-23 01:39 AM 所以我才說當民進黨政府的官只要顏色對了,即使殺人放火也沒事兒啊!
aabbbcccc888 發表於 2018-7-23 03:13 AM 一條人命算甚麼? 只要是民進黨撞死人都可以沒事
play1458 發表於 2018-7-23 06:18 AM 南部DPP權貴撞死人花點錢甚麼都能搞定,實在是太有台灣價值了 酒駕當發言人,撞死人當議員,小事小事 ...
情天碧海 發表於 2018-7-23 07:54 AM 古聖先賢早就開釋過了: 殺人放火金腰帶,造橋鋪路無屍骸
kyoandgto 發表於 2018-7-23 08:06 AM 原來現在是綠執政.. 只要是黨員犯案,不論是撞死人、偷拍.. 都可以輕判..
ted8850 發表於 2018-7-23 08:48 AM 這也連扯到藍綠 不如建議 法律不准解除 改一改 就沒人可申請
7-moon 發表於 2018-7-23 10:10 AM 我就覺得民進黨很奇怪,內閣前後官員不是酒駕的就是殺人的 然後連選議員都要特別挑有撞死過人的。
gogosp 發表於 2018-7-23 11:26 AM 我個人的覺得這件事情突顯出守法的民眾是笨蛋,法律是保障壞人的人權呀!所以司法一定要改革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