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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再逃死刑!隨機割喉小燈泡 王景玉維持原判無期徒刑!][YAHOO][2018-07-03] [打印本頁]

作者: joe16811    時間: 2018-7-3 01:26 PM     標題: [再逃死刑!隨機割喉小燈泡 王景玉維持原判無期徒刑!][YAHOO][2018-07-03]

社會矚目的「內湖女童隨機割喉案」,一審以兩公約明訂不得對精障者求死為由,將王景玉判處無期徒刑,案經上訴後,二審又對王男的精神狀況、家庭背景做更深入了解及鑑定,並於上月辯論終結時,讓死者「小燈泡」父母表達意見,儘管王男當庭道歉,但燈泡父劉大經認為「若處以極刑以外之刑,會讓社會處於恐懼之中」,主張判死。高等法院今(3)日上午宣判,維持無期徒刑。可上訴

現年35歲的王景玉於2016年3月28日上午,在台北市內湖街頭隨機砍殺3歲劉姓女童「小燈泡」,「小燈泡」遭割喉、斷頸時,母親王婉諭就在現場,全程目擊女兒被亂刀砍死的過程,王男在警民合力下被制伏、收押至今。2017年5月,士林地院審酌王男再犯風險高,犯後無罪惡感、同理心及悔意,又受限於兩公約規定,只能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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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景玉在一審時說: 我不想繼續被羈押,對自己所做所為直說會改,還說自己是個有教化可能的人

可能法官本來也想用有教化可能來判免死. 但一招不能2用. 就換了兩公約明訂不得對精障者求死為由.

趕玲羊的法官. 一個殺人犯可以很理智的講自己有教化可能. 你會認為他是真的是精障者. 再來就算

他是精障者. 那又跟兩公約有何屁關係. 台灣連聯合國底下小單位 WHA的大門都進不去了. 還兩你

媽的公約

作者: wen056    時間: 2018-7-3 01:36 PM

本帖最後由 wen056 於 2018-7-3 01:38 PM 編輯

我不知道台灣什麼時候變成了一位路人可以預謀把一位毫無反抗能力的女童頭切掉,而法院還需要拖這麼久來審理?而不趕快還小妹妹一個公道的鬼地方? 這種現行犯還需要審理這麼久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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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owei15    時間: 2018-7-3 02:45 PM

最好是會關到無期啦,保證一定頂多關個十幾年,了不起二十年就假釋出來了!!!
作者: a0l0e0x0    時間: 2018-7-3 02:59 PM

兩公約本來就是有矛盾的!
「人人皆有天賦之生存權。此種權利應受法律保障。任何人之生命不得無理剝奪」,
那麼無辜被殺害者的生存權呢?

作者: not_so_creative    時間: 2018-7-3 03:05 PM

他一輩子應該可以出來兩次 割三顆頭 就看誰是下一個受害者了
作者: 環音    時間: 2018-7-3 03:25 PM

本帖最後由 環音 於 2018-7-3 03:26 PM 編輯

那個,雖然這很令人生氣,但我想確認一件事情不知道有沒有人還記得?
當初兇手被抓的時候,印象中是小燈泡的媽媽選擇原諒兇嫌(因為很不可思議所以印象深刻)
怎麼現在家長又變成希望兇手死刑了?
如果有人記得請告訴我前因後果?


PS:我是支持兇手死刑的。只是想知道家長改變態度的原因,沒有其他惡意。
作者: joey213213    時間: 2018-7-3 04:07 PM

本帖最後由 joey213213 於 2018-7-3 04:08 PM 編輯

法官還鼓勵兇手,好好加油,大家不要歧視他。真好,台灣就不缺這種優質法官
作者: s31039    時間: 2018-7-3 04:27 PM

選舉讚讚讚,年底要大選啦,當然不能死刑啊,這可是會傷害到DPP的顏面呢
作者: ab12a222    時間: 2018-7-3 04:40 PM

過幾年又出來了~要小心...
這種類型殺人犯出獄後再犯率
美國犯罪統計研究   可是高達八成以上
作者: nagare68    時間: 2018-7-3 04:50 PM

看到這麼可愛的孩子身首異處真的叫人不忍心
他的爸爸說的對,如果不能判他極刑,會對這個社會帶來莫大的恐懼
作者: dd333333    時間: 2018-7-3 05:13 PM

這種一心想吃牢飯的爛人..20年後被假釋出獄一定不被社會所接受..
出來要再找工作幾乎是沒人會請..
所以沒一陣子就會再犯機率高..
這個小燈泡割頭也是在學之前在台南割喉的..看準了台灣司法被DPP害死了..
不會判死刑..吃免費牢飯.
誰說死刑沒用的..之前結夥搶銀行銀樓跟綁票勒贖唯一死刑的重大刑案..現在己經多少年沒看過了
作者: 天天鮮奶茶    時間: 2018-7-3 05:28 PM

台灣真的會被國民黨害死,馬英九沒事簽二公約,真的害死人,民進黨快點把國民黨留下來的遺毒清除吧

補充內容 (2018-7-3 05:43 PM):
整天的跟我後面,還說自己不是職業學生不是黨工??國中就開始當職業學生了哦,放暑假了為什麼不去玩傳說要當黨工呢

補充內容 (2018-7-3 05:50 PM):
可憐的職業學生,領500一直跟著我..

補充內容 (2018-7-3 06:10 PM):
二公約施行法是國民黨通過的,台灣現行法律,這是有法效的,是台灣的國內法,領500之餘,能不能多看一下書啊

補充內容 (2018-7-3 06:32 PM):
18趴修法是全民共識,連國民黨也認同的,所以很容易通過,二公約施行法國民黨是挺到底了
作者: jackyxiii    時間: 2018-7-3 05:41 PM

天天鮮奶茶 發表於 2018-7-3 05:28 PM
台灣真的會被國民黨害死,馬英九沒事簽二公約,真的害死人,民進黨快點把國民黨留下來的遺毒清除吧 ...

說句公道話.兩公約不是他簽的...
中華民國確實有簽.沒記錯好像是1965-68之間年巴
只是當時國內好像一直沒有批准程序
退出聯合國後.聯合國不接受我門兩公約批准書
說白了就是我們現在根本沒有兩公約拉......
作者: 天天鮮奶茶    時間: 2018-7-3 05:47 PM

本帖最後由 天天鮮奶茶 於 2018-7-3 05:48 PM 編輯
jackyxiii 發表於 2018-7-3 05:41 PM
說句公道話.兩公約不是他簽的...
中華民國確實有簽.沒記錯好像是1965-68之間年巴
只是當時國內好像一直沒 ...

簽訂兩公約 馬英九:為了強調台灣尊重人權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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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約是馬英九簽的,講句公道話,這真的是馬英九害的
作者: raruhaha    時間: 2018-7-3 05:59 PM

無期徒刑好像是說只要表現良好就可以假懌出來。
作者: alenquer    時間: 2018-7-3 06:05 PM

兩公約是什麼碗糕洨?不是聯合國會員卻比會員國還守規矩?納稅錢要養這種垃圾?幹!
作者: 4457ab    時間: 2018-7-3 06:06 PM

根本犯罪天堂,一堆只顧犯罪者人權的人犬律師,一堆沒肩膀思考有問題的恐龍法官
外加兩位聖人聖母前現任法務部長
作者: jackyxiii    時間: 2018-7-3 06:06 PM

本帖最後由 jackyxiii 於 2018-7-3 06:08 PM 編輯
天天鮮奶茶 發表於 2018-7-3 05:47 PM
二公約是馬英九簽的,講句公道話,這真的是馬英九害的

是他想要把兩公約內容 變成我門國內法來運用拉
但是嚴格來說.我們不在國際兩公約法規範內
他說簽署是根誰簽署.聯合國也不接受
再說我也不是廢死的人.我是支持死刑的
這種話題扯上政治真的不太好.政治上要怎麼喊要簽什麼
都是由人喊阿.但是人家接不接受又是一個問題
目前這說法是自爽的而已

最後我只想說一句.感覺就像.犯人有人權.死人沒人權
就像說的諺語:不要憐憫死去的人,要憐憫活著的人
以上兩句話感覺就像是某個團體的想法感覺
那誰來還受害者公道?

好了. 我不管藍綠的.如果雙方要怎麼認為就怎麼認為巴

作者: 天天鮮奶茶    時間: 2018-7-3 06:08 PM

jackyxiii 發表於 2018-7-3 06:06 PM
是他想要把兩公約內容 變成我門國內法來運用拉
但是嚴格來說.我們不在國際兩公約法規範內
他說簽署是根誰 ...

你知道自己在講什麼嗎?

二公約施行法就是國民黨全力通過的!!!

那是我們台灣的國內法你知道嗎?

不是自爽,是法官必須要遵守的,搞清楚啦

補充內容 (2018-7-3 06:11 PM):
CP就是一個黨工,只會點評我一直亂扯
作者: 226711    時間: 2018-7-3 06:18 PM

會在裡面唸佛懺悔自己過錯的人, 你跟我說他有精障不能死刑?  連小孩都下的了手了, 你還跟我說人性?
作者: toko1279    時間: 2018-7-3 06:23 PM

真心覺得未來台灣社會案件只會越來越多,因為~結果都只有一句話:還有教化可能...
作者: b1230321bobo    時間: 2018-7-3 06:25 PM

本帖最後由 b1230321bobo 於 2018-7-3 06:29 PM 編輯

兩公約算屁啊?
連聯合國都不承認的台灣有什麼約束力?
別老是扯國民黨啦…死綠黨工
以現今民進黨全面執政的效率下
我還真不信什麼國民黨「全力通過」的兩公約會那麼難廢掉
它是憲法?國家根本大法?還是絕對無法改變的垃圾法?
從頭到尾就只會昧著良心在說瞎話~
這位砍小女孩的人渣活了多久?
請問「現今」的執政黨有沒有動?有。沒。有。人去改這法?
廢人就只會講廢話!
砍了這垃圾再跟我說話…呸!無恥之徒!

作者: 89568956    時間: 2018-7-3 06:37 PM

講白了 究是法官不想要有世自己殺他的罪惡感
就像抹部長一樣

作者: a850057    時間: 2018-7-3 06:56 PM

台灣司法己死了,台灣司法是保護壞人,為壞人找活路,反正死的又不是法官的家人又不痛不癢.
作者: 賢狼赫蘿    時間: 2018-7-3 08: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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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xf1    時間: 2018-7-3 08:26 PM

這說明殺人無罪 還不錯以後看不順眼就是砍下去 這樣治安因該好很多
作者: joe16811    時間: 2018-7-3 08:56 PM

2009年,在民間人權團體多年的推動下,立法院終於三讀通過了此兩項國際公約.

但你知道嗎? 2009年後槍弊多少人.如附表 所以有沒執行死刑跟2公約有關? 跟馬英九有關?

那些綠色打手 不要在那拿2公約當擋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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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aterenjoy    時間: 2018-7-3 09:34 PM

這種人還留著做什麼?
法官的腦袋還在嗎?
老是考慮那些有的沒的,那死掉的人就被晾在那裡了
枉死的人他活的權益就該這樣被犧牲掉了...
更何況這次還是一個小小孩,她還有更長的時間要活著去享受人生...
我相信殺人犯被關出來可能還會發生問題
但殺人犯被判死刑槍決後就不會在發生問題...



作者: 極限ZERO    時間: 2018-7-3 10:13 PM

沒有政治人物的親人死去,就不會立刻執行的拉,台灣就是這樣
作者: jack84215    時間: 2018-7-4 03: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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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usicmp    時間: 2018-7-4 10:47 AM

有些人說兩公約是希望讓國際社會認同我們
但很諷刺
我們國家有件事國際認同的貪污案
但這位抖手先生 卻在這社會上趴趴走
每天都有"狗吠物語"
這是什麼神邏輯   
作者: loveboa7    時間: 2018-7-5 02:51 AM

法律已死,不懂這種人渣為何還能活著,台灣的法官都是恐龍壓
作者: 淹龍    時間: 2018-7-5 02:56 AM

把法官公布出來啦!!只會躲起來在那邊耍,台灣就是被你們這種給搞壞!
很好我看在過不久台灣真的要變成像美國的一部電影那樣了"國定殺戮日",
你們那些高官試想這樣是嗎?我真的很擔心阿~
作者: 89510667    時間: 2018-7-5 03:21 AM

我已經不期待法官會判他重刑了
作者: D.S.F.S.    時間: 2018-7-5 03:4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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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htn    時間: 2018-7-5 04:00 AM

其實法官們不要曲解法規,要知道兩公約保障的是人權,不是在保障禽獸啊
作者: damontriple666    時間: 2018-7-5 05:56 AM

所以很多人在網路上發文說私下對兇手報復的言論一直受到關注的原因就是這樣  因為司法已經無法代表正義了
作者: usopp317    時間: 2018-7-5 11:35 AM

恐龍法官
台灣就是有這種人
治安才會愈來愈差
反正殺人 分屍
我也不會怎樣
無期徒刑
然後中間表現良好
就可以假釋
然後再殺人 再分屍
法官表示:還是可以再教化

作者: z40655783    時間: 2018-7-5 11:36 AM

反正現在很確定一件事情了,現在就算還有死刑的國家,只要能不判死刑就不判,就算那個渾蛋是真的蓄意殺人,法律阿....果然就是拿來欺負老百姓的
作者: say1515    時間: 2018-7-5 05:49 PM

神經病就可以亂殺人嗎?
這種人乎死好不好

作者: karatekkk    時間: 2018-7-5 05:51 PM

我無法想像自己的小孩家人當自己的面被人砍殺,結果就只有判無期徒刑,天理何在,而且法官還說全案可上訴,上你個大頭鬼!
阿你這法官就靠著個官司就飽了啊!
如果是我,我可沒這麼善良還靠法官!自己私下處理,對你這種人渣就要凌遲到死!
到現在還是無法理解這麼簡單的殺人案可以審兩年!

作者: qaza0102    時間: 2018-7-5 06:13 PM

本帖最後由 qaza0102 於 2018-7-5 06:14 PM 編輯

都不殺通通都不殺
等他出獄小心換法官家人在被殺
我看你這法官要不要判他死刑
= =台灣法律越來越沒救
明主不是這樣好嗎?
正確跟不正確
台灣法官都看不出來嗎??
有病就逃死
全天下殺完人在去做檢查然後說我有病
法官不就都不能判死
好啦不然我們不殺人
用鞭刑拉
人家馬來西亞也很明主呀
還不是用打的
小孩不打應該
大人心智成熟了
打了叫做糾正
我們不殺人我們用鞭刑
無期徒刑
讓他在監獄過爽吃爽
叫家屬怎麼辦

作者: 哭笑不得    時間: 2018-7-5 06:15 PM


你特瑪的
國際兩公約
誰特瑪的理你了?
作者: otorijin    時間: 2018-7-5 08: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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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k旺旺    時間: 2018-7-5 08:57 PM

這種類型殺人犯出獄後再犯率很高..大家只能自求多福了..
作者: tek2    時間: 2018-7-5 09:05 PM

這種罪大惡極的人還要浪費我們納稅人那麼多錢養它...看!!
作者: 寶貝菟    時間: 2018-7-5 09:13 PM

看了讓人好傷心,這種人為什麼還要留下來,一命還一命很公平。
作者: a8346600    時間: 2018-7-5 09:18 PM

反正在台灣殺一人  被殺哪個人不算人  關25年後又是一條好漢   在找下一個  反正不適他家死人沒關西
作者: 6080909    時間: 2018-7-5 09:26 PM

親美親日
結果法律一點都不嚴格
真的不知道立法委員選來幹嘛的

作者: xyz510510    時間: 2018-7-5 11: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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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gfm18yayawu777    時間: 2018-7-5 11:52 PM

俺就要求司法加一條

法官須為自己所審案件判決背書

當犯人假釋需監獄典獄長教誨師發官三者背書

當假釋犯在外如有再犯刑事案件背書三人形同共犯

司法不是鱉三玩得起的


作者: as1983425    時間: 2018-7-6 12:24 AM

台灣哪有什麼二公約的 根本不承認 是一個國家  解釋個屁  根本就是收人錢財
作者: benny1107    時間: 2018-7-6 12:28 AM

感謝廢死團體又讓一個可以教化的人活下來了。
作者: peggie90    時間: 2018-7-6 01:48 AM

難道不是應該判死刑的嗎?無期徒刑還不是會出來害人
作者: anson_wu    時間: 2018-7-6 08:08 AM

兩公約~簽歸簽,這應該是對屬於聯合國會員國才有約束力吧!但是我們是聯合國的一份子嗎?就算屬於聯合國會員國的美國的某幾個州還保有死刑不是嗎?
作者: a92611sam    時間: 2018-7-6 09:30 AM

我覺得無期徒刑如果是真的絕對不能出來
那還可以接受
表現良好就還是可以出來
這點真的讓人難以接受這居然叫做無期徒期?!
乾脆叫做暫時無期徒刑好了
作者: ㄎ科ㄎ    時間: 2018-7-6 10:23 AM

最好笑的是那些民間司改團體
換一個招牌就是廢死聯盟
再換一個招牌就是人權團體
通通都是同一批人

當年用人權團體的招牌要求政府通過兩公約
再用廢死聯盟的招牌拿兩公約逼迫廢除死刑
然後再用司改團體的招牌說司法不公要求司法改革

這樣的做法,人民卻沒有發現這些都是同一批人
作者: 極限ZERO    時間: 2018-7-6 07:39 PM

這位法官做得好,您現在讓台灣人民衍生出,殺人不會怎樣的心態,改天換高官們(含您)的親人出事,我看您們要怎麼判,是否原諒。
作者: s416456    時間: 2018-7-6 08:02 PM

台灣果然是犯罪天堂
果然沒讓我失望過
作者: ASDFG1597    時間: 2018-7-6 08:52 PM

唉,台灣還要犧牲多少個人,才能讓那些法官才願意醒來呢,乾脆大家去拿精神診斷證明,天天玩現實GTA就好啦。
作者: shinosakii    時間: 2018-7-6 10:02 PM

台灣監獄關不下那麼多人 大概20年就會出來 繼續出草
作者: tso2643774    時間: 2018-7-6 10:34 PM

拜託 他都有精神上的疾病 不死刑就有可能出獄 出獄了精神病再犯呢??
下一名受害者是誰? 法官你願意承擔這後果嘛!! 就是因為有精神疾病才要判死刑阿
判死原因以下:
1.他飽受精神疾病困擾,我們應幫他解脫
2.精神疾病再犯了,就有可能出現新的受害者
3.殺人償命不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嗎? 小女孩也是人 也有活下去的權利阿
4.他都有精神疾病會隨機殺人=不是正常人 難道不應該把他送入其他世界嘛 例如地獄?
5.(法官:因為公約無法判死) 我XXX 如果他再傷害人 法官是不是要負起責任? 一起償命如何 還是代替受害者被砍?
因為XXXX而無法判死刑 都是藉口吧  只因死者不是你親人 只因你不想背負判人死刑的背後輿論
法官代表正義 可是已經N年沒看過正義出現 說不定1隻狗都比人還要正義多了。
作者: s89618    時間: 2018-7-6 10:35 PM

反正判死也不會執行  台灣法律....
作者: 天地零式    時間: 2018-7-6 10:48 PM

完了....
我敢保證
這個畜牲鐵定關個幾年就放出來
到時一定又有犧牲者
作者: zmcevexp    時間: 2018-7-6 10:54 PM

他是人嗎...還兩公約嘞
麻煩人跟畜生分辨一下好嗎
該送去給上帝管教就趕快好嗎
作者: HexJacal    時間: 2018-7-6 10:58 PM

嚴刑不能解決犯罪問題,更不能讓受害人復生,但是能達到殺人償命,付出代價的成效。

作者: fanck511539    時間: 2018-7-6 11:11 PM

樓上幾乎都是正義魔人阿,真是群無能弱者小人,
國家這德行都是你們跟風出來的,現在才在那裝正義抱怨不滿,有沒有要這們無恥小人垃圾阿,
還真貪生怕死,只會打字.嘴,裝正義抱怨不滿,
不去屠盡政商小人全家老小斷禍根,只會裝正義,
你們又不是身心障礙者,只會抱怨連行動都做不到也夠可憐,
愚民都做多久了,還嫌自己不像狗要做得更好喔,
認清本分吧,做不了主子就好好做狗,
真蠢的一堆自認為高知識分子,連狗都做不好,還想做主子,卻不敢行動.
作者: virtualonot    時間: 2018-7-6 11:19 PM

現在不能執行死刑
年底有選舉
如果執行的話
廢死聯盟就不會支持偉大民進黨了
作者: sty2321    時間: 2018-7-6 11:25 PM

既然法律礙於所謂的兩公約而不能或不願判死 , 那就該立法通過被害著家屬擁有復仇的權利
作者: 萌神    時間: 2018-7-6 11:33 PM

沒想到讀了這麼高的書當上法官
卻這樣黑白不分.....
殺人就是殺人,而且他今天動手的還是一個小女孩.....
對一個明明知道自己行為在幹什麼的人,這種動完手後在那邊事後懺悔有用嗎
該堅持的不堅持,該保護的確不保護
那還需要你們幹嘛
作者: 834262    時間: 2018-7-6 11:38 PM

怎麼不是死那些法官的親屬罪才會被訂的那麼輕
殺人關起來也是浪費國家糧食 放出來又繼續做壞事
何必呢
作者: soos5130    時間: 2018-7-6 11:48 PM

死刑不能解決問題,但能減少問題
作者: tk520017    時間: 2018-7-7 12:17 AM

這件事情我實在沒有辦法接受
現在台灣政客與法官的表先非常的差
我更不懂為何要與侵害他人的人權的人說人權
在這些人侵害他人的人權同時他就已經喪失人權
說這麼多也沒辦法改變這就是平民的無奈
作者: 橘子汽水    時間: 2018-7-7 08:48 AM

真是令人憤怒的消息

這能還給死去小妹妹的公道嗎

兇嫌如此毀滅人性 台灣司法到底怎麼了
作者: gotw99    時間: 2018-7-7 02:06 PM

只要你有經精病,在台灣你就可以開無雙,因為有精神病你被砍被殺了,是你自己沒有做好防護的,所以精神病殺人,你們就自認倒楣吧
作者: dragon8276    時間: 2018-7-7 05:22 PM

有時後太過於民主也不是什麼好事阿
這種冷血的殺人犯
應該要處以極刑
才能平百姓的怒火
作者: 紫色的魔咒    時間: 2018-7-7 05:36 PM

我們台灣人真的要努力自立自強了
作者: krlong    時間: 2018-7-7 06:07 PM

我不知道兩公約是誰簽的,但是馬英九時代有執行過槍決。
作者: over0123    時間: 2018-7-7 09:49 PM

為什麼不引進鞭刑,不判死那就是活受罪阿,法官跟司法那麼想當一個好人害怕判死刑會罪孽深重,那你們一開始走這條路是甚麼心態?因為錢?權力?
變成現在社會多起分屍案,做人的事情才有人權
作者: NEVIN13    時間: 2018-7-8 12:33 AM

讓他走吧....去其他世界可能會更好,這世界頂多就是流放他
作者: 紫色的魔咒    時間: 2018-7-8 03:07 AM

我們台灣人要自立自強 加油
作者: sparkeyny    時間: 2018-7-8 10:18 AM

天天鮮奶茶 發表於 2018-7-3 05:47 PM
二公約是馬英九簽的,講句公道話,這真的是馬英九害的

以下是維基百科內容:
台灣於1967年10月5日由駐聯合國常任代表劉鍇代表中華民國政府簽署該公約,而後於1971年10月25日退出聯合國,直到總統陳水扁推動「人權立國」之目標,立法院才開始討論該兩公約的國內法化,法務部分別於2007年3月23日、2008年1月28日以法規字第0960600200號函、法規字第0970600032號函將「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草案(以下簡稱「兩公約施行法」草案)陳報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歷經立法院第6屆第6會期及第7屆第1會期至第3會期,在野的國民黨執反對意見。

2009年3月31日,立法院終於通過「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兩項聯合國人權公約。在2009年6月15日被聯合國以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僅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中國合法代表給拒絕。

請搞清楚,不要誤導別人,所以,台灣根本沒有兩公約的問題,只有自己立了相類似的法令,而這些法官就只會維護壞人的權益,加以引用,台灣現在最需要的轉型正義,就是司法轉型正義
作者: 73080037    時間: 2018-7-8 11:01 AM

講一句最簡單明瞭的
今天要是被殺的是哪個  "高官法官"  的小孩
殺人犯八成死刑
今天要是殺的是平民老百姓
只要出現有悔意 根本不會死刑
無期徒刑浪費米養他幹嗎?
作者: maddux4607    時間: 2018-7-8 01:27 PM

這王景玉應判死刑而且立即執行
作者: YOYOHSUN    時間: 2018-7-8 01:46 PM

又不是聯合國成員之一,
處處遵守聯合國公約,
不符合人民期待就搬出聯合國公約,
那菲律賓幹掉毒犯,
聯合國有制裁嗎?
作者: supercjb    時間: 2018-7-8 02:03 PM

台灣的恐龍法官 越來越讓人無法苟同了 ....
作者: oper0090    時間: 2018-7-8 02:14 PM

台灣要向自己的主子美國學習所以不倒萬不得已不會有死刑的
作者: nat650918    時間: 2018-7-8 04:04 PM

這個社會已經病了  壞人無法受到制裁  貞他馬的渾蛋政府!!
作者: a61880328    時間: 2018-7-8 04:43 PM

jackyxiii 發表於 2018-7-3 05:41 PM
說句公道話.兩公約不是他簽的...
中華民國確實有簽.沒記錯好像是1965-68之間年巴
只是當時國內好像一直沒 ...

是丫~陳水扁也曾要求立法院完成兩公約的程序~
作者: justine0331    時間: 2018-7-9 07:22 AM

因為害怕錯誤而不敢下手的制度?

然後因為害怕所以不用照制度走??
作者: ltylty    時間: 2018-7-9 07:30 AM

一些法官的鴕鳥心態.大家都不願意當劊子手判兇手死刑,造就今天社會的亂象,他們也不用高興,因為大家要共同承擔,共同面對.....
作者: jackax    時間: 2018-7-9 08:52 AM

該吃藥的是法官

這種還不判死刑

那社會還有公理嗎
作者: glacier0127    時間: 2018-7-9 09:30 AM

精障者傷人殺人為何不能處以重型?
以後出來又再傷人
只能算被害者倒楣嗎?
作者: is3000    時間: 2018-7-9 09:33 AM

冥進黨統治下的台灣,法官這樣的判決不意外
作者: aa6039    時間: 2018-7-9 10:05 AM

本帖最後由 aa6039 於 2018-7-9 10:09 AM 編輯

台灣司法的保護人權都嘛是保護兩種人
高權力者跟犯罪者
說兩公約只是再放屁爾已
放了啥都沒有
真正公道在法官身上
法官OS:恩.. 雖然沒有悔意 但還能夠教化

作者: jokei003    時間: 2018-7-9 10:07 AM

真心覺得台灣法律要重新修法,只要奉公守法,所有的嚴刑峻罰都不會罰到你。
台灣什麼時候才能跟菲國總統一樣有魄力,對不法採取死刑。
作者: bww878    時間: 2018-7-9 11:39 AM

綠色執政唯一貫徹始終說到做到的就是保證你殺人沒事
作者: vincent051543    時間: 2018-7-9 11:43 AM

台灣目前的司法, 本就是為了保護壞人而設置的.好人,正常人碰上法律問題,不是無辜罰款,就是含冤入獄. 而舉凡闖空門小偷,殺人毀屍滅屍,製毒販毒,運毒,國際詐欺.酒駕殺人,一概保障其人權,花錢+演戲就能減免刑責,免除死刑,甚至罰鍰了事 ! 真的偉哉台灣,台灣最美的風景是立法院與法院 ! 最有人情味的是法官 !
作者: cheng_tei.tw    時間: 2018-7-9 12:19 PM

台灣政治病了,連法律也病了.
作者: 小莉莉-1    時間: 2018-7-9 01:11 PM

黨國司法絕對是公正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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