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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大家來談談廢死吧!! 你的看法是? [打印本頁]

作者: xyz5623    時間: 2018-6-6 10:29 PM     標題: 大家來談談廢死吧!! 你的看法是?

最近看到很多 很殘忍的 殺人案

無論是  
小燈泡案
海陸士兵冤殺案
砍殺妻女案
隨機砍人案
太多太多.........

為何 廢死聯盟還是積極保護這一些兇殘至極的犯人

先不論是不是精神障礙
殺人 是事實
一條生命的逝去也是事實

為何當犯人剝奪別人生命權的時候,犯人還要被維護人權

我的看法是

當你剝奪別人的生命時候,你的人權就已經徹底消失了
不用維護犯人的人權
那種刻意殺人犯都沒有顧忌別人的生命了
為何還要努力維護他們的生命權
我百思不得其解

執行死刑後
解決問題的人
達到殺雞儆猴的效果
對於有潛在犯罪的就會有威嚇的效果
對於原本就是遵守法律的人,不會有影響。

來聊聊 你覺得
應不應該廢死吧.....

抑或者 可以利用 公投 來決議 要不要廢死......

你的看法是??

作者: 平淡幸福    時間: 2018-6-6 10:45 PM

我認為的人權  是保障加害者在偵訊過程不被刑求
但 該判死的  還是要判死

今天都是兇手  被警察先找到
要是受害者家屬先找到呢
那大概就是窩個坑埋了吧
或是放把火燒了吧

死刑  能解決製造問題的人  這樣就夠了
教化   留給上帝或是神佛去煩惱就好
作者: 礁溪伊莉    時間: 2018-6-6 10:58 PM

本帖最後由 礁溪伊莉 於 2018-6-6 11:02 PM 編輯

兩派之間相互辯證,
通常是這樣...

(就看您自己覺得, 誰比較有道理囉?)

1. 挺死派 --- 死刑, 可以有效遏止潛在犯罪的發生 (心理層次)
    廢死派 --- 死刑的判決與執行, 從未實際減少過犯罪率 (統計數字)

2. 挺死派 --- 殺人者, 人恆殺之 (維護正義 以牙還牙 以眼還眼)
    廢死派 --- 死刑, 也是一種惡意殺人的罪行 (與殘酷兇手無異)

3. 挺死派 --- 死刑, 才能慰藉受害者家屬痛苦,
    廢死派 --- 死刑, 對受害者家屬無實質幫助,

4. 挺死派 --- 無期徒刑, 很容易透過假釋而回到社會
    廢死派 --- 嚴格的無期徒刑, 可以取代死刑

5. 挺死派 --- 無期徒刑, 只會浪費無謂的社會成本
    廢死派 --- 生命無價, 不應該刻意殺人

.
作者: aztecyoyo    時間: 2018-6-6 11:13 PM

本帖最後由 aztecyoyo 於 2018-6-6 11:25 PM 編輯

我個人的淺見

死刑存在有兩種用意
1. 避免人民以暴制暴,奪走至愛的人,常會陷入心理惡夢,如果沒有死刑就容易採取直接反擊,更多的傷害會造成,有點蒼天已死,黃天當立的感覺
2. 避免未犯罪者去觸法,尚未犯罪時還有一條紅繩拉住

但死刑也有缺點,就是一旦犯罪後,沒有回頭機會,會越犯越多

我認為死刑要判,也要有充分的原因,罪無可赦。
例如:長期被霸凌的人,殺了霸凌的人時,真的要判死刑嗎?

但我個人是不支持用「病」的理由躲死刑,而是事發時候與病的關係是否有絕對的影響。

死刑並不能減輕家屬的痛苦,只能讓家屬與世人知道,還有公理在,這個公理非是虛幻的因果,而是人民組成的政府凝成的共同道義。

作者: a62692300    時間: 2018-6-6 11:27 PM

我算挺死派吧
而且我覺得在台灣執行死刑應該能有直接成效
有正常思考能力的人光想到殺人償命這四個字多多少少會有顧忌
如果說這些人都是真正的心理變態我才不信
因為法官不都說有教化可能嗎


題外話
問題最大的也不是這種大案件
是生活上一些零零碎碎的小事件
一堆小罪造成的傷害比一個心理變態犯的大罪還多...
最有代表性的就是酒駕了
作者: guns2    時間: 2018-6-6 11:36 PM

絕對支持死刑, 現在的死刑還是判得太少了!!!!
殺光了這些廢物垃圾人渣, 就不信治安還能壞到哪裡去!!!!



作者: hata1234    時間: 2018-6-6 11:41 PM

支持執行死刑!
要讓加害者,感同身受!
讓人民免於恐懼!
作者: 高成    時間: 2018-6-6 11:58 PM

我國法律會對犯人處於死刑一般大都是殺人犯,而且還都是窮凶惡極之徒,也是法律認定無法教改之人,像這些人再讓他進入社會,他還是會繼續殺人,已經有很多例子了。所以說要廢除死刑只會讓人民生活在恐懼之中,何況台灣的監獄已經人滿為患了,所以建議司法單位該執行死刑的就要趕快執行。
作者: 40800435    時間: 2018-6-7 12:22 AM

死刑做為最高懲罰 對犯罪是有威攝力作用
失去了死刑 那不管做什麼都不會被判死? 對治安有什麼幫助?
讓這些窮兇惡極的人放出來后誰能保證不會再犯? 責任誰背?廢死聯盟嗎?
一群該死的聖母婊 最后能背什麼責任 還不是玩神隱

當然我並不是說殺人就要死刑  
而是要看情況 但是上面那些例子大多是已經沒救不如說是神經病的罪犯 這些人有必要活著?
作者: ab12a222    時間: 2018-6-7 12:25 AM

廢死得人數~看了網路上的回覆感覺都是極少數
感覺這種事情就公投不就好了~
不然每次常常都在鬧  投完票後~就不要鬧了...
該死刑的就快點執行...
作者: 天天鮮奶茶    時間: 2018-6-7 12:29 AM

這種東西永遠都有話講的

如果沒有情有可原的理由,那就殺吧
作者: kzh314    時間: 2018-6-7 12:34 AM

本帖最後由 kzh314 於 2018-6-7 11:58 AM 編輯

小弟是反對死刑的
但同時也支持以牙還牙的方式
這很矛盾沒錯
就行為上 以牙還牙是最正確的回報...甚至 純粹的死刑可能還比受害人當初所遭到的傷害輕鬆了些
就意識上來說 死刑不是最好的辦法
雖說殺人不會死等宣言 在網路上甚囂塵上
多數犯罪者 在犯罪前根本不會意識到殺人會償命這種事...
最近連續N天都有凶殺案 然而幾乎都是衝動行事 比之偵探推理片中的謀殺 低了許多檔次
需要深究的部分也少了
因為是衝動...無理智的狀態
或者一種過激的報復心態(殺人動機甚至...)
另外有人提到隨機殺人隨機殺人更玄了...鄭捷那種是預謀了,畢竟他已經公開宣示自己要做甚麼
最近又引起討論的女童斬首案,就十分莫名其妙,雖說推給精神疾病又合情合理,但其實很無理
另外兩種極端
謀殺與虐殺
一種是有智識一種卻是無知

許多老一輩會覺得以暴制暴才是對的
不打不成器
小孩就是該打 才會聽話
但試想
是在哪種教育下 會更懂得體諒他人 更能理解 不該這樣做的意義呢
在暴力下只會形成兩種狀態
報復心很重 防護心很強
很沒種 膽小 畏畏縮縮
都是被暴力制裁下的反動心理
理解意義與純然的暴力壓制
哪種 更會令人向善而非從善
這裡說個有趣的故事
某位報導文學作家的女兒發現父親的一份稿件
內文是一位高級官員的妻子 被盜匪失手打死了
盜匪偷渡到國外 不慎被查出身分
原要判處死刑的 但該官員卻特地出訪該國請求無期徒刑
並詢問了犯人 有沒有國內的親人想通知的會幫他轉達
人犯感激地告知了他自己還有個妹妹
官員表示知道了後離去 並知會該國獄方 要是有犯人的信件務必讓他閱覽
官員回到了國內 然而就沒下文了...
尋思的作家女兒 決心找出後續 並聯絡了當時的編輯
又透過編輯找到了當時報導這篇新聞的記者
又間接連絡上當時在當地擔任翻譯的檢方女兒
編輯覺得該官員並不是佛心 而是刻意要讓犯人孤獨致死 是一種強烈的報復(異處他鄉,語言不通)
記者覺得當時是戰亂時期 所以官員是為了傳遞訊息不讓敵國察覺所以刻意用這種途徑抵達國外,只好犧牲妻子了
同時也覺得 可能是因為那是冤罪的緣故...因為事後國內又發生同樣手法的殺人事件(因為當時很多刑求逼供的方式)
而詢問到翻譯女兒時
他女兒僅簡單地說 就是因為他有佛祖般的慈悲心腸吧

正當作家女兒 覺得就是這樣時 稿件卻被偷了
想找回稿件的她尋求偵探的協助
最後找回稿件的同時
偵探也查到了最後的真相
原來
當年報紙記載的同樣手法的受害人 竟是該罪犯的妹妹...
而下落不明的兇嫌 就是...
是的
當時罪犯在監獄裡唯一的希望就是等候親人的來信
某一天終於盼到了
但信件並不是妹妹寫的 而是那位官員
當時的翻譯看到那封信時很震驚非常猶豫要不要給他
但還是被獄方人員當成是一般信件交給他了
內文是該官員提到自己如何殺害了他妹妹...甚至使用了凌遲的手法
唯一的親人死了,該罪犯在孤寂的環境下再也沒有任何希望
強烈打擊的同時連同希望破滅的雙重打擊下 他自殺了

這是一篇三度逆轉的故事...也深深直擊 死刑這項刑責
死刑能制止犯罪?鄭捷當初不就是為了尋死才殺人?
無期徒刑浪費社會資源?
浪費社會資源是錯的 實際上我們很多生活小用品都是這些罪犯作的...
棉花棒 衛生紙 各種哩哩摳摳
而他們的日薪 150

對於能否重返社會的標準 必須嚴格慎選
只是面對自由的環境 迷茫的霧氣 也是引爆出復仇心理的絕佳嚮導

小弟叔叔目前就在監獄中二度入獄 應該是出不來了
幼稚園時見一次 下次見是大學時 下下次 我不知道是甚麼時候了...




作者: aasbaaae    時間: 2018-6-7 01:01 AM

民眾總是越想越神奇真的是讓恐龍也是鴨梨衫大阿

法,不犯法何來受罰?

冤案?再穩定電腦總有一天都會因為零件壽命各種出包~何況是人~別讓恐龍不開心

法,為報復?

不對嘛~民眾騎車未戴安全帽被條子遇到真的是條子專程衝過來報復民眾?

遏止犯罪?

這當然不可能啊~統計數字明明白白的表示唯一能遏止犯罪的是文明

那為何要處死?

當然是因為殺人的責任在殺人者身上

殺人人殺的法之所以長久存在只是強制殺人者得負責任而已

什麼?我?當然支持廢死了

這樣才可以跟廢死團體一樣都是?的錯~還有各種殺很大的好戲可以看啊

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rocjohbby    時間: 2018-6-7 01:16 AM

我的想法是
做任何事情就要付出相同的代價
不然怎麼得
國外現在廢死
得到的代價就是犯罪率上升並且牢中罪犯太多
台灣雖然也不惶多讓
但比起其他國家好太多了
而且國外有良好的制度
不然光是那種有良好認錯的態度
就可以減一大堆的刑
這是保護被害人的考量原則之一嗎?
認錯是必須 卻不能作為減刑之一
一罪一罰是必須的
而不是後面可以光假釋就可以任意出來禍害
有些人就是不見棺材不掉淚
一定要上刑場了才知道錯誤在哪
所以那些廢死的人 有那種椎心刺骨的痛嗎?
我知道的只有小燈泡的家人
其他的都只會空口說白話
就等同於校園霸凌
被打了 還手就只會說你也有錯
跟老師講 有個屁用
能24小時保護妳嗎?
我曾有過輔導老師說過遇到一個案例
有一個被打到連他都說 你不會還手嗎?
那學生只說 你們不准我還手阿
看看這案例
你們覺得還手跟死刑是不是該存在
當有人不能用言語溝通的時候
是不是要先用拳頭讓他聽話在講
作者: 不名不名    時間: 2018-6-7 01:32 AM

本帖最後由 不名不名 於 2018-6-7 01:36 AM 編輯

俗話說樹大有枯枝,族大有白痴,就像工業產品一樣,不可能百分百都是良品,
一定有幾%的不良品,這些不良品當然是要淘汰,不能出貨,人也是一樣,每幾萬
人口中一定有幾%的心理不正常(天性兇殘)的人,不是教育、法律所能教化,
但是人的不良品沒有檢定標準,不能從外觀直接判定,只能從他的行為來判定,
那些殺人犯就是天生或後天造成的人的不良品,當然只能用死刑來淘汰他,不然
放他出來,只會害死其他無辜的善良人,但是台灣的恐龍法官,常常以有教化的可能
縱放殺人犯,讓殺人犯出獄後,又再度殺人,像白小燕命案的3個主嫌每個人都有
殺人前科,這些都是恐龍法官和廢死人士造的孽,所謂率獸食人也,這些恐龍法官和
廢死人士死後必下18層地獄。
作者: ericqx    時間: 2018-6-7 01:44 AM

本帖最後由 ericqx 於 2018-6-7 02:02 AM 編輯
礁溪伊莉 發表於 2018-6-6 10:58 PM
兩派之間的相互辯證,
通常是這樣...

1 統計數字:這都是西方國家做的統計,在歐亞地區文化不同的情況下,用在亞洲國家,是否要作新的統計?

2 廢除死刑後,這些犯殺人謀殺的犯人,應如何處理?嚴格的無期徒刑?那受刑人的開支費用  誰要出?

3 引用: 死刑, 對受害者家屬並無實質幫助   。這是個人認為最不合理的一點,感覺就是:別人家的孩子死不完。今天如果真的成為了被害者家屬,有多少人會認為:死刑, 對受害者家屬並無實質幫助?

4...無期徒刑的成本   上面提過了


再多提一點:法律是最低的道德規範,而國家為何需要法律?就在於嚇止犯罪,及避免犯罪者和被害人之間的互相報復,如果法律不能保護受害人,甚至也無法平復受害人的情感傷害,那受害人就很可能轉身變成加害人,美國的校園槍擊家,差不多是年年都要上演的

再談一談統計數字,西方國家統計過,實施死刑,會提高殺人犯模仿率,因為媒體的炒作會提高殺人案的知名度。
然後西方的青少年就會很happy的去模仿,這是很難索解的一點....

而台灣目前的情況,在鄭捷隨機殺人後,出現不少模仿犯,但除鄭捷本人外,其他案大多數都還在拖,愈拖愈久,讓更多的人認為殺人沒有什麼了不起,真是惡質的情況。退一萬步來說,像小燈泡案這種現行犯,在受害人母親和其旁觀者眼前,把小女孩活活斬首,這樣的惡行,還有什麼需要審這麼久呢?這種一級謀殺,現行犯,就算是路人見義勇為直接打殺也是活該,如果這也能免死,實在太悲哀了。



作者: s31039    時間: 2018-6-7 11:07 AM

談再多也沒用,上面那群肥貓根本不敢動,畢竟關係到中國傳統美德以及選票啊
作者: Sophia23B    時間: 2018-6-7 12:28 PM

有些人是不必用死刑解決...
但那些本身有問題的人,死刑就是最好的辦法!
當家庭已經無法提供教育功能,而製造出對社會造成危害的垃圾,你還能讓它關幾年就出來嗎?!
不要說有教化的可能....如果這樣的話,大家都可以上街頭殺人,而不會死...
作者: tom99951    時間: 2018-6-7 12:48 PM

好啊~~我突然也覺得廢死也蠻不錯的,有些人渣死了也真的是便宜了他,廢死啦~~改成鞭刑+凌遲囉,不要凌遲致死就好了,這樣廢死團體不知道滿不滿意?沒死刑了咩~全部給他關20年,然後天天鞭刑跟凌遲一片下來
作者: hert0216    時間: 2018-6-7 12:50 PM

我支持死刑⋯⋯很多人只看到活著的加害者⋯⋯犯人⋯⋯
那已經逝去的被害者跟家屬呢?⋯⋯更別說往後更多無辜的路人⋯⋯
廢死提倡要犯人償還罪過⋯⋯那有考慮過假如他活著不是償還呢?而是再犯呢?⋯⋯
這是挺有趣的題目⋯⋯
把一切功名利祿全放在不關自己人的身上⋯⋯
在那邊高談闊論⋯⋯這真有趣
作者: douglas1984    時間: 2018-6-7 01:13 PM

不但不能廢除,還應該增加車裂,炮烙,腰斬,凌遲等刑法以應對罪大惡極的罪犯。
作者: chang19801211    時間: 2018-6-7 01:37 PM

我支持死刑 現在社會也是超過八成人數贊成死刑 就算真要廢死 也要有終身監禁不得假釋這一條(目前台灣最高刑期就是三十年) 我才有可能考慮支持廢死
作者: jacky0603g    時間: 2018-6-7 02:25 PM

沒有看到加害者得到應得的懲罰…會選擇原諒或和解的被害者及其家屬終究只是少數…否則不會所有宗教幾乎都有「地獄」
作者: ben6705    時間: 2018-6-7 02:43 PM

談再多不如談官員責任吧,一個死刑犯國家一個月要花五十萬元來供養,現在監獄有幾百個死刑犯,法務部長邱太三不簽字,不執行,這才重要吧.
再多的法律,有個只懂貪污瀆職的法務部長,有沒有刑罰都不太重要吧.
作者: zip123456    時間: 2018-6-8 12:49 AM

亂世焉用重法   支持一個國家的運作就是法律
就算要廢除死刑  也必須經過絕大多數的人民支持
沒經過戰爭亂世的人權團體是永遠無法知道的
作者: ysm168    時間: 2018-6-8 01:12 AM

就連西遊記裡那隻被佛祖壓在五指山下500年的潑猴都未必明白的道理...
人是人他媽生的...妖是妖她媽生的...你有何權利隨便剝奪他人生命...
既然嫌當人不好..那就早登極樂去當畜牲好了!!!
殺人者人橫殺之! 快快執行別浪費國家社會資源!!!


作者: ALKANE    時間: 2018-6-8 01:15 AM

廢死是為了拯救冤案下生命的一個希望,但以目前台灣人權高漲及時常輕判的情況下,法官不會亂判死刑的,反倒是常常交保出去繼續殺人犯案的一大堆,言歸正傳,我是反對廢死的,畢竟,守法的好人不嫌多,死一個都覺得痛心,"罪大惡極會被判到死刑程度的壞人"不嫌少,多一個都心驚膽跳,國家少了一個惡人不會毀滅,社會多了一個惡人,就會少好幾個良民(這個我想很多人都很生氣過,都有過為啥要讓他交保或假釋,讓他又出來害/殺/姦人這種想法的經驗),所以,以多他一個不多、少他一個不少的理念來看,我是希望多一個良民不嫌多、少一個惡人不嫌少的。
作者: vincent1999    時間: 2018-6-8 05:39 PM

民進黨廢死
大家都知道

保護那些殺人魔王的人
就是民進黨

不要投給民進黨
讓社會有點公平正義


作者: xyz5623    時間: 2018-6-9 09:42 AM

vincent1999 發表於 2018-6-8 05:39 PM
民進黨廢死
大家都知道

根本不是這個問題~

HI~

請就

廢死議題討論好嗎??

作者: 宜蘭阿玲    時間: 2018-6-9 09:53 AM

現在不是能公投,,,,立委寧願提一些有的沒有的假議題,也不提癈死公投....為什麼


公投決定一切,才是最直接的民意,而不是經由民代層層協議妥協後的決議

廢不廢死只有二選一,沒有模糊空間,公投是很好的解決岐見的方式
作者: xyz5623    時間: 2018-6-9 07:55 PM

宜蘭阿玲 發表於 2018-6-9 09:53 AM
現在不是能公投,,,,立委寧願提一些有的沒有的假議題,也不提癈死公投....為什麼

但  立委們 覺得 他們就代表絕對的民意

應不給公投這種議題
作者: 恨星辰    時間: 2018-8-17 04:59 PM

可笑的人權.還不是外國早期.那些權貴為了保障自身所搞出來的名堂!那些現在主張人權的人士.能請問你們一下嗎?既然所有的人都有人權!對一個不在乎別人人權的人.他還有什麼資格談人權.你們只會幫犯案殺人的人要人權.請問一下被殺受害的人的人權呢?還是在你們心中只有犯案殺人的人才是人.被殺受害的死亡的不是人嗎.連對(人)這個字都偏差待遇.還出來主張廢死談人權.無理頭政黨.造就幼幼班法官.......天佑中華民國  台灣  
作者: 89568956    時間: 2018-8-17 06:49 PM

這根本點 究是人權巴
那我有個疑問 究進怎樣有的心理[人]格
才算是人類???

作者: 發達林    時間: 2018-8-18 12:36 AM

這些廢物死都不怕了,廢死還得了。一堆政客養了一堆宮廟的小弟。亂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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