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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環保署修正發布「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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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惡魔的新娘
時間:
2018-5-25 10:15 PM
標題:
環保署修正發布「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
[size=18.6667px] 環保署於106年11月3日修正發布「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本次修正目的係配合106年1月18日修正之廢棄物清理法,修正有關一般廢棄物之範疇,將事業員工生活產生之廢棄物納為一般廢棄物。為利事業員工生活產生之廢棄物之回收、清除、處理等管理需求明定相關規定,並將現行公告之廚餘、水肥及廢潤滑油等再利用管理方式納為附表,以及增訂廢食用油再利用管理方式。相關重點如下:
[size=18.6667px] 一、因應廢棄物清理法修正,修正一般廢棄物排出之定義;並考量一般廢棄物具能源回收,以衍生燃料及生質能源進行資源再利用之情況,新增能源回收之定義。
[size=18.6667px] 二、新增屬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載明其員工生活產生之廢棄物;受託清除、處理一般廢棄物之廢棄物清除處理或再利用等機構,應定期申報相關營運紀錄;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清除一般廢棄物之清運機具,屬槽體式、罐式、罐槽體式、高壓罐槽體式、常壓罐槽體式車體,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
[size=18.6667px] 三、廚餘、水肥及廢潤滑油等再利用管理方式納為附表,並新增廢食用油再利用管理方式。亦載明一般廢棄物再利用得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辦理方式;另再利用用途有污染環境之虞,明定中央主管機關得暫停其再利用,於原因消失時解除。另增訂專案申請廢棄物再利用技術研發之規定。
作者:
hodazen
時間:
2018-5-26 04:34 PM
北部環保局長透露「環保局清潔隊確實堆了一些難消化的資收物,萬一無法處理、沒有出路,確實都進了焚化爐」。修正了會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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