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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民代助理納管 若索賄可罰600萬][三立新聞網 ][2018年5月22日] [打印本頁]

作者: 宜蘭阿玲    時間: 2018-5-22 01:11 PM     標題: [民代助理納管 若索賄可罰600萬][三立新聞網 ][2018年5月22日]

立法院今(22日)三讀《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修正案,考量各級民意代表助理與民意代表在身份與財產關係密切,將其納入「公職人員關係人」範圍。若民代助理與受監督單位,有非法定程序的關說、不當得利、圖利等,可處30萬元以上、600萬元以下罰鍰。

原本行政院僅將「公費助理」納入範圍規範,但有立委指出,各級民代助理有些不受掛名限制,不領公家薪水,但仍有助理身分,負責在外喬事情,因此將定義更細緻,將「受指揮兼監督的助理」也納入規範。

修法過後,將各級民意代表的助理納入「公職人員關係人」,如果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違反規定與服務或受其監督的機關團體有補助、買賣、租賃、承攬或其他具有對價的交易行為,可依交易金額多寡,最多處以與交易金額相同的罰鍰,不過也有符合社會福利性質補助、公平競爭方式等6項例外。

三讀條文明定,公職人員不得假借職務上的權力、機會或方法,圖利本人或關係人利益的行為,民代助理也不得向公職人員服務或受其監督的機關團體人員,以不循法定程序的請託關說,或其他不當方法,圖利本人或者民代。違反前項規定者,罰鍰由原來的100萬元以上、500萬以下,改為30萬元以上、600萬元以下。

修正草案也明定,公職人員明知有利益衝突情事,應即自行迴避,違反者可處1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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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代助理納管,那民代本人呢???



作者: en005    時間: 2018-5-22 03:42 PM

本帖最後由 en005 於 2018-5-22 03:44 PM 編輯


一看就玩假的
罰款有屁用
有錢人怕的是被關被殺
罰款根本不在乎畢竟政治人物弄錢真的太簡單了
幫忙關說的酬金就遠遠不只罰的這些錢


也可以看看那些老闆們為什麼都不遵守勞基法就知道
罰錢人家根本沒在怕

倭奴黨顯然還是只想要愚弄人民!


作者: ben6705    時間: 2018-5-22 04:18 PM

本帖最後由 ben6705 於 2018-5-22 04:58 PM 編輯

假的,又在玩假球.
誰不知道民進黨上下都貪污,法官不會辦民進黨官員.
立一堆規定不執行,不都在玩假的.在玩全國人民的視線.
肅貪的人員全國編制近二萬人,每人一年只辦一件貪污案,做一次事情,一天也要幾十件貪污曝光.
有嗎?有做到嗎?辦貪污的一年辦不到一件,那到底一年中在做什麼,掩護貪污嗎?

作者: steven_lu    時間: 2018-5-22 11:19 PM

"罰鍰由原來的100萬元以上、500萬以下,改為30萬元以上、600萬元以下。"

所以法官會怎判呢?本來100萬起跳的變30萬起跳?這是降價吧?直接打三折
作者: zogol    時間: 2018-5-22 11:50 PM

民進黨的漏尿扁可還在外面開心,民進黨沒啥資格喊清廉吧。
作者: 4457ab    時間: 2018-5-23 11:06 AM

呵呵,有錢大哥拿,出事小弟扛

作者: chilin    時間: 2018-5-23 10:45 PM

修法歸修法,作作門面罷了!有恐龍法官和強力的民代,這種法律會有效力才有鬼!遇到民代喬事情,加上無腦的判決,只會成為茶餘飯後大家的閒聊話題!
作者: laokung3    時間: 2018-5-25 10:40 PM

覺醒青年都不管的嗎 這根本自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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