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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活在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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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angyuanchin
時間:
2017-11-13 04:12 AM
標題:
活在當下
法官問雙方訴訟當事人:「當事人,為什麼要離婚?」
妻子:「我們的過去充滿痛苦。」
丈夫:「我們對未來也充滿無奈。」
法官:「為何不試著忘掉那些,活在當下?」
妻子與丈夫:「因為當下我們既痛苦又無奈。」
作者:
bv0ge
時間:
2017-11-13 04:32 AM
雙方已沒有了愛意免強在一起是非常痛苦的
作者:
zero-only
時間:
2017-11-13 08:24 AM
那就趕快結束吧,整戰速決。
作者:
ghostboyleo
時間:
2017-11-13 10:1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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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xadama
時間:
2017-11-13 10:54 AM
那到底是有離婚還是又要等下回呢?
作者:
n54385438
時間:
2017-11-13 11:4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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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703260606
時間:
2017-11-13 11:51 AM
結婚的痛苦不是常人可以理解的
作者:
hardy099
時間:
2017-11-13 12:13 PM
有名無實還是早點結束..對雙方都好啊!
作者:
abby810121
時間:
2017-11-13 12:57 PM
好吧 早點離婚 然後 來找我
{:55:}
作者:
eyny_xmas
時間:
2017-11-13 02:31 PM
雙方同意時,離婚的理由已充分了,要分辯的,只是一些財務上的問題...
作者:
milktea80331
時間:
2017-11-13 06:28 PM
所以都沒有考慮清楚就結婚囉?
作者:
小倉武
時間:
2017-11-13 06:50 PM
兩人不合的話還是分開好
這樣對自己都好
作者:
qqmxpk
時間:
2017-11-13 07:13 PM
真是笑了,人家都說得這樣明白了,這法官還問,是不是腦有問題.
作者:
DANIEL00
時間:
2017-11-13 07: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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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wallow919
時間:
2017-11-13 09:23 PM
都發展成這樣子了,那還是離婚比較好
作者:
ailanoandy26
時間:
2017-11-13 09:27 PM
既然那麼痛苦幹嘛當初要結婚
作者:
lupnicelup
時間:
2017-11-13 09:30 PM
雙方都這樣覺得幹嘛訴請離婚
直接協議離婚不就好了
作者:
ts153
時間:
2017-11-13 10:00 PM
當下也是痛苦又無奈!...法官無語啦!
作者:
m310831
時間:
2017-11-14 08:15 AM
痛苦又無奈!...剛發展時 甜蜜又恩愛 唉 人呀
作者:
13579d
時間:
2017-11-14 09:48 AM
真的不合那也沒什麼好說的了
作者:
ssmtsai
時間:
2017-11-14 11:02 AM
清官難斷家務事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作者:
ts01691117
時間:
2017-11-14 11:22 AM
離婚吧~舊的不去新的不來。
相愛容易相處難。沒辦法人與人之間的包容不是無限大的。
作者:
TPR10015
時間:
2017-11-14 11:55 AM
真的是怨偶,怨氣真重還是離一離
作者:
貝比小豬
時間:
2017-11-14 12:11 PM
雙方已經沒有愛的話,真的在一起是痛苦,法官不如早點判離吧
作者:
sshhagg
時間:
2017-11-14 12:35 PM
妻子與丈夫:「因為當下我們既痛苦又無奈。」
法官:那...play one?
從此三人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作者:
ixjootpnsgmf
時間:
2017-11-14 02:34 PM
這邊 這邊 這邊 字簽一簽快走人了
作者:
william040
時間:
2017-11-14 05:41 PM
看來夫妻還是有一定的默契在的
作者:
dam119
時間:
2017-11-14 09:44 PM
那還是離了吧
馬上通過
作者:
qwe77554488
時間:
2017-11-14 09:49 PM
哈哈~活在當下有者雙重的傷害阿
作者:
jack7714
時間:
2017-11-14 09:56 PM
如果對彼此已經沒有愛了
就趁早趕快分開吧
作者:
kuchil
時間:
2017-11-14 09: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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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06fup6
時間:
2017-11-14 10:48 PM
只能說當初真的是被愛情沖昏了頭才會踏入這墳墓阿!
日子過得這麼痛苦還是趕快離一離了~
作者:
civic919
時間:
2017-11-14 10:50 PM
或許這是現代人的寫照,活的快樂比較好。
作者:
孫大鳥
時間:
2017-11-14 11:14 PM
明星也結婚多 分手多 你也是嗎
作者:
阿普
時間:
2017-11-14 11:21 PM
這樣還能生活在一起野蠻特別的
作者:
that1328
時間:
2017-11-14 11:23 PM
這是說相聲媽這代表妳們很合
作者:
jeremy0119
時間:
2017-11-15 12:13 AM
活在當下既痛苦又無奈
哈~太好笑了
作者:
tony60201tw
時間:
2017-11-15 01:0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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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混混小老闆
時間:
2017-11-15 03:54 AM
意思就是說,當下只能做這樣的決定
作者:
hwtsoon
時間:
2017-11-15 05:21 AM
所以能越快離就越好,以免將來痛苦的生活
作者:
dkzo
時間:
2017-11-15 05:23 AM
法官講的沒錯阿 夫妻講的也沒錯
活在當下的苦阿~
作者:
a880h001
時間:
2017-11-15 08:09 AM
這只能說…還是分了吧…這樣對兩個人都好吧!
作者:
linmei1
時間:
2017-11-17 04:36 AM
原來當下比過去和未來更辛苦, 這種日子要如何共處下去?
作者:
derrick31
時間:
2017-11-17 06:45 AM
既然是這樣離了也好
各自奔向更好的未來
作者:
Avalon0305
時間:
2017-11-17 06:57 AM
再撐幾年應該就會習慣了
作者:
dabundun
時間:
2017-11-18 08:20 AM
結婚又結婚 還真的事充滿無奈
作者:
yiwei4192
時間:
2017-11-18 08:31 PM
哈哈!看樣子還是好聚好散吧
作者:
u8631028
時間:
2017-11-19 02:37 AM
還是分手吧,竟然已經如此的清晰了。
作者:
dick4990
時間:
2017-11-19 04:54 AM
這樣的人生也過太痛苦了吧
作者:
X9278391
時間:
2017-11-19 06:3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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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gi565
時間:
2017-11-19 01:43 PM
說的也是,法官不瞭解他們的情況,用說的比較快。
作者:
asdsa65456
時間:
2017-11-19 02:46 PM
既然都沒心了就趕快分開吧免得雙方都痛苦
作者:
samhow
時間:
2017-11-19 03:32 PM
哈哈 這麼慘 一定要離的阿 彼此過更好的生活
作者:
leoyang回憶
時間:
2017-11-19 04:11 PM
既然過去當下未來都不好 那還是趕快離婚八
作者:
despairhbk
時間:
2017-11-19 05:55 PM
呵呵 看來是進退兩難阿....
作者:
fschenus
時間:
2017-11-21 12:02 PM
清官難斷家務事,這樣的清況不可能一起生活下去的呀!
作者:
diomia
時間:
2017-12-23 12:36 AM
人生充滿無奈,勝利組是不懂的。
作者:
suzuhararyo
時間:
2017-12-23 12:57 AM
法官問那麼多幹嘛?趕快給他們離一離算了
作者:
abobo5
時間:
2020-10-17 08:20 PM
有些痛苦, 失去了才懂得要珍惜
作者:
jeterfigo
時間:
2021-8-26 11:23 PM
這樣子的話真的必須離婚了
作者:
susu999999
時間:
2021-8-28 12:42 AM
家家都有本難唸的經,加油啊,難得的婚姻,就這樣沒有,好可惜,再加油試試
作者:
kao88690
時間:
2021-8-28 01:14 AM
在一起容易 分開卻很難 人生啊
作者:
kiche44566
時間:
2021-8-28 09:20 AM
這感覺不像笑話
沒有甚麼梗的感覺
作者:
賴柏倫
時間:
2021-8-28 11:47 AM
既然卻並無法在一起 就趕快分一分吧
作者:
danydany1234
時間:
2023-5-23 11:42 AM
勉強無幸福
既然痛苦又無奈
法官就准離了吧
作者:
226866362
時間:
2023-8-14 12:51 PM
既然貌合神離還是趁早離了吧
作者:
Kameron
時間:
2023-8-14 03:55 PM
看來不離婚不行了
這樣實在是太痛苦了
兩個人在一起痛苦
不如一個人
作者:
eynyeyny246
時間:
2023-10-3 06:18 PM
反正他們的婚姻既痛苦又無奈,還是散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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