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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女友欲下海還債 醋男殺她藏床底判無期] [蘋果日報] [2017-06-06] [打印本頁]

作者: 西瓜汁小梅    時間: 2017-6-7 11:21 AM     標題: [女友欲下海還債 醋男殺她藏床底判無期] [蘋果日報] [2017-06-06]

本帖最後由 西瓜汁小梅 於 2017-6-7 11:24 AM 編輯

https://www.youtube.com/v/DEoIGAahYu0

新竹縣1名37歲越南籍阮姓女子,因男友李昭宏(41歲)欠了200萬元賭債,她借錢還債,壓力極大,去年12月底某夜2人為賭債爭吵,阮女揚言「我去當酒家女好了!」引爆李男醋意,雙方爭吵後,盛怒下掐死她,再將屍身塞進床下後逃亡。案經新竹地院法官審理,李男辯稱是要與阮女共赴黃泉,先把她搯死再自殺,不過法官調查發現,李男證詞不足採,審酌情節及手段,昨依殺人罪判李男無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新竹縣離婚單身的阮姓女子,因男友李昭宏欠2百萬元賭債,她幫男友借錢還債,被利息壓得喘不過氣,去年12月底某夜2人為了賭債爭吵,阮女說氣話「我去當酒家女好了!」引起李男醋意,雙方爭吵之下,盛怒下雙手掐死她,再將屍身塞進床下後逃亡。李男事後LINE訊息通知死者妹「把床掀起來,姊姊在那裡!」才知道她遭害,最後李男在宜蘭落網。


合議法官調查發現,兇手李昭宏(41歲)是透過朋友介紹和死者阮紅瑛(37歲)認識交往。未料原開工程行的李平日好賭,賭光數百萬,欠下2百萬元賭債。


李男無力還錢,阮女好心借錢幫他還債,但利息讓他們壓力極大,加上阮女沒有工作,李男工作又不穩定,2人也為此爭吵。去年12月底,某夜在家為債務吵架,阮女氣不過提議說:「那我去當酒家女好了,這樣賺錢比較快,可盡快還錢。」未料李男為此吃醋,堅決不答應,2人嚴重爭吵,李男一怒之下竟徒手掐死女友,再把屍體放進床下,並拿走阮女皮包內的1萬元,同時向同事借5萬元,逃往宜蘭躲藏。


阮女16歲的女兒找不到母親,也聯絡不上李男,才告知家人報警。李男用以死者手機傳LINE給女友妹妹:「妳回家把床掀起來,姊姊在那裡,對不起,我後悔也來不及了!」還假意留言意圖自盡說:「妳姊姊一個人很孤單,我要去陪她,我會跟她走。」警方和家人掀開床,果真發現阮女遺體。


李男向法官供稱,因為被賭債壓得無法忍受,兩個同謀共死,才動手先殺死她,再準備自殺。不過法官傳喚被害人女兒及妹妹,均證稱死者並無自殺的意圖,且死前一日付錢買車,看不出厭世自殺的理由。


法官發現,凶手行凶後,拿走死者的錢,且其家人是住台中,就算要自殺前道別,也應到台中,而非到宜蘭向家人道別,且死者手指內有凶手dna,認定兩人因爭吵而行凶搯死對方。法官審酌,李男行凶手段並非十分凶殘,但犯後飾詞狡辯,也未與被害人家屬和解,因此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突發中心楊勝裕/新竹報導)


[attach]119050929[/attach]李男(中)掐死阮女,藏屍在掀床內後逃往宜蘭。資料照片


[attach]119050925[/attach]阮女進電梯留下的最後身影。翻攝畫面


[attach]119050928[/attach]警方在宜蘭縣五結鄉逮捕李嫌(左)歸案。翻攝畫面


[attach]119050926[/attach]李男氣憤失手掐死女友,藏屍房間掀床下後逃亡。翻攝畫面



一條命被奪走!還不算兇殘!?現在擺明就是沒有死刑,不要再期待了,法院會找各種理由最多就是判無期徒刑...


作者: taco1984    時間: 2017-6-7 12:19 PM

台灣已經沒死刑嚕...台灣菜可是廢死聯盟的啊...
還好鄭杰在馬執政時期已經判死執行  不然的話~
現在應該還是在打籃球 看小說 悠閒的在裡面繼續上訴
作者: winter070    時間: 2017-6-7 12:34 PM

男怕入錯行,女怕嫁錯郎!

女人一旦挑錯男人,這輩子就毀了!!
作者: gogosp    時間: 2017-6-7 02:28 PM

[女友欲下海還債 醋男殺她藏床底判無期]我個人覺得這樣的男人倒底有什麼好的,讓這個女人愛得如此糟蹋自己真的太傻還連命都沒有了!




作者: s31039    時間: 2017-6-7 04:23 PM

又是賭,而且還是為了幫別人還債,最後卻害到自己
作者: zogol    時間: 2017-6-7 06:18 PM

台灣就是這樣,不要公開殺人就沒事,無期而已。
作者: delphi    時間: 2017-6-7 06:39 PM

心中有懺悔,所以有教化的可能...
判個無期徒刑,在獄中表現良好,
關個5年風聲過了,再申請假釋,
2 年後出獄又是活龍一條...
作者: aiwaaiwa999    時間: 2017-6-7 06:42 PM

遇人不淑,這就是一個的例子。
作者: cjl20070320    時間: 2017-6-8 10:30 PM

是不是只要殺了人都可以讓政府養一輩子阿??
無期徒刑浪費了多少國家資源
當官的你們想過嗎???

作者: OPEN熊仔    時間: 2017-6-8 10:46 PM

真過份!
關到死吧!
實在毫無人性
作者: catdog3721    時間: 2017-6-9 01:03 AM

....要女人幫還賭債喔...
幹嘛不手剁一舵去當乞丐阿
作者: skywalker319    時間: 2017-6-9 01:24 AM

好恐怖的情人
真的要小心
作者: raruhaha    時間: 2017-6-9 07:47 AM

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幾乎是人民心中衡量犯罪刑罰的一把尺了,無奈台灣法官對於殺人犯老是不判死,這就讓人很不服氣了。
作者: wange88    時間: 2017-6-9 11:26 AM

交朋友要謹慎.不小心命都沒了
作者: ping0229    時間: 2017-6-9 04:33 PM

這種男友也交,早點分一分就不會枉送性命了。
作者: charles5238    時間: 2017-6-9 04:53 PM

大會報告
我已經勘到結果
可教化  有抄經  認真悔過
幾年就可以了
作者: thanksbye    時間: 2017-6-9 08:33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vincbm    時間: 2017-6-9 09:18 PM

竟為了這種爛人想要去下海還債??!!
結果喪命....愚蠢至極
作者: ddtlulala456    時間: 2017-6-9 09:22 PM

越來越多這種恐怖情人,真的遇到了也真的是很倒楣
作者: b1300056    時間: 2017-6-9 10:06 PM

愛到卡慘死
愛到無藥醫
作者: Gesase    時間: 2017-6-10 12:34 AM

自己欠錢的 搞的是別人的錯喔
作者: BC0951049    時間: 2017-6-10 02:02 AM

有這種魯蛇居然還有女友咧
作者: 虎班貓    時間: 2017-6-10 02:23 AM

台灣的法官的判決早已經毫無公平性可言
卻又在那自我感覺良好
作者: babyface_chz    時間: 2017-6-10 01:13 PM

殺人還分手法才能判定兇殘
所以以後一刀斃命地不會被判死刑
作者: tgfm18yayawu777    時間: 2017-6-10 03:24 PM

無期徒刑?

閣下是在說夢話嗎

閣下不知道18年後又是一條好漢已經改成15年後又是一條好爛
作者: loxyking16    時間: 2017-6-10 03:30 PM

靠北!幫你還債還殺人
這種人真的是畜生
有本事不要賭
作者: TSM-144    時間: 2017-6-12 12:15 PM

這傢伙徹底的沒救了
又不能槍決掉
留著給人民養
真的是誇張到不行
作者: asher02    時間: 2017-6-12 12:37 PM

又是一個了不起無期徒刑的

可以引進鞭刑讓殺人犯真正痛到嗎
作者: cchn0324    時間: 2017-6-12 12:47 PM

男人吃喝嫖,女會心碎,但是男人一旦有了賭,那可是六親不認,女人也不必要替他設法還債,那根本是無底洞啊。可憐的女人。
作者: arthurc    時間: 2017-6-12 01:00 PM

女生們一定要記得,不要和男生吵架,因為男生多半吵不贏,然後呢?我不敢再寫了。女生們平常發現男生怪怪的,要冷靜計畫離開。
作者: amisuzuki1    時間: 2017-6-12 01:05 PM

人生就是不能碰~賭~毒~
作者: k221eddie    時間: 2017-6-12 04:22 PM

就算犯重罪
要嘛裝瘋
要嘛懺悔
大事都化小
法律已經漸漸達不到嚇阻犯罪了
作者: M1900574502    時間: 2017-6-12 04:29 PM

怎麼會有這麼笨的女人! 為男友還賭債,不被憐惜,還反被殺掉。
作者: ggg740804    時間: 2017-6-12 04:35 PM

這真是太過分了~這渣男真的不給他好好的教訓
就太對不起死者了
作者: FYMan    時間: 2017-6-12 04:37 PM

【法官審酌,李男行凶手段並非十分凶殘】,能做出此等判決,那是否可以公佈法官個資和統計資料?
作者: sheng5168    時間: 2017-6-12 04:57 PM

唉貧賤夫妻百事哀更何況是男女朋友呢
作者: jeff78    時間: 2017-6-12 08:02 PM

都是賭,女生那麼用心,還想下海,真痴情呀
作者: jh389    時間: 2017-6-13 11:36 AM

行凶手段並非十分凶殘沒錯 跟某些人比起來是沒錯啦 只是掐死而已

不過現任執政黨長期以來跟廢死團體關係密切 還不要期待得好
作者: altairng    時間: 2017-6-13 12:51 PM

只怕接下來凶殺案會越來越多,反正沒死刑。
作者: aabbbcccc888    時間: 2017-6-13 02:48 PM

自己欠錢
要別人還債已經可惡了
還敢殺人
鬼島人真是啥事都幹的出來
作者: tony513513    時間: 2017-6-13 03:30 PM

這種男人真是渣阿 女友替你還債 還殺他沒天理
作者: hu1231    時間: 2017-6-13 07:29 PM

為什麼不分手
會賭的男人有什麼好
作者: aoscar    時間: 2017-6-13 07:33 PM

真的是渣男!竟然狠心殺害自己同居人!
作者: 謎者    時間: 2017-6-13 07:39 PM

一堆殺死至親的新聞,
還有多少是沒被發現的,
那些廢死的,誰敢擔保不會有下一個案件?
作者: 甜蛋超人    時間: 2017-6-13 07:40 PM

那個男的這麼渣還要幫他 女生也是很傻
作者: HexJacal    時間: 2017-6-13 07:53 PM

希望不會再上訴讓恐龍法官輕判了,一條人命就這樣不值得的被奪去,唉~台灣的司法...
作者: asw02002    時間: 2017-6-13 07:56 PM

好廢的男生  這樣的男生還有人愛......哀.....
作者: kgbl    時間: 2017-6-13 08:13 PM

老話一句:在鬼島殺一人絕不會被判死刑,有100%教化可能
作者: qwert2126    時間: 2017-6-13 08:15 PM

每次看到這種人被判無期,
我只能無奈的表示:
我還要繳稅養他???

我們尊貴的法官大人,你可以繳多一點嗎?
作者: fuckeyen    時間: 2017-6-13 08:18 PM

沒辦法,什麼樣水準的女性就會找同樣水準的男性,屢見不鮮
作者: iambillychen    時間: 2017-6-13 08:21 PM

賭博害死人阿= =|||  慎之 !慎之 !
作者: man740866    時間: 2017-6-13 08:22 PM

現在殺人的新聞天天都看得到
廢除死刑完全沒辦法嚇阻殺人事件

作者: william607    時間: 2017-6-13 08:24 PM

這種人真該判死刑..
幫忙還債務反而搞得自己命都沒了
這男人真不要臉
作者: yuxing0818    時間: 2017-6-13 08:26 PM

無期徒刑真是個好聽的名子
不知道幾年後會被放出來
我只覺得
浪費國家公帑
作者: 神乂幻影    時間: 2017-6-13 08:43 PM

男人不壞女人不愛?
很多女生就愛渣男
才說沒好男人
哀哀
作者: lovepiuy    時間: 2017-6-13 09:04 PM

這男的真的是他媽的渣~~~~~~~~~~~~~~
作者: ja996879    時間: 2017-6-13 09:24 PM

賭博真的害了不少人阿
這種就應該重刑阿直接蹦蹦掉
作者: tim85210321    時間: 2017-6-13 09:27 PM

難怪台灣這麼多殺人犯 就是有這樣的法官 這樣的法律
作者: ljie    時間: 2017-6-13 09:39 PM

剎人永遠只要有悔意,都是輕判一下就沒事了~
為什麼恐龍法官都無法可管~
作者: duncan.ding    時間: 2017-6-14 10:16 AM

這樣的男人,挺定是看走眼才會跟他交往吧!!
作者: elvis1106    時間: 2017-6-14 10:19 AM

這種爛咖基本上只是想當寄生蟲而已
作者: skyafrit    時間: 2017-6-14 10:34 AM

這種男人的也愛

那女的真是笨的可以.
作者: moothy    時間: 2017-6-14 11:03 AM

真是一個渣男
沒能力還債還這樣對待幫他還債的人
渣男無誤
作者: darwinsu    時間: 2017-6-14 11:07 AM

過失殺人,就是這樣!
但死刑,唉唉唉!
作者: d1256x8    時間: 2017-6-14 11:08 AM

法律一直要改條款廢死
沒改都這麼多案件了
改了案件量不就爆了
作者: killerking0    時間: 2017-6-14 11:17 AM

吵架時雙方都要在口氣上能和緩些~~千萬不要故意激怒對方阿
作者: anson_wu    時間: 2017-6-14 11:25 AM

這女子應該也~始料未及吧~
作者: evagilion    時間: 2017-6-14 02:42 PM

這樣200萬不知道還要不要還喔??
還是關無期就不用了??
作者: right    時間: 2017-7-2 01:22 PM

本帖最後由 right 於 2017-7-2 01:23 PM 編輯

只要黨國司法沒改革,罪犯就永遠得不到真正的懲罰,整頓改革問題體制才是當務之急
作者: 西瓜汁小梅    時間: 2017-7-2 02:11 PM

right 發表於 2017-7-2 01:22 PM
只要黨國司法沒改革,罪犯就永遠得不到真正的懲罰,整頓改革問題體制才是當務之急 ...

無意義的跳針,千篇一律的回覆!
作者: EDDY_M    時間: 2017-7-13 10:47 AM

真是王八X呀 人家幫你 你這樣回報 跟畜生何異
只會吃醋 卻沒處理的能力 這樣你還能惱羞成怒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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