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莉討論區

標題: 待人之道,尊重的力量 [打印本頁]

作者: 林治宏    時間: 2017-4-11 08:44 PM     標題: 待人之道,尊重的力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h1010666    時間: 2017-4-11 10:20 PM

對於在還沒受到任何責備或是懲處的犯錯之人卻能悔過反省
應該給予原諒~反之則不需要甚至應該給予嚴懲
因為後者可能為了逃避或是減輕懲罰而表面的悔過而已




歡迎光臨 伊莉討論區 (http://a401.file-static.com/) Powered by Discu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