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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判決大轉!5人性侵虐少女問「爽不爽」還焚屍 無期徒刑改20年] [東森新聞] [2017-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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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en056
時間:
2017-3-22 12:05 PM
標題:
[判決大轉!5人性侵虐少女問「爽不爽」還焚屍 無期徒刑改20年] [東森新聞] [2017-03-21]
本帖最後由 wen056 於 2017-3-22 12:06 PM 編輯
新竹縣竹東男子「冥王」林春雄2015年5月間,因為不滿14歲邱姓少女辱罵女友黃曉雲,竟找女友及朋友等4人,一起押走她毆打,並與手下性侵羞辱少女,最後虐死她還焚屍,一審判5人無期徒刑。不過高院認定5人沒殺人犯意,21日二審把殺人罪改依傷害致死罪論,林男與手下陳哲儒仍維持無期徒刑,其他3人改判20~28年徒刑,引起社會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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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輕微智能障礙的邱姓少女與一名謝姓少女爭吵,謝姓女子跟28歲黃女告密邱罵她三字經,林春雄得知後相當不滿,2015年5月17日夥同共犯,擔任板模工的27歲陳哲儒及21歲何文軒、23歲古志強,將邱女從網咖押到附近國小旁的步道呼巴掌,再拿棍棒、安全帽、石頭狂砸,之後還指姦,並要其他3人性侵得逞。
陳男還叫到場的謝女及一名曾姓女童拿石塊丟邱女,後來路人發現後制止,林男一行人便把邱女帶到河濱公園竹林大橋下繼續打。陳男對已經不斷求饒的邱女說「給妳兩條路,一是打死妳,一條是讓我們上妳!」
邱女怕被繼續毒打,於是遭林男等人淫虐,林男大喊「上!」把現場女生支開,還羞辱「爽不爽?」、「誰的比較大」最後還用腳踹邱女腹部。邱女因頭撞地重傷昏迷,也在這時造成「致命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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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男以為邱女裝死,陳男還舉安全帽準備要砸下去,最後見邱女真的沒反應,大家才離開去卡拉OK歡唱。心裡不安的何嫌偷偷返回現場,發現邱女真的死了,其他人接到通報,回來用砂石塗死者臉部,隔天買汽油想把屍體燒光。
邱女屍體4天後才被人發現,經法醫解剖,頭蓋骨輕微骨折、皮下嚴重瘀血,全身多處腐敗長蛆。最後因謝姓少女向朋友到處炫耀,全案因此曝光。
法院一審判林男5人惡行重大,加上台大醫院鑑定5人智力中低、易衝動欠控制,無反社會人格,沒有到難以教化程度,依殺人、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判5人全部「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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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高院認定5人動機是為了教訓死者,不是殺人,把殺人罪改依傷害致死罪論
,21日判處林、陳2名主謀依傷害致死、加重強制性交等罪,仍維持「無期徒刑」。另外,
黃女因參與程度輕,改20年徒刑,何男有回頭救邱女的行動、古男到案坦承完整案情,都被減至25年與28年刑期,仍可上訴。
被判無期的林男21日出庭聆判還押時,強調「會上訴!」據了解,5人也已和邱女家屬和解,共同賠償1000萬,但5人只有林男有一點錢,其他人名下都沒什麼財力。
不過今天二審結果,普遍與社會情理觀感不合,一整天下來,引發網友關注怒批「焚屍是無殺人犯意?」、「只能說這些兇手真是太幸運了」、「到底怎樣才叫有犯意的犯罪事實?」、「犯下這種罪的人還沒有殺人意圖?沒有殺人意圖早該把少女送去醫院,幹嘛讓她死在草叢裡」。網路名人潔哥(李秉潔)看了也怒說「這是什麼鬼判刑,小老百姓的命不是命嗎,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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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請得好,犯案沒煩惱~
這些訟棍可是很懂得幫雇主爭取權益的~
只能說,別人的小孩死不完啦。真的全民該怒了。原來法官書唸那麼多,就是為嫌犯脫罪。我們一般社會大眾書唸的不多,真的無法理解法官的腦袋到底是裝什麼~
作者:
sam650421
時間:
2017-3-22 12:14 PM
加上台大醫院鑑定5人智力中低、易衝動欠控制,無反社會人格,
這醫生該廢執造
作者:
smoltz_yeh
時間:
2017-3-22 12:20 PM
我真懷疑
如果是法官的女兒遇害
結果一樣ˋ這樣嗎?
就是被這些恐龍亂判一通
所以社會秩序越來越糟糕
作者:
not_so_creative
時間:
2017-3-22 12:25 PM
台灣的法律真的不能反映民眾的期望 這種新聞看多了 真的很令人生氣
作者:
loris324
時間:
2017-3-22 12: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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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330033
時間:
2017-3-22 12:32 PM
支持綠營就是支持廢死,所以全台灣至少有689萬人支持廢死,還不包括沒投票權的,所以呢,自己選擇的啊
作者:
sezoft
時間:
2017-3-22 12:37 PM
台灣的司法崩壞,蔡英文提名的司法改革委員會的成員還有殺前女友一百多刀的殺人魔,這島真是鬼島。誰被侵犯誰倒霉,自求多福吧。
作者:
謝林
時間:
2017-3-22 12:40 PM
中低嗎?會攎?會奸?會殺?會焚?
這樣還沒犯罪意識?ㄘㄟˋ
作者:
aasbaaae
時間:
2017-3-22 12:50 PM
恐龍界原本就有活人才有人權的基本原則,這要判死就殺死者全家滅門都不夠,至少要順便消滅整條街的人口刑度才夠。
作者:
justice
時間:
2017-3-22 12:55 PM
在台灣無期徒刑也能假釋..現在逆轉改判20-28年有期徒刑...
怎麼法官都佛心來的??喔..大概又是現實因素 法律界風氣帶動導致啦..
作者:
jason54088
時間:
2017-3-22 12:59 PM
如果改陪審團制這些渣子還有命嗎?!
如果改陪審團制法官還有油水撈嗎?!
作者:
yagami22
時間:
2017-3-22 01:15 PM
對現在法官判案只能說
除了死以外甚麼都有可能
只要不要判死刑甚麼爛理由都"有可能"
作者:
zjmei2002
時間:
2017-3-22 01:50 PM
台灣真是個犯罪天堂啊!台灣萬歲!萬歲!萬萬罪!!!
作者:
jowei15
時間:
2017-3-22 02:17 PM
這就是台灣的司法,真的是沒救了,真的是讓人有夠失望的!!!
作者:
funk26745540
時間:
2017-3-22 02:23 PM
尚書大人表示你奈我何
我禮還是收魚還是吃酒照樣喝
作者:
gogosp
時間:
2017-3-22 02:28 PM
[判決大轉!5人性侵虐少女問「爽不爽」還焚屍 無期徒刑改20年]我個人覺得這些人一點教化性的可能都沒有,虐人致死竟然判這麼輕的刑責,難怪台灣成為犯罪者的天堂呀!
作者:
manchuhou
時間:
2017-3-22 03:13 PM
法律應該懲惡揚善,如今卻是讓法官用來縱惡欺善。
作者:
sadephafu
時間:
2017-3-22 03: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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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ody007
時間:
2017-3-22 04:07 PM
這世道意見分歧太多,吵也吵不完,干脆規定每個人也簽一張自願書,就像器捐一樣,如果自己是非自主的被虐到死,可自我選擇允許犯人不用死刑或可輕判,也可選擇犯人一定要死刑或無期。
凡是事後才讓一群非相關人等在那吵,不知是在吵三個小,也不要給那些知法的人在那玩法條,要就凡是依照當事人意願,你們這些犯人事後還可裝可憐,死人可是連反對的機會都沒有。
作者:
leehung86
時間:
2017-3-22 04:08 PM
智力中低似乎沒有所謂的減刑或赦免要素喔!除非是本身精神異常或是瘖啞人士,當然重度智能障礙以致不能分辨該行為犯罪與否是例外啦!是會斟酌量刑,但...智力中低?!以致沒法控制脾氣,最後將對方毆打輪姦再毆打導致死亡,這樣子可以教化?是要請哪邊的寵物訓練師來教嗎?
作者:
toyota2005
時間:
2017-3-22 04:22 PM
其實不能怪律師 律師本來就要幫當事人脫罪或減輕刑責 這也是職業道德吧
該怪的是法官 法官遴選制度就有問題 在台灣只要會念書會考試就能當法官
看過一篇報導 台灣法官平均錄取年齡是26歲 根本沒啥社會經驗 被戲稱奶嘴法官
所以才會出一堆只會死讀法條做出一堆離譜判決的法官
作者:
K19740510
時間:
2017-3-22 04:3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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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iwi1106
時間:
2017-3-22 05: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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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ekirushiina
時間:
2017-3-22 05: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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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ylan1020
時間:
2017-3-22 06:16 PM
太輕了吧,這種垃圾至少要無期徒刑不得假釋
作者:
wushane
時間:
2017-3-22 06:31 PM
這種行徑的教訓竟然是沒有殺人的犯意
法官如果回到當時現場場景目睹的話
不知做何感想
作者:
M1900574502
時間:
2017-3-22 06:32 PM
法官判刑,也要迎合上意,現在是誰在執政?誰要廢死?
作者:
aikia063
時間:
2017-3-22 06:35 PM
法律對這些人根本沒有任何約束力
這種人出獄後會想反正只要不被抓到
就還會在犯
台灣法律只會綁架守法的人讓她們去死
死後還不能給予公平的對待
作者:
glorious菲羅
時間:
2017-3-22 06:35 PM
本帖最後由 glorious菲羅 於 2017-3-22 06:37 PM 編輯
這判例真的會讓有良知的人握拳,簡直離譜到極點,完全無法接受,恐龍法官為了變相廢死無所不用其極徹底發揮自由心證的極限,什麼就沒殺人犯意,從這群渣虐殺被害者的過程看來明顯就是要置被害者於死地,殺人犯主張只想教訓死者殺人罪就不成?真的是鬼司法可恨。
作者:
e5581345
時間:
2017-3-22 06:37 PM
法院他家開的,冥盡洞執政不意外呀!空心菜再當總統誰可以執行死刑!
作者:
sa6507
時間:
2017-3-22 06:43 PM
就判他去給人圍毆1小時
抓去爆肛 再問他爽不爽
再用火燒一燒沒死直接無罪釋放
作者:
巴格亞魯
時間:
2017-3-22 06:59 PM
沒差反正自己保重別出事就好
說再說綠民還是支持廢死
比方說被斷頭的女童媽媽:我們應該原諒一個可能被教化的人,孩子再生就有了
作者:
kmarstar
時間:
2017-3-22 07:05 PM
不適任法官 檢察官淘汰機制到底要不要建立???????
法官真的在台灣越來越像貶抑言詞!
作者:
POOH0705
時間:
2017-3-22 07:09 PM
本帖最後由 POOH0705 於 2017-3-22 07:11 PM 編輯
廢死黨執政,法官輕判很正常,現在還要改善監獄環境,讓他們的同志過更爽。
是否民進黨來自草莽,支持者也喜歡以偷、搶、騙、殺當作職業呢?難怪民進黨講求「罪犯人權」,罪犯爽放,街頭趴趴走。
作者:
cc890614
時間:
2017-3-22 07:09 PM
台灣的法律跟法官真的都有點問題!!!
作者:
jack100335
時間:
2017-3-22 07: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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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cyaba
時間:
2017-3-22 07:21 PM
不只是恐龍級了 這應該又加天賦屬性變腦洞級法官
原來一堆人去網咖把人架走抓到山上去性侵加吃粗飽是他喵的友善出遊嗎?
另智力中低易衝動官被害者屁事, 民眾要的是公道 瞭嗎?
作者:
kgbl
時間:
2017-3-22 07:25 PM
廢物法官如此判決將來報應必將還諸於身~
作者:
menuling
時間:
2017-3-22 07:29 PM
為何台灣正常的人就該死
反而那些壞心的人卻很難死的了
作者:
letmedie10
時間:
2017-3-22 07:35 PM
真心覺得這些廢物如果放出來...根本危害人間!!!
為什麼法官總是站在加害者的位置為他們著想?不懂??
受礙者就活該倒楣嗎??
作者:
a850057
時間:
2017-3-22 07:35 PM
台灣司法都是保護壞人的,這些人都該判死刑,跟本就不可能教化,放出來繼續殺人.
作者:
sammhanksa
時間:
2017-3-22 07:39 PM
我終於知道外國為什麼這麼喜歡來我們台灣了
作者:
tsehwu
時間:
2017-3-22 07:45 PM
真神人也,想想司法官特考錄取率千分之三,要晉升到高院,更是經過一番廝殺遴選,如此優秀的菁英,果然見地不同!不同的與一般人真真大不同!
作者:
grape9960
時間:
2017-3-22 07:46 PM
本帖最後由 grape9960 於 2017-3-22 07:49 PM 編輯
台灣的垃圾愈來愈多了
法官+醫生+唆使犯罪的人+主犯+共犯
大家都應該來去醫院做一張智力中低的鑑定,一張紙護一生,超划算
都威脅要打死人了,而人也確實被打死了,還「無意殺人」,法官是有事嗎?
作者:
今宵月夜
時間:
2017-3-22 07:54 PM
奇怪了死都死我們這些老百姓也啊怎麼不專門挑政治大官下手?反正你們不就頂著廢死聯盟給你們撐腰?又不會判多重死一個政治官員算一個阿
作者:
儒之部落
時間:
2017-3-22 07: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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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oodbyemy
時間:
2017-3-22 07:57 PM
台灣的司法都在保障壞人嗎
每次這種新聞真的看了令人又氣又失望
作者:
shrek945
時間:
2017-3-22 07:58 PM
現在的社會...真的有錢能使鬼"@#%$@#$%@"推磨啊!
無期變有期...再變十年半載...8年又是英雄好漢!
作者:
money1976
時間:
2017-3-22 08:01 PM
早看淡這類事 ~ 台灣 !? 鬼島 !?
只能說 ... 真給我碰上,死都要給垃圾好看
作者:
yastern
時間:
2017-3-22 08:04 PM
台灣的司法已扭曲 台灣還有所謂的正義 是很難讓人信服的 司法已不是我們所能期待的正義了
作者:
fanky01
時間:
2017-3-22 08:05 PM
這個有教化可能真的是萬靈丹
所以台灣的法律蠻奇怪的
作者:
superbra
時間:
2017-3-22 08:12 PM
一審重判~~~二審減半~~~三審豬腳麵線~~~
作者:
okusenman
時間:
2017-3-22 08:13 PM
律師的工作就是為了幫助僱主脫罪,不然請律師幹嘛?主持正義...?
所以律師這個名稱其實不如訟棍來的貼切..?
或許有些律師只看的到正義不接犯罪者的CASE..?
法官依法審判就犯罪者的動機還有犯罪後的行為去適用法律,很難界定他真的是錯誤的..
如果法官完全依照法律所規定的去審判,有人會說只是概念法學,只會邏輯適用....
這種法官其實功能就跟電腦差不多...
如果法官考慮民意,有人會說淪為民粹或者是法官凌駕於法律之上....
其實最大的問題應該是我們的法律制度吧?
為何不用陪審制度讓人民決定是否有罪、法官決定刑法輕重?
為什麼我們的法律不完善?因為立法委員忙著關說、上節目、報料...?是這樣嗎?
作者:
taco1984
時間:
2017-3-22 08:26 PM
真誇張都殺人焚屍 企圖湮滅罪證...還有強姦
忽然覺得人命不如狗...拿BB槍射狗的 鬧成這樣
結果 這種姦殺 毀屍滅跡的 才判這種罪責
作者:
lih02
時間:
2017-3-22 08:35 PM
法院判決通常背離狀況 真不知道這些官 怎麼判的
作者:
hsiang0301
時間:
2017-3-22 08:37 PM
法官不食人間煙火,這種人渣還說沒有犯意只是教訓
作者:
seed2362000
時間:
2017-3-22 08: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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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重劍殤
時間:
2017-3-22 08:42 PM
就是因為有這種法官 才會讓社會這樣亂
犯罪輕判 死的又不是他家人 當然會這樣判
無奈 要是這類型恐龍在多一些 以後路邊殺人也沒事情
作者:
jackiechan1234
時間:
2017-3-22 09:04 PM
有這樣的恐龍法官、怎麼可能期待司法會公正?會因此出現這種判決也就不奇怪了。
作者:
adzx520
時間:
2017-3-22 09:04 PM
就是該死
為何還活著
這種滔天大罪
怎麼可能輕放
作者:
devil969878
時間:
2017-3-22 09:05 PM
教訓死者,不是殺人,把殺人罪改依傷害致死罪論。
挖靠,鬼島法官是智商太高還是精神錯亂啊??
作者:
alenquer
時間:
2017-3-22 09:36 PM
20年...我還要花納稅錢養這些廢物20年...法官怎麼不去吃屎算了?
作者:
smmriyonk
時間:
2017-3-22 10:00 PM
樓上的,我們不只納稅養這些廢物20年,他X的還得養這些廢物法官!!!
作者:
PILIQQQ
時間:
2017-3-22 10:11 PM
甚麼叫司法改革?這種的情況才是要司法改革,法律當然不是為了伸張正義,但一個若連維持社會秩序和公理都辦不到的法律,根本就沒有存在的價值!這些很熟悉法律的書呆,真的瞭解這個中含意嗎?
作者:
平淡幸福
時間:
2017-3-22 10:57 PM
法官大人 還是直接放出來不要關了
社會上有些智力更是偏低的朋友
想去認識 並深入探討一下對方
在生命消逝的瞬間是否可以逆轉的問題
被害者家屬 或許 有受到壓力
但 高高在上的 也被金條砸到嗎
作者:
right
時間:
2017-3-22 11:17 PM
本帖最後由 right 於 2017-3-22 11:18 PM 編輯
黨國司法當初創立的目的就是為了包庇犯罪,只要不改革罪犯就會永遠被輕判
作者:
simonlion
時間:
2017-3-22 11:31 PM
殺人後焚屍,可教化
還有什麼事情不能好好說
台灣的法官頭腦裡面裝的都一般人不一樣
作者:
waser
時間:
2017-3-23 12:10 AM
真的是在比下限的
不要到時候街上隨便都是殺人犯阿
作者:
虎班貓
時間:
2017-3-23 12:42 AM
法官無良的做這種判決都不怕報應到自己身上嗎?
作者:
aq63
時間:
2017-3-23 01:50 AM
台灣的司法真是爛到爆.這麼多人罵那些當官的.都沒看到嗎..都沒人提出來改革嗎..難怪罪犯抓不完
作者:
KON曜
時間:
2017-3-23 02:05 AM
鬼島法官真的讓人搞不懂,這樣還有可教化?
死者生前的痛苦,家屬的痛,誰來償還
作者:
liangwalker22
時間:
2017-3-23 02:16 AM
老實說
雖然該尊重法律專業
但真的與社會脫節太多了
會因為爭吵,就直接圍毆,還要性侵
這種人會是有教化可能???
作者:
tonyt00177
時間:
2017-3-23 02:24 AM
所以只要是8+9
殺人放火都沒事就對了
作者:
道地
時間:
2017-3-23 02:34 AM
真的是誇張的判決 不知道說什麼才好
作者:
gonlay
時間:
2017-3-23 02:38 AM
一天到晚高喊人權
喊到變成受害者沒人權
我最不爽看到"有教化的可能性"這種字眼
用在那些我認為該判死刑的人身上...
作者:
hbzncu
時間:
2017-3-23 02:44 AM
這法官太扯了...這群人渣應該讓他們好好在牢裡反省別再出來害人!
作者:
roger58
時間:
2017-3-23 02:52 AM
太多這種~這恐龍法官到底在想什麼?
作者:
kgwdm
時間:
2017-3-23 03:0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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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lovecat2013
時間:
2017-3-23 03:15 AM
唉~
人命不值錢呀!!
真的不能認同廢死,因為多數加害者的手法十分殘暴,像那些隨機殺人的根本也沒動機…
無言!
作者:
j19890224
時間:
2017-3-23 03:16 AM
請將心比心阿 如果是法官你自己的女兒被如此殘忍的虐殺了 你還會這麼的判嗎
哀 那些人出來後 對這社會也只有負面影響 為何還要留著他們
讓受害家屬陷於恐慌之中
作者:
龍小呆
時間:
2017-3-23 03:42 AM
國之將亡,必有妖孽
主昏臣庸,上下交相賊
其禍不遠矣!
作者:
帥帥仁仁
時間:
2017-3-23 03:50 AM
相信如果那法官女兒被比照辦理,結果兇手也是輕判的話應該不會有人出來譴責......
作者:
燁舞
時間:
2017-3-23 04:02 AM
不論動機如何就已經造成死亡了-.-!!!
理應用命來陪X
以後要是放出來.....在害到其他人呢?
作者:
bbs0616
時間:
2017-3-23 04:15 AM
只想知道如果今天環境是古代而受害者是皇親國戚
不知判決會不會跟這次一樣還是誅九族..
作者:
67447734
時間:
2017-3-23 04:38 AM
加油,把阿三仔踩在腳下,成為亞洲地區第一就對了
作者:
zz123484
時間:
2017-3-23 04:51 AM
無期變二十
然後關個幾年
假釋出來繼續犯罪
是不是這個意思
真是低能到極點的判決
作者:
moneyleon
時間:
2017-3-23 05:59 AM
我開始慢慢相信有一成法官會收錢的說法了...
作者:
cattyhsieh
時間:
2017-3-23 06:16 AM
看到這種判決就深深地覺得真的不用怕做壞事
因為法官都會幫你往好的方面去辯解
真是一個充滿『真善美』的法律世界啊 = =
以後不管怎樣把人往死裡打
最後都只要說『我不是殺人是不小心傷害致死』就不會被判死刑了
無期徒刑這種東西關個幾年再來表現優良(誰知道犯人真正在牢裡的表現...)然後說他已有悔意(誰知道是否真有悔意...)再來個甚麼大赦的,就出獄還是一尾強姦傷人活龍了。
作者:
terry2302
時間:
2017-3-23 06:32 AM
我說............法官大人
您有女兒嗎?您親眷裡有女性嗎?這麼判是不是詔告天下可以對您身邊的女性比照辦理?
您到那時可得用上自己的判決說服您身邊的人啊!
作者:
qwaszx0909
時間:
2017-3-23 06:40 AM
不是合夥犯罪都一律死刑的嗎
現在法律怎變的這麼不堪
作者:
0926116093
時間:
2017-3-23 06:44 AM
這四個應該判以死刑
台灣怎麼都是低能法官在判刑的
作者:
洪老傑
時間:
2017-3-23 07:02 AM
在咱歹丸這個天龍國只有有錢有勢的天龍人
才能受到司法保護
其他人就只能自求多福了
作者:
avon3226
時間:
2017-3-23 07:07 AM
現在的恐龍真是滿街跑了
作者:
KKILER
時間:
2017-3-23 07:22 AM
我真的覺得現在大部分的法官真的腦袋有洞都沒救了
還在養他們浪費納稅人的錢
作者:
jeanyichen
時間:
2017-3-23 08:20 AM
亂世要用重典。現在的法官真的有點問題了。
太追求法律條文的內容,卻都忘記的真正制法的目的為何了。
作者:
b9931032
時間:
2017-3-23 08:23 AM
官大學問大,
看法不一樣,
恐龍橫行
作者:
chiugida
時間:
2017-3-23 08:29 AM
廢死聯盟看到這一篇應該會大放煙火
等到他們家人受到同樣的對待 看還有什麼想法
作者:
chenwal
時間:
2017-3-23 08:34 AM
犯罪合理化??
以後台灣是否壞人橫行
毫無天理
作者:
luchianno
時間:
2017-3-23 08:36 AM
無期徒刑改判20~28年,爽不爽 !?
作者:
白蓮梵天
時間:
2017-3-23 08:52 AM
現代這社會
人命一點也不值錢
比毛小孩還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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