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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食古不化還是同性婚姻合法化? [打印本頁]

作者: fles8738    時間: 2016-12-22 11:43 PM     標題: 食古不化還是同性婚姻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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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uomojo    時間: 2016-12-23 10:11 AM

直接複雜貼上是違反版規的 版主會要你三日內附上心得 不然刪帖扣績分

婚姻是異性交配繁衍下一代 所衍生出的制度
這制度讓親屬關係明白明確

時代進步 觀念進步 台灣人對同性婚姻不排斥
但要修改民法讓夫與妻變成都是配偶 為何不都叫愛人同志就好了
夫不是夫 妻不是妻 都是父 都是母 完全亂了套

為了讓同性婚姻能領養小孩 所以才要修改民法
但同性伴侶能相守到老的很少 同性伴侶分手離婚  
所領養子女都無血緣關係 兩人都不要小孩時怎麼辦?
還有所領養子女的血緣關係也完全不明確 近親通婚可能性增大
學校教性知識 怎麼教男男交 女女交?

同性婚姻不是宗教問題 是社會問題 是人倫問題
挺同的都知道 反同不是反對同性婚姻
但把反同都打成反對同性婚姻 就是要修改民法
讓夫不是夫 妻不是妻 都是配偶 男的是爸也是媽 女的是媽也是爸
兄弟姊妹只是一起生活的人.....乾脆廢掉民法算了





作者: fles8738    時間: 2017-1-2 01:1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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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uomojo    時間: 2017-1-2 10:09 AM

fles8738 發表於 2017-1-2 01:16 AM
其實我是大家族裡成長的小孩,面對稱謂這件事,我打從小到大都沒能準確地喊出長輩的稱謂,即使如此我們的 ...

你説的稱謂 和我說的稱謂不一樣 我說的稱謂 是親屬關係
最初尤美女的版本 是把夫妻都改成配偶 沒有誰是夫誰是妻
這樣才能符合同性婚姻的需要 但社會反彈聲浪太大 尤其在中南部
挺同 反同 的癥結點在要修民法還是立專法

現在通過的版本 只是增列可同性婚姻 不是修民法也不立專法
會變成這樣 是民進黨主要支持者主要在中南部 民進黨不敢犯眾怒
既讓同性婚姻合法 又讓蔡英文承諾兌現 又不惹怒主要支持者

為什麼不一開始就這樣弄?因為民進黨還當自己是在野黨
粗造的政策都直接丟出來 忘記已經執政 後果都要自己承受
這裡是宗教版 不能講太多政治議題

正統宗教都強調人之間的明確關係 沒有夫沒有妻 不就沒有爸沒有媽
父母是家庭中心 沒父沒母還是個家嗎
只為了少數的同性婚姻 毀了宗教基本精神 宗教能接受嗎
這就是歐美思想觀念最開放 同性婚姻議題還是炒的很兇的原因
同性結婚不是重點 重點是後續 扶養義務 監護權

水溝很臭 蓋子不打開都沒事 蓋子打開還去攪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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