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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誣馬英九收3億政治獻金 段宜康判賠60萬][蘋果][2016-12-20] [打印本頁]

作者: piercecat    時間: 2016-12-20 11:30 AM     標題: [誣馬英九收3億政治獻金 段宜康判賠60萬][蘋果][2016-12-20]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2014年在電視節目及臉書,爆料指時任總統馬英九曾在2008、2009年間收受電子業者2億元政治獻金,另影射馬2009年在亞翔合併案中疑收1億元獻金,遭馬英九提告求償1000萬元並要求在《蘋果》等4報刊登道歉啟事。高等法院今判決段須賠償馬60萬元,並在段自己臉書刊登道歉啟示1日。高院稍後提供判決理由。可上訴。此案一審台北地院認定段宜康就亞翔案部分未經合理查證,今年2月判他要賠馬英九60萬元並在4家報紙登報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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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這法官真的是佛心來了.
在電視上汙衊別人,只判在自己臉書道歉.
好比大街上打人,小巷子道歉.

作者: thanksbye    時間: 2016-12-20 11:3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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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owei15    時間: 2016-12-20 11:57 AM

難怪他會去當不分區的,要是區域立委的話,早被提起罷免了!!!
作者: kyoandgto    時間: 2016-12-20 12:20 PM

要登報道歉吧..
臉書登道歉,根本沒什麼..
立委與名嘴 最愛亂槍打鳥,有沒有正確完全不負責任
作者: wange88    時間: 2016-12-20 12:27 PM

隨便開口汙衊.浪費國家司法資源.應該判掌嘴1000下.看下次趕不敢亂說話
作者: ben6705    時間: 2016-12-20 12:49 PM

判輕了,畢竟段宜康是立委,吃定法院的人.
反正沒有可用的罷免法,拿這些立委沒法辦.
法院是民進黨開的再次印證.
作者: ss995511    時間: 2016-12-20 01:25 PM

案子沒定讞 可上訴 那就表示還會判的更輕.... 以曲棍球的性格 一定會硬ㄠ到底 等著看戲
作者: kn4624    時間: 2016-12-20 01:38 PM

本帖最後由 kn4624 於 2016-12-20 01:40 PM 編輯

這事媒體都會報導,
報紙道不道歉無所謂,
在自己臉書道歉比較有打臉效果。
不過只有一日太便宜他了。


作者: jcme    時間: 2016-12-20 01:44 PM

kyoandgto 發表於 2016-12-20 12:20 PM
要登報道歉吧..
臉書登道歉,根本沒什麼..
立委與名嘴 最愛亂槍打鳥,有沒有正確完全不負責任 ...

如果有什麼,這法官也不用做了吧?
就算是法官也是要吃飯的嘛,怎麼能讓主子臉上過不去
作者: 19875625    時間: 2016-12-20 01:54 PM

本帖最後由 19875625 於 2016-12-20 01:58 PM 編輯

會不會高興得太早?還沒定讞前一切都還很難說啊

作者: gogosp    時間: 2016-12-20 02:07 PM

誣馬英九收3億政治獻金 段宜康判賠60萬,不管藍綠政治人物都一樣,想要指責別人時最好要有證據才不會誣告!

作者: hhoe876181    時間: 2016-12-20 02:14 PM

我心較期待他何時吞球球
台灣的判決,無窮的上訴,這種判決看看就好
幾年後,還不是又拿出來到處亂講
台灣法律最不尊重的,其實就是政治人物
作者: jahowa_ishmael    時間: 2016-12-20 02:41 PM

我只想知道,這個傢伙到底打不打算吞曲棍球?
作者: LOTTO0110    時間: 2016-12-20 02:58 PM

判的太輕了  讓這些口無遮攔的 名嘴立委根本不怕 只要選上了60萬算甚麼...
作者: tcaa43    時間: 2016-12-20 03:11 PM

罰這60萬.....我還希望讓他吞曲棍球
到時他會不會拿一顆湯圓上面寫"曲棍球"然後吞下去吧
政治人物都是這樣,講要退出政壇又繼續再當
我還覺得跳海的王世堅比較帥氣
作者: 2uup    時間: 2016-12-20 03:31 PM

法官應該判重一點,對這種惡質選舉抹黑才有嚇阻的效果
作者: catdog3721    時間: 2016-12-20 04:17 PM

他應該........沒差吧   說好的吞球在哪阿
作者: dakin    時間: 2016-12-20 04:53 PM

現在的爆料,有些看到影子,就生一個子。
作者: Roach213    時間: 2016-12-20 05:15 PM

法官能再加一項
強制執行吞曲棍球嗎?
說得到做不到的東西
作者: 159487263    時間: 2016-12-20 05:37 PM

馬都送扁進去關了
他會留尾巴給你抓
哈哈哈~~~
作者: sampoken    時間: 2016-12-20 05:52 PM

判這樣就能停止公眾人物 名嘴亂講話 我想應該要有專法專門乏這些人 尤其我最期待某位女名嘴 罰死她
作者: sorry886    時間: 2016-12-20 06: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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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uing.yang    時間: 2016-12-20 06:43 PM

判的太輕了啦,這樣根本無法有效的嚇阻這些人的口水
作者: a850057    時間: 2016-12-20 07:09 PM

有沒有要吞球頭,隨便亂報料,又死不認錯,民進黨只有這些人存在嗎?
作者: 匪兵乙    時間: 2016-12-20 07:39 PM

60万太少了
馬英九怎麼不要多一些
作者: richgod    時間: 2016-12-20 09:25 PM

段宜康還是吞曲棍球去算了!整天都只靠一張嘴騙吃騙喝,當個立委還四處惹是生非,拚命想登上版面,完全是活寶一個!
作者: aasbaaae    時間: 2016-12-20 09:41 PM

本帖最後由 aasbaaae 於 2016-12-20 09:41 PM 編輯

我騜唯一的優點就是清廉阿

也就綠粉會蠢到想挑戰這條

不管怎麼抹

最後臉腫的還是綠粉自己

賠60萬表示兩次審案恐龍已經很給面子了

再上訴要是被加重判個200萬

看要去哪邊生錢
作者: thyu11    時間: 2016-12-20 09:58 PM

一切都是為了選票~
先抹黑~其餘的官司以後再說
當選後,說話最大聲~

現在大家比較關心他何時要吞球
作者: wangminyuan    時間: 2016-12-20 11:23 PM

要段委員賠六十萬太少了, 應該要他吞曲棍球才對,
作者: right    時間: 2016-12-20 11:45 PM

只能說段宜康太輕敵了,可以合法貪汙的水庫馬英九,在國民黨創立的司法體制上,影響力還是很大的
作者: 4457ab    時間: 2016-12-21 10:44 AM

誰管這垃圾要在哪道歉,要賠多少錢
林北只想看他吞曲棍球而已
作者: easachang    時間: 2016-12-21 10:47 AM

這傢伙到底是民進黨的邱毅還是邱意~~
作者: fogman999    時間: 2016-12-21 12:40 PM

本帖最後由 fogman999 於 2016-12-21 12:41 PM 編輯

就法理來講,在甚麼媒體上毀謗,就應該要在該媒體上道歉,這是平衡原則....
在臉書上道歉......嗤!
作者: huduke001    時間: 2016-12-21 05:15 PM

這個判決怎麼能這樣判呢?既然段宜康說馬英九收了人家一億的政治獻金,現在證實是他自己亂說,那麼馬英九少了這一億不是應該由段宜康賠嗎?所以我主張,既然是誣告~~這個損失理當由誣告者全數賠償才對,我認為應該判決如下,段宜康先生賠償馬英九先生一億元新台幣,至於道歉則不用了,也不用執行其他的處分或是之類的,欠債還錢,如果還不出來就請君入獄,各位看官意下如何啊?
作者: 李很白    時間: 2016-12-21 05:36 PM

打嘴砲最厲害,記得要有證據再罵人,曲棍球不吞,下次不投你了
作者: geniusada    時間: 2016-12-21 05:42 PM

亂栽贓又不肯認錯
段先生應該是代表性人物了
作者: laokung3    時間: 2016-12-21 06:25 PM

線吞曲棍球吧 曲棍球立委 綠民的最愛
作者: vvikimo    時間: 2016-12-21 06:36 PM

本來以為他是戰將,
結果是胡言亂語的豎仔。
作者: apache7174    時間: 2016-12-21 07:15 PM

口無遮攔的到處爆料
也不先查證
罰他60萬
算便宜他了  
作者: shiaohoo    時間: 2016-12-21 08:15 PM

阿扁的事情到現在都還沒破案,如果去告了話不知道可以得多少哩!?
作者: 彾冷    時間: 2016-12-21 08:29 PM

判的太輕
意思就是隨便汙衊他人
沒有捨麼太大的刑責
就像跟別人說汙衊沒捨麼

作者: bluesuperpt    時間: 2016-12-21 08:58 PM

當時罵得這麼兇
現在只要賠這樣
真的是標準出一張嘴就沒事

作者: ab12a222    時間: 2016-12-21 10:01 PM

改成判罰誣賴的金額10分之一就好了....3億罰三千萬  應該就會心痛了吧

台灣亂說話的名嘴  政治人物太多  搞得大家都不用證據  想說什麼都亂說
作者: sppgi9999    時間: 2016-12-21 10:43 PM

支持他吞曲棍球吧......

作者: david12345678    時間: 2016-12-21 11:20 PM

他到底吞不吞曲棍球???
說好要吞的阿
不要他賠錢啦
要他履行諾言吞球啦
作者: fuckeyen    時間: 2016-12-21 11:28 PM

現在換哪個名嘴要談和解?我記得是個老女人
作者: ron_luan    時間: 2016-12-21 11:47 PM

我想政治要清明
絕對是要能做到負責任
如今的政客信口雌黃
都要給予一個教訓
作者: chl1421    時間: 2016-12-21 11:56 PM

對一個有總統身份的人
做這種事情污衊
其實很要不得
台灣最不欠缺的就是謠言
要進步阿
作者: kp831012    時間: 2016-12-22 12:45 AM

有些立委整天亂槍打鳥

為什麼都沒有逞罰機制呢

是後臺太硬嗎
作者: maxwellpan    時間: 2016-12-22 01:09 AM

由這篇報導看起來馬是勝訴了,段還會繼續上訴嗎?
作者: safinyi    時間: 2016-12-22 01:17 AM

段正淳...你去.....
台灣有這些XX...不爛也難...沒一個真正在乎人民的!
作者: kgwdm    時間: 2016-12-22 01:3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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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amy820401    時間: 2016-12-22 01:37 AM

到底標準在哪裡=_=
誣告罪呢?
作者: auke258    時間: 2016-12-22 04:01 AM

沒錯,法官判的太輕了,
中國民進黨同志段宜康栽贓汙衊造謠抹黑前總統,
此風一定要改.
作者: phtn    時間: 2016-12-22 04:07 AM

常常覺得我們的立委應是演員出身,他們就是愛演,60萬對他們來說只不過是一筆小小的治裝費
作者: Daniel333    時間: 2016-12-22 07:09 AM

好險這一次不是吞曲棍球?希望立法委員段宜康在質詢別人時要有查證的功課?
作者: 白蓮梵天    時間: 2016-12-22 07:57 AM

這應該需要重罰吧
這對政治人物的名聲是一大傷害耶
作者: pkpkhi1    時間: 2016-12-22 08:04 AM

欠人民一顆曲棍球 這位大立委到底吞不吞阿 ~!
作者: 黑色天使羽翼    時間: 2016-12-22 08:57 AM

說真的~民黨還是學不到教訓  不是嘴巴說說就沒事  爆料也要有根據

說真的我很不喜歡段問人的口氣
作者: WANGER40    時間: 2016-12-22 09:17 AM

段是在卡位民進黨新三寶嗎?
作者: RX-DX    時間: 2016-12-22 09:21 AM

所以...那個三顆曲棍球勒?
還要不要吞啊? 我等著看吞曲棍球實況阿
作者: taisgigi    時間: 2016-12-22 10:05 AM

kn4624 發表於 2016-12-20 01:38 PM
這事媒體都會報導,
報紙道不道歉無所謂,
在自己臉書道歉比較有打臉效果。

就PO了不能刪就好了嘛
作者: taisgigi    時間: 2016-12-22 10:07 AM

這讓我想起了另外一位小姐
目前以她聽說來的說法
應該也是冷冷
作者: kakukuo1    時間: 2016-12-22 11:01 AM

吞曲棍球吧! 到底打不打算吞曲棍球?
作者: k07220126    時間: 2016-12-22 11:11 AM

政客講話不都是這樣
有沒有證據一回事
先講先贏
反正最後就算錯了也損失不大
如果矇到了那就大賺特賺
作者: cb56789    時間: 2016-12-22 11:12 AM

這痛無痛不養的 對他來說根本沒什麼
作者: vv8js30q9    時間: 2016-12-22 11:24 AM

要是我有2000萬以上我就不工作了
作者: casper97    時間: 2016-12-22 11:52 AM

就60萬和臉書道歉喔?
我比較在意的是吞球那件事,不知有沒有要表演?
作者: 你才是豬勒    時間: 2016-12-22 12: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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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wxyzxxx0256    時間: 2016-12-22 03:00 PM

他們敢污就一定有絕對的自信不會被抓到,只能說要確保絕對的證據再去玩這個比較好
作者: 鴨子一隻    時間: 2016-12-22 03: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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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nj1101    時間: 2016-12-22 03:01 PM

選得上最重要,反正不痛不癢啊!!!......
作者: lu3210    時間: 2016-12-22 03:22 PM

綠畜怎麼一堆這種廢渣...以為亂講話亂告都沒事...回家吃屎好嗎...有這種廢渣民意代表難怪國家亂糟糟...
作者: 吃飽的潘潘    時間: 2016-12-22 03:33 PM

曲棍球何時吞??
很想看呀
作者: 天幻奇響    時間: 2016-12-22 03:38 PM

這判決真的是有點輕
立委名嘴都沒有證據隨便亂說話
製造社會亂象
下次要告要先把證據收集好吧
作者: love780519    時間: 2016-12-22 04:10 PM

才罰60萬
這些打嘴砲沒證據一直罵
亂唬爛一堆綠祖就高潮
當年柯建銘也搞勝文
怎都沒判刑罰

作者: jeff688688    時間: 2016-12-22 05: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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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dd57sdd57    時間: 2016-12-22 05:28 PM

如果我是馬英九的話
60萬可以換吞60個曲棍球
作者: wilson1004    時間: 2016-12-22 05:29 PM

判的太輕了,台灣的恐龍法官真的太多,不知人民是否有罷免法官的權力
作者: a5720104    時間: 2016-12-22 05:42 PM

看他本人對這場判決的回應
就知道他根本沒有打算反省
總之就等著看他繼續上訴到定讞吧
作者: breezeefairy    時間: 2016-12-22 05:52 PM

本帖最後由 breezeefairy 於 2016-12-22 06:37 PM 編輯

反正他下次一定會再這樣玩
因為  南部那些  還有綠民 都吃那套
60 萬對他根本不痛不癢  搞不好還有獨派大老幫它出

塞曲棍球  他不是說叫妳們請神明來塞我阿 (他才不會吞)
痞子 一個  
作者: kerry7788956    時間: 2016-12-22 06: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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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iragemig    時間: 2016-12-22 06:15 PM

本帖最後由 miragemig 於 2016-12-22 06:15 PM 編輯

整天亂噴亂吠

結果通通都是假的

你到底要不要吞球阿

滿嘴廢話的

真想看看他支持者長什麼樣子
作者: joye5029    時間: 2016-12-22 06:17 PM

嘴賤的下場終於翻船,但他應該會很不要臉繼續耍賤
作者: chuang.c.c    時間: 2016-12-22 06:33 PM

可上訴,輸贏還言之過早,現在可是英媓當家。

作者: wonderwork    時間: 2016-12-22 08:13 PM

說好的吞球呢?
我可以支助一根球桿,吃球不配球桿怎麼夠味
作者: cgh1478    時間: 2016-12-22 11:20 PM

有判和沒判有什麼差別?
60萬又不是段先生的?
還不是納稅人的錢...。
作者: fu611    時間: 2016-12-22 11:27 PM

反正現在隨便亂嘴也沒什麼關係了

60萬?對他們來說跟60塊差不多吧

FB道歉?呵呵
作者: yx9250    時間: 2016-12-22 11:45 PM

哇!亂誣賴
不用登報道歉還只賠60萬
作者: zz123484    時間: 2016-12-23 12:44 AM

還是有幾分證據
說幾分話胡亂告
最後自己被打嘴巴
雖然我不相信馬清廉
只能說手段高明
作者: 隨風飄舞    時間: 2016-12-23 08:05 AM

現在政治人物都是這樣啊,看到黑影就開槍~
作者: egoholihi    時間: 2016-12-23 08:13 AM

到底是為了 搶版面
還是為了替黨 出來政治鬥爭呢
反正  在這鬼島上 也不是只有她啦
就讓我們繼續看下去吧
作者: 御貓族    時間: 2016-12-23 09:30 AM

這個 烏龜 說 如果是假的 清白的 它就要吞球 怎麼到現在 還沒吞

你同黨的 說 要跳海 他就真的去跳海了 他比人家還沒種
作者: kkiitt    時間: 2016-12-23 10:18 AM

台灣公務機關
不是老拿美國等國比較和搶世界第一
怎不學學美國判賠到破產
那以後就沒人敢亂講了..........
作者: ctp0836449    時間: 2016-12-23 10:53 AM

沒有人相信司法,也沒想去了解真像
一個判決個自解讀
作者: ouj    時間: 2016-12-23 11:16 AM

再加罰吞一顆曲棍球好了
該罰就罰,這傢伙應該會繼續上訴吧
作者: julian320    時間: 2016-12-23 01:32 PM

一切都是花錢買平安了,看樣子很多時候住嘴比較好一些吧~
作者: cp7733    時間: 2016-12-23 06:40 PM

感覺這新聞有點久...2月判賠@@"
這判的也太輕 也難怪很多民嘴口無遮攔
收起來的費用都不知道多少了
開口三億  好歹也陪個1/10吧
馬英九才要 一千萬 正常不是嗎
不然都不知道收電視台或某黨多少現金來賠這筆
作者: cute80217    時間: 2016-12-23 11:52 PM

XD 原來只要道歉就可以了事

難怪 那麼多人在隨便亂說

真是民主
作者: BC0951049    時間: 2016-12-24 12:27 AM

還有第三審不用太緊張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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