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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監理站無間道 美女職員洩個資助男友奪股權][蘋果日報][2016-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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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O10
時間:
2016-11-26 05:39 PM
標題:
[監理站無間道 美女職員洩個資助男友奪股權][蘋果日報][2016-11-26]
本帖最後由 火砲 於 2016-11-30 04:13 PM 編輯
新北市1名黑道男子,去年散布某健身中心老闆掏空公司流言,再藉口幫忙解決入股得逞。未料,黑道男精準掌握被害人行蹤,派人尾隨恐嚇交出經營權遭拒。去年股東會率眾痛打被害人,逼謊稱掏空健身中心,並逼簽股權讓渡書(市值約350萬元)與簽本票得逞。被害人報案竟查出黑道男女友,利用監理站職務之便,提供被害人車籍資料藉以掌握行蹤,訊後黑道男及其女友遭送辦。
檢調調查,洪姓男子(31歲)自稱是竹聯幫平堂成員,洪男因愛運動,去年到新北土城某健身中心運動後,覺得該公司營運頗佳,便想要入股該店。洪男先是散布運動中心帳目不清、呂姓老闆私吞公款、掏空健身中心等不實流言,再向呂男宣稱可用其黑道背景幫忙解決「化解」討公道,並要求入股得逞。
未料,洪男食髓知味,逐步威逼呂男交出經營權未果,開始打電話騷擾呂男家人,派手下在呂男所經之處蹲點站崗,再恐嚇「XXXX車主便是你媽的名字」、「我都查過了」等話,讓呂男相當驚恐,不解「為何行蹤總被精確掌握?」
呂男向《蘋果》指稱,去年8月洪男竟撂來10多名小弟,在健身中心外集結,隨後與另名股東勸離正在店內運動的會員,還拔掉監視器電源。再以召開股東會為由,誘騙他去報告營運狀況,不料,卻被迫破謊承帳目不清、掏空健身中心等,還要他簽下讓渡書,他不從便遭一陣狂毆,導致頭、臉多處撕裂傷鮮血直流。
呂男驚恐地說,過程中,洪男夥同其他股東,再以權益受損要求賠償精神損失,強逼他簽下5張10萬元本票,並要家屬先代墊50至100萬元作為頭期款,若不從便對他不利,為求自保只好被迫簽下「讓渡書」(市值約350萬元)與50萬本票後才得以脫困。不甘一手建立心血被強奪,家人又飽受恐懼,只好報案。
案經檢調偵查,洪男犯罪事證明確,但偵辦過程,卻意外查到洪男的龔姓女友(任職桃園監理站)利用職務之便,私自調閱呂男及呂母的車籍資料,提供洪男掌握呂家行蹤,訊後將洪男等人依組織、恐嚇取財、傷害、侵占等罪嫌送辦,龔女則被依公務人員洩密罪、違反個資法等罪嫌函送。
對此,桃園監理站副站長許錫芳表示,龔女服務至今已滿3年,平日工作正常,對於龔女涉案感到十分震驚。許錫芳說,檢調調查前半年,龔女已調離不須接觸個資的業務,目前仍正常工作尚未進行懲處,將全力配合調查,待司法調查結果,若龔女確有涉案將依規定究責及移送考懲。
律師張建鳴表示,洪男恐涉及刑法恐嚇取財、妨害名譽等罪,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000元以下罰金。至於女公務人員以職權洩漏民眾個資以利他人,恐觸刑法瀆職罪第132條第1及第2項規定:「公務員洩漏或交付關於中華民國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突發中心/新北報導)
我記得因為公務員的疏失或過錯,而導致民眾權益受損,是可以申請國賠的,那像是個人資料這麼重要的事,再加上身體受傷害、心理受傷、影響健身中心聲譽和收入,零零總總加一加,可以申請國賠不少錢吧。
然後國家再向龔姓女業務員求償,讓她傾家蕩產。
作者:
330033
時間:
2016-11-26 06:13 PM
男人不壞,女人不愛,感覺永遠都是真理,一看到那些黑道、毒蟲、詐欺犯,身邊都一堆女人包圍,突然覺得當好人真可悲
作者:
jordan23jordan
時間:
2016-11-26 06:40 PM
為了愛情 犯下錯誤 是最傻的了
進去監獄 只會更糟
作者:
csvsc2a32
時間:
2016-11-26 07:11 PM
看來這下犯嫌女友假藉公務之便 洩漏個資 應該是可以聲請國賠
作者:
jeff78
時間:
2016-11-26 07:12 PM
這種人除了害了自已,也害了女友可能失去工作呀
作者:
yahooo
時間:
2016-11-26 07:35 PM
不知該說什麼? 原來,我們就是這麼被弄的。
全抓去關吧
作者:
enets
時間:
2016-11-26 07:46 PM
一個暴力強奪人民私有財產 一個為謀私利洩漏公務應保密資料 這兩種社會敗類 應嚴加懲處
作者:
kexiya
時間:
2016-11-26 09:03 PM
奪股權還真是不少方式跟伎倆阿
人漂亮心未必美
只可惜現代多半都看外表
作者:
wangminyuan
時間:
2016-11-26 10:19 PM
監理所的人員應該也有失職吧,公家機關的資料隨便就流出去了。
作者:
ron_luan
時間:
2016-11-26 10:23 PM
好好的公務員
知法犯法
為了愛錯人損失了一輩子
作者:
andersonfly
時間:
2016-11-27 12:19 AM
公務女友的黑道男友....不知是要講這女孩上進還是沉淪....不過無間道一直都有....不管各行各業都一樣...
作者:
a5720104
時間:
2016-11-27 12:21 AM
這名男子真是倒楣
原以為是請來幫忙解決健身中心的問題
沒想到卻是引狼入室
唉...發生這樣的事
他應該也沒辦法經營下去了
作者:
aasbaaae
時間:
2016-11-27 12:29 AM
當然可以申請國賠
可求償金額不會少於500萬
這下綠粉可要肉痛了
綠粉一怒
這犯案的人恐怕下場會遠遠超過他們的想像阿..
作者:
344446321
時間:
2016-11-27 12:53 AM
厲害的是....
這女的只有被調職沒有被停職(主管竟然說要等判決出來再懲處)
是有後台嗎?
還有...這是他幹的唯一一件嗎?(我才不信)
作者:
elvis1106
時間:
2016-11-27 01:23 AM
刑法瀆職罪章第一三二條第一及第二項規定:「公務員洩漏或交付關於中華民國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此一規定,為公務員一般洩密罪之刑責。
作者:
御貓族
時間:
2016-11-27 01:47 AM
這種公務員 應該 是直接求償 然後在 革職 的呀 怎麼還會 只是 調職 繼續留用
所以 公務員 會爛 不是沒理由的
作者:
BC0951049
時間:
2016-11-27 02:09 AM
這種婊子就是要帶到床上教訓
作者:
白蓮梵天
時間:
2016-11-27 08:48 AM
果然水清無魚
混水模魚才是王道
作者:
avon3226
時間:
2016-11-27 08:53 AM
人美心不美,要小心蛇蠍美人
作者:
samb9015001
時間:
2016-11-27 08:54 AM
公務員洩漏個資,這樣行為開除她,不為過。
作者:
lakebreaker980
時間:
2016-11-27 12:53 PM
真誇張 這樣的公務員還是快開除吧
台灣的法律真的都是幫壞人
作者:
freedomx10akl
時間:
2016-11-27 01:24 PM
這還不用被資遣喔 公務人員是過太爽喔
好好的公務員有黑道男友 台灣的體制是怎樣啦
雖然我知道一堆政客都是黑道 但底層也是是怎樣
黑道治國喔
作者:
nagare68
時間:
2016-11-27 01:48 PM
像這種造成民眾傷害損失的工務員根本不適任!
及早將他解職較好
我可不想付這種稅金來養這種公務員
作者:
vvikimo
時間:
2016-11-27 01:56 PM
因為公務員的疏失所導致的損失,
當然要要求國賠,
讓該女付出應該的代價。
不要輕看自己的公職角色,
假公濟私更是不足取。
作者:
皁峻節
時間:
2016-11-27 02:41 PM
額,脅迫簽本票根本是犯法阿,真是無語了
作者:
hsiang_lin
時間:
2016-11-27 04: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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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ukk2007921
時間:
2016-11-27 04:25 PM
這種劣質公務員早就應該重懲
蛇蠍美人可怕啊
作者:
Gost00
時間:
2016-11-27 04:37 PM
可惜葬送了自己的公務員前程
但沒立即停職處分還真誇張呢
作者:
小小淫命
時間:
2016-11-27 04:55 PM
這種公務人員敗類..解職吧..不然對不起其他好公務員
作者:
k11040711
時間:
2016-11-27 11:46 PM
僅僅調職而已
這算是低風險高報酬的賺錢手法耶
拼過就董娘 沒拼過 依然是公務員
怎樣都不吃虧的感覺
作者:
stupidest_x
時間:
2016-11-28 12:23 AM
這可不是道歉就能了事的了,而且會有案底跟著一輩子,也不可能再當公務人員了!
法官該殺雞儆猴,杜絕歪風!
作者:
艾雷迪
時間:
2016-11-28 12:37 PM
這應該就是愛情真偉大,愛到卡慘死的大無畏精神吶!!
作者:
jerry3844
時間:
2016-11-28 01:38 PM
這不是無間道吧?這是畜生道!
作者:
sasime
時間:
2016-11-28 09:24 PM
所以,愛錯人 咖慘死
作者:
vvikimo
時間:
2016-11-28 09:38 PM
該免職處分了吧,
直屬單位還在包庇嗎?
真噁心,
爛透了。
作者:
ccharlies
時間:
2016-11-28 10:07 PM
呂先生太容易相信人了吧...另外那個女的是以為很行不會被發現還是....
作者:
79831714
時間:
2016-11-28 11:50 PM
真以為不會報警是嗎...腦進水才會這麼蠢
作者:
babyface_chz
時間:
2016-11-29 01:15 AM
現在公務員實在是亂來
已經夠爽的工作了
還在騷擾民眾
作者:
色之水
時間:
2016-11-29 01:43 AM
所以說廢除軍公教
建立以工農商為主的台灣國
才是正確途徑
蔡主席萬歲!台灣人民共和國萬歲
作者:
j208152003
時間:
2016-11-29 02:0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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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wxyzxxx0256
時間:
2016-11-29 09:09 AM
台灣的法律真的有夠給他輕的,壞人犯案除了殺一堆人以外基本上都不會多重
作者:
elas1983
時間:
2016-11-29 09:18 AM
應該要修法了,這種公務員該直接免職,剔除爛的才會有好的公務員環境不是嗎....?
作者:
318102
時間:
2016-11-29 09:1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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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19930130
時間:
2016-11-29 09:3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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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yk-1977
時間:
2016-11-29 09:53 AM
330033 發表於 2016-11-26 06:13 PM
男人不壞,女人不愛,感覺永遠都是真理,一看到那些黑道、毒蟲、詐欺犯,身邊都一堆女人包圍,突然覺得當好 ...
哈哈哈..認同!!!
難怪很多被打的,被姦的,有小三小四的都發生在美女身上...
作者:
relax30283
時間:
2016-11-29 10:37 AM
不甘一手建立心血被強奪,家人又飽受恐懼,只好報案。
一開始就該報警了吧
作者:
haru0911
時間:
2016-11-29 10:47 AM
真的是一對狗男女!!
公務員竟然還交黑道的男友!!
台灣的社會現象都是這麼亂!!
現在不只民代政治官員都有黑道背景
連基層公務員也開始染黑了!!
台灣也開始有類似義大利西西里黑手黨控制國家政權的隱憂出現了...
作者:
LJJANDCBS
時間:
2016-11-29 11:15 AM
公務員女孩愛上黑道男蟲,哀! 還犯法用公務害怕,又要國賠了!
作者:
anj1101
時間:
2016-11-29 11:25 AM
有錢好辦事....何況是牽扯到錢的事情....有錢就死命都必達了!!!
作者:
暗夜雨
時間:
2016-11-29 11:38 AM
跪求台灣法庭別放這種人回社會,會造成更多麻煩
作者:
glorious菲羅
時間:
2016-11-29 12:33 PM
本帖最後由 glorious菲羅 於 2016-11-29 12:37 PM 編輯
那個女的公務員資格很難剝奪吧,頂多調職處分或停職之類的,話說既然公務員或警察都有黑道的臥底案例,或許法院也有這樣的人存在。
作者:
kuf
時間:
2016-11-29 05:11 PM
只有調職.還能繼續做公務員
果然是過太爽
作者:
stret
時間:
2016-11-29 05:38 PM
馬總統都洩密了
小職員查個資料算什麼呢?
作者:
t0929066899
時間:
2016-11-29 06:59 PM
這跟個資好像沒什麼關係吧 從頭到尾就是威嚇搶刧而以
作者:
vicking1110
時間:
2016-11-29 07:1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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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thur
時間:
2016-11-29 07:26 PM
都已經在公家機關上班的人還沒有保密意識嗎?
這種行為只有缺德而已啊~
作者:
三國失意宅
時間:
2016-11-29 08:04 PM
發生這檔事情這位龔女公務員..應該把她開除吧-太可惡 公器私用! 這與"無間道" 內奸叛徒(劉德華)無異.
作者:
smallschool
時間:
2016-11-29 08:53 PM
人看起來,也沒有多美阿!!!!!!!
作者:
cys543
時間:
2016-11-30 01:21 AM
公僕為虎作倀,希望可以加重判刑
作者:
黑夜怨靈
時間:
2016-11-30 01:34 AM
男人不壞,女人不愛 至理名言阿
作者:
killkill5
時間:
2016-11-30 01:35 AM
原來電影遊戲裡面那種詐欺都是真的
這篇新聞實在太勸世了
作者:
shaunznsn
時間:
2016-11-30 01:35 AM
沒有革職也太扯
現在個資都不個資了!!
乾脆財產也都一起用不是更好!!沒人會被搶?
作者:
GOLOCEGO
時間:
2016-11-30 01:56 AM
蛇鼠一窩 狼狽為奸通通抓去關到死算了
作者:
安德烈斯
時間:
2016-11-30 02:02 AM
330033 發表於 2016-11-26 06:13 PM
男人不壞,女人不愛,感覺永遠都是真理,一看到那些黑道、毒蟲、詐欺犯,身邊都一堆女人包圍,突然覺得當好 ...
覺的矛盾
腦袋好才能考上公家機關
結果挑男人卻??
不過判刑真的判太重了
如果之後這些人被放出來
又去找被害者麻煩...後果...
台灣的法律真的判刑太輕
看看國外
如果犯罪嚴重的被判刑 等出來都準備躺了....
作者:
kc92305002
時間:
2016-11-30 04:47 AM
真的是
不管是防君子還是防小人
永遠都防不了自己身邊的人
作者:
bugx
時間:
2016-11-30 06:19 AM
真誇張!公務員洩露個資給黑道還可以調職了事就好阿!?難怪一些公務員有恃無恐,可以嗆有本事你來考阿!
作者:
clockdackts
時間:
2016-11-30 06:43 AM
犯法的都是王八蛋~
好手好腳的總是不想著好好創業或是做些有建設的事,難怪台灣經濟會不好!!!
作者:
bluestart116
時間:
2016-11-30 02:19 PM
台灣法律就是太輕才會造成一群自以為是的黑幫亂來…警察就算抓了也是被法官輕判…若是交由新加坡處理…應該會有很容易的判絕
作者:
ascin287
時間:
2016-11-30 02:39 PM
為愛情,犯錯誤,是最傻的
為自己的錯負責後,再重新出發吧
作者:
manwithdeath
時間:
2016-11-30 04:44 PM
所以還繼續工作呀? 這種處理辦法真酷!
作者:
jimmy5670
時間:
2016-11-30 05:37 PM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再告到監察院公家單位人員瀆職不處分,黑道居然濫用到公家資源,以後遇黑道也別相信法律了。
作者:
哭笑不得
時間:
2016-11-30 05:57 PM
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她自願就該學會負責
作者:
來來去去
時間:
2016-11-30 06:28 PM
手法粗糙
這麼多年都沒進步
再去研究新手法吧
作者:
louwen
時間:
2016-11-30 08:30 PM
人美心不美,害人又害己得不償失啊
作者:
jack012700
時間:
2016-11-30 08:53 PM
好像人民的個人資訊很沒有保障
作者:
90243633
時間:
2016-11-30 09:22 PM
這種洩漏個資的行為可以送人評或是考紀吧,調職是怎樣,該不會主管也是一夥的?
作者:
wu0910404344
時間:
2016-12-1 12:06 AM
都被欺壓成這樣了,打到都快變豬頭,父母性命都被威脅,監理所只是一句會調到其他無法看到個資的單位,到時候龔女就偷用職務電腦查就好了啊!!!
這麼囂張都沒有被提報治平專案,後台一定很硬啊!!!台灣這社會到底還有多少安定啊?
作者:
ken0820
時間:
2016-12-1 12:28 PM
一整個所謂的知法犯法吧
串聯整個事件
監理站應該翻過來了
作者:
lawkey
時間:
2016-12-1 12:41 PM
330033 發表於 2016-11-26 06:13 PM
男人不壞,女人不愛,感覺永遠都是真理,一看到那些黑道、毒蟲、詐欺犯,身邊都一堆女人包圍,突然覺得當好 ...
不會追女人就推說自己是好人...根本呵呵
作者:
m10013238
時間:
2016-12-1 12:50 PM
阿喪也也能看成美女記者眼瞎嚴重
作者:
anton05
時間:
2016-12-1 12:53 PM
台灣法令有哪一個是會讓人心服的?
在台灣,[ 個人隱私 ]幾乎無關緊要,就拿常有的推銷來電就好,誰沒接過?
作者:
brendan11
時間:
2016-12-1 01:57 PM
唉這麼漂亮確做這種事..真的不知道在想什麼
作者:
justfun111
時間:
2016-12-1 05:00 PM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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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ingorjay11
時間:
2016-12-1 05: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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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31580010
時間:
2016-12-1 05:19 PM
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這能怪死 最好都抓去關
作者:
god貓
時間:
2016-12-1 05:35 PM
做這種事情,還能適任?
難怪都沒啥淘汰機制
爛的就繼續爛下去
如果在其它單位,威脅其他同事套取資料
不是也做得到,有黑道背景還當白紙一樣漂阿
作者:
Hi翻天
時間:
2016-12-1 05:42 PM
為什要強調"美女" ?
重點是美女 or 監理站的女員工?
我覺得記者的眼睛要去掛眼科
作者:
spike
時間:
2016-12-1 07:15 PM
說真的
國賠是花人民的錢
這女得應該關10年
作者:
EDDY_M
時間:
2016-12-1 07:27 PM
然後國家再向龔姓女業務員求償 <-- 這點 我倒是贊成 還好對方 有報案 有解決
要是真的默默的被吃掉 人家的心血 受到的摧殘 是要當作沒事嗎
作者:
simon7437
時間:
2016-12-1 07:42 PM
為愛沖昏頭...真是不值得啊!!
作者:
collralph
時間:
2016-12-1 07:48 PM
只是調離而已?!有點誇張吧?!
如果是一般企業,早丟工作了‧‧‧
作者:
r90048songsong
時間:
2016-12-1 07:50 PM
他女友是援交妹!我有緣過她!口技步錯!
作者:
futureh999
時間:
2016-12-1 08:04 PM
可能是先行政懲處 司法懲戒比較慢吧
作者:
iamkingdom
時間:
2016-12-1 08:16 PM
刑罰真的太輕了~
這對奉公守法的人真的沒甚麼保障!!
作者:
謎者
時間:
2016-12-1 08:21 PM
許錫芳說,檢調調查前半年,龔女已調離不須接觸個資的業務,目前仍正常工作尚未進行懲處
↑看到這句令人不爽,
案情都已經擺上檯面了,
居然還未進行逞處,
這樣的人應該要直接開除並且限制出境才對,
看來她長官也...
作者:
zunxuchen
時間:
2016-12-2 04:49 AM
謝謝分享唷。現在社會怎麼這樣阿。太湖來了。
作者:
REXVIN
時間:
2016-12-2 02:19 PM
只能說太誇張囉
真是神奇阿
作者:
tony513513
時間:
2016-12-2 02:46 PM
只能說笨女人 浪費了自己的未來
作者:
a52083939
時間:
2016-12-2 05:56 PM
真是傻,愛到比較慘,不過自尋死路也怪不了誰阿~真的悲劇阿
作者:
eric75612
時間:
2016-12-2 06:30 PM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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