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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娶受害人就擺脫性侵罪名 土耳其修法引抗議][蘋果日報][2016-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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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O10
時間:
2016-11-21 03:42 PM
標題:
[娶受害人就擺脫性侵罪名 土耳其修法引抗議][蘋果日報][2016-11-20]
本帖最後由 NO10 於 2016-11-21 03:44 PM 編輯
土耳其政府擬推動修法,規定只要性侵未成年少女的罪犯跟受害人結婚,便可免除性侵罪名,此法引發婦女怒火,周六有數千人在伊斯坦堡示威,抗議荒唐法規等於讓性侵兒童除罪化。
▲土耳其日前通過了一項能讓強姦犯無罪的新法案,引發民眾的強烈反彈。
婦女高喊「我們不閉嘴」「我們不會遵守」「立刻撤銷法案」等口號,聚在街頭抗議,其他城市也有類似示威。
法案條文指,性侵者與未成年人性交,只要未用暴力、威脅,且未限制對方行動,只要跟受害人結婚即不用遭起訴,即使已定罪也可推翻。土耳其政府宣稱,這項法條是為了幫不知道自己違法的人「恢復名譽」。
抗議者法迪克表示:「性侵不能有合理藉口」。她說,未成年人就是孩子,他們不懂得保護自己,這項法案絕對不能通過。許多婦女表示,她們為了下一代,為了自己的良心,一定要站出來反對修法。
▲總理耶爾德勒姆表示此法案並非是讓強姦合法化。
土耳其司法部長博斯達格( Bekir Bozdag)赴北約總部開會也被問及此事,他表示,法案不是要特赦性侵犯,只是「解決土耳其的社會問題。」(蔡筱雯/綜合外電報導)
土耳其違反人權也已經不新鮮事了,看到新聞的唯一感想:以後男子看到路上姿色不錯的女幼童,就先上車再補票,只要辯稱沒有脅迫,反正回教的法律只聽男方的證詞,既沒有刑責又可以娶到老婆。
再次證明了伊斯蘭教是ㄧ個不尊重人權的邪惡宗教。
作者:
紫月0427
時間:
2016-11-21 04:12 PM
果然是父權社會的法律呀?不過,總覺得這種法律可以吸引找不到對象的人移民過去吧WWW
作者:
EDDY_M
時間:
2016-11-21 04:58 PM
未用暴力、威脅,且未限制對方行動 <-- 了解了 是要為現在網路 一堆腦公 腦婆 那種例子 解套吧
不過 一開始 會訂出未成年法 就是怕年紀小不懂呀
這樣 會不會有 根本就不需要未成年法 的感覺?
作者:
jink
時間:
2016-11-21 05:34 PM
原來恐龍政客不是台灣的特產....這....到底是該哭還該笑呀??
作者:
朋黨如豬狗
時間:
2016-11-21 05:42 PM
哇靠~~
咱礁上次靠著被強姦後公審然後道歉的女同學而奠定了強姦犯的人權在被強姦女人之上的優良典範,
好不容易讓咱礁強姦犯人權超越印度和回教國家,
沒想到才開心沒多久,
就又被土耳其這個回教國家給甩到看不到車尾燈了?
真是教人氣結氣悶氣憤啊!!!!!!!!
咱礁要趕緊跟上啊!!!!
論強姦犯人權,
咱礁決對不能輸人啊!!!!!
土耳其算什麼!!
咱礁要快點修法!
以後咱礁不僅被強姦後要接受公審然後道歉,強姦犯更要全部保送輔仁大學讓他們讀到博士!!
然後親身教導全世界何謂情慾流動!!!!
強姦犯人權被比咱礁還沒水準的國家比下去的滋味可真難受啊~~~~~~~~~~~~~~~~~~~~
作者:
4457ab
時間:
2016-11-21 06:25 PM
這三洨?鬼父法案嗎?
這些政客還真是有夠變態的,他們是有多想肛自己或別人的兒女啊
作者:
兔子蹬鹰
時間:
2016-11-21 07:1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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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ight
時間:
2016-11-21 09:22 PM
本帖最後由 right 於 2016-11-21 09:22 PM 編輯
性侵不是罪,土耳其也要印度化了嗎,而且還附帶戀童癖屬性
作者:
a9a9a8a1
時間:
2016-11-21 10:20 PM
如果有權有勢的人性侵在逼婚
不就剛好稱心如意...
作者:
79831714
時間:
2016-11-21 10:39 PM
被強的人還被強迫結婚 不是寧死不屈 不然就是一早起來 下面沒了
作者:
avon3226
時間:
2016-11-22 07:50 AM
這是條什麼法律,喜歡你就去強暴你,就可以娶你了,是這樣嗎?哎~
作者:
白蓮梵天
時間:
2016-11-22 08:13 AM
那就找一位正妹性侵好了
什麼追求都省下來了
作者:
CMYK7913825
時間:
2016-11-22 10:28 AM
這提案看得出智能不足是形容怎樣的人
那意思不就代表,一個惡劣的強暴犯,強暴了100位女生後
把這100位女生娶回家,然後在家繼續強暴
那只能說,可以把台灣的強暴犯都送過去該國家嗎
有個願意幫忙解決強暴犯性慾國家的存在,這對世界可真是一件好事
但對於該國的女性,將會是個生不如死的地獄
作者:
thanksbye
時間:
2016-11-22 10:5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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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Xpayne1
時間:
2016-11-22 12:12 PM
看到漂亮的小妹妹先ooxx,之后就能結婚了。
土耳其真棒。
作者:
manwithdeath
時間:
2016-11-22 05:52 PM
這種立法真是莫名其妙,鼓勵犯罪吧
作者:
876
時間:
2016-11-22 06:14 PM
這不是落後國家才會有的思維嗎
作者:
yoyo0273
時間:
2016-11-22 10:03 PM
本帖最後由 yoyo0273 於 2016-11-22 10:04 PM 編輯
就是了強姦罪合法化根本就是日本AV版的劇情...合法強姦
作者:
csvsc2a32
時間:
2016-11-22 10:51 PM
這法案也太扯了吧 那犯罪者都辯稱不知情 等被告在說要娶人家
這一點也不尊重女性
作者:
krone168
時間:
2016-11-22 11:29 PM
這真的是神羅輯....
X的只能87分不能再高了...
作者:
344446321
時間:
2016-11-23 05:34 AM
用強迫的手段施以暴行...
婚後難道就不會家暴
我才不信
作者:
fuckeyen
時間:
2016-11-23 08:20 PM
中東的蠢男人病毒傳染到土耳其了,歐洲要淪陷惹~
作者:
mic3
時間:
2016-11-23 10:38 PM
這是什麼思維.讓受害者跟加害者生活在一起..真是太好笑又太悲哀了...很多制定法律的人都沒能站在受害者立場去思考.而倒是常常站在加害者那邊..一個被施暴者要一生活在這種陰影下..
作者:
morlder4
時間:
2016-11-24 12:11 AM
台灣沒有比較好阿
台灣法律規定 強姦是六個月追溯期 猥褻是二十年
也就是說 強姦過半年沒提出 那強姦者無罪
被摸屁股 過19年再去告 也可以
作者:
vict32
時間:
2016-11-24 12:3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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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ube99
時間:
2016-11-24 01:31 PM
居然有法律保護犯罪者呢~小蘿莉們危險了~~
作者:
Chand12345
時間:
2016-11-24 10: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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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lorious菲羅
時間:
2016-11-25 12:51 PM
本帖最後由 glorious菲羅 於 2016-11-25 12:52 PM 編輯
這根本是滿足戀童癖或是養成計畫的權貴階級制定的法律吧。
作者:
eynydowns
時間:
2016-11-26 01:25 AM
先上車再補票的概念?
鼓勵大家強姦女生就是了?
作者:
ryan789654
時間:
2016-11-26 03:34 AM
讚!反這些國家居然還能繼續經營下去我也是覺得很訝異
作者:
kc92305002
時間:
2016-11-26 03:55 AM
這樣也能通過
這國家還不如早早被滅掉算了
免得又有無辜女性被迫害
作者:
天sky
時間:
2016-11-26 04:0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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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jie
時間:
2016-11-26 07:06 AM
這樣是喜歡誰,用強的方法就可以得到了,那真是醜男的天堂~
這法律真是夠了~
作者:
etsu6789
時間:
2016-11-26 09:0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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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說不出口
時間:
2016-11-26 09:06 AM
腦子有水, 若將威脅的手段列入的話, 此法規, 漏洞百出
作者:
Angelruler
時間:
2016-11-26 09:16 AM
這樣的法律問題大了,只要未用暴力、威脅,看到喜歡的先上就能跟他結婚了,會不會很奇怪
作者:
gungdou
時間:
2016-11-26 09:2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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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uang2671868
時間:
2016-11-26 09:29 AM
這種國家的政客根本不懂得什麼是人權! 什麼是尊重別人! 真是爛到極點的政客.
作者:
ja996879
時間:
2016-11-26 10:33 AM
這樣路上看到長得不錯的,直接拖走幹下去
恩....這樣政策,白癡才想的出來吧
作者:
suckyourball
時間:
2016-11-26 10:45 AM
土耳其不意外,上次有個來台灣,叫女生去他家玩兔子的。
作者:
開藍寶堅尼甩尾
時間:
2016-11-26 11:13 AM
所以只要看到喜歡的就跟蹤然後性侵 這樣就可以娶到她了 這也太扯了吧!
作者:
heken950
時間:
2016-11-26 11:33 AM
哈哈~好幸福的國家啊~
性侵後還可以娶回家~
那麼厲害~那可不可玩膩了又離婚~
路上看到美的在性侵回家~
恐龍法案無誤~
作者:
a20090228
時間:
2016-11-26 11:35 AM
規定只要性侵未成年少女的罪犯跟受害人結婚,便可免除性侵罪名 ...什麼啊 這個一定會被推爆
如果在這台灣又是一場每天的遊行了 搞不好還暴動了
作者:
tinder888
時間:
2016-11-26 11:50 AM
挖靠這樣的法律都行,那習慣性性侵的人不就永遠不用關不用受制裁,可以擁有一堆老婆喔!!這世界真是病態!!
作者:
mdpttroy
時間:
2016-11-26 11:51 AM
這什麼爛法律= = 土耳其真的沒救了
作者:
gt777x
時間:
2016-11-26 11:55 AM
太誇張了,這根本是讓性侵犯罪合理化
作者:
~紅-茶~
時間:
2016-11-26 12: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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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0928769102
時間:
2016-11-26 12:50 PM
說到底這種法律是專為有權.有錢.有勢的富豪設立的吧.
作者:
stupidest_x
時間:
2016-11-26 01:19 PM
哇!追不上正妹就強姦她,反而可以變成老婆
作者:
天地龍皇
時間:
2016-11-26 01:22 PM
看標題以為是要用強姦取代求婚…
結果還是有所限制的阿
那就…尊重他國文化傳統…
作者:
ccharlies
時間:
2016-11-26 08:36 PM
這法律會不會太奇怪了點啊...是說不太了解當地的環境情況
作者:
yslio
時間:
2016-11-26 08:44 PM
所以在土耳其誘姦未成年少女無罪?? 還不快去訂機票!!
作者:
shaopudding
時間:
2016-11-26 08:46 PM
雖然很白目
但還是想問:輪姦怎麼辦
一妻多夫?
作者:
amd21456
時間:
2016-11-26 09:02 PM
這法條是在鼓勵娶不到老婆的人,去犯案嗎?
作者:
kexiya
時間:
2016-11-26 09:10 PM
什麼鬼法真是傻眼
感覺真是獨厚男性
在這種國家女性很辛苦
作者:
tonysongtaipe
時間:
2016-11-27 01:56 AM
所以我追不到女生時 只要強姦 就可以合法化
也太強的主意了吧
作者:
dreamlands
時間:
2016-11-27 02:00 AM
原來
比日本A漫還要誇張的情節
現實生活中
各國都在努力上演...
我錯了
下次我看A漫絕對不評"好誇張"
作者:
eci209
時間:
2016-11-27 04:48 AM
這法案的意思是說
以後都不用求婚的
先上先贏??
作者:
也孫鐵木兒
時間:
2016-11-27 06:09 AM
這樣就是鼓勵大家看到喜歡的就犯罪的意思嗎?
還是另外有但書呢?
作者:
kangellove
時間:
2016-11-27 08:51 AM
真是睜眼說瞎話!
這就是把強姦合法化!
只顧著幫強姦犯!受害者的意見就可以無視了?
作者:
kokony
時間:
2016-11-27 09:59 AM
又是個男人主義條款,只有渣渣才會想的到
作者:
clamp0330
時間:
2016-11-27 10:16 AM
這個法律是哪個天才發明的啊!?這不是鼓吹男人去強姦美女嗎?
強完娶回家,真是天才啊!
作者:
ms61aki
時間:
2016-11-27 10:2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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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ahourt
時間:
2016-11-27 10:30 AM
意思就是,想結婚就先強暴
十足十的歪理
作者:
hsiang_lin
時間:
2016-11-27 10:4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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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remiojack
時間:
2016-11-27 10:53 AM
這樣也可以?真的感到悲哀與憤怒
作者:
fzr2003200
時間:
2016-11-27 10:57 AM
減少點犯罪率也好...
不然有些想和解不能和解~
雖然有爭議~
但是...是伊斯蘭國度...
就看看吧~哈哈~反正日子也是要過下去~
衣食足~知榮辱~
作者:
alexpig77
時間:
2016-11-27 12:50 PM
嗯...很有爭議啊...這個法條...有太多太多不同的情況了
作者:
alexpig77
時間:
2016-11-27 12:51 PM
嗯...很有爭議啊...這個法條...有太多太多不同的情況了
作者:
hinet9899
時間:
2016-11-27 12:53 PM
這太扯了!!!!! 這樣只會造成性侵猖獗吧!!!! 反正只要娶回家就無罪了,想出這種法律的人根本就是變態
作者:
gac002
時間:
2016-11-27 01:06 PM
本帖最後由 gac002 於 2016-11-27 01:06 PM 編輯
土耳其女神:侍奉國成立
誰先內射誰先贏回美人歸
作者:
lakebreaker980
時間:
2016-11-27 01:24 PM
也太誇張了 是腦袋有洞嗎
土耳其的女性還真可憐 完全不受尊重
作者:
tt302438
時間:
2016-11-27 03:34 PM
看起來真像是落後的國家
作者:
發達林
時間:
2016-11-27 03:52 PM
真有病,那在台灣不就天下大亂,要娶誰,都不用交往,先上再說,秀逗
。
作者:
q1w1kimo
時間:
2016-11-27 07:53 PM
拳頭大才是硬道理 手段高就能遮天蔽日
作者:
ray78994
時間:
2016-11-27 07:5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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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weasd3071
時間:
2016-11-27 07:58 PM
笑了 我喜歡誰先去強姦誰
作者:
undertakerwu
時間:
2016-11-27 08:00 PM
這真是太狂了,
如果是這樣,
那大家都看自己喜歡的人女生下手,
事後說,我聚妳好了,
這,立法的人在想什麼呢?
作者:
leafcat
時間:
2016-11-27 08:08 PM
還是很多國家的律法都是偏向父權的,只希望這世界能有朝一日達到真正的平等
作者:
s18973
時間:
2016-11-27 08:26 PM
...這甚麼爛法律阿
這樣受害者嫁過去有甚麼感受阿
那政府直接倒就好了 不用政府了
作者:
xanxustim
時間:
2016-11-27 08: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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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ia-w
時間:
2016-11-27 08:42 PM
太誇張了~這真的要修法~而且這根本就是對受害人二次傷害
作者:
candy2fish
時間:
2016-11-27 08:51 PM
違反多數人意願的法律將不被認同
作者:
謎者
時間:
2016-11-27 08:57 PM
推動這樣的法律,完全是罪犯的想法阿~
那強姦犯娶回家後,馬上離婚呢?
根本是有病的想法~
作者:
twpointtw
時間:
2016-11-27 09:14 PM
和強奸犯過一生,是懲罰女方嗎?
雖然國情不同,但邏輯上而言是一種衝突與壓迫
這不是AV片可以鬼扯瞎編
作者:
x83122120019141
時間:
2016-11-27 09:38 PM
看來土耳其也跟台灣差不多爛了
作者:
foxmars
時間:
2016-11-27 09:40 PM
意思是...可以性侵高官或企業家的小孩囉?(誤)
作者:
w45530123
時間:
2016-11-28 12:25 AM
這種法律也太猛了吧
把自己性侵的後續處理方式都找好了
作者:
kutochen
時間:
2016-11-28 12:39 AM
真的是有夠糟的法條耶, 土耳其人腦袋裡面到底都裝了什麼..
作者:
kenji101322
時間:
2016-11-28 01:16 AM
那是什麼鳥國家啊
不把女性當人看嗎
女性在土耳其好像沒有人權一樣
作者:
a5720104
時間:
2016-11-28 01:38 AM
性侵別人怎麼可能有人不知道自己是幹違法的事
而且還可以靠迎娶受害者免除罪名
不管這麼看這樣修法都像是偏向幫加害者脫罪
也難怪會引來女性抗議
作者:
hugrant
時間:
2016-11-28 02:41 AM
土耳其真的是畜生大男人主義的天堂啊,看到漂亮的幼女可以先強姦再娶她就沒事了,真是個好國家啊~~以後換這些人的女兒被別人強姦。
作者:
L739987997
時間:
2016-11-28 03:43 AM
為什麼我以前不知道有這種方法可以用
作者:
109394
時間:
2016-11-28 04:00 AM
根本變態印度畜生男尊女賤
作者:
danny0714
時間:
2016-11-28 05:45 AM
李中出瑞: 我要移民土耳其
大腸花癡漢廷: 我也要移民土耳其
作者:
NinaZRdl
時間:
2016-11-28 07:59 AM
本帖最後由 NinaZRdl 於 2016-11-28 12:01 AM 編輯
先請問一下
不暴力、不威脅、不限制對方行動
那要怎麼性侵?
這三種行為不做,受害人還不反抗?
如果反抗後還拉住受害人並硬上弓,必定會用力抓受害人,也就是暴力(說不定還有限制行動)
下藥,那樣的話受害人就使不上力抵抗,也就是限制行動
捆綁勒索要挾更不可能
那麼要怎麼樣?
兩廂情願又不是性侵
要怎麼樣才能發動這條新法律?
作者:
murderer614
時間:
2016-11-28 10:31 AM
這樣我一定要天天去街上物色對象,喜歡就直接上了,最後還能變我的,多美好
作者:
he00950252
時間:
2016-11-28 11:43 AM
在現今資訊發達時代 還有這種中古世紀的立法 怎不叫人匪夷所思
作者:
iraqikyle
時間:
2016-11-28 12:32 PM
不少野性人種因該會選擇土耳其國籍吧
畢竟是合法化強姦制度!!!!!
作者:
jerry3844
時間:
2016-11-28 01:45 PM
我不像信沒有旅行社組團去土耳其羅利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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