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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公所3大理由解聘 婦人不服提告遭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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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phome
時間:
2016-9-20 09:59 PM
標題:
公所3大理由解聘 婦人不服提告遭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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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一名李姓婦人去年8月受僱到新店市公所市民活動中心上班,試用期間不僅沒控管冷氣,放任民眾使用,連電話故障都不知道是插頭沒插,狀況連連,因而遭解僱,事後她竟提告請求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並求償出公差期間發生車禍衍生近2萬元醫療費,但台北地院認定李婦無法勝任工作,而車禍也非職災,今判李婦敗訴。
對於法院判決勝訴,新店區公所副區長張淑芬表示尊重,她說:「李婦是招募的臨時雇員,擔任的工作是市民活動中心管理員,適用3個月合格後一年一聘,而活動中心規定冷氣必須申請付費使用,且要依照開放標準,她卻經常自行開放冷氣給民眾使用,不符作業標準,電話故障更造成作業困擾,甚至經常沒做好交辦事項,還不斷重複詢問,另其他同仁不堪其擾,因此,認定她無法勝任工作,依合約解僱。」李婦聯繫不上,無法得知回應。
李婦指稱,去年8月12日受僱擔任新店市公所市民活動中心管理員,每月薪資2萬2千餘元,11月13日試用期滿後,卻收到區公所解僱通知,宣稱她無法勝任工作,但她自認沒有不能勝任工作情形,因此提告請求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並求償去年9月她騎機車外出送公文期間發生車禍,所支付的近2萬元醫療費用。
新店區公所辯稱李婦工作狀況不斷,初期替代役教她很多天,她還是不知道冷氣電源開關的鑰匙在哪?還放任民眾未達攝氏27度任意開桌球室冷氣,甚至電話故障,請中華電信檢測沒問題,區公所人員親自瞭解才發現螢幕不亮,只是電源線插頭沒插,插上後馬上可正常使用。
對於電話故障,李婦雖辯稱是林姓管理員為了節電,要她把全部插頭拔掉,但區公所表示,經公所人員了解後,確認林姓管理員只是要李婦把冰箱插頭拔掉,李婦竟不知檢查電源插頭有沒有插?連為基本的工作原則都不知,而李婦出車禍只是民政課長請她把公文郵寄給三民市民活動中心,沒有要她騎機車送公文。
法官認為,李婦確實不積極用心工作,也無法掌握職責與民眾需求,而李婦的勞動契約屬「非編制人員」,要經試用3個月合格才正式聘僱,所以認定公所終止契約合法,且車禍也不算職災,因此判李婦敗訴。可上訴。
新聞來源:蘋果即時;自由時報
對不起我真的覺得這個新聞好好笑
這個婦人會不會太扯,而且很厲害
看起來很白目的工作態度
卻也知道維護自身權益,懂得提告
然後蘋果新聞下方有許多網友分享自身聽過或經歷這種天兵同事的事情
也都好好笑..
我也是遇過很多同事說電腦有問題,網路不通之類
結果是插頭被他自己踼掉
或是根本線插錯
作者:
kyoco
時間:
2016-9-21 03:24 AM
唉
其實感覺雖然很天
但有些人就是天資不佳
也不能都怪她們
只能說這工作不適合她吧
作者:
LIFE5
時間:
2016-9-21 07:13 AM
相信我他一定事後台不夠硬才會被踢
作者:
tsai963
時間:
2016-9-21 10:09 AM
這麼誇張還有理由可講!!等到當上正式還真拿他沒辦法!!
作者:
qumo0928
時間:
2016-9-21 10:25 PM
這當初是怎麼找來的.........
感覺很妙的一個員工,應該一般公司也不敢請吧
作者:
vivian7445
時間:
2016-9-21 10:57 PM
這一定就是沒後台
不然哪敢這樣剔除你阿
作者:
henk360
時間:
2016-9-21 11:50 PM
這種人居然也會受聘,到底怎麼面試的?
作者:
hhjkyhou
時間:
2016-9-22 12:06 AM
最不喜歡遇到這樣的人....
作者:
Dover427
時間:
2016-9-22 03:1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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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skthdn02
時間:
2016-9-22 10:27 AM
應該可以再多給一點時間去學習看看
作者:
朋黨如豬狗
時間:
2016-9-22 01:27 PM
這種的一定是姿色普普甚至歐巴桑等級?
所以沒公務員想當她的後台。
作者:
addymindy
時間:
2016-9-22 01:58 PM
能力不足被解雇是剛好而已,難道要納稅人養這種天兵嗎
作者:
issuu
時間:
2016-9-22 02:03 PM
還好法院已經還了公道了
作者:
ts153
時間:
2016-9-22 04:33 PM
不適任工作, 當然遭解僱! 為了捍衛工作權, 也不能太離譜啊!...
作者:
df25002000
時間:
2016-9-22 06:56 PM
感謝大大提供~~~~~~~~~~~~~~~~
作者:
a5720104
時間:
2016-9-23 06:58 PM
不管怎麼看都是這名婦人
自己不積極用心做事
才導致公所選擇將她解聘
作者:
asher02
時間:
2016-9-23 11:07 PM
法院都這麼解釋了
只能另尋出路了
作者:
cyuchen
時間:
2016-9-23 11:25 PM
不管正是還是約僱很多人都是認為政府欠他的
最好是什麼福利都有,而且不用背什麼責任
這時候全民手機錄影督導就派上用場了
作者:
ya090163
時間:
2016-9-23 11:42 PM
不試任當然能解雇你
而且他根本沒用心在工作連檢查個插頭都不願意
作者:
tony61161214
時間:
2016-9-24 10:04 AM
很扯的行為
實在是什麼樣的人都有
作者:
bygg0607
時間:
2016-9-24 10:16 AM
這婦人態度白目 狀況天兵 當成正式員工還有誰能管的了他
作者:
coldking39
時間:
2016-9-24 11:06 AM
這雖然有點誇張 不過也知道可以提告看看也是很厲害的
作者:
gwphlut7
時間:
2016-9-24 12:46 PM
唉...一樣米養百樣人,見怪不怪了
社會本來就是這樣,不適合本來就該
換掉...更何況我覺得這位婦人根本心
思不再工作上才會如此吧...
作者:
Rogal
時間:
2016-9-24 09:39 PM
但有些人就是天資不佳
也不能都怪她們
作者:
roktzzt
時間:
2016-9-24 10:55 PM
豬一樣的隊友就是指這種人吧
作者:
FFFish
時間:
2016-9-24 11:18 PM
有些人 在面試 的時候 無法看出來會有這種問題
當真的遇到的時候真的會很頭大
作者:
hsiaing
時間:
2016-9-24 11:43 PM
不適任者留在公司 也是對企業的一種傷害 天生我材必有用 一定有適合這婦人的職業
作者:
EDDY_M
時間:
2016-9-28 05:42 PM
現在人真的是這樣 自己問題一堆 卻都說成是別人的問題
作者:
asp159
時間:
2016-9-28 06:35 PM
這真的太扯了
不過看起來後台應該很硬
作者:
wl02434231
時間:
2016-10-7 12:54 PM
這種婦人肯定是被逼著出來工作的
作者:
z159875321z
時間:
2016-10-8 11:26 AM
沒有心跟能力可以勝任就趕快換跑道吧,只是交待鑰匙放哪邊都可以教好幾天也很厲害了
作者:
gasber
時間:
2016-10-10 05:57 PM
"初期替代役教她很多天,她還是不知道冷氣電源開關的鑰匙在哪?還放任民眾未達攝氏27度任意開桌球室冷氣,甚至電話故障,請中華電信檢測沒問題,區公所人員親自瞭解才發現螢幕不亮,只是電源線插頭沒插,插上後馬上可正常使用"
已經震驚到不知道如何吐槽了......
作者:
azscdy118
時間:
2016-10-11 09:50 PM
感覺就是有後台
沒後臺真的都不用想要機會
作者:
m8461226
時間:
2016-11-11 03:17 PM
公廁真的很方便 對我來說 但想到那是治安死角 還是有點擔憂
作者:
林大利
時間:
2017-5-3 01:19 AM
適材適用.下個工作會更好
作者:
yy616628yy
時間:
2017-5-18 01:05 PM
當初怎麼錄取的阿
被解雇 還提告 真的是無臉皮就無敵
作者:
zxcv2210
時間:
2017-5-21 11:51 AM
公務人員很多都是做事都沒邏輯了 何況還是臨時約僱的
作者:
jj333jjj
時間:
2017-5-21 09: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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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oor
時間:
2017-5-22 01:3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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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克葳安
時間:
2017-5-22 07: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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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human001
時間:
2017-5-22 07:37 PM
真是工作態度不佳阿,好好做好應該就能做到退休的
作者:
ubs
時間:
2017-5-22 09:09 PM
雖然很扯,不過還知道要想辦法維護自己
作者:
asap001
時間:
2017-5-26 11:09 PM
有這麼輕鬆的工作還不知珍惜,不知在想什麼
作者:
chung0810
時間:
2017-5-27 06:59 AM
如果是真的那還是自己回家吧
作者:
ptkiller
時間:
2017-5-27 09:1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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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astkilg
時間:
2017-5-27 09:27 AM
不要失敗找理由 要為成功找方法
作者:
roktzzt
時間:
2017-5-27 10:04 AM
工作態度也太差了吧
有夠天兵的
作者:
huberter66
時間:
2017-6-2 09:14 AM
這個扯阿
這種工作態度還敢提告
我在期待看有哪個議員會替他開記者會
作者:
淺藍瓶子
時間:
2017-6-2 03:41 PM
這個婦人要的應該不是工作,而使想要每個月直接補助吧
作者:
jarry112001
時間:
2017-7-25 06:01 PM
這婦人也太天兵了難怪會被解僱
作者:
A060801520
時間:
2017-7-25 06:3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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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eannis
時間:
2017-7-25 06:39 PM
如果新聞內容屬實,代表這名婦人工作態度真的頗差,公所一定也是忍無可忍了才會解雇她阿!
作者:
Chija2695
時間:
2017-7-25 06:47 PM
這樣的公務員其實並不少只是人家比較沒這麼白目吧
作者:
0928769102
時間:
2017-7-25 08:20 PM
還好有試用期.要是正式員工.那就頭痛了啊.
作者:
roktzzt
時間:
2017-7-25 09:31 PM
確實不積極用心工作
這種人
老闆有資格解雇
花錢養白目 誰願意阿
作者:
ru04n0vul3
時間:
2017-7-25 10:30 PM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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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kano00014
時間:
2017-8-3 02:50 PM
工作摸魚真的不能太離譜吧
作者:
豬腳超人
時間:
2017-8-3 10:41 PM
其實不管怎樣,他就是試用期
不適用就是可以解聘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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